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論文題目宜簡煉、準確,必要時可加副標題。主副標題要各有側重,主標題盡量傳遞核心論點、學術創新點,副標題應限定研究范圍、學科范圍,廓清研究對象,標識文章性質。題目用華文中宋小二號字,居中。
2、內容摘要為文章主要觀點之提煉,字數一般控制在200——300字為宜;關鍵詞一般為3至5個(提供英文摘要及關鍵詞更佳)。
3、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4、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5、公式及正文的變量應使用斜體表示,并在第一次出現時給出具體含義,杜絕同一字母兩種含義的現象。行文中需用到的公式應統一順序編號。
6、作者若欲另投他刊,請先與本刊編輯部聯系。切勿一稿兩投,一旦發現一稿兩投,將立即退稿;而一旦發現一稿兩用,本刊將刊登該文系重復發表的聲明,并在2年內拒絕以該文第一作者為作者的任何來稿。
7、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1.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列于文后(同一參考文獻在文中可以用同一序號加頁碼標出),并與正文中的引用序號一一對應。
9、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10、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錄入該數據庫或以其他形式出版發行,請在來稿時向本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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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陳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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