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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企業技術改造工作
(一)對技術改造項目實行報批規費優惠.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在報批中涉及的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土地管理費、白蟻防治費免繳50%。
市重點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或投資額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經驗收達到技術改造投資額標準的,按繳納建筑面積配套費的100%給予獎勵;投資額在500-10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經驗收達到技術改造投資額標準的,按繳納建筑面積配套費的50%給予獎勵.
鼓勵企業實施“零用地”技術改造,經依法批準通過廠房加層、老廠改造、內部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積率,翻建和建造三層及三層以上廠房的,不再收取土地價款、涉及的城建配套費,其他有關規費的市得部分,減半收取.
對行業無特殊要求的新建工業項目,一般應建造三層以上多層廠房,不得建造單層廠房,生產性廠房第三層及以上建筑面積城建配套費不再收取.
(二)改善企業裝備水平.鼓勵企業采用國內先進設備和國外關鍵技術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建立市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對經備案登記或核準且所購置的設備(包括軟件)總額在5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予以補助;對購置應用制造設計軟件、資源管理類軟件及電子商務等軟硬件設施總額達50萬元以上項目,視為技術改造項目,予以補助。其中引進先進新設備按實際投資額的10%予以補助,采用國產先進、智能一體化設備按實際投資額的8%予以補助,其他新設備按實際投資額的6%予以補助。單項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二、加快科技創新步伐
(三)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快在電子信息、生物工程、光機電一體化、新能源、新材料、高新精細化工及新醫藥等重要方面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設立高新技術重大支持項目資金,每年安排1000萬元,重點支持我市企業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對經市高新技術重大支持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后報市政府批準的項目,分別給予50-100萬元的產業化扶持;特別重大的高新技術項目,可給予300-500萬元的扶持;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獎勵.
(四)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每年安排技術創新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省級、*市級、市本級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和符合《浙江省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重點領域技術及產品導向目錄》的產業轉型升級重點項目。省級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給予25萬元補助,*市級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和經市技術創新評審委員會認定的市本級項目,給予10一巧萬元的扶持.企業實施有較高技術含量、具備產業化技術基礎,對本地產業有導向作用的產業轉型升級項目,經市技術創新評審委員會評審后報市政府批準,給予30萬元的扶持.
鼓勵企業開展管理創新.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鼓勵企業采用精益生產等先進管理模式,改造生產、銷售、管理流程.對成效顯著且通過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驗收的示范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以內的獎勵.
(五)提高企業研發水平.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和市本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6萬元和5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為省中小企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為省級、*市級區域(行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分別給予25萬元、巧萬元的補助.
(六)加快科研成果、專利技術的轉化應用和產業化.
市級科技三項經費中安排配套資金用于獎勵取得上級科技經費支持的各類項目.對列入國家級、省級火炬和星火項目分別獎給3萬元、1萬元,通過驗收后再獎給2萬元;列入國家級重點新產品試制計劃的產品獎給5萬元;認定為省級高新技術產品的,給予每項3萬元的獎勵.鼓勵企業開發專利技術,引進專利成果.對當年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每項分別獎勵1萬元、0.2萬元、0.1萬元;對國外發明專利授權,按每件3萬元補助,同一發明限補助兩個國家(或地區);對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產品,年銷售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專利產品年銷售收入0.5%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獲得發明專利的,按其發明專利產品年銷售收入1%給予獎勵兩年,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扶持科技中介服務企業.經認定為*市級、省級以上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國家級生產力促進中心,除一次性給予巧萬元、25萬元、50萬元的獎勵外,其研發項目優先列入市級科研項目給予支持;對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設立的面向廣大企業的各類技術服務機構,分三年給予100萬元的補助;對于從事我市急需發展共性技術的中介服務機構,可按其投入關鍵設備的資金額按一事一議原則進行一次性補助.
三、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七)設立專項資金,扶持循環經濟及節能降耗具體項目實施,進一步推動產業升級.具體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工業經濟局、財政局聯合按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四、大力培育規模經濟
(八)實施大企業大集團戰略.根據我市主導產業的發展趨勢,選擇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帶動效應明顯的企業,重點加以培育和扶持.實施“135”工程,即爭取到2011年,全市有年銷售收入超100億元企業1家,超50億元企業3家,超5億元企業50家.對首次年銷售收入分別突破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且當年稅收比上年增長10%以上的工業企業(含納稅在本市的控股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企業主要經營者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和100萬元的獎勵.(九)做大做強骨干企業.按照梯度扶持、重點培育的原則,設立市十強工業企業、市明星工業企業和市重點工業企業.每年由市府辦會同市工業經濟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實績考核,確認年銷售收入4000萬元、稅利400萬元以上(次年起兩項指標每年均按20%的增幅提高標準)及畝均銷售收入、畝均稅金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上的非虧損企業為市重點工業企業.按照稅金占40分、銷售收入和利潤均占30分的百分制權數計分辦法,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前10位為市十強工業企業,11-20位為市明星工業企業.對市重點工業企業,由市政府授牌表彰,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排名公布、宣傳報道;對新列入市重點工業企業的,給予企業主要經營者2萬元的獎勵;對首次進入市十強工業企業和明星工業企業的分別獎勵20萬元和10萬元。
(十)鼓勵企業上市.設立3000萬元的企業上市專項資金,專項用于扶持企業上市.市工業經濟局(上市辦)會同市財政局按照《*市企業上市專項資金操作辦法》組織企業上市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和審定工作.擬上市企業同時享受臺政發〔20*〕41號、溫政發〔2003〕158號、溫政發〔20*〕23號文件規定的有關政策.
