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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我鎮廣泛開展了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對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把民主評議工作引向深入,拓寬群眾參政議政渠道,進一步轉變基層站所工作作風,創建最優發展環境,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現根據信辦字[]77號《關于開展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活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群眾評議”的原則,以改進基層站所的作風為核心,以解決損害群眾利益、不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低下和服務質量差等突出問題為重點,以人民群眾滿意為目標,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廣泛宣傳發動群眾對基層站所進行評議,全面真實地反映各基層站所的政風行風情況。通過評議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建立健全群眾評議政風行風的長效機制,擴大群眾參與度,加強社會監督,使群眾評議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經常化,不斷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宗旨意識、服務意識,扎實推進基層站所作風建設,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評議對象
按照縣文件精神下列基層站所為我鎮評議對象:地稅分局、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工商分局、司法所、國土所、計生辦、林管站、財政所、農技站、綜治辦、農醫所、果茶站、農機站、民政所、勞動保障事務所、文化站、水利站、水保站、獸醫站、供電所、龍舌中學、中心小學、希望學校、信豐一小、信豐三小、信豐四小、信豐三中、信豐四中、信用社、鎮煙葉站、安全站、規劃站、交警隊城區中隊、交警大隊機動中隊、衛生院等部門。
三、評議內容
對基層站所評議的內容主要是: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履行職責、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工作作風、勤政廉潔、制度建設、團結協作、工作實績、服務質量等情況,具體為以下4個方面:
1、依法行政。是否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執法,文明執行;是否做到政務公開,增加工作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是否存在執法不公、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人情案等現象。
2、服務態度。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問責任制、失職追究制、跟蹤服務制、窗口部門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并落實到位;是否存在“生、冷、硬、頂”和“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現象;是否主動為企業、為基層、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主動為基層和企業排憂解難,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是否得到妥善解決。
3、辦事效率。是否做到行政審批“3個縮減30%”;是否做到“告知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工作任務;是否存在辦事程序繁瑣、推諉扯皮、承諾不兌現的問題;是否認真解決群眾舉報、投訴問題;有無因作風等問題延誤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等。
4、勤政廉潔。是否遵守各項廉政規定和紀律要求,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是否存在“小鬼難纏”、“吃拿卡要”、弄虛作假、以權謀私等不良行為;是否存在損害群眾合法權益、違紀政紀的問題。
四、評議工作的組織領導
成立鎮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任組長,鎮紀委書記、副鎮長副組長,黨政辦主任、監察室主任、組織干事、宣傳干事、紀檢干事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
五、評議的時間安排
這次評議從9月20開始至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年9月30日至11月底為組織實施階段;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前為總結提高階段。
六、評議的方法
采取日常評議、集中評議、問卷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強化日常評議,堅持邊評邊改、評改結合,把落實整改、解決問題貫穿于評議工作的全過程。
(一)日常評議
鎮將建立15個政風行風監測點,每個監測點選聘1名監督評議員。監督評議員要由工作熱情高、參政議政能力強、密切聯系群眾、公道正派的人員擔任,并在鎮評議領導小組領導下積極做好評議工作。監督評議員要經常性地對基層站所進行明察暗訪,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向鎮反映。鎮針對反映的問題要認真研究,逐一下達整改通知,責令相關的基層站所整改,并組織監督評議員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二)集中評議
