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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粵府[*]24號)和《*市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實施方案》(汕府辦[*]359號)的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與意義
第二次土地調查是國務院部署的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國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并對調查成果實行信息化、網絡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制度和登記制度,實現土地資源信息的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宏觀調控及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是一次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大事,對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與任務
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的總體目標,是采用先進技術方法,在我區*年已經完成并通過國家驗收的土地利用更新調查的基礎上,根據《通知》要求,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采取“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進行補充調查,全面查清全區的土地利用狀況和土地權屬狀況,掌握準確的全區土地利用基礎數據,加快土地登記發證和城鎮地籍調查的進度,進一步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度,實現成果信息化管理與共享,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及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第二次土地調查的主要任務包括:開展農村土地調查,實地調查變化地塊的地類和面積,查清農村各類土地的利用狀況;開展城鎮土地調查,掌握城市建成區及中心鎮的城鎮土地利用狀況;開展基本農田狀況調查,查清全區基本農田狀況;建設土地利用數據庫和地籍信息系統,實現調查信息的互聯共享。在調查的基礎上,建立土地資源變化信息的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具體任務如下:
1、農村土地調查
農村土地調查是指對城市、建制鎮以外的土地進行調查。按照調查內容,農村土地調查分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農村土地權屬調查兩部分。
(1)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在全區范圍內利用“3S”等先進技術,以土地利用更新調查、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和農村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的成果為基礎,利用*~*年獲取的衛星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圖作為輔助資料,以1:1萬比例尺,按照統一的土地調查技術標準,實地調查城鎮以外的變化地塊的地類、位置、范圍、面積、分布等利用狀況,查清全區耕地、園地、草地、林地、農村居民點等各類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現狀。
(2)農村土地權屬調查。農村土地權屬調查主要是查清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公路、鐵路、河流以及農、林、牧、漁場(含部隊、勞改農場)等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狀況。充分利用土地調查成果,加快推進土地登記發證,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國有農用地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
2、城鎮土地調查
城鎮土地調查是指對城鎮范圍以內的土地開展大比例尺調查。我區城鎮土地調查采用比例尺為1:500,依據地籍調查技術規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調查成果,查清城鎮內部建設用地的使用權狀況,確定城鎮內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圍、界線、數量、用途等。通過匯總分析,掌握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用地、房地產用地、開發園區等土地利用狀況。
3、基本農田調查
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基本農田保護區(塊)劃定和調整資料,將基本農田保護地塊(區塊)落實至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統計匯總出全區基本農田的分布、面積、地類等狀況,并登記上證,造冊。
4、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
(1)建立全區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
按照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標準,在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所形成的全省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成果基礎上,將本次調查形成的遙感影像、正射影像圖、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權屬、基本農田數據等對現有土地利用數據庫進行更新和完善,建立集影像、圖形、屬性、文檔等為一體的土地利用數據庫和管理系統,滿足日常變更等業務需要。
(2)建立全區地籍信息系統
按照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有關技術標準和要求,組織建立地籍信息系統,對地籍調查和地籍測量結果的圖形數據、宗地屬性以及各種表、卡、冊等數據信息進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編輯錄入、查詢統計、日常變更、制圖輸出、登記發證以及辦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滿足日常業務及管理需求。
5、成果匯總
(1)數據匯總
在土地利用數據庫的基礎上,匯總本區行政轄區內的各類土地利用數據以及基本農田和城鎮建設用地等數據,形成本區行政轄區內的綜合及專題調查匯總成果。
(2)圖件編制
利用數據庫管理和計算機輔助制圖等技術,采用縮編等手段對土地調查圖形數據進行整理縮編,編制出區級系列土地利用圖件、圖集和各種專題圖件(集),并參加市級數據匯總。
(3)成果分析
根據土地調查結果,結合相關資料信息,開展土地利用狀況分析。對耕地、基本農田等各類土地的數量、分布、利用結構及其變化狀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判土地利用的集約節約程度,預測變化趨勢,為土地開發潛力挖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建議。
(二)具體目標
1、*年10月~*年6月開展農村土地調查,以更新調查的成果為基礎,查清所有變化地塊的位置、類型、面積、分布等利用狀況。
2、*年10月~*年3月在已開展工作的基礎上,加快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調查工作,確權達到90%以上。
3、在現有基礎上,全面開展城鎮地籍調查。到2009年底,完成城市建成區及中心鎮的城鎮土地調查,并積極創造條件,擴大城鎮土地調查的覆蓋面。
4、到*年6月底,在農村土地調查基礎上,依據基本農田劃定和調整資料,完成基本農田的上圖、登記、造冊,掌握全市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
