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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改善我市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廣東省和江門市“一暢兩會”消防專項整治現場會精神,以及省公安廳《關于開展“一暢兩會”行動的通知》(粵公通字[2006]232號的要求,市政府決定從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暢兩會”(“一暢”,指社會各單位必須暢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兩會”,指社會各單位從業人員會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消防專項整治行動?,F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預防和遏制人員傷亡火災事故為目標,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以及村(居)委會、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單位的作用,通過深入開展“一暢兩會”消防專項整治行動,最大限度地摸清各類場所火災隱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災隱患,使全市城鄉消防安全狀況得到明顯改善,防控火災能力明顯提升,為促進我市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一暢兩會”消防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市開展“一暢兩會”消防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李廣義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辦公室黨組副書記梁長濃同志、市安監局局長徐庭邦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長梅銳鋒同志和消防大隊大隊長孫任宇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監察局、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法制局、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安監局、市勞動保障局、市文廣新局、市教育局、市市政局、市房產局、市工商局、**供電局和市消防大隊等單位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市整治辦,內設信息組、宣傳組、培訓組和督導組)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全市“一暢兩會”消防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收集、匯總和聯絡工作;制訂相關政策、執法資料范本;指導、督促、協調各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市整治辦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隊孫任宇大隊長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抽調1名業務骨干組成。辦公室聯系人:容慶全,聯系電話:5612441,傳真:5615119。
各鎮(場、辦事處)要成立以鎮長(場長、辦事處主任)任隊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領導和安委辦主任任副隊長的“一暢兩會”專項整治工作隊,負責組織實施本鎮(場、辦事處)的專項整治工作;指導、督促轄下各村(居)委會開展消防隱患調查摸底,對發現存在隱患且未按要求整改的場所依法進行查處;建立整治檔案和追蹤制度等整改長效機制。
各村(居)委會要成立以村(居)委會主要領導任隊長,警務區警長任副隊長的“一暢兩會”專項整治巡查隊,并從警務區、安全辦、治保隊、物業公司、村民(居民小組)等抽調人員,在鎮(場、辦事處)整治工作隊的領導下,在轄區內開展整治調查摸底工作,建檔立制,配合鎮(場、辦事處)整治工作隊進行隱患查處,并督促無證照經營戶辦理有關證照。
三、專項整治的范圍、內容和標準
(一)整治的范圍
1.小檔口:經營面積在300m2以下,具有銷售、服務性質的商店、營業性的飲食店、汽車摩托車修理店、洗衣店、電器維修店、美容美發店(院)等。
2.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過24米,且每層建筑面積在250m2以下,具有加工、生產、制造性質的場所(含配套的倉庫、辦公、住宿等場所)。
3.小娛樂場所:建筑面積在200m2以下的具有休閑、娛樂功能的酒吧、茶藝館、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將房)、桌球室等。
4.未申報消防手續的既有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24m、單層建筑面積超過250m2且不超過1000m2、總建筑面積不超過4000m2的丙、丁、戊類生產(含設有中間倉庫)建筑、場所。
5.超過上述“三小”場所和既有建筑范圍,但存在安全出口不暢或“三合一”等重大火災隱患的建筑或場所。
(二)整治的內容
本次專項整治要以解決場所的人員疏散問題為重點。
1.場所內住人的;
2.鎖閉安全出口、設置影響人員疏散的金屬柵欄及在疏散通道、走道、樓梯間處堆放貨物或其它影響人員疏散物品的;
3.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數量、寬度,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的設置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及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
4.防火間距不足的;
5.消防設施不齊全的;
6.違規用火用電用氣,亂拉亂接電線電器的;
7.場所內特別是吊頂、墻面采用大量可燃裝修材料的;
8.未簽訂防火自律公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不落實的。
(三)整治標準
既有建筑整治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技術要求專家論證會紀要的通知》(粵公通字[2006]320號)執行(“三小”場所消防安全治理達標要求見附件1)。對不在上述范圍的其他場所均應嚴格按現行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執行。
四、整治目標
通過本次消防專項整治,促使各鎮(場、辦事處)、各部門單位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落實部門監管職責,增強單位消防安全主體意識,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提出企業員工的防火滅火知識,減少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各鎮(場、辦事處)掌握本地區“三小”場所和未申報消防手續的既有建筑的基本情況,并進行分類建檔造冊管理;
(二)各鎮(場、辦事處)、各部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明確,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完善;各鎮(場、辦事處)、村(居)委會建立和完善日常消防巡查管理機構。
(三)各鎮(場、辦事處)建立消防聯席會議工作制度、消防責任制考評制度、火災隱患通報制度、火災隱患公示制度、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制度、消防安全隱患一票否決制度等六項消防管理制度。
(四)各類場所的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和負責人普遍接受以“一暢兩會”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各單位、個體工商戶的消防責任主體意識,使從業人員撲救初起火災和逃生自救能力明顯提高。
(五)各地主要道路市政消火栓建設100%達到應建標準。
(六)各鎮(場、辦事處)建立專(兼)職消防隊。
(七)消除“三小”場所鎖閉安全出口、堵塞占用安全通道等安全隱患,總量控制生產經營性場所住人現象,所有場所按標準實施整改。
(八)新建建筑物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手續。
