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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我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建設,保障農民群眾在村務事務中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適應新形勢下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創新發展要求,現就做好我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
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是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政權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農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是完善村民自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內容;是順利推進農村改革和發展,加快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必然要求;是促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有效途徑。近年來,我區在推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方面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在全區范圍全面推行了“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完善了村務公開內容、規范了村務公開的形式、時間和程序。但同時也必須清醒地看到,少數村還存在著公開內容不全面、公開程序不規范、硬件設置不到位、檔案保管不完善、反饋意見不重視等問題。因此,必須自覺增強做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真正把關系廣大農民切身利益的事情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加強組織建設,推進村民自治機制健康發展
加強村民代表會議、村務監督委員會兩個組織建設,是開展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村民自治健康發展的有效手段。
(一)加強村民代表會議建設。要明確村民代表會議的職責,加強村民代表培訓,不斷提高村民代表素質,履行好村民代表的權力與義務,充分發揮村民代表會議在村級議事決策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中的作用;完善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聯系戶制度,確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
(二)依法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新的村委產生后,應當及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代表中直接投票選舉產生村務監督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應當具備思想政治素質好、政策法律意識強
、堅持原則、公道正派、群眾信任、熟悉村情等條件。村民委員會成員及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委監督委員會列席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開支的村務會議;對村級各項開支、集體土地征用征收以及使用情況、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村務公開內容和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執行情況等進行監督,并定期不定期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情況;認真受理村民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反映對村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三、進一步健全村務公開制度,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
(一)完善村務公開內容
要根據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情況的要求和群眾的意愿,不斷制訂完善村務公開目錄,明確村務公開內容。
1、政務公開事項。主要是公開各級黨委、政府的各項惠民政策以及落實情況。如: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和違法生育對象社會撫養費征收、救災救濟款物分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大病救助、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種糧直接補貼、購置農機具補助、宅基地審批,以及國家其他補貼農民、資助村集體的政策落實情況等事項。
2、財務公開事項。嚴格按照農業部、監察部關于印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的通知(農經發[2011]13號)執行。主要包括:財務計劃;各項收入;各項支出;各項資產;各類資源;債權債務;收益分配以及其它需要公開的事項。
3、事務公開事項。村民自治范圍內的需要向全體村民公開的公共事務、社會公益事業辦理情況,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有關事項及其辦理情況等事項。
4、其它公開事項。經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聯名要求公開的其他事項。各村應根據村情,將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事項及時進行公開。
(二)規范村務公開形式、時間和程序
1、村務公開形式。堅持實際、實用、實效和因地制宜、群眾明白的原則,確定村務公開形式。以村為單位,在便于群眾觀看的地方設立固定防雨的村務公開欄,公開欄面積不得小于6平方米,并配
套設立意見箱,明確意見箱開啟時間。保留和使用好自然村的公開欄。要明確責任人,加強對公開欄及意見箱的維護和管理,防止公開設施毀損。同時,還可以采用數字電視、廣播、網絡、告農戶書(信)、民主聽證會等其他有效形式進行村務公開。提倡利用農廉網平臺,推行村務公開網絡化建設,通過設立村務公開頁面,方便農民群眾和有關部門及時、有效、長久地開展查詢監督。
2、村務公開時間。一般的村務事項每季度至少公開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財務收支情況應當每月公開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開。各村應根據公開的內容和辦事的結果,按照統一時間及時公開,確保公開及時有效。要推進村務事項從辦理結果的公開,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延伸。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不斷創新村務公開的有效形式和手段。
3、村務公開程序。村務公開的基本程序:由村民委員會依照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要求,提出公開的具體方案;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后,提交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確定;村民委員會通過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及時公布。
4、聽取和處理群眾意見。群眾對公布的內容有疑問的,可以向意見箱投意見書,也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村務監督委員會投訴。村務監督委員會應當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經查實后應督促村民委員會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詢問,村民委員會應在10日內予以解釋和答復。村民委員會要對村務公開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并妥善保管。
四、進一步規范民主決策機制,保障農民群眾的決策權
(一)規范村級事務民主決策的內容。凡是與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如:村土地集體承包和租賃、農田改造、舊村改造、集體企業改制、集體舉債、集體資產處置、村干部報酬、村公益事業經費籌集和建設承包方案等,均要實行民主決策,不能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并、范圍調整,必須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并報區人民政府批準。
