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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應對嚴峻經濟形勢影響、保持經濟平衡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也是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2年工作規劃》、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一年。執法監察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和政府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中心工作,認真落實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市紀委三屆四次全會和市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加大工作力度,維護行政紀律,提高行政效能,促進依法行政,保證政令暢通,為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和促進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有力保證。
一、加強對中央推動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1、加強對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是檢查組織領導,看項目建設推動是否有力,措施是否明確,責任是否到位;二是檢查工程項目規劃、立項是否符合中央規定的投向,項目決策是否科學合理;三是檢查工程項目建設是否決策科學、程序是否完備,審批和建設程序是否依法合規,項目建設是否履行國家有關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程序;四是檢查項目建設是否嚴格執行土地、環保、節能等政策和管理規定;五是檢查項目建設是否嚴格按照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實施和管理;六是檢查發展改革部門是否迅速下達新增投資計劃,財政部門是否及時撥付資金,地方和項目建設單位的配套資金是否足額到位,資金管理是否公開透明;七是檢查項目和施工單位是否建立和落實了工程質量和安全和生產領導責任制,是否存在盲目趕進度導致的質量安全隱患,是否嚴把工程質量關;八是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是否層層建立和完善推進工程實施的工作制度、責任制度、項目聯系人制度、監督制度及部門間的協調和情況互通制度;九是檢查新爭取中央投資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檢查有關部門是否依法依規,嚴格按照有關政策,提高審批效率,保證項目及時到位。
凡發現在項目審批、申報、資金撥付、工程建設、推進進度、安全質量、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違規問題,將嚴格按照《遵義市紀委監察局落實新增中央投資項目的紀律規定》的規定,對項目審批、項目管理事項目實施的主要負責人實施廉政效能警示。
嚴肅查處以落實擴內需、保增長措施為由,違反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違反產業政策,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違反招標投標法法規,違反安全生產法規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
2、加強對對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是督促對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清理檢查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主要整改欠繳土地出讓金、出讓金征收手續不規范、處置小面積地塊無指標等問題;二是鞏固土地使用權清理檢查成果,在土地出讓金收繳中杜絕違規減免優惠土地出讓金、欠繳土地出讓金、出借土地出讓金、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違規支付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不進行清算、直接扣減土地出讓業務費,在土地出讓中杜絕控制性詳規滯后、“毛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閑置、土地出讓程序操作不規范、違規處置土地、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條件、改變出讓土地用途、調整規劃等問題;三是督促推進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進一步縮小劃撥用地范圍,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實行有償使用,提高市場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比例;四是落實耕地保護措施,確保全縣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對建設項目確需占用耕地的,要落實“先補后占”,在用地報批前完成耕地補充,實現占補平衡。
監督檢查中對在出讓規劃條件、協議出讓土地公示制度、經營性土地反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以及土地出讓金收入全額繳庫、土地出讓收支納入地方政府基金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政策規定等方面發生的違規問題,要責令責任單位認真整改;對違規辦理用地手續和立項審批手續、違規發放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行為要嚴肅糾正,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非法占用耕地、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或擅自變更規劃獲取非法利益違法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
3、加強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是配合發改和環保等部門對落實節能減排政策措施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節能減排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落實《貴州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攻堅戰行動方案》(黔府辦發{*}128號)要求,二是探索建立污染物減排行政問責機制;三是督促發改、環保等相關部門組織專項檢查,清理和糾正在電價、地價、稅費等方面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優惠政策;四是繼續會同環保等有關部門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五是強化對環境行政審批權,評審權,執法權的監督;六是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重點庫區污染治理要求,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地環境違法違規等突出問題;七是督促環保部門對社會影響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以及基層查處阻力較大的環境污染問題,分批掛牌督辦。強化和改進掛牌督辦案件工作,實施全過程跟蹤督辦并適時向社會公布;八是嚴肅查處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案件,重點查處違反產業政策,規避環保審批,環境執法和環保項目審批評審中謀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4、加強對國家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嚴格落實國家強農惠農政策,認真清理整頓涉農價格和收費,鞏固成果;堅決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征占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加強市場監管,健全農業生產資料儲備制度,整頓和規范農村市場秩序;嚴肅查處截留、挪用、克扣強農惠農補貼資金和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及坑農害農等違規違紀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資打假工作,對發生區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農民減產絕收問題的實行行政問責;依法規范農民工勞動管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維護進城務工農民合法權益。
二、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有效防治腐敗
1、認真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
