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鄉鎮服務中心建造辦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提升我區鄉鎮政府服務民生和公共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規劃鄉鎮民生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建設規范化服務型政府的要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統籌城鄉發展、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務服務為目標,以便民利民、公正公開、依法行政、規范服務、提高效率為主線,以促進鄉鎮政府工作由“抓事務、抓管理”向“抓產業、抓服務”轉變,整合鄉鎮便民服務大廳等資源,建設鄉鎮民生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使之成為提供優質高效為民服務、推進政務公開的綜合平臺和開展公共服務的窗口,為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規范、高效、誠信、開放的政務環境。
(二)工作原則
1、便民利民原則。科學設置服務事項和工作流程,方便群眾辦事,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2、公開透明原則。通過設置辦事窗口、印發服務指南、張貼辦事須知、設立政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對外公開服務事項的名稱、依據、提交材料、辦理期限、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辦理程序、辦理結果等內容,供辦事群眾查閱,做到公開、透明,讓群眾知曉,全面接受群眾監督。
3、便捷高效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簡化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實行首問責任制、責任追究制、限時辦結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各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對辦事群眾要熱情服務,對辦件情況要及時反饋,要根據工作情況開展延伸服務、節假日服務、預約服務等。
4、依法行政原則。所有服務事項,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辦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和辦事行為,除按政策規定收取有關費用外,嚴禁違規收費、搭車收費和以權謀私。
二、建設任務
全區共建設民生服務中心6個,建筑面積300平米以上,其中新建1個鄉;改建5個鎮。
三、組織體制及主要職責
(一)組織體制
各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安排6—7人,其中:設主任、副主任各1名,中心主任由鄉鎮行政副職兼任,中心副主任由鄉鎮指派一名政策性強、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強、綜合協調意識強的同志擔任,具體負責中心日常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實行鄉鎮人民政府和區財政部門雙重領導和管理為主,其他相關業務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民生服務中心業務指導和監督,保證進駐業務充分發揮作用,做好民生服務工作,保證各項政策措施在基層貫徹落實。鄉鎮民生服務中心財務實行二級預算單位管理,進駐中心的各類事項均有中心主任負責,取消鄉鎮原有的條條管理模式。
(二)主要職責
各鄉鎮民生服務中心統一掛“XX鄉鎮民生服務中心”牌子,主要工作職責是:1、負責鄉鎮財務管理和村級財務管理;負責糧食和農業綜合補貼資金、家電下鄉補貼、汽車和摩托車下鄉補貼的發放及村干部報酬、村級辦公經費、村醫補助等財政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工作。2、負責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救災救助、農村五保戶供養、扶貧幫困、殘聯工作、社會福利事業、高齡津貼發放等民政、殘聯社會服務工作;3、負責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村干部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居民醫療保險、鄉村醫生社會養老保險、農村創業就業等社會保障工作;4、負責代辦農村宅基地審批、土地流轉、籌資籌勞等土地、統計、農經等綜合管理工作;5、代辦區政務服務中心及其有關窗辦、委托的事項等。各鄉鎮民生服務中心要設立財政管理崗位2人、民政服務崗位1人、社會保障崗位2人、綜合服務崗位1人、經濟管理崗位1人等5個服務窗口。同時,各鄉鎮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一些便民服務事項在服務中心進行辦理。
四、建設標準及運行機制
(一)建設標準
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建設要做到“四個統一”,即:統一名稱、統一標識、統一職能、統一服務規范;達到“四個一”,即:一個門、一個平臺、一張卡、一本惠民手冊;實現上下貫通、左右連接、統一領導,為民、便民、惠民的全方位服務民生新體系。
1、有辦公設施。各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在原鄉鎮便民服務大廳的基礎上進行整合、改造建設,實行開放式窗口辦公,辦公環境整潔有序,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并對鄉鎮各站、所的辦公設備進行整合使用。工作窗口(柜臺)有統一的標示牌、服務事項卡等。工作人員實行掛牌上崗、統一著裝,做到儀表端莊、用語文明、態度熱情、紀律嚴明。
2、人員落實到位。要從鄉鎮現有人員中選配業務精、素質高的同志進駐中心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區直各業務部門要大力支持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建設,確保鄉鎮抽調人員到位。
