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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黨的全會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上關于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與扶貧開發政策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的要求,解放思想,大膽創新,建立符合全市實際的科學、規范、民主的農村低保和貧困人口識別機制及動態監管機制,健全和完善兩類戶檔案,實施公平、公正的低保救助和扶貧開發扶持,充分發揮“兩項制度”促進全市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的重要作用,為實現年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奠定制度基礎。
二、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及試點范圍
一)總體目標:
1利于管理的村級經濟狀況和農戶家庭情況的指標識別體系,制定一套便于操作。建立科學規范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機制。
2使其成為各部門信息共享,建立一個全市統一的貧困戶實名制檔案系統。監測管理的平臺。
3.為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提供實證支持。摸清貧困人口的構成。
4針對不同的識別對象,對識別出的扶貧對象逐步落實扶持政策。根據致貧原因分類施策。實行差異化的扶持措施。對識別出的低保對象,落實低保救助資金,保障其基本生活;對識別出的扶貧對象,制定有計劃、分年度、扶持到戶的扶貧規劃,明確扶持方式、項目和資金,力爭盡快脫貧致富。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范、簡便、可操作的原則。
2堅持指標識別與民主評議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建檔立卡與動態監測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應扶盡扶、應保盡保、應退則退的原則。
三)試點范圍及貧困人口規模
試點工作在全市9縣(區)全面展開。全市貧困人口規模原則上以年國家正式公布的扶貧新標準農村人均收入1196元以下貧困人口為準,年。各試點縣(區)不能自行確定貧困標準。各縣(區)要按實際情況合理測算貧困人口規模,確定的貧困人口規模要以縣(區)政府正式文件報市政府審核,省上審批。全市的貧困人口規模,經國家統計局隴南調查隊隨機入戶調查,結合調查隊的貧困監測數據,科學測算出全市貧困人口規模為108.82萬人(不包括地震返貧人口)貧困面44.23%5.12特大地震是隴南農村遭受巨大損失,有些農戶成為赤貧戶(全市地震返貧人口107.16萬人)經過國家的支持和社會各界的幫扶,有些返貧農戶已脫貧,經調查統計,目前全市尚有36.27萬地震返貧人口無法脫貧。包括地震返貧人口,全市貧困人口規模為145.09萬人,貧困面58.97%
三、方法步驟
第一步:試點縣(區)實施方案制定和上報。主要內容包括:編制的依據和目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實施范圍、對象規模、實施步驟、工作進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方案制定完成后報市“兩項制度銜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各試點縣(區)制定“兩項制度銜接”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第二步。確定識別人口規模。審批試點縣(區)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市“兩項制度銜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各試點縣(區)實施方案,主要審核有關工作流程、組織管理、識別人口規模確定等,以確保識別出的貧困人口更加準確。市“兩項制度銜接”領導小組對試點縣(區)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審核后,上報省“兩項制度銜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
第三步。制定村級指數計算表。試點縣(區)制定村級貧困狀況識別指標體系和農戶貧困狀況識別指標體系。村級貧困狀況識別指標包括:按試點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生產生活條件、教育衛生狀況等設置村級貧困狀況識別指標,指標力求簡單、直觀、且易于獲得。指標的設置一定要符合縣、鄉、村經濟、文化、社會事業發展實際,并充分考慮各要素在整個指標體系中的影響力。
制定農戶貧困狀況識別指數計算表。指標的設置一定要力求反映農戶的實際情況,農戶貧困狀況識別指標包括:按照家庭人口素質狀況、居住情況、農戶生產要素占有量、家庭生產經營收入及享受國家惠農補貼等方面設置農戶貧困狀況識別指標。并充分考慮各要素在整個指標體系中的影響力。
第四步:開展村級狀況調查。對各縣(區)所有的村開展村級狀況調查,按照設定的村級指標體系。填寫村級指數計算表,計算出村級指標指數。將村指數按由小到大排序,確定分類臨界指數,將各縣(區)所有村分為最貧困、較貧困、中等、中偏上、上等5個層次,分層次確定各村識別對象規模。
第五步:確定村級識別戶規模。根據各村的識別對象規模,由村民代表大會按照民主、公開、公正的原則。推選被識別戶,并進行張榜公示。每個村的被識別戶,對以往建檔信息中的低保戶和貧困戶進行全面調查,不能遺漏。除此之外,對一般戶進行調查,滿足該村被確定的識別戶數量。
第六步:入戶識別。計算農戶指數,鄉(鎮)兩項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農戶識別指標對推選的識別戶進行調查核實。并按指數進行排序。通過排序,按照所設定的低保臨界指數和貧困臨界指數將農戶分為三大類,第一類低保戶,即指數小于低保臨界指數的農戶;第二類貧困戶,即指數大于低保臨界指數但小于等于貧困臨界指數的農戶;第三類一般戶,即指數大于貧困臨界指數的農戶,并根據致貧原因或特征進一步分類。核查以家庭為單位,堅持做到民主評議與入戶調查相結合、核查家庭收入與綜合評估家庭實際生活狀況相結合。
