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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中需要進一步完善問題自查自糾情況
(一)部分村扶貧產業效益不高,帶貧效果不明顯。
整改措施:按照全縣特色農業產業布局,以現代農業園區建設為抓手,因地制宜做好我鎮扶貧產業發展。組織各村村干部、致富帶頭人外出學習考察,借鑒產業發展先進經驗,拓展發展思路。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加大扶持、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龍頭企業,通過股份合作、訂單生產、保底分紅等方式,帶動幫扶對象持續增收。
(二)部分邊緣戶仍存在致貧風險,需加大監控。
整改措施:持續加強脫貧人口中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導致基本生產生活困難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監測,跟蹤收入變化和“一超六有”鞏固情況,定期入戶了解監測對象生產生活狀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及時補短;結合日常走訪,對發現因病、因殘、因災、因肺炎疫情影響或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群體及時反饋,重點關注,杜絕返貧和新增致貧。
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重點關注問題自查自糾情況
(一)少量社道未完全硬化。
整改措施:繼續加大各村社道路、農業產業路建設,積極與上級對接,爭取項目資金,推動各村村道、社道硬化全覆蓋。
(二)2019年全鎮易地扶貧搬遷人口較多(302戶),后續扶持任務較繁重。
整改措施:針對易地扶貧搬遷戶,繼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完善各聚居點公共服務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搬遷戶居住條件,提高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水平。二是盤活搬遷后閑置土地資源,因地制宜發展產業,強化勞動技術、就業技能的培訓,全面落實各項就業創業優惠政策,讓每個有勞動力家庭有一項產業或至少有1人穩定就業,確保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三)部分貧困戶仍然受傳統觀念影響,扶志扶智工作仍需加強。
整改措施:堅持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德治法治自治并舉,持續開展自立自強、感恩奮進主題教育,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全面推進移風易俗,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健全群眾參與機制,采用以獎代補、勞務補助等方式,組織低收入人口廣泛參與安全住房、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等項目建設,有效激發內生動力和自我發展能力。
三、工作打算
(一)查漏補缺,舉一反三
各村支部、委員會和鎮級有關各部門,根據自查自糾出現的問題,召開問題摸排專題會,舉一反三,按照“不回避、不隱瞞、不打折”的原則,全面查找脫貧攻堅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對問題進行分類梳理,研究制定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明確整改責任,抓好整改落實。
根據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實施意見》和省、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20xx年專項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為了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防止反彈現象,切實改正存在的問題,堵塞監管漏洞,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結合我市實際,今年繼續在全市深入開展對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工作。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1、總體目標:在20xx年普遍開展對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重點針對近兩年來有關單位和個人新發生的不正當交易行為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工作,使經營者普遍受到教育,錯誤觀念和不正當交易行為得到糾正,依法經營和誠信經營意識不斷增強;使國家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主動查找和認識存在的問題,改正錯誤,強化廉潔自律意識;使監管部門和單位找準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實規章制度,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同時,通過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發現商業賄賂案件線索,促進查辦案件工作;針對體制機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創新的意見,建立健全防止商業賄賂長效機制。
2、基本原則:堅持以教育疏導為主;堅持依法依紀和依據政策辦事;堅持實事求是、分類處理;堅持自查自糾與集中整改相結合、檢查監督和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
二、自查自糾的對象、范圍和重點領域
1、主要對象:一是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二是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管理人員和有業務處置權的人員等;三是有關國家機關干部和公務員。
2、范圍:由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組織本行業企業事業等單位對20xx年以來單位和個人發生的不正當交易行為開展自查自糾。
