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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局綜治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堅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重要批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建設平安、法治的目標,落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注且與職責相關的熱點問題和分局內可能存在的穩定隱患,切實履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責使命,在維護穩定中促進振興發展,在科學管理中提升服務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為贛南蘇區振興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夯實綜治基礎,推進基層平安建設
(一)加大干部職工教育管理力度。結合“綜治宣傳月”活動,加大綜治宣傳力度,使每一位干部職工重視并積極參與綜治活動,營造和諧平安建設的濃厚氛圍。深入開展“六五”普法活動,通過宣傳教育和學習,引導全體干部職工樹立正確的宗教信仰觀,打牢思想防范基礎,增強對不良傾向的抵御能力,提高干部職工道德意識,不參與非法宗教活動,拒絕黃賭毒等各類丑惡現象和違法犯罪活動。
(二)健全綜治組織網絡。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健全完善綜治工作職責,在每個科室、每個養護道班、工程建設項目部指定一名綜治人員,隨時掌握安全穩定隱患和內部矛盾糾紛動態。
(三)推進平安建設常態化。扎實抓好各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努力打造一批零發案、零犯罪、零事故、零矛盾上交的平安單位、平安工地,積小安為大安,不斷擴大平安創建覆蓋面。
二、加強源頭治理,推進矛盾糾紛化解
(一)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決策的必經程序。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涉及社會和諧穩定、涉及社會關注熱點問題的決策,必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立項、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風險可控性等評估。對經評估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事項,不予實施或暫緩實施,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
(二)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各部門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的基礎上,由綜治辦牽頭,各科室和養護道班積極配合,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功能齊全、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堅持每月定期進行矛盾排查,加強動態情況掌握和分析預測。臨近重大活動、重要節慶日、社會敏感期,集中開展干部職工隊伍思想等方面的重點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采取領導包案、限時調處等形式,落實穩控措施,耐心細致做好化解工作,努力做到矛盾化解在基層、矛盾不上交。
三、加強維穩防控,確保內部和諧穩定
(一)抓好重點要害部位和事故易發部位的監督管理。對財務室、檔案室等要害部位,認真查找管理薄弱環節和死角,落實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認真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進行防火檢查,配齊消防設施,確保防火安全。
(二)妥善處理訴求。多渠道、多層次、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做到能辦的馬上辦,有條件的限時辦,不能辦的做好解釋說服工作。關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對職工關心的敏感問題、熱點問題要盡力妥善解決。
(三)強化信息反饋。嚴格執行重大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落實值班、帶班以及事故報送要求。建立機關、基層單位兩級信息收集、處理和報送體系,及時掌握不穩定人員思想動向和事故苗頭。對重要情況和重要信息能及時進行上報,并做到準確全面,不得瞞報、漏報。
四、落實綜治責任,加強綜治宣傳
(一)落實綜治責任。與各部門簽訂綜治管理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并把維護穩定作為各部門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對因各部門負責人處置失當或工作不力導致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造成惡劣影響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重大群體性事件的單位,堅決實行一票否決。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視情予以處理,本年度不能評先、不能授于榮譽稱號。
(二)加強綜治宣傳。認清形勢,把握要點,繼續唱響主旋律,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把經常性宣傳和集中宣傳結合起來,把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結合起來。大力宣傳我局各部門齊抓共管,落實綜治各項措施的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傳好人好事、見義勇為的先進典型,弘揚社會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