第七步:民主評議。組織評審、張榜公布,對農戶識別指標識別出的低保戶和貧困戶由村評選領導小組組織村民代表會議集中進行民主評議。對無異議的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對有異議的組織重新入戶調查核實,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鎮對上報的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進行審核、公示后,無異議的報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審核、備案。低保對象是符合國家五保供養條件卻未享受相關政策者;重病、殘疾、智障、年老體弱者;因天災人禍喪失勞動能力者;收入低于低保線但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開發式扶貧對象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國家扶貧標準、有勞動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勞動能力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第八步:建檔立卡。由村一級對貧困人口登記造冊,對確定的民政低保對象和扶貧開發對象。鄉(鎮)匯總、統計,以實名制將對象名冊輸入計算機,建立鄉級貧困戶檔案,并上報縣(區)扶貧、民政、統計部門,由縣(區)扶貧部門統計、匯總后建立各縣(區)貧困戶檔案,并上報市級部門備案。
第九步:制定扶持計劃。落實扶持措施。根據建檔立卡確定的貧困戶和低保戶,做好項目需求調查,合理確定扶持項目、扶持方式。對經規范識別的低保戶,要根據農戶實際,確定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和標準,實行低保救助。對經規范識別的貧困戶,要嚴格按戶實際情況落實扶助措施,符合信貸條件的可享受到戶扶貧貸款貼息;村到戶的扶貧項目要向貧困戶傾斜,加大扶持力度;勞動力轉移培訓要優先安排貧困戶子女,并在培訓經費和生活補助上給予傾斜,做到應保盡保,應扶盡扶”
四、工作時間及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深入試點鄉鎮通過發放宣傳冊、召開群眾會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黨的全會精神。全國、全省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宣傳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重要意義和政策規定,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輿論氛圍,進一步調動鄉、村、社干部、群眾的積極性,為下一步工作的全面推開打好基礎。
第二階段:制定方案、工作計劃階段,各縣(區)結合實際。方案制定完成后,經市兩項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上報省“兩項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階段性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計劃。縣(區)民政、扶貧、殘聯、財政、統計等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從調查內容、核算標準、核算方法等方面,探索科學準確反映農村家庭狀況的具體操作辦法,制定村級指標體系和農戶指標體系,設計到戶卡片和扶貧扶持戶項目需求表格。試點鄉鎮要根據“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階段:實施階段
1先期試點實施階段,各縣(區)都要確定1個鄉1個村先期開展試點工作。試點結束后。對工作中存在問題研究解決,對好的做法進行總結,為整市全面開展“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奠定基礎。
2全面組織實施階段,召開先期試點的鄉鎮“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座談會。按照在試點鄉開展試點的經驗和做法,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兩項制度”有效銜接試點工作。通過對農村低保對象和扶貧開發對象的識別,建立健全貧困戶檔案,并根據所調查農戶的項目需求,制定扶持計劃,落實扶持項目。
第四階段:工作總結階段,要從農村貧困人口確定、民主評議、檔案建立等每一個環節進行認真總結,一是檢查驗收。完成對象識別信息錄入后。進行成果應用研究,制定一整套便于操作,利于管理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機制。各試點縣(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初驗,市扶貧開發“兩項制度”領導小組對縣(區)進行全面驗收,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督促完善或要求重新開展。各試點縣(區)兩項制度”工作成績將作為年度扶貧開發重點縣工作考核的一項主要依據。二是總結。年底,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召開總結大會,對試點縣通報總結,兌現激勵政策。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副市長曹成章任副組長,扶貧、民政、統計、殘聯、財政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兩項制度銜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組織試點工作,研究部署解決“兩項制度銜接”試點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扶貧辦漆文忠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扶貧、民政、統計、財政、殘聯抽調專人為辦公室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全省“兩項制度銜接”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等;組織落實領導小組的工作決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有關問題;組織試點工作的督查和考核驗收;全面掌握工作動態,進行工作總結、評比和表彰等。市政府將成立扶貧開發“兩項制度”銜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副書記任組長。
要把搞好“兩項制度銜接”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劃,扶貧、民政、統計、殘聯、財政等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大力協作配合,努力實現識別過程中的程序銜接、識別對象后期扶持的政策銜接、全省所有低保對象的管理銜接,共同促進“兩項制度銜接”工作的順利開展。扶貧部門要組織好調查戶的排序、入戶識別工作,做好貧困戶信息的錄入、動態管理以及專項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更新和管理等工作;采取有針對性的扶持措施,抓好到戶扶貧項目的落實等。民政部門要明確低保范圍和標準,確定低保戶,落實對低保戶的救助措施。統計部門要依據國家貧困標準、貧困監測、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結構等,分析提出縣級貧困發生率及貧困人口識別規模的意見,并配合扶貧部門做好信息錄入、管理以及識別貧困人口數據與國家有關數據的銜接等工作。殘聯要摸清殘疾人底數,對貧困殘疾人進行識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納入低保和提高低保檔次的工作,推動有關方面對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實施扶貧傾斜政策。財政部門要落實有關工作經費。