(二)規范村級民主決策的形式及程序。村級民主決策的基本形式是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原則上要遵循以下決策程序: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聯合提出議案;由村黨組織統一受理議案,并召集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研究提出具體意見或建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由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對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會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廣泛征求意見;會后要及時公布討論和表決結果;對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要及時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以集體名義借貸、變更或處置村集體的土地、山林、企業、設備、設施等,均為無效,村民有權拒絕,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進一步完善村級事務民主管理,保障農民群眾的參與權
(一)制訂規范化管理制度。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要組織村民結合實際制訂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議事規則、財務管理制度等,明確規定村干部職責、村民的權利和義務,村級各類組織的職責、工作程序及相互關系,明確提出對經濟管理、社會治安、移風易俗、計劃生育等方面的要求。
(二)規范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村民民主理財由村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從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中推選產生。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由會計人員報鎮(街道)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審核記賬。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確定為不合理的開支,不得由村集體財務報銷。鎮(街道)及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村級財務活動的指導和監督。
六、進一步加強村務民主監督機制,保障農民群眾的監督權
(一)完善集體財務審計監督制度。各級農村集體經濟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切實組織好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工作。審計內容主要包括: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財務預決算、財務收支、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管理、集體的債權債務、上級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使用情況,以及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事項。村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必須進行審計。審計中如查出侵占集體資產和資金、鋪張浪費的,要責令其如數退賠;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及村干部違法違紀、需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小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所有的資產,也要實行財務公開,加強管理與監督。
(二)完善民主評議村干部工作制度。村黨組織班子成員、村民委員會成員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體承擔誤工補貼的聘用人員,應當接受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對其履行職責情況的民主評議。民主評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村務監督委員會主持。對連續兩次被評議不稱職的,是村黨組織成員的,按黨內有關規定處理;是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其職務終止;是村集體承擔誤工補貼聘用人員的,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作出處理決定。
七、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各鎮(街道)要把加強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加強調查研究,深化、細化、完善、規范各項規章制度,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為加強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領導,我區成立了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紀委常務副書記、區組織部副部長任副組長,區民政局、區信訪局、區農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計生局、區司法局、區國土資源分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區村務公開協調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由區民政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鎮(街道)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不斷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共同參與、民政部門組織協調的領導體制與工作機制。
(二)落實責任,推動工作。區村務公開協調領導組要加強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導與協調,制訂工作計劃,掌握工作動態,溝通工作情況,推動工作落實。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聯系、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鎮(街道)要建立黨政領導負責制,將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評價辦法,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把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作為考核評比的重要標準,促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
(三)加強培訓,提高水平。要加大對新任村組干部、農村財會人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和村民代表的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依法辦事的能力,使他們善于用說服的方法、示范的方法、服務的方法推動各項工作,不斷提高我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整體水平。
(四)廣泛宣傳,加強督查。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宣傳欄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中央和省、市、區有關政策精神,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加大宣傳力度,使有關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家喻戶曉,讓農民群眾關心并積極參與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實踐活動,在實踐中學習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堅決制止利用宗教、家族勢力干預基層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行為。要建立健全和落實監督檢查制度。要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鎮(街道)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及進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和解決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把督查情況與年終考核結合起來。
(五)發揮作用,促進發展。要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村黨組織要領導和支持農民群眾依法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監督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實;要及時聽取群眾的意見,不斷完善各項制度、機制,努力改進工作。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其他村級組織要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團結廣大農民群眾,齊心協力做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促進農村各項事業全面發展。
各社會居委會參照本意見,開展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