一是加大對政府投資工程招標投標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和災后重建等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的監督檢查,二是開展深入調研,積極推進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體制機制制度創新,推動建立統一進場,集中交易,行政監督部門分別監管的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推進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和綜合性評標專家庫建設,落實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三是加強與發改等行政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舉報投訴處理機制,嚴肅查處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領導干部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等違紀違法案件。
2、認真治理房地產開發領域的突出問題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許可、施工許可、開發建設等環節的監督檢查,重點對擅自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進行專項整治。二是督促國土、建設和房管部門對*年以來涉及提高容積率、變更用地性質的房地產項目進行清理檢查,督促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城鄉規劃管理制度對建設用地容積率調整的條件,審批程序及管理措施作出具體規定,嚴肅處理和糾正擅自變更規劃、提高容積率和違規減免緩收規費等問題。三是繼續加強對中央關于城鄉住房工作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和財政資金收入使用等情況,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四是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肅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房地產開發和城鄉規劃管理中失職瀆職、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問題,有效遏制房地產開發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勢頭,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
3、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的監督檢查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清查和糾正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中的各種違法違規現象。嚴厲打擊無證勘查和開采,以探代采,越權發證,越(層)界開采,違規減免緩繳礦產資源稅費等違法行為;二是堅決糾正重采輕治,誘發地質災害破壞生態環境,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的行為,對官商勾結,不顧群眾安危,亂挖濫采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三是督促有關部門依法關閉破壞環境、污染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四是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調研,發現和研究礦產資源開發管理中存在的體制機制漏洞和行政監督管理方面的薄弱環節,規范審批程序,進一步完善探礦權和采礦權審批,項目核準,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環評審查,企業設立及其延續、變更、注銷等各項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各個環節的監管。五是積極推進和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采取市場競爭方式出讓探礦權、采礦業權、規范礦業權市場。
4、加強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是督促有關部門加大《政府采購法》的執行力度,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鞏固和繼續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實行政府采購管理的有效機制;二是對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進行調研檢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建立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跟蹤問效機制;三是進一步完善“采管分離”的機制,加強對采購評審工作的規范化管理;四是嚴格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管理,減少和杜絕臨時性、隨意性采購;五是督促政府采購中心建立專家評審機制,積極探索和建立電子化政府采購進程;六是繼續做好投訴處理工作,查處和通報在政府采購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5、加大安全生產督查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力度,強化對失職瀆職行為的責任追究,堅決查處事故瞞報及官商勾結、權錢交易、違規投資入股等違紀違法問題。二是依法依紀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加強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監督,保障調查處理工作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三是充分發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溝通協調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加強對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督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對在事故查處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漏洞,積極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三、圍繞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開展監督檢查
1、加強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履行職責和工作效率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是督促政府部門提高行政效率,積極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重點項目提供服務和保障。深入開展優化經濟和社會發展環境工作,嚴肅查處影響發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件,促進政府改進管理方式方法,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二是加強對《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執法責任制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加強學習,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嚴肅糾正和查處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三是加大行政問責力度,把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等行為作為問責重點。對貫徹執行中央政策措施不力,辦事拖拉、作風飄浮、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影響和貽誤政府工作部署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2、積極推動行政服務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建設。
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督促和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行政服務中心的建設和管理,達到規范管理,高效便民。積極推動建立崗位責任、首問責任、限時辦結、服務承諾等管理制度,抓好行政效能投訴受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關于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作風不實,效率低下等問題的投訴。力爭建立電子監察系統,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網上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