3、重點領域:重點抓好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的自查自糾。同時,抓好銀行信貸、商業保險、出版發行、體育、電信、電力、質檢、環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糾。其他部門和行業也要結合自身實際,針對存在的問題,根據本方案,開展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改。
三、重點查找和糾正的突出問題
(一)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重點查找和糾正的突出問題
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結合各自特點,通過對本行業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表現形式、發生規律、特點等進行分析,認真查找和糾正下列重點問題:
1、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業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2、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中索賄受賄的行為以及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等行為;
3、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場監管職責,放任、縱容甚至包庇搞不正當交易的行為;
4、監管手段、方法和有關規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違反統一市場原則或國家統一規定,擅自設置準入門檻或搞地方保護。
(二)企業事業等單位重點查找和糾正的突出問題
企業事業等單位要圍繞經營決策、資產處置、資金調度、物資采購、市場營銷等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查找和糾正下列突出問題:
1、在商品購銷(服務)中給予或收受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2、為獲取行政審批或行政許可,向有關部門或工作人員行賄的行為;
3、在各類招投標活動中,特別是在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中的違規違法行為;
4、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改制和產權轉讓中違反規定,暗箱操作,侵吞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等問題;
5、經營決策機制和內部規章制度可能產生或縱容商業賄賂的問題。
各單位可以結合實際,在認真查找和糾正上述重點問題的同時,選擇確定本行業本單位自查自糾的其他重點問題。
四、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
我市對不正當交易行為繼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20xx年4月至8月,大體分三個階段六個環節進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單位要結合各自的實際,制定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體辦法,對本行業本單位自查自糾工作的時間進度、工作步驟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體安排。
(一)第一階段(4月—5月上旬)
1、宣傳動員。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召開自查自糾專題動員會,對本行業本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確要求。要在前一階段動員部署的基礎上,采取多種形式,集中一段時間組織深入學習中央《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和中央、省、市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和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條規,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增強自查自糾的自覺性。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教育,為自查自糾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調查摸底。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深入開展摸底調查,掌握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點,所涉及的單位、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以及監管工作和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二)第二階段(5月上旬—7月底)
3、查找突出問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采取召開本部門、本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會議、個別談話、組織檢查以及運用審查營銷費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補充協議及備忘錄、查看董事會和部門工作會議記錄、清理部門和單位規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填寫《個人自查自糾呈報表》(附件1)、《單位自查自糾呈報表》(附件2)并報有關單位備案。個人的自查自糾報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檔案,是普通干部、職員的由本級治賄辦保存,科級干部的由所在縣市區和局級治賄辦保存,處級以上干部的統一報送市治賄辦保存,作為案件查處牽涉時的依據。《單位自查自糾呈報表》報送上一級治賄辦保存備案。
