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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查三進三解”主題教育活動開展過程中,縣渠岸鎮黨委針對部分黨員提出的個別支部在發展黨員程序上存在的不規范問題,深入調查走訪,認真研究對策,決定對發展黨員的第一責任人——村黨組織書記采取“書面提醒”制,使黨員發展工作從源頭上得到規范。
一是資格把關提醒。
對受黨紀、政紀處分未到規定年限,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受處理未超過5年,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正在被立案偵查和熱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動、黑社會活動,且影響較壞的四類人員一律不列入黨員發展對象。
二是培養教育提醒。
對申請入黨人和入黨積極分子,各黨支部建立臺賬,指定專人配合介紹人對其進行培養教育,并定期開展黨課學習、參加鎮黨委組織的入黨人員和積極分子培訓等。
三是發展公示提醒。
在接收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和批準預備黨員轉正前,各村黨組織要對擬發展對象和擬轉正預備黨員的基本情況、黨組織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未經公示的,鎮黨委不予研究審批。
四是責任追究提醒。
村級黨組織每年至少發展1名黨員,并保持2名以上的積極分子。當年沒有發展黨員的,支部和支部書記不得評優;
兩年不發展黨員的,通報批評;三年及以上不發展黨員或者違規違紀發展黨員的,村黨組織書記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