(十一)大力推進企業產品標準化進程,實施名牌戰略。鼓勵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制定具有國際競爭力、高于現行國家標準的企業內控標準.對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標準起草工作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獎勵20萬元、10萬元.鼓勵企業創品牌,對當年獲得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和國家免檢產品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獎勵100萬元、100萬元和20萬元;獲得司法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20萬元;獲得浙江省名牌產品、浙江省著名商標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獎勵10萬元.開展專業商標品牌(區域產業品牌)基地建設,對取得國家級、省級專業商標品牌(區域產業品牌)基地稱號的,分別一次性給予獎勵20萬元、10萬元。鼓勵企業產品質量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對列入省質量措施項目(質量趕超)的企業,在獲得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50%的配套資金扶持。
五、積極提升發展中小企業
(十二)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200萬元,主要用于“雙百”企業競賽活動.每年對百家成長型企業、三百家小企業實施考核,對排名分別列前10位和前20位,且當年稅收比上年增長10%以上的企業,給予企業主要經營者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首次進入規模上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且市內入庫稅收占銷售收入5%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
(十三)加快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在完善全市金融機構工業信貸考核辦法的基礎上,鼓勵擔保機構為中小工業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根據擔保機構為市內中小工業企業提供擔保的業績給予補助,擔保月均余額1000-3000萬元的,補助5萬元;3000-5000萬元的,按月均擔保余額的0.5%給予補助;超過5000萬元的,超出5000萬元部分按1%給予補助。每家擔保機構補助額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十四)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效率.
對列入市重點工業企業的,按照畝均稅金占40分,畝均銷售收入和畝均利潤均占30分的百分制權數計分辦法,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確認前20名為市土地集約利用示范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3萬元。
積極推廣建設多層標準廠房,鼓勵利用村留地建設標準廠房,鼓勵民資、房地產開發公司參與標準廠房開發經營.對村集體、非工業企業開發的用于出租的標準廠房,經驗收通過后,每平方米補助10元。
六、振興傳統優勢產業
(十五)推進鞋業產業和水產食品行業提升。鼓勵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創建自主品牌。對獲得國家出口免檢產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提高鞋業和水產食品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對應用新材料,采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促進鞋業和水產食品業提升的創新項目,予以重點補助.
(十六)鼓勵現代船舶制造業的發展.凡采用現代造船模式或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船舶制造企業新擴建項目,在報批過程中涉及的臨時占用水源水域補償費市得部分減半緩繳,其它收費按第(二)項規定執行.
(十七)培育和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積極培育制造業行業協會,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充分發揮其服務、監督、協調等作用,對發揮作用好的市級制造業行業協會每年給予適當補助.鼓勵企業積極參加各類會展,每年安排1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市外國內參展經費補助.努力拓展*工業產品市場,鼓勵在市外設立工業產品展銷中心,對展銷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按每平方米100元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著力建立和完善運作規范的投資咨詢、資產評估、產權交易、會計審計等社會中介服務體系,加快發展現代金融、現代物流、現代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
七、加快職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加快企業家隊伍建設.建立企業家論壇,為企業家與專家、學者搭建交流平臺.每年安排200萬元,組織部分市重點工業企業負責人有針對性地赴國外學習考察和進行國內短期培訓學習。
(十九)實施人才培訓工程.安排資金組織部分重點企業負責人接受EMBA教育.鼓勵企業人員不斷深造,其培訓費用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5%列支.視情分期建設人才公寓,采取政府優惠、企業補助、個人購買的原則,解決非公企業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住房問題.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考核
(二十)堅持“工業立市”理念,積極營造合力扶工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完善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建立重大項目推進協調例會制度,切實幫助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完善市級領導和部門聯系大企業、大項目制度.市十強工業企業和市明星工業企業列入市公安局重點保衛單位.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上來,合力推進*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