4、分類作出處理。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各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按照工作和業務范圍、干部管理權限和中央《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確定的原則及中央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堅持被查從嚴、自查從寬的處理原則,要根據事實、情節、后果,以及認錯態度等,予以區別對待。
(1)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
(2)對情節嚴重,但在自查自糾期間能主動說清問題并認識和糾正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
(3)對拒不自查自糾、弄虛作假或掩蓋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4)對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糾風工作予以治理;
(5)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處理。
5、認真搞好整改。針對自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級部門或主管(監管)部門要督促其重新進行整改。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針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有關部門要開展對企業營銷費用的審計、檢查,切斷不正當交易的資金渠道。
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各企業事業等單位要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清理、修訂相關文件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鞏固自查自糾的成果。
(三)第三階段(8月)
6、組織檢查總結。企業事業等單位自查自糾工作完成后,要認真總結并向本級主管(監管)部門書面報告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改工作情況,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將其自身及本行業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市治賄辦要對各縣市區和市直重點領域和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局)自查自糾工作和集中整改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自查自糾和問題整改不認真、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要責令其“補課”,通報批評,并追究責任。各縣市區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在20xx年8月15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書面報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8月30日前市治賄辦將全市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和檢查情況書面報省治賄辦。
五、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深入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級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組織指導下實施,要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市直有關單位責任分工的意見》(衡辦發[20xx]14號),堅持“誰主管(監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職能分工和管理層級,認真組織自查自糾、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的自查自糾。重點對20xx年以來的每一宗土地出讓和采礦權、探礦權出讓過程進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權批地、違法供地等行為;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是否通過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方式出讓;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等行政劃撥用地,是否被更改為經營性房地產項目用地;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是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在礦山資源開發和經銷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規避招標和拍賣的行為;在采礦權、探礦權出讓和資源經銷上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的問題。
2、市建設局、建工局負責對工程建設活動的自查自糾,同時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以及市政公用事業產權交易中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的自查自糾進行主抓。重點清查20xx年以來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建設工程項目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包括上述項目是否公開招標發包;有關部門是否依法審批招標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況;是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招標投標;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他方面的問題。
