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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壩、小泵站、小水渠(以下簡稱“五小水利”工程)是解決山丘區水資源短缺的有效途徑。據統計,全市現有“五小水利”工程2830處,不但總量較少,而且普遍存在超限運行、老化失修、管護缺位、效率低下等問題;全市目前還有20多萬畝“望天田”嚴重缺水,制約了山丘區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為加強“五小水利”工程建設,有效積蓄和利用雨水資源,切實保持水土、保護生態,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村集體或農戶建設為主體,以建管機制改革為保障,以節水增收為目標,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大規模鋪開“五小水利”工程,千方百計攔蓄“天上水”,切實加強末級渠系建設,充分利用雨水資源,最大限度擴大灌溉面積,大幅提升山丘區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形成與建設節水型社會和現代農業相適應的農田水利格局。
二、目標任務
“十二五”期間,全市計劃投資2.14億元,新建“五小水利”工程3591處,年新增蓄水能力1000萬立方米以上,年新增供水能力2000萬立方米以上,擴大改善灌溉面積24萬畝,新增有效灌溉面積9萬畝。到年,基本解決山丘區農業用水難題和農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問題,使農業生產條件顯著改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顯著提高,生態環境顯著優化。
三、科學規劃
(一)合理布局。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以地畝定需水量,以需水量定工程量,以實用和滿足用水為目的,根據“望天田”的分布特點,確定區域內的工程形式和數量,切忌“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以及把工程建在顯眼處、注重形式而忽視實用。同時,要充分利用好現有“五小水利”工程,通過改造維修,與新建工程形成一體,發揮長久效益。
(二)科學選址。小水窖應建在山高坡陡、耕地分散、不便于引水聚水的山區、半山區;小水池應建在耕地較為集中、水源缺乏、地勢相差較大、不便于引水聚水的山丘區;小塘壩應建在河谷較窄、上游平坦寬闊且植被好、筑壩工程量小且又能多蓄水的地方;小水渠、小泵站應建在具有水源條件的河道、水庫、塘壩周邊。
(三)統一標準。根據全市“望天田”水量需求,總結我市以往“五小水利”工程建設成功經驗,確定“五小水利”工程標準:小水窖容積20—100立方米,小水池容積100—500立方米,小塘壩蓄水量1萬—10萬立方米,小水渠流量在0.1立方米/秒以下,小泵站出水口直徑在10厘米以下。小水窖除窖口和蓋頂露天外,窖體應深埋地下;小水池主體在地平面以下;小水窖、小水池必須建有集雨場、引水溝和沉沙池。
(四)分步實施。2011年,計劃投資5719萬元,建設小水窖747口,小水池261個,小塘壩15座,小泵站71座,小水渠78處、61公里;2012年,計劃投資4851萬元,建設小水窖405口,小水池158個,小塘壩16座,小泵站71座,小水渠74處、48.5公里;2013年,計劃投資4919萬元,建設小水窖417口,小水池187個,小塘壩19座,小泵站61座,小水渠58處、52.1公里;2014年,計劃投資3477萬元,建設小水窖317口,小水池93個,小塘壩15座,小泵站43座,小水渠57處、51.65公里;2015年,計劃投資2439萬元,建設小水窖275口,小水池78個,小塘壩11座,小泵站30座,小水渠34處、27.8公里。以上計劃任務可根據資金籌措情況進行年度調整。
四、資金投入
(一)資金籌措。根據“五小水利”工程規劃概算(資金概算見附表),全市“五小水利”工程約需投資2.14億元,項目建設資金由市、鎮街、高新區和農戶(包括企業、各種用水合作組織)共同籌集解決。其中市及市以上財政扶持1.5億元,鎮街區自籌0.64億元。市及市以上財政扶持通過以下途徑解決:一是市財政從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水利發展基金等資金中安排一部分;二是積極對上爭取一部分;三是從國土整治、農業綜合開發、千億斤糧食、新農村建設、移民工程、小流域治理等涉農、涉水項目中整合一部分。鎮街區自籌資金由鎮街區財政配套及引導農民(包括企業、大戶)投資投勞解決。
(二)補助方式。市財政將按照“先建設、后補助,誰積極、支持誰”的原則,采取“建設者申報、鎮街區審核、市復核”的程序,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對農戶、農民合作組織、集體等開展的“五小水利”項目進行定額補助。對于投資額較大、鎮村無法承受的工程,經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同意后,可先給予部分啟動資金。
