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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單位:
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鎮的實際,決定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堅決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生產財產安全,為我鎮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堅決查處從事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活動,杜絕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范圍和內容
堅決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窩點,堅決查處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相關人員,
三、整治的具體措施
(一)突出重點,落實責任。鎮政府成立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指揮部和常抓組(名單附后),會同村(居)兩委開展“地毯式”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鎮、村(居)兩級都要建立排查檔案。鎮對村(居)、村(居)對村(居)民組分級監管,常抓組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重點村(居)、戶、人重點監督。
(二)實行“打非”工作問責制。
1、對非村(居)提供線索,鎮在日常工作檢查中查實或者非村(居)干部舉報查實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處以該村(居)每例500元的罰款。
2、一個村一年內查處1例以上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當年內該村黨(總)支書記、主任和村包組干部不得評先評優。
3、對干部從事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無論是那個環節的生產經營,一經查實,就地免職。
4、對黨員從事非法煙花爆竹的,一經查實,立即開除黨籍。
(三)健全有獎舉報等長效機制。堅持以打促管,建立健全查禁收繳、有獎舉報等長效機制。通過落實群眾舉報獎勵、重點人員監控、預警分析和動態巡邏盤查等措施,不斷提高“打非”工作水平。通過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措施,做到依法嚴管、動態列管、以查促管、長效監督。
(四)加強協作,定期通報。鎮“打非”領導小組要及時協調、通報有關工作情況,確保信息暢通,做到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各個職能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推諉和扯皮,杜絕工作中的“盲區”。
四、整治時間安排
全鎮“打非”專項整治工作從20*年10月15日至2009年4月15日,分4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布署階段(20*年10月15日至20*年10月31日):鎮政府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進行動員布署。
(二)調查摸底階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1月15日):各村(居)在排查中,做到村(居)不漏組,組不漏戶,對轄區內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歷史的農戶一律登記造冊(見附2)上報鎮安管委,鎮政府“打非”領導小組將組織三個常抓組對各村(居)開展“地毯式”排查摸底工作進行檢查。
(三)集中整治階段(20*年11月15日至2009年4月15日:政政府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會同各職能部門聯合執法,進行嚴厲打擊,實施重點整治。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居)負責本轄區的“打非”工作,各村(居)黨總支書記負總責,村(居)包組干部具體負責。
(二)深入宣傳,營造氛圍。利用會議、宣傳欄、普法講座、鎮電視差轉臺等宣傳媒體,廣泛宣傳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造成的嚴重后果,教育群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并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加大有獎舉報制度的宣傳范圍,群防群治,形成良好的打非社會氛圍。
(三)突擊檢查和常規檢查相結合。鎮三個常抓組不間斷開展“打非”活動,鎮、村(居)除本次“地毯式”排查外,堅持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重要節日必須開展一次“打非”專項活動。對發現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要認真查清產品的原料的來龍去脈,一查到底,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