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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和落實學習教育機制
(一)完善機關干部集中學習制度。要結合上半年十七大精神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在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中開展以“重品行、講操守、增本領、提效率、轉作風”為內容的作風建設專題教育,把專題教育作為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切實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年要作一次以作風建設為主要內容的黨課報告。
(二)建立和完善定期學習制度。堅持和完善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理論學習學分、支部學習和業務學習等制度。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作風建設專題,深入開展學習型黨組織創建活動。黨政“一把手”每人要寫出1篇以上理論文章或調研文章,并在區級以上刊物發表。
(三)強化機關干部自學制度。認真抓好干部在職自學工作,要結合質監工作實際向干部推薦一本自學書籍。
(四)廣泛開展“我為創業創新作貢獻”大討論。要組織黨員干部結合黨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的學習,深刻領會黨的三代領導核心和總書記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要認真學習市三屆五次黨代會、區七屆二次黨代會精神,結合質監工作實際開展討論。
(五)繼續開展文體活動。積極參加機關運動會、文藝匯演等活動,積極倡導良好的生活作風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二、健全和落實為民辦實事機制
(六)健全便民服務機制。建立快捷有效的服務平臺,開展集中式、“點對點”式便民服務,完善基層質監網絡建設,構建便民服務網絡。
(七)建立領導干部下基層蹲點調研制度。根據區委區政府統一安排,領導干部每年深入基層調研的時間不少于2個月,相對集中的蹲點調研時間不少于1個星期,要繼續采取聯鎮(街道)帶村、駐村聯戶的工作方式,聯系一個鎮(街道),蹲點一個行政村,聯系5-10家農戶,通過上門走訪農戶、召開民主懇會、訪貧問苦送溫暖等方式幫助所駐村辦實事、辦好事。
(八)開展進村入戶幫扶低收入農戶活動。按照“走進貧困、關注民生、促進和諧”的要求,組織黨員干部進村入戶,宣講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鼓勵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的政策,開展低收入農戶狀況調研活動,研究制訂“一戶一策一干部”幫扶舉措,幫助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
(九)繼續開展陽光政務活動。解決一些侵害群眾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有訴必理、有理必果”。
三、健全和落實破解難題機制
(十)開展“服務創業、再增感情”和“推動創新、再破難題”專項行動。結合質監部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能,認真疏理今年制約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類難題,明確每個難題的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和完成時間,確保責任到人,措施有力,落到實處。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大力弘揚“鍥而不舍、攻堅克難”的中心大道精神,敢于負責,敢擔風險,敢于碰硬,善破難題。
(十一)推行“一線工作法”。根據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要把大力推行“一線工作法”作為深化作風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抓手,做到力量往一線配置,情況在一線了解,問題在一線解決,感情在一線融合,干部在一線考評,形象在一線樹立。
(十二)探索、出臺破解難題考核辦法。實行破解難題量化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評比先進、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健全和落實勤政廉政機制
(十三)領導干部要做作風建設的表率。要建立健全加強自身作風建設的制度規定。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帶頭踐行八個方面的良好作風,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認真落實《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為民、務實、清廉,以自身的良好作風帶動本地本單位的作風建設。
(十四)嚴肅查處違規違紀案件。加強對作風建設的經常性監督檢查,加大查糾工作力度,依規依紀嚴肅處理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行為,并對部分嚴重頂風違規違紀行為予以公開曝光。對作風狀況差、群眾意見大、問題比較多的地方和單位,要視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五、健全和落實效能提升機制
(十五)建立崗位職責制度。優化行政流程,精簡辦事環節,健全崗位責任制,積極推行職位說明書制度,解決“職責不清”和“無責任行政”問題。
(十六)建立高效服務制度。嚴格控制公務消費,進一步規范對公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進一步精簡會議和文件,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設節約型政府。全面推廣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離崗告示制等,解決“辦事不高效”的問題。
(十七)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完善政務公開方式和制度,認真推行辦事公開,建立和完善新聞、投訴處置、結果反饋、責任追究等制度,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
(十八)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加強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全面完成行政許可職能歸并工作,積極推行“并聯審批”、“告知承諾”等服務方式。
(十九)完善非公企業軟環境監測點制度。創新工作方式,進一步暢通企業訴求渠道,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六、健全和落實作風建設預警機制
(二十)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全面推進政務運行和服務的信息化,重點建設社會管理系統、市場監管系統、經濟運行子信息系統、行政效能監察系統。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審批效率實時監控。
(二十一)實行重大工作事項進展情況定期報告制度。要定期向政府報告重點工作、重大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以及政府重大決策、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十二)完善群眾訴求表達機制。加強信訪和投訴平臺的建設,整合各類投訴中心、投訴電話、門戶網站和電子信箱,實行一門受理,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高效運作”的原則,形成集中、分流、落實、反饋的工作機制,認真受理對干部作風問題的來信來訪,充分發揮信訪部門和各投訴中心在信息收集中的作用,及時掌握干部作風中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相關對策措施。進一步完善決策的民主程序,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實行公示、聽證等制度,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七、健全和落實作風建設監督評議機制
(二十三)整合監督資源,形成監督合力。要加強與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和派監督、司法監督的協調配合。要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加大新聞輿論監督力度,形成監督合力。
(二十四)繼續開展作風建設評議。進一步深化作風建設評議活動,要認真做好評議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
(二十五)繼續開展民主評議行風活動。積極探索開展群眾、企業和監管或服務對象評議機關活動,深入開展行風評議和創建“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示范單位和先進單位活動,推動機關和基層單位進一步轉變作風,更好地服務群眾。要把黨員干部作風狀況作為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廣泛接受群眾的監督和評議。
八、健全和落實作風建設獎懲激勵機制
(二十六)全面落實行政問責制和效能責任追究。完善并嚴格執行《*區人民政府行政問責制》,對于存在的執行上級機關決策和部署不力、違反規定進行決策、不認真履行行政管理職責和內部管理職責等問題,啟動問責程序,對其主要領導予以問責,并嚴肅追究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對于違反效能建設“四條禁令”和“三公”問題有關規定,行政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等頂風違規違紀的,要嚴格責任追究,一律嚴肅查處。
(二十七)建立政府部門績效評估制度。探索建立各科(室)、直屬單位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將行政效率及行政評議結果予以量化。
(二十八)落實公務員考核機制。嚴格落實《*區公務員績效評估細則》,研究建立以業績考核為導向,公務員服務對象有效參與評價,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公務員實績考核標準。
(二十九)深化“人民滿意機關”創建活動。按照“讓權力運行更規范,讓人民群眾更加放心滿意”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創建“人民滿意機關”活動的評價反饋機制、激勵警示機制和工作責任制。
(三十)總結表彰作風建設先進典型。要善于發現和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各單位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通過典型示范,以點帶面,進一步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
(三十一)完善作風建設考核。要繼續把作風建設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并將考核結果作為部門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重視作風建設且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工作不抓緊、作風狀況差、群眾意見多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評為年度工作先進,并視情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九、健全和落實作風建設組織領導和工作機制
(三十二)健全作風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要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機關單位和黨政干部積極參與、社會各界共同監督”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建立作風建設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紀檢組長人副組長,負責對作風建設的組織領導、工作部署和監督檢查。
(三十三)建立作風建設責任人述職制度。局黨組書記作為作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對本地本單位作風建設負總責,每年要結合年度述職,形成書面材料,向上級黨委和紀檢機關、組織部門報告抓作風建設的情況;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范圍的作風建設,每年要把工作情況向局黨組作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