5、在農村土地調查的基礎上,*年上半年,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土地權屬數據和基本農田數據的土地利用數據庫的建設,建立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實現全區土地調查信息共享。
6、到2009年底,在農村土地調查和城鎮土地調查的基礎上,通過匯總統計調查,查清工業、基礎設施、金融商業服務、開發園區和房地產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狀況。
7、在城鎮土地調查的基礎上,2009年底,完成區級地籍信息系統的建設。
三、調查的組織實施
(一)統一領導,統籌安排
區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負責全區調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統一部署全區調查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區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我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
各鎮(街道)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和調查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的調查工作。各鎮(街道)應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本次調查對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社會進步,保護資源、環境,構建和諧社會等具有重要意義,提高全社會對本次調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二)統一標準,整合資源
統一使用國土資源部頒布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程》和《廣東省第二次土地調查技術實施細則》,統一調查的技術標準、規范,確保成果的質量。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技術培訓,合理利用和有效整合社會資源,確保調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充分利用已有的資料和調查成果,保持調查工作的連續性。
(三)分工協作,各負其責
按照“統一組織、各級分工協作、專業隊伍承擔”的組織模式開展調查工作。
(四)全面調查,嚴格驗收
在現有調查基礎上,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全面開展農村土地調查和城鎮土地調查。嚴格調查成果的檢查驗收,確保調查成果的真實可靠。
(五)加強監管,確保質量
各鎮(街道)要對本地區的土地調查質量負責,切實保證調查成果數據真實、準確,嚴禁弄虛作假和篡改調查成果。建立土地調查獎懲制度,對工作組織得力,調查成果質量優秀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虛報、瞞報土地調查數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工作內容和責任分工
(一)工作內容
我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包括以下主要工作內容:
1、開展前期準備:包括制訂實施方案、準備培訓宣傳、編制經費預算等工作。
2、組織人員培訓:組織第二次土地調查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干參加業務培訓。
3、獲取調查基礎資料:收集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的各種基礎資料。
4、開展農村土地調查和城鎮土地調查:組織開展農村土地調查、基本農田調查和城鎮土地調查等工作。
5、更新和完善土地利用數據庫,建立城鎮地籍信息系統:根據農村土地調查、基本農田調查和城鎮土地調查成果,對原土地利用數據庫進行補充、更新和完善,建立城鎮地籍信息系統。
6、調查成果匯總和成果上報:開展數據匯總工作,并按有關要求進行成果的上報。
7、調查成果的檢查及驗收:根據成果檢查驗收辦法,接受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對我區的調查成果進行檢查驗收。
8、*年、2009年變更調查及統一時點數據匯總上報。
(二)各級責任分工
1、區級
(1)制定工作方案
根據國家及省、市的實施方案和技術規定,制定區級調查工作方案,報市第二次土地調查辦公室備案、批復后實施。
(2)組織開展調查工作
根據省和市的要求,組織專業隊伍,開展農村土地調查;組織開展所轄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城鎮土地調查工作,并進行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用地、房地產用地等的統計匯總。
(3)負責組織開展所轄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登記上證、造冊工作。
(4)建設區級數據庫和管理系統
根據區級國土資源管理模式,建設區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配合市級完成土地利用數據庫的建設和更新工作。
(5)對土地權屬爭議進行調處
對本區跨鎮(街道)的土地權屬爭議開展調處工作。
2、鎮(街道)級
(1)制定鎮(街道)級調查方案
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鎮(街道)級調查工作方案。
(2)核定各行政村界線
核定所轄各行政村行政區域界線。
(3)組織開展調查工作
根據省、市、區各級的有關要求,開展農村土地調查工作;組織開展轄區范圍內的城鎮土地調查工作,并進行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用地、房地產用地等的統計匯總。
(4)負責權屬爭議調處工作
負責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
五、主要成果
通過全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全面獲取覆蓋全區的土地利用現狀信息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信息,形成一整套土地調查成果資料。成果類別主要有數據成果、數據庫成果、圖件成果和相關文字成果等。
(一)數據成果
1、區、鎮二級各類土地面積數據;
2、區、鎮二級基本農田面積數據;
3、區、鎮二級不同坡度等級的耕地面積數據;
4、區、鎮二級城鎮土地利用分類面積數據;
5、區、鎮二級各類土地的權屬信息數據。
(二)數據庫成果
形成集土地調查數據成果、圖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內容為一體的土地調查數據庫。主要包括:
1、土地利用數據庫;
2、土地權屬數據庫;
3、多源、多分辨率遙感影像數據庫;
4、基本農田數據庫;
5、城鎮地籍信息系統。
(三)圖件成果
1、區、鎮二級土地利用現狀圖件;
2、區、鎮二級基本農田分布圖件;
3、區、鎮二級城鎮土地利用現狀圖件;
4、土地權屬界線圖件;
5、第二次土地調查圖集。
(四)文字成果
1、綜合報告
(1)區級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報告;
(2)區級第二次土地調查技術報告;
(3)區級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分析報告;
2、專題報告
(1)全區基本農田狀況分析報告;
(2)城鎮土地利用狀況分析報告。
六、進度安排
按照上級的要求,從*年10月起,開始啟動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年10月至11月完成前期準備工作,包括組織準備、技術準備、宣傳、調查基礎圖件準備、經費預算等。
從*年12月1日起全面開展調查工作,至*年3月基本完成外業調查工作,*年7月前完成內業數據處理、數據入庫工作,建立土地調查數據庫,并完成成果報告的編寫。
2009年底,完成本方案規定的城鎮土地調查工作,*年、2009年開展年度變更調查工作,將土地調查數據統一到2009年10月31日全國統一時點,并進行全區土地調查數據的匯總、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