鎮每月召開一次監督評議員和各基層站所負責人面對面的評議會,將監督評議員收集的群眾意見、建議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反饋給基層站所,要求基層站所負責人當面解答或解決,不能當時解決的要明確解決時限,逾期未解決的,要向鎮領導小組反饋,由鎮領導小組與其主管單位協調,以達到最終解決問題的目的。
(三)問卷測評
1、基層站所測評。由鎮組織實施,10月25日開始至11月10日前完成,采取問卷測評的方式,組織150名各界群眾發放問卷測評表,集中進行現場測評。參加測評人員分監督評議員和群眾代表兩個層次,監督評議員的評分占綜合得分的20%;群眾代表是指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員代表、村民代表(人數要占50%以上)等,其評分占綜合得分的80%。鎮在測評前,對參評人員名單保密,不泄露給被評單位,并及時通知他們到場測評;測評時,要做到“三個現場、三個統一、不缺一人”,即:現場發卷、現場測評、現場封卷,統一地點、統一時間、統一計分,人手一卷;測評后,要對群眾反映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梳理,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責成相關的基層站所限期整改到位,并跟蹤督辦,給群眾一個滿意答復。測評分計算公式:測評分=監督評議員的評議分(滿意票數×0.9+基本滿意票數×0.7+不滿意票數×0.4)×20%+群眾代表的評議分(滿意票數×0.9+基本滿意票數×0.7+不滿意票數×0.4)×80%。
2、實行一票否決。對有群眾投訴或在明察暗訪中發現,經查實存在損害群眾合法權益、違紀政法等問題,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基層站所,給予一票否決,直接列為不滿意基層站所。
3、排名方法。凡是不滿意票達20%以上的站所,定位為群眾不滿意基層站所。督促整改落實,促進政風行風建設。
七、評議結果的運用
1、評議工作結束后,由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將各基層站所的測評分及全鎮綜合排名情況向社會公布。
2、對群眾不滿意基層站所,責令其主要負責人說明情況,以一定方式向社會公開承諾,明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對在全鎮排名后三名的,由領導小組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并列入第二年重點監管單位。
4、對在全鎮排名后3名的群眾不滿意基層站所,按干部管理權限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對在系統、行業內縱向排名后3名的群眾不滿意基層站所,建議其主管單位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5、對在系統、行業內縱向排名最后一名,責令或建議其主管單位對其主要負責人給予免職。
八、工作制度
1、監督評議員工作制度。建立15個政風行風監測點,每個監測點選聘1名監督評議員,分發聘書,實行一年一聘。
2、督察督辦制度。建立全程評議監督落實體系,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具體工作負總責,跟蹤督查基層站所落實整改的情況,使評議工作取得實效。
3、經費保障制度。鎮各單位要保證評議工作的經費,使評議工作順利開展。
4、責任追究制度。對排名靠后的基層站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其主管負責人要給予誡勉談話或免職處分。
九、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要把開展評議工作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機關效能年活動結合起來,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通過群眾評議,聽取群眾意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優化發展環境;要認真研究開展政風行風建設的新情況、新特點,總結經驗,建立健全政風行風建議的長效機制。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分工,認真履職。
2、上下聯動,重心下移。群眾評議基層站所是新時期加強政風行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單位要工作的重心要下移,更加注重基層、貼近群眾、貼近實際。今后,鎮政府將把群眾評議的結果作為衡量各部門、各單位政風行風情況的重要依據。
3、認真部署、宣傳發動。各被評基層站所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好評議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召開動員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要充分利用黑板報、簡報、橫幅、標語、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公開投訴電話,使廣大群眾知曉并積極參與到評議中來。
4、自查自糾,重在整改。各基層站所要通過邀請各方面群眾代表召開座談會、發放征求意見表、走訪群眾等方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政風行風。對照評議內容進行自評,在9月30日前將自查自糾報告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政風行風工作領導小組。
5、嚴肅紀律,注重實效。評議工作要嚴格做到“八個嚴禁”:嚴禁編造、隱匿或違規銷毀評議資料;嚴禁篡改統計數據或評議名次;嚴禁用不正當手段拉票買票;嚴禁接受被評估所安排的請客送禮、娛樂活動和旅游考察等;嚴禁利用評議之便向被評站所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違規向被評站所提供投訴舉報問題的單位或人員情況;嚴禁刁難或報復投訴舉報單位和人員;嚴禁其它故意損害評議工作的行為。對違反“八個嚴禁”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被評站所違反規定的,直接列為群眾不滿意單位。各被評單位認真執行鎮評議工作領導小組的處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