3、市衛生局負責對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活動的自查自糾。重點治理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制度,對藥品和醫療耗材價格的監管是否到位,流通環節是否減少,有無中間盤剝現象;重點對20xx年以來下屬各醫院、所、中心的大宗藥品和醫療器械采購進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開招標、合同是否完善,并和當時市場價格進行比對,是什么部門、什么人經辦,中標供應商的情況、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它方面的問題。同時,清查各醫療單位有無亂檢查、亂開藥、亂收費、變相漲價和層層加價情況;是否存在藥品回扣和開單提成等商業賄賂方面的問題。
4、交通局負責組織工程建設領域從事本行業工程項目建設的項目業主、設計、施工、監理及有關中介機構等企業事業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
5、市國資委負責對產權交易活動的自查自糾。重點治理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和產業結構調整中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包括是否設立產權交易管理及監督機構,產權交易機構是否具備規定條件;產權交易的政策、規章是否完善;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含有償兼并、破產企業資產變現,企業改組改制和產業結構調整中涉及產權交易行為,國家股、國有法人股增資擴股和轉讓,車輛及大型機器設備、生產線、車間等有形、無形資產的整體、部分產權轉讓,以及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經營權的轉讓,是否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它方面的問題。并對20xx年以來國有企業轉讓、出售情況進行梳理,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它方面的問題。
6、市財政局負責組織政府采購業務活動的自查自糾工作。內容為:是否建立政府采購組織與管理體制,實行管理機構與執行機構分設;是否嚴格執行采購制度,并依法組織、監督采購活動;是否實行政府采購預算制度和專戶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審批招標方案。逐項對20xx年以來的每項政府采購活動進行梳理和比對,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開招標、合同是否完善、中標供應商的情況、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其它方面的問題。
7、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組織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自查自糾工作。
8、銀監局負責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自查自糾工作。
9、新聞出版、教育等部門分別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組織出版發行、印刷復制領域企業事業等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稅務、質檢、環保等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積極配合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抓好企業事業等單位的自查自糾,并抓好本部門及其所屬機構的自查自糾工作。
其他相關成員單位,也要按照職責組織本系統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強化工作責任制。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安排專門力量具體抓,形成一級抓一級的工作機制。對組織自查自糾敷衍了事、消極被動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企業事業單位要按照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的統一要求,采取措施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2、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區、市直各單位、各主管(監管)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督促檢查,全面了解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各級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重點行業和單位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將于8月份組織力量,對各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情況集中進行一次檢查,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3、搞好組織協調。市各級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認真負責地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執紀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體效能。
濕地是指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暫時的沼澤地、泥炭地、水域地帶,帶有靜止或流動、淡水或半咸水及咸水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沼澤、濕草甸、湖泊、河流、滯蓄洪區、河口三角洲、灘涂、水庫、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時水深淺于6米的海域地帶等均屬于濕地范疇。
本次濕地資源調查是在全國第二次濕地資源調查工作統一安排下進行的,目的是查清我縣濕地資源及其環境的現狀,掌握濕地資源的演變和動態消長規律,對全縣濕地資源進行全面、客觀地分析評價,建立濕地資源數據庫和管理信息平臺,為濕地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統一完整、及時準確的基礎資料和科學依據。
二、查的內容