五、工作步驟和措施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由各鎮(場、辦事處)統一領導,采取單位自查整改與依法督促整治相結合的方法,堅決消除存量火災隱患,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一)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階段(**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各鎮(場、辦事處)、各部門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迅速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目標、任務和責任。要組織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層層簽訂專項整治工作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確保市(區)、鎮(場、辦事處)、村(居)層層均有領導干部負責督促指導專項整治工作。要組織鎮(場、辦事處)、村(居)委會主要負責人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進行消防安全管理課程培訓,使他們進一步掌握消防安全知識,以及執法檢查的要求、隱患整改的措施和標準。同時,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和鎮(場、辦事處)政務公開欄、村(居)務公開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向全社會廣泛宣傳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內容、范圍、標準和要求,公布消防隱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
(二)調查摸底和建立示范點階段(**年4月16日至6月30日)
各鎮(場、辦事處)、村(居)委會要對列入整治范圍的場所進行分類普查,做好調查摸底表格的發放和登記工作,及時摸清轄區內“三小”場所和既有建筑的數量、性質、分布等基本情況。各級技術整改服務隊和聯合執法隊要通過參觀整治示范點、集中學習整治標準等形式,掌握整治的要求,督促指導“三小”場所業主對照治理要求開展自查自糾,主動整改火災隱患,督促指導未申報消防手續的既有建筑準備申報資料并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鎮(場、辦事處)和有關單位整治辦請于6月30日前將消防安全隱患摸查情況匯總登記表(見附件3、4)報送市整治辦。此外,各地要選取有代表性的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作為整治示范點,并于6月10日前按照整治達標要求建立整治參考樣板。
(三)集中整治階段(**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鎮(場、辦事處)、各部門單位要統一行動,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對“三小”場所和既有建筑物進行集中檢查整治。對經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的場所,要實行聯合執法,堅決依法處理。同時,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并積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整改:
1.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要明確整改責任單位、整改責任人、整改標準、整改期限和督促責任人。
2.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或限期整改復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動態管理不到位、規章制度執行不嚴格、違法行為嚴重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予以處罰。
3.對依法作出責令停產停業等處罰,單位或個人拒不執行的,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對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整改的火災隱患,當地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封、關、停、遷、拆等強制性措施,堅決予以妥善處理。
5.對專項整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加強溝通,互相配合,積極研究解決,并將有關工作情況建立專檔備查。
6.對一些無法滿足國家現行技術規范和規定的場所,要強制安裝和使用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簡易自動消防設施、獨立式(家用)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多用途消防救生梯、新型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等技術裝備。
(四)驗收總結階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鎮(場、辦事處)主要領導要親自帶隊,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組成督查驗收工作組,對本地區開展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有關工作情況于12月31日前書面報市整治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場、辦事處)、各部門單位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深刻認識本次消防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角度出發,委派責任心強、業務能力精的人員參與這次整治行動,通過宣傳教育和示范引導等方式,推動本次消防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要以對群眾負責、對業主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地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防止走入“重處罰、輕教育,重實體、輕程序,重結果、輕方法”的誤區,杜絕簡單粗暴的工作作風,避免矛盾激化。
(二)加強宣傳教育,把握輿論導向。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大力宣傳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和標準,及時跟蹤報道有關工作情況,并充分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對存在違法行動又拒絕整改的場所予以曝光。同時,要大力開展以“一暢兩會”內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社會各單位從業人員會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不斷增強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能力。
(三)多措并舉,確保整治目標的完成。全市“三小”場所和既有建筑的數量大,隱患多,整治難度大,各級政府務必采取多種措施確保任務完成。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逐級簽訂專項整治責任書,形成領導責任制、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為框架的工作責任體系,通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加大執法力度,采取有力手段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理。要堅持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技術改造相結合,以整改火災隱患,優化消防環境。
(四)建章立制,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有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涉及面廣、難度大,各級政府要發揮各部門聯動和基層組織主體作用,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嚴格落實工作責任,認真開展“三小”場所和既有建筑的普查,并依法嚴格整治,積極完善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機制、發現舉報機制、行政職能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聯動治理等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抓好消防安全一票否決等六項制度的貫徹實施,推進和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持續有效開展,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