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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事業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大我鎮人才開發和科技創新力度,加速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科技強鎮進程,提升我鎮經濟運行質量,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
從機制創新、政策激勵入手,積極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有利于優秀人才集聚,有利于優秀人才發揮作用。
1、設立引進高層次人才“伯樂獎”
根據各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層次、多少(指研究生學歷或副高職稱以上),設立引進高層次人才“伯樂獎”,設一、二、三等獎若干名,一等獎1萬元,二等獎0.6萬元,三等獎0.4萬元,獎給用人單位主要領導。
凡當年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報到時必須憑學歷證書或職稱資格證書等材料到鎮黨委組織辦公室登記備案,引進后滿6個月起算,12月底前由用人單位進行申報,黨委組織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有關情況核實、確定。
2、鼓勵柔性引才。積極鼓勵本鎮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校開展產學研合作。年內,以短期聘用、技術攻關、項目咨詢、科研顧問等方式柔性引才,為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服務的;對攜帶高新技術開發項目、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創辦高新技術領域的合資(合作)或獨資項目等的人才,經鎮科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或專家評審組認定后,由鎮人才開發資金(或科技三項經費、技改經費)等渠道給予資助。
3、鼓勵建立高校畢業生實習基地。年內與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畢業生實習基地,授牌、簽約并經常接收畢業生實習活動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4、鼓勵申報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年內,成功申報設立研究生工作站,授牌并有研究人員簽約進站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成功申報設立博士后工作站,授牌并有研究人員簽約進站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5、設立政府特殊貢獻獎
年內,由企業申報,鎮科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評審確定在全鎮范圍內評選出上年度對平望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特殊貢獻的優秀人才,并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
二、鼓勵實施科技創新
1、設立企業科技創新獎
當年內,在本鎮投資的企業,
(1)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8萬元;
(2)被認定為省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4萬元;
(3)被這認定為蘇州市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
(4)被認定為省民營科技企業,一次性獎勵1萬元。
2、設立科技產品創新獎
當年內,
(1)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產品,每項一次性獎勵3萬元;
(2)被認定為省高新技術產品,每項一次性獎勵2萬元;
(3)被認定為蘇州市級高新技術產品,每項一次性獎勵1萬元;
(4)產品列入國家火炬計劃、星火計劃等計劃項目的,每項一次性獎勵5萬元;
(5)產品列入省級攻關、火炬、星火等計劃項目的,每項一次性獎勵3萬元。
(6)產品列入蘇州市、*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包括工業新產品、農業新產品等計劃項目),每項一次性獎勵0.5萬元。
3、設立自主知識產權獎
為了鼓勵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促進科技創新,年內獲得發明專利的,每項一次性獎勵0.1萬元;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的每項一次性獎勵0.05萬元;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的每項一次性獎勵0.03萬元。
4、設立科技成果獎
(1)獲得國家級科技成果,給予科技人員一次性獎勵1萬元。
(2)獲得省級科技成果,給予科技人員一次性獎勵0.5萬元。
(3)獲得蘇州市級科技成果,給予科技人員一次性獎勵0.2萬元。
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專利等的認定,以上級科技部門的批準文件和頒發的證書為依據,年底由企業進行申報,鎮科技領導小組進行核實、確定,經領導審批后給予兌現。
三、原有關科技創新獎勵政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實施辦法為準。
四、本辦法自2007年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