1、調查范圍本次濕地資源調查的范圍是符合濕地定義的我縣范圍內的各類濕地資源,包括面積為8公頃(含8公頃)以上的近海與海岸濕地、湖泊濕地、沼澤濕地、人工濕地以及寬度10米以上,長度5千米以上的河流濕地。
2、調查方法采用以遙感(RS)為主、地理信息系統(GIS)和全球定位系統(GPS)為輔的“3S”技術。即通過遙感解譯獲取濕地型、面積、分布(行政區、中心點坐標)、平均海拔、植被類型及其面積、所屬三級流域等信息。通過野外調查、現地訪問和收集最新資料獲取水源補給狀況、主要優勢植物種、土地所有權、保護管理狀況等數據。
3、調查內容濕地資源調查分為一般調查和重點調查,目前我縣所屬濕地類型均屬一般調查范圍。調查內容如下:
(1).濕地斑塊名稱:根據現有的濕地斑塊名稱或地形圖上就近的自然地物、居民點等進行命名。
(2).濕地斑塊序號:按照濕地斑塊在濕地區中的順序進行填寫。
(3).所屬濕地區名稱:根據已有的濕地區名稱填寫。
(4).濕地區編碼:根據濕地區編碼的相關規定進行填寫。
(5).濕地型:按照濕地分類的要求,分22型進行填寫。
(6).濕地面積(公頃):直接填寫遙感影像解譯的濕地斑塊的面積數據。
(7).濕地分布:分所屬縣市和中心點地理坐標填寫。
(8).所屬流域:按照全國一、二、三級流域的分類,填寫到三級流域。
(9).河流級別:僅河流濕地需填寫。
(10).平均海拔(米):填寫濕地斑塊的平均海拔。
(11).水源補給狀況:分地表徑流補給、大氣降水補給、地下水補給、人工補給、綜合補給5個類型。
(12).潮汐類型、鹽度(‰)和水溫(℃):僅近海與海岸濕地需填寫。
(13).土地所有權:分國有和集體所有。
(14).濕地植被面積(公頃):以遙感解譯為主,配合野外現地調查驗證。
(15).群系名稱:以遙感解譯為主,配合野外現地調查驗證。
(16).優勢植物:填寫野外調查到的主要優勢植物種。
(17).濕地斑塊區劃因子:根據濕地斑塊區劃原則填寫劃分濕地斑塊的因子。存在多個因子時,可以重復填寫或選擇。
(18).保護管理狀況:沒有保護形式、森林公園、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海洋特別保護區、海洋公園。
4、調查時間調查分為前期準備、外業調查和成果匯總三個階段。自省、市調查會議召開,制定調查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完成工作部署和技術培訓,準備調查所需的設備和資料等。外業調查階段包括解譯、區劃濕地斑塊、完成現地驗證和調查任務。成果匯總階段,完成內業統計、成果制圖、報告編寫、數據庫建立和成果審定,并正式行文上報調查結果。
5、調查工作量目前,根據衛星遙感地圖顯示,我縣共有40個濕地斑塊,其中較大河流14個,輸水河11個,庫塘12個,淡水湖3個。
6、外業調查物資準備一是工具準備:手提電腦、數碼相機、GPS、測量儀(繩)、刻度尺、計算器、地圖、工作包、鉛筆、橡皮、調查記錄本、調查表、講義夾、植物標本夾
及勞保用品等。二是資源調查中氣象、水文、地形地貌、邊界、權屬等相關單位(發改、水利、農業、國土、環保、統計、氣象及政府)的協調配合,
7、調查任務的落實本次濕地資源調查工作由縣林業局選派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同志組成調查隊伍,按照上級技術培訓的要求和調查規程,具體開展調查任務。各(鎮)辦林業部門輔助完成,主要做好轄區內濕地斑塊的位置及邊界確認、權屬確認、水源補充、經營現狀、管理體制、受威脅狀況等調查項目的確認或與當地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濕地資源調要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積極性。要按照省里的做法,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要落實工作職責,建立考核獎懲機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組建隊伍,搞好培訓。要選派業務精通、責任心強的同志組成調查隊伍。同時,要對參與調查的人員,分期分批地開展技術培訓,熟練掌握技術規程與操作要求。要安排專人負責,主動做好與技術支撐單位的聯系和對接,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按照全國的統一部署,為更好地完成我市的r&d資源清查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工作目標
(一)全面了解我市國民經濟各行業r&d資源配置、機構建設狀況、r&d經費、人力的總量和基本結構數據,系統地掌握項目(課題)開展情況及發展水平、自主知識產權擁有份額及產出效益等相關信息,深入了解政府資金的使用及政府對r&d活動扶持政策的落實情況等。
(二)依據清查獲取的信息,研究制定能夠反映自主創新能力的科技統計指標體系,探索與國際規范接軌的科技投入核算辦法,進一步完善現行科技統計制度,推進科技統計與監測數據庫建設,為制定有關發展規劃,監測和評估我市自主創新能力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提供信息支撐。
二、清查對象和范圍
此次清查的對象是國民經濟中r&d活動相對密集行業的法人單位。涉及的范圍包括: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三、清查的主要內容
此次清查的主要內容包括r&d活動人員數量、素質及其工作量情況;r&d經費支出、用途及來源情況;研發用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擁有情況;各類研發機構的基本情況;r&d項目(課題)的研究類型、組織方式及社會經濟目標等情況;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的擁有及使用情況;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技術改造情況;政府給予研發活動的稅收減免情況等。
四、清查的時間及進度安排
此次清查的標準時點為20__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__年度。
全國第二次r&d資源清查工作安六個工作階段進行。即:
(一)準備工作階段(20__年7月——12月31日)
該階段主要工作和進度要求是:
1、建立各級清查機構。該項工作于20__年8月底前完成。
2、落實清查經費預算。該項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3、制定地方清查工作方案。該項工作于20__年8月底前完成。
4、編寫清查培訓教材。該項工作于20__年9月底前完成。
5、清查人員培訓。市級培訓于20__年10月底前完成;區縣級和各綜合部門的培訓工作于20__年11月底前完成。
6、進行摸底調查,確定最終清查對象。該項工作于20__年9月至12月底前全部完成。其中20__年9月底前應取得階段性成果,并于本文來源:文秘站 20__年10月10日前將階段性成果報第二全國r&d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12月掃尾、補充,至12月31日前明確最終的清查對象。