3、項目進駐到位。各有關部門和鄉鎮站所要加強對民生服務項目的梳理工作,對涉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民政救濟、社保、醫保、農業綜合服務及其他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民生服務事項,均要全部進駐鄉鎮民生服務中心統一集中辦理。要突出民生服務項目的梳理,對需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的行政許可事項,可由中心綜合服務窗口全程,并做好與區直有關部門的銜接工作。
4、規章制度齊全。各鄉鎮民生服務中心要實行制度化、精細化管理。建立健全窗口服務制度、辦事登記制度、公開辦事制度、優質服務承諾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文明辦公制度和窗口人員績效考核評比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采取多種考核管理措施,認真執行制度,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考評機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5、辦事程序規范。對群眾需要咨詢、辦理和服務的事項,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一次性”收費。
(二)運行機制
1、集中辦事。鄉鎮民生服務中心應堅持“應進必進”原則,凡與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和服務事項,均應進駐鄉鎮民生服務中心集中辦理或全程服務,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
2、責任到人。實行首問責任制、責任追究制、限時辦結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具體承辦人為辦理責任人,在接到服務對象辦件申請后,具體辦件人應在承諾時限內辦結;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辦結的,應按規定辦理延期手續。在受理事項時,窗口工作人員必須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資料。
3、規范收費。凡在鄉鎮民生服務中心辦理的事項需收費的,必須明確收費依據并出具相關的收費票據,有條件的地方應實行銀行或者信用社代辦,實行收支兩條線。
4、網絡辦公。設立計算機局域網系統,對各項民生服務工作進行網絡化管理。通過拓展局域網系統,逐步實現自治區、市縣(區)政務服務中心,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四級網絡連接,實現縱向業務監督管理、指導和橫向業務查詢與監督。
五、實施步驟
1、前期準備階段。要從服務“三農”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統籌思考,制定科學、合理、有效的規劃建設方案。要堅持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標準的同時,結合各鄉鎮實際,適當體現區域特點。要積極借鑒兄弟縣區鄉鎮民生服務中心規劃建設經驗,做好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2、組織實施階段。各鄉鎮要根據本區域實際,按照規劃建設實施方案,加快建設、改造基礎設施步伐。區財政部門要負責做好室內工程裝修和辦公設備的配置工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建設工作。
3、檢查驗收階段。由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建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內在需要,是轉變基層政府職能、改進機關作風、服務“三農”的具體體現,是加強權力監管、促進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建設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加強民生服務中心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按職能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及早行動,嚴格按照建設標準,科學設置,超前謀劃,優質高效完成民生服務中心建設任務。區委、政府分管領導要負總責,各鄉鎮主要負責人具體抓,并指派一名副鄉(鎮)長專門負責本鄉鎮民生服務中心的建設工作;區財政、人社、建設、農牧、水務、林業、民政、衛生、國土、醫保、社保等部門要全力支持,加強業務指導和工作配合,加快推進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建設工作的順利實施。區財政局要提前介入,及早制定培訓方案,組織好人員培訓工作,努力提升干部業務水平。同時,深入研究中心運行的新機制、新舉措,樹立典型,總結經驗,不斷推進民生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
2、結合實際,做好規劃。各鄉鎮要切實做好建設資金管理、使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辦公場地和設施資源,使有限資金發揮最大效用。要結合具體工作實際,在辦公場所面積、布局、軟硬件建設等方面適當超前謀劃,為以后長遠發展打下基礎。
3、規范操作,因地制宜。各鄉鎮要本著“規范、便民、實用、節儉”的原則,充分利用鄉鎮現有的辦公場地和硬件設施,進行規范化建設,使鄉鎮民生服務中心能充分發揮作用。同時,要根據鄉鎮經濟社會發展和當地群眾實際需要,開展有特色的便民服務,使民生服務中心的建設貼近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
4、加強督查,嚴格考核。區政府將民生服務中心建設與管理工作納入鄉鎮年終目標責任制管理和效能建設責任制考核。對未按期完成民生服務中心建設任務的,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民生服務中心建成后,各鄉鎮要將本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工作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區財政局要將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工作的考評納入工作日程,并列為民生服務工作監督檢查的重點,在各鄉鎮設立信箱,公布舉報電話,全面收集群眾意見,定期不定期對鄉鎮民生服務中心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通過強化監督、考核、評比、責任追究等手段,確保鄉鎮民生服務中心規范、高效、協調運轉,推進鄉鎮服務工作方式轉變,推進鄉鎮服務“三農”工作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