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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信訪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提高信訪工作水平,加快“和諧”拱墅建設,根據市領導關于“建議在信訪部門和信訪重點鄉鎮(街道)試點配備心理咨詢師”的批示及市信訪局、市衛生局《關于開展心理衛生服務進信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杭信[2009]3號、杭衛發[2009]14號)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基礎
目前,我區共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8家,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站45家,衛生系統具有醫學背景的國家二、三級心理咨詢師52人,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健全,人員配置合理,具備開展心理衛生服務進信訪試點工作的基礎。
二、試點開展單位
根據我區信訪、心理衛生機構和人員的實際情況,擬先在區信訪局、小河街道、拱宸橋街道開展試點工作。小河街道、拱宸橋街道要做好試點延伸工作,各確定1個社區,同步開展心理衛生服務進信訪試點工作。
三、工作內容
(一)組建區信訪心理健康咨詢顧問團(以下簡稱顧問團)。由區衛生局牽頭,從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中選派10名業務骨干,組建成顧問團。
(二)建立顧問團成員協助信訪長效工作機制。每月10日、20日為顧問團成員協助信訪接訪日,由區衛生局指派顧問團人員到區人民來訪接待中心協助信訪接待。同時,區信訪局可根據信訪接待實際情況,及時聯系顧問團成員參與接訪。
(三)建立領導下訪陪同制度。區領導下訪接待來訪群眾時,顧問團成員陪同接待。
(四)建立疑難信訪問題協同處理機制。在處理重復訪老戶、列入矛盾糾紛“三色預警”重點疑難信訪問題及非正常訪發生時,由顧問團成員參與接待,協助判斷來訪人的心理狀態,提供心理健康咨詢服務。
(五)建立危機事件心理干預制度。對于信訪工作中出現的危機事件,按照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原則,依據心理危機干預處置程序,由顧問團實施干預。
(六)建立心理衛生工作培訓制度。開展心理衛生知識講座、培訓,使各級信訪干部和工作人員具備一定的心理衛生知識,熟練運用心理學知識和溝通技巧,提高信訪工作效率。開展心理輔導,緩解信訪干部和工作人員的心理壓力。
四、工作步驟
試點工作分為調查準備、組織實施和總結提高三個階段實施。
(一)調查準備階段(2009年1月—3月)
1、開展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我區開展心理衛生進信訪工作的基礎條件;
2、確定試點單位;
3、成立心理衛生服務進信訪試點工作領導機構;
4、組建信訪心理健康咨詢顧問團,并對顧問團成員進行一次有關信訪接待工作的崗前培訓。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4月—11月)
1、根據信訪接待日程表,顧問團成員要按時到人民來訪接待中心參與接訪;
2、區信訪局要做好信訪接待工作記錄,建立健全工作臺帳;
3、顧問團成員在參與接訪工作中要建立來訪人員的心理健康檔案;
4、試點街道也可以借助顧問團或當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力量,來開展以約訪為主的信訪接待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2009年12月)
召開總結會議,表彰先進,推廣試點工作經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信訪局、區衛生局聯合成立區心理衛生服務進信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區信訪局萬建偉任組長,區衛生局朱幼群、區信訪局俞志棟任副組長,區信訪局接訪科詹松京、區公開電話受理中心王利軍、區衛生局衛防科馮明芳、區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中心厲志玉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信訪局接訪科),負責日常工作,詹松京兼任辦公室主任。各試點單位也要建立相應領導機構,落實責任科室,明確專人負責。
(二)落實配套保障。試點單位要完善心理衛生服務進信訪試點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并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相應保障。
(三)注重方式方法。顧問團成員參與信訪接待工作,要以不引起信訪當事人的反感及不產生負面影響為原則,同時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四)創新工作機制。各試點單位要勇于實踐,積極探索,建立健全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協助信訪工作的新機制,落實新舉措,不斷提高我區工作水平,鞏固深化信訪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