7、數據處理準備。包括程序調適、程序培訓和程序試運行,于在20__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8、清查的物資及材料準備。清查所需物資和各種材料的準備工作于20__年10月底前完成。
(二)清查登記階段(20__年1月1日——2月15日)
該階段完成基層表的填報、自查、部門審核等項工作。
(三)數據錄入和數據匯總階段(20__年2月15日——5月15日)
該階段工作分四個步驟進行:第一,各基層單位的數據錄入工作于20__年2月20日前完成;第二,區縣及各綜合部門的數據錄入及審核工作于20__年3月10日前完成,并上報上一級歸口單位;第三,市統計局、市科委、市教委和市國防科工辦對所管轄單位的上報數據進行審核,并將數據集中到市統計局,該階段的工作于20__年3月31日前完成;第四,市統計局進行全面數據匯總審核,該階段的工作于20__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綜合數據質量評估及清查數據的上報(20__年4月30日——5月31日)
該階段包含四方面工作:一是,市統計局、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和市國防科工辦將聯合進行數據評估;二是召開專家論證會;三是,提交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審議;四是,將最終數據結果上報全國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清查成果公布及資料開發利用階段(20__年10月——20__年12月31日)
該階段工作主要包括:20__年10月31日前,發表××市二次r&d清查主要數據公報;20__年1月31日前,完成××市二次r&d清查資料匯編的印刷出版;20__年2月底前,建立清查數據庫。此外,自20__年11月起到20__年12月31日前,組織清查資料的深度開發研究和課題招標,并取得最終研究成果。
(六)總結表彰階段(20__年12月1日——20__年2月底)
該階段主要工作有兩項。一是,20__年12月31日前,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對清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二是,20__年2月底前,市統計局、市科委、市教委、市國防科工辦聯合完成清查的技術性總結。
五、清查的組織領導
(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統計局、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三部門共同牽頭,教委、財政局、國防科工辦等有關部門參加,組成××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清查領導小組”),全面組織、協調和指導清查工作。
(二)領導小組下設清查辦公室(××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清查辦公室”),負責清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清查辦公室內設五個工作組,分別是綜合組,負責清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調查一組(統計部門)、調查二組(科技管理部門)、調查三組(教育管理部門)和調查四組(國防科技工業部門),分別承擔本系統清查的具體工作任務。
(三)各區縣和綜合單位成立相應的清查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負責本區縣、本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清查的組織協調和實施。
六、清查的具體部門分工
市統計局負責組織協調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企事業單位的清查工作;
市科委負責組織協調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相關機構,以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相關企業的調查工作;
市國防科工辦負責組織協調軍口科研院所、科技信息與文獻機構的調查工作;
市教委負責組織協調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屬醫院的調查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清查經費落實方面的事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清查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銜接。
各區縣應參照上述部門分工,協調好本地區的清查工作。
七、摸底調查
正是清查登記前的“摸底調查”是準備階段極其重要的工作環節,是保證清查數據質量的基礎。摸底調查的工作目標就是要從普查對象范圍中篩查出需要填寫正是清查登記表的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降低普查成本,使清查工作更具有目的性。我市的摸底調查采取直接發表調查和利用相關部門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這樣,可以達到互相印證、互相補充,確保清查對象的全面覆蓋,從而達到保證清查數據質量的最終目標。
八、培訓工作
培訓工作的好與壞直接決定著填表人的工作水平,直接決定著清查數據質量的優劣。各相關部門應給以足夠的重視,認真編寫培訓教材,確保培訓充分、到位,使基層單位的填表人全員接受培訓。我市的培訓工作在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由市統計局、市科委、市教委和國防科工辦按照職責分工分別進行。培訓的組織方式,各部門可根據職責范圍內工作量的大小,可采取一級培訓——直接培訓填表人的方式進行;也可采取兩級培訓——先培訓部門骨干,由部門骨干在培訓填表人的方式進行。
培訓工作應做到,教材口徑統一,填報要求統一,時間進度統一,。同時,要特別注意,部門間共性的內容必須保持一致。
九、數據處理
此次清查的數據處理工作采用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具體的組織模式是:在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指揮下,由市統計局、市科委、市教委和國防科工辦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所轄單位的數據,按照統一的程序進行匯總,并將匯總后的數據集中到市統計局,進行綜合匯總。
