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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重要一年,也是進一步提升體制創新力、推進*轉型提質發展的關鍵之年。根據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市第六次黨代會部署,現就*年全市深化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和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圍繞“建設經濟強市、文化強市,打造生態*、和諧*”的總體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扣“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三大主題,全面推進行政管理體制、社會體制、城鄉體制、文化體制、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創新,力求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有新的突破,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著力推進提升區域競爭力的體制改革
1.深化企業改革,提升企業競爭力。實施新一輪國企改革,推進國有集體資本從競爭性領域有序退出。探索有效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方式,加大現有營運機構整合重組,努力提高運營效率。
研究落實推進民營經濟新飛躍的有關政策措施,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引導提升民營經濟的素質和水平,不斷壯大民營經濟市場主體,加速推進民營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新增上市公司4家,累計達到30家,努力培育一批更具競爭優勢的大企業、大集團。
2.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競爭力。著力振興第三產業,創新服務業發展機制,大力發展商貿、旅游、文化、房地產等傳統服務業,培育發展物流、信息、中介、金融、公共服務、社區服務等新興服務業,探索發展為制造業配套的現代生產性服務業,力爭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提高1個百分點,使服務業逐步成為經濟增長的主體力量。
積極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進一步優化工業結構,做強第二產業。發揮建筑大市優勢,進一步拓展建筑領域,積極向建筑強市轉變。規劃建設紡織產業研發總部基地、建筑產業研發總部基地。繼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爭取一批跨國集團落戶*,帶動我市產業的調整和升級。
3.推進科技創新,提升科技競爭力。建立完善自主創新機制,努力把體制優勢轉化為自主創新優勢,逐步建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緊密結合的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實施有利于激發創新活力的財稅、政府采購等政策,完善和建立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配政策,增強各類主體的創新活力;整合優化配置創新要素,建設一批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加強高新技術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發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積極培育發展一批科技創新型企業;建立健全技術市場,積極推進創業投資機構發展,進一步完善促進創新成果轉化的市場體系。
4.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提升文化競爭力。繼續分類推進文化單位改革,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投資文化產業,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構建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大力實施農村文化繁榮工程,使文化資源更多地向農村基層傾斜。理順文化管理部門職能,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實現從“辦文化”為主向“管文化”為主轉變。
5.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圍繞提高資源集約利用效率,全面推進非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制度,努力使土地資源向重點優勢項目、重點優勢企業傾斜;積極探索資源成本與環境成本的形成機制,制定完善土地、水和排污權等要素的市場化配置辦法,逐步建立能源、資源使用差別化價格、階梯式價格調節機制。著眼于節能降耗,積極實施“騰籠換鳥”,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實施循環經濟“850工程”。
(二)著力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6.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成熟一批、實施一批”原則,啟動“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促進部門行政許可職能向一個處室集中,成立行政服務處,審批項目到位;行政服務處向市便民中心集中,成建制進中心運作,審批權限到位;行政許可項目向電子政務平臺集中,部門審批網絡終端設在中心,網上審批到位,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事項,簡化審批程序,提高效率,完善審批監督機制,實行審批項目、條件和程序社會公開化。
7.深化公共財政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部門預算,改革和細化部門預算的辦法、標準和程序。探索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盡早出臺改革方案。全面實施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確保財政公共支出有較快增長,深化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整合試點,探索建立公共財政向新農村建設和公共服務傾斜的保障體系和多元化投入機制。
8.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完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招投標制、后評價制和責任追究制,全面推行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落實和保障企業投資自主權,建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備案制以及相關行政許可配套聯動機制。完善重點建設項目與土地、資金等要素供給的聯動機制,強化重點項目實施保障。完善投資調控機制,建立健全投資監管體系,提高投資綜合管理水平。
9.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完善政府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增強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進一步完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組織保障和運作機制,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不斷提高政府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
(三)著力推進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改革
10.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全面推進以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體制改革、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化解鄉鎮歷史債務、確保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等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加強對新時期鄉鎮管理體制的研究,合理界定職能,理順權責關系,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提高鄉鎮公共服務水平。繼續深化城鄉配套改革,構建有利于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形成要素自由流動、居民地位平等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機制。
