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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浙政辦發〔*〕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全面排查和整改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省政府下達給我市的各項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順利完成,為實施“兩創”總戰略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管主體責任;督促從業單位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快安全設施更新,消除事故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確保完成省、市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各項目標任務。
三、排查治理對象、范圍與重點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對象和范圍主要是礦山、化工、冶金、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及道路交通運輸等企業;漁業、農機、水利、旅游等單位;醫院、學校、賓館、飯店、商場、專業市場、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關行業和領域。
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既要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排點:一是地下礦山、鄉鎮采石場、尾礦庫的事故隱患及其作業環境和安全生產條件,私挖濫采整治情況和火工產品的使用管理等;二是城鎮人口密集區域、化工園區、工業區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沿江沿河特別是曹娥江、杭州灣沿途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企業,油氣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和重大危險源的事故隱患;三是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點隱患段,客運、貨運是否存在超載超速、無證駕駛、客貨混裝和農用車非法載客、非法運營等違法行為,運輸車輛的安全狀況;四是消防安全方面存在隱患的“三合一”場所,商場、市場、網吧、影劇院、歌舞廳、客運站、學校、醫院、農村集貿市場等公共聚集場所,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完好、安全責任是否落實;五是特種設備方面重點檢查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的完好情況和檢測檢驗情況。此外,對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藥品、旅游、電力、電信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各地各有關部門也要采取針對性措施,認真排查整治,將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
(一)礦山、化工、煙花爆竹等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監局牽頭組織實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實施。
(三)道路交通設施及臨水臨崖危險路段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城市公共交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牽頭組織實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牽頭組織實施。
(五)民爆器材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經貿委牽頭組織實施。
(六)建筑施工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管局牽頭組織實施。
(七)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設局牽頭組織實施。
(八)電力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電力局牽頭組織實施。
(九)水利工程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利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旅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一)農機、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農業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二)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三)醫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質監局牽頭組織實施。
(十五)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消防*市支隊牽頭組織實施。
以前文件規定與上述工作分工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五、實施步驟和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3月底前)。各牽頭單位抓緊制訂本行業隱患排查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工作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要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時間安排、排查范圍及重點、隱患治理要求等向社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整改隱患的自覺性。各牽頭單位制訂的實施方案、各縣(市、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方案請于3月底前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全面排查階段(*年全年)。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情況、安全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投入和風險抵押金繳納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等。要根據不同時段安全生產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隱患排查工作。4月21日前,完成“地毯式”的安全普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認定、分類梳理、建檔。各地擬由省、市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單位建議名單請于4月初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安監局)。5月至9月,圍繞汛期和北京奧運會安全,做好礦山、水庫、學校、旅游、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夏季事故易發行業和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季度,針對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惡劣天氣多發的特點,深入推進工礦企業、交通運輸、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通過排查,每處隱患要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整改內容和時限,建立完善隱患排查與整改臺賬。
(三)隱患整改階段(*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應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治理的要排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隱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對重大安全隱患單位,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各縣(市、區)政府、市級部門檢查督促階段(11月)。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牽頭部門要組織由分管領導帶隊的督查組,對本地區、本系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應急措施是否到位;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投入是否落實;已發生的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了處理。
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于11月10日前,將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總結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五)市政府督查階段(12月)。12月上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將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各地各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情況進行督查,主要內容包括: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省、市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情況;公布隱患整改單位和整改資金落實情況;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查處情況等。并做好迎接省政府督查的準備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和安全發展的理念,切實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成員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各地也應根據實際,成立相應組織。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每季度要向市政府報告一次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況。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對由于整治不力、工作失職引發重特大事故的,市政府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三)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要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切實消除事故隱患,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
(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新聞單位要配合做好輿論宣傳工作,使“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深入到各個部門各個企事業單位,深入到企業每個車間每個職工,對排查治理走過場的單位要予以曝光,同時大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與經驗。
(五)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上報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情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信息報送工作要落實專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