基層清查表的錄入模式由各分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十、質量控制
清查的數據質量是清查工作的靈魂。各區縣和綜合單位清查實施部門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清查各階段工作實施嚴格的質量控制,建立質量控制責任制。基層單位填表人和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數據質量負責,收表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本級數據質量負責。
各基層單位應認真填報,并做好清查表的自查,確保真實無誤。各區縣、各主管部門要加強本區縣、本部門清查表的審核把關,要應用歷史數據和相關資料對本區縣、本部門的清查數據質量進行客觀的評估。市統計局、市科委、市教委和國防科工辦應對所轄單位的上報數據進行趨勢性和邏輯性審核。
各級機構和部門對那些有問題或有疑問的報表必須回查,直至符合要求。
(十一)清查數據庫建設
清查數據匯總結速后,市統計局、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和國防科工辦應協同著手r&d資源數據庫建設。數據庫建設力求格式統一,內容做到統籌兼顧,形成動態更新機制,實現資源共享。
十二、清查資料的與使用
清查數據的和使用,必須遵循《統計法》的相關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一)待全國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對外數據公報后,我市方可我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主要數據公報。
(二)我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主要數據公報后,各區縣和各部門方可公開使用清查數據。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清查對象的個體數據。
(四)市第二次r&d資源清查領導小組各組成部門應嚴格遵守數據使用方面的相關規定。
十三、工作交流及總結表彰
中心各所室:
根據云質監局函137號《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
關于在全省質監系統開展檢測工作整頓的活動方案
的通知》,及云質監認函188號《關于做好檢測工作整頓活動自查自糾階段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中心實際情況,經研究,制定我中心開展檢測工作自查自糾活動實施方案:
一、自查自糾的主要內容中心各室都是這次檢測工作自查自糾的對象。
各室要認真嚴肅地對檢測工作管理制度建設、制度落實、人員管理、監督管理和是否符合《質量手冊》及《程序文件》進行自查自糾。
二、自查自糾的階段安排
(一)、各室自查自糾階段(6月1日-6月30日)各室要100%開展自查。
1、特種設備檢驗所
(1)無證檢驗和超范圍檢驗的情況;
(2)人員和裝備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情況;
(3)規章制度不健全和規章制度制度不能有效貫徹執行的情況;
(4)檢驗檢測行為不規范的情況;
(5)檢驗工作質量不高的情況;
(6)不按收費標準收費等亂收費的情況。
2、計量測試所
(1).超授權范圍檢定的情況;
(2).不具備相應能力而開展計量校準的情況;
(3).質量管理體系不能有效運轉的情況;
(4).檢定行為不規范的情況;
(5).檢定工作質量不高的情況;
(6)、不按收費標準收費等亂收費的情況。
3、產品質量檢驗所
(1)無證檢驗和超范圍檢驗的情況;
(2)人員和裝備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情況;
(3)規章制度不健全和規章制度制度不能有效貫徹執行的情況;
(4)檢驗檢測行為不規范的情況;
(5)檢驗工作質量不高的情況;
(6)不按收費標準收費等亂收費的情況。
(7)能力驗證及比對實驗情況。
(二)、中心統一考核檢查階段(7月1日-7月31日)中心檢測工作整頓活動領導小組組織考核。
對近三年制度建設和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是否在領導班子內部明確了檢測工作管理的分工和職責,是否建立并落實了有效的檢測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研究檢測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檢測機構的發展等。對這期間發生、發現或反映的事故,要進行深入的檢查,分析產生的原因,明確責任。檢查規章制度是否完善,資質條件是否符合,環境條件是否具備,檢測設備管理是否規范,崗位設置、人員配備和管理是否到位,各項規程和執行的標準是否明確。重點要檢查人員力量是否與檢驗任務相匹配,相關檢測人員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技能和知識;抽樣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檢測過程是否符合規定程序、操作規范和技術標準;是否定期對設備進行量值溯源;檔案管理是否完善等。還要檢查現有檢測能力對地方重點產業檢測覆蓋情況。要對近一年的委托檢驗情況逐一進行細致的檢查,檢查有關委托檢驗過程是否規范,是否存在不檢驗就出具檢驗報告的現象,是否存在隨意修改檢驗結果的現象,是否發生過質量事故。要對近三年來檢驗機構完成監督抽查、定期監督檢驗工作質量進行檢查,是否存在檢驗質量事故,是否存在不嚴格履行管理制度和檢驗規程、檢驗中徇私舞弊、承擔任務工作中跑風漏氣和借監督檢查工作之機與企業簽訂服務協議等行為。對于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測機構自身進行改正。對發現的問題要梳理分類,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實部門及人員。對于發現有關人員與其崗位或能力要求明顯不符的,應暫停其工作,培訓合格后重新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從事相應檢驗檢測工作。
三、自查自糾的工作要求要全面貫徹落實省局有關部署,及時傳達學習有關要求,廣泛深入動員所有人員,切實把檢測工作自查自糾活動組織好、開展好。
要認真貫徹落實,認真全面開展檢測工作自查自糾,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梳理,及時整改、完善和提高,嚴禁走過場,使自查自糾工作收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