11.建立促進新農村建設的長效機制。繼續加快統籌城鄉“十大網絡”建設,積極探索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建立公共財政向農村覆蓋的利益調節機制,健全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建設重點向農村傾斜的投融資建設機制。大力推進以“百千工程”為龍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促進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推動農村社區由傳統向現代轉型。不斷提升農民素質,充分發揮農民群眾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切實加快欠發達鄉村的新農村建設,形成區域協調發展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政主導、農民主體、各方主動參與的組織實施體系。
12.加快中心鎮建設。根據《關于積極培育中心鎮的若干意見》,在中心鎮規劃、特色產業、投融資體制、土地集約利用、行政管理體制、基層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全市力爭培育12個左右規劃科學、經濟繁榮、居民富裕、環境優美、管理規范、具有較強輻射力的現代化中心鎮,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示范。
13.健全農村社會服務和支持保護體系。不斷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依法保障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各項權利,促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擴大農信社扶持“三農”發展的信貸比例,加強農貸擔保體系建設,探索開展小額信貸組織試點工作。加快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建立農業抗風險的新機制。大力培育、規范、壯大農村專業合作社和行業協會,建立完善組織制度、政策扶持和利益聯結機制。
(四)著力推進公共事業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
14.改革公共事業管理體制。在基本完成生產經營型、中介服務型、技術服務型事業單位改革的基礎上,加快行政執法型、公益型事業單位的職能界定和優化布局。開展政事分開、管辦分離改革的調研和試點,逐步解決政府部門直接舉辦并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體制問題。改革公共服務供給模式,推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探索實行政府采購、民辦公助等形式,促進公共服務主體多元化。
15.探索公用行業市場化改革。探索壟斷領域和公用行業的市場化改革和社會化運作,增強公用事業的活力和經營效益。進一步打破壟斷經營,開放市場,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建立政府特許經營制度,拓寬公用事業資金來源渠道,加快公用事業建設。深化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集中城市資源,盤活城市資產,創新融資方式,控制政府負債。
16.培育各類社會中介服務組織。制訂出臺《2006年—2010年*市社會中介組織發展規劃》和《關于進一步促進社會中介組織發展的若干意見》,大力發展為企業服務的行業協會、經濟鑒證類中介組織,加強行業自律,規范政府監管,努力營造有利于市場中介組織健康發展的社會環境,加快培育一批規模較大、信譽較好、服務能力較強、有一定輻射能力的中介服務主體。
17.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繼續完善大社保體系建設。加強企業工資分配調控和指導,通過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價位、行業人工成本信息,建立工資協商制度,加強勞動監測等,引導企業工資水平,完善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分配的監管。積極探索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途徑和辦法。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分配管理,規范職務消費和公務消費。
(五)著力推進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改革
18.圍繞解決“行路難、停車難”問題,深化市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按照市縣一體、城鄉統籌的原則,制訂城鄉公交一體化發展規劃,加快建設中心鎮(經濟強鎮)直達市區的公交網絡,逐步建立城鄉公交市縣一體、布局合理、方便快捷、暢通有序的公交網絡新機制,實現市和縣(市)城鄉公交一體化。加快中心城市公交樞紐站、中轉換乘站等站場建設,進一步完善停車場布局,緩解中心城區交通壓力。
19.圍繞解決“讀書難、讀書貴”問題,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體制下教育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全面落實困難學生的就學資助。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外來務工人員子弟學校,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加快發展城鄉職業教育,切實解決“技工荒”問題。
20.圍繞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服務中心建設,研究相關扶持政策,落實經費保障措施。完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進一步降低虛高藥價。推進農民健康工程,繼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城鎮居民和未成年人醫療保障制度,實現醫療保障全覆蓋。
21.圍繞解決“就業難”問題,強化政府在促進就業方面的公共職能。推動全民創業,促進全民就業,實現全民保障,著力構筑城鄉一體化的人力資源市場和就業服務體系。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促進就業再就業的資金投入機制及優惠措施,完善針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政策,加大農民培訓轉移力度,建立困難群眾就業和農民進城就業援助長效機制。
22.圍繞解決“生活難”問題,加大對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的幫扶力度。落實城鄉一體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實現應保盡保。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不斷提高救助水平。大力發展老年人事業,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率達到95%以上。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廣泛開展結對幫扶和送溫暖活動,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
23.圍繞解決“住房難”問題,努力構筑滿足多元需求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重點加快廉租房建設,規范和加強經濟適用房建設,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24.圍繞解決“治安難”問題,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加強基層自治組織建設,保障城市社區居委會和村民委員會依法行使自治權利。積極培育各類社會組織,增強社會服務功能。建立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創新信訪工作機制,妥善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進一步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牽頭部門要按照全市的總體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堅持以改革為動力推進各項工作。強化改革的針對性,突出改革重點,細化改革任務,落實改革責任,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改革。
(二)加強統籌協調。市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發展改革委要切實加強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協同推進改革的工作機制,努力形成職責明確、操作規范、上下聯動、部門互動、合力推進改革的協調機制。
(三)加強跟蹤督查。各牽頭部門和市發展改革委要通過多種途徑,采取有效措施,密切跟蹤各項改革進展情況,督促檢查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及時把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相關意見匯總上報市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