(三)補助標準。市以上財政補助主要用于實體工程建設,以資金補助為主、物資補助為輔。具體補助標準為:小水窖工程按容積進行補助,蓄水容積2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定額補助75元,容積小于20立方米的不予補助;小水池工程按容積進行補助,蓄水容積1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定額補助100元,容積小于100立方米的不予補助;小塘壩、小泵站、小水渠工程原則上市以上財政給予總投資50%以上的補助。村集體、農戶、大戶等按計劃興建的小水窖、小水池,經驗收達到質量標準和容積要求的可直接補助到建設者;小塘壩、小泵站、小水渠等資金較大項目經決算、審計、驗收通過后實行報賬提款。
五、建管機制
(一)強化項目管理。各鎮街區申請建設“五小水利”工程,應先落實管理主體,明確管理維護責任,對管理維護責任不落實的,財政資金不予支持。新建小塘壩、小泵站等具有較高技術要求的工程建設項目,要根據技術難易、投資規模等因素,確定是否必須進行初步設計或參數復核,必須進行設計的工程項目要按相關規定開展初步設計。小水窖、小水池要按提供的定型圖紙(由建設方根據實際地形、地質情況自定窖型、池型)施工;小水渠可由鎮街區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建設方案。單項工程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工程,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嚴格按照“政府監督、業主負責、監理監控、施工單位保證”的原則進行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全面推行群眾質量監督員制度,建立起適合“五小水利”工程特點、政府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監督機制。
(二)做好工程驗收。工程按照計劃全部建成且單項工程都能正常運行,由質量監督單位做出質量監督評定報告,并按檔案管理規定進行資料歸檔后,方可對工程進行驗收。對單項工程投資50萬元以上的工程,還必須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報告且經財政部門審核或審計部門審計,方可進行驗收。各鎮街區完成工程法人驗收及初步驗收后,向市“五小水利”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市水利、發改、財政等部門組成竣工驗收小組,按照工程驗收方案,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對于小水窖、小塘壩、小水池工程,重點進行容積復核和蓄水檢驗,對裝不住水或無法進水的,不予驗收及資金補助;對于小泵站、小水渠工程,按已批的建設內容及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驗收。各級驗收結束后,以行政村為單位,在工程所在村對驗收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鎮街區分管領導、水利站站長、村委會主任、村民小組長及相關參與統計、驗收人員簽字確認后進行補助。
(三)確保長效運行。項目完成后,要及時明確所有權和管理權,建立起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避免出現重建輕管的現象。適合以家庭為單元的,要按照“誰建設、誰所有、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確權到戶。聯戶興建或股份制建設的工程,則由受益戶共同制定管理公約,推舉責任心強、懂技術、會管理的受益戶管理,也可通過用水者協會等方式進行管理。各鎮街區要制定管理辦法,推進原有及新建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水利設施管理的新體制、新機制,增強農村、農民及各方面投資小農水建管的積極性,確保水利設施長期發揮效益。
六、組織領導
“五小水利”工程在解決山丘區干旱缺水,保證春耕播種、果樹灌溉、抗旱澆地中作用巨大。為將工作落到實處,市里成立“五小水利”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各鎮街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制定計劃,周密組織。水利部門負責工程規劃編制、技術指導和督導檢查;財政部門負責工程建設資金的籌集、管理、監督和跟蹤問效;審計部門負責資金審計,確保資金合理使用;水利、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等部門,要在承擔的工程項目中盡量將“五小水利”工程列入建設內容,不斷擴大其投資比例和額度,并按總體規劃編制年度建設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國土資源、供電部門負責落實優惠政策,做好用地和用電供應。市里將適時對“五小水利”工程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綜合考核,按年度評選優質工程,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并分別給予資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