動員一切力量,各試點縣(區)要把試點工作作為年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內容。抓住關鍵環節,全面安排部署。各試點縣(區)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試點工作,并明確1名能夠協調扶貧與民政工作的政府分管領導,集中時間具體負責試點工作。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抽調一批專業水平高、敬業精神強的人員,集中專門從事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如期完成。
二)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兩項制度銜接”工作。關系廣大群眾特別是貧困群眾的切身利益,倍受各有關方面關注。市縣(區)兩項制度銜接”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
一要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將相關政策宣傳到每個農戶特別是貧困戶,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積極營造正確的輿論導向,動員廣大群眾支持、配合和參與貧困對象識別等關鍵環節,及時向相關工作人員和調查組提供真實準確的情況資料。
二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市、縣(區)分層次就“兩項制度銜接”試點工作的操作程序、實施方案等開展系統業務培訓。傳達貫徹上級業務部門相關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實各項工作要求,做到貫徹精神不走樣、具體工作有落實。
三要確保基本工作程序到位。重點要做到三個到位:一是公開公示要到位。要嚴格執行村民小組、村委會、鄉鎮政府、縣級相關部門審定后再次返回鄉鎮村公示四個層面的公示程序。每個公示期必須達到5天;居住分散的鄉鎮可通過廣播等形式公示,公示期限可適當延長。對群眾有異議的公示對象,要再次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核實準確后要重新公示。二是入戶調查要到位。對經村民小組推薦得票超過2/3申請人,要組織由駐村鄉鎮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參與的3人以上的調查組,對其家庭成員及收入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必須深入實地,入戶察看和走訪,確保調查核實的情況真實準確。調查組成員必須對調查核實情況的真實性負責,調查核實結束時,調查組人員和申請人都要在調查表上簽字確認。三是審核把關要到位。審核把關分為村民小組、村委會、鄉鎮政府和縣級相關部門四個層次,每個層次的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對每個貧困對象嚴格審查,把好對象收入測算關、資格審核關。審核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排除在貧困戶名單之外。
四要及時跟蹤、掌握工作動態。要通過行之有效的形式。糾正偏差和失誤,督促和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實施,規范運行。要探索建立“兩項制度銜接”試點工作績效評估和獎勵機制。績效考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組織領導是否到位(主要包括成立領導機構的情況,專題研究、部署工作的情況,產生的文件、會議紀要等)二是低收入人口識別機制是否科學、規范,識別出的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是否準確(主要以識別出的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準確率為考核依據)三是建檔立卡工作是否規范,各類信息輸入、軟件資料是否齊全;四是扶貧開發和低保救助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扶持對象是否瞄準;五是各相關部門職責是否落實到位。各市州要重點圍繞上述內容,結合各自實際,制定考核辦法。
三)認真落實識別后的幫扶措施。落實幫扶措施。除了要認真落實并傾斜安排整村推進、勞動力培訓轉移、產業化扶貧、移民扶貧、社會扶貧、社會救助等特惠政策外,還要在全面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村級扶貧互助資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完善教育扶貧、農村危房改造等惠農強農普惠政策方面積極探索,努力形成大扶貧的格局。
四)工作紀律
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兩項制度銜接”試點工作政策性、敏感性強。工作的原則性和靈活性很強,各縣(區)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各試點縣(區)試點工作方案和識別出的貧困人口規模、貧困發生率等上報前,須報經縣(區)人民政府審核。各試點縣(區)貧困人口規模、貧困發生率等識別數據上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前,須報經市統計局審核把關,并報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各試點縣(區)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未經報批,不得擅自就有關識別貧困人口規模、貧困面等私自信息或接受媒體采訪,公開發表意見。
用于試點工作中的組織動員、人員培訓、設備購置、資料搜集、表冊印制、入戶工作補助以及宣傳等方面的開支。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五)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市、縣要列出專項工作經費。努力提高對試點工作的管理和服務水平,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