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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市委、市政府承諾辦好的“十項惠民工程”,切實解決好我市農村85.58萬人飲水安全問題,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繼續解放思想為契機,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水利工作,著力構造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態水利、效益水利,以提高農村供水質量、改善農村飲用水條件、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為目標,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加快解決因水源水質等嚴重影響農民生活和身體健康的飲用水問題。建立需水管理機制,開源節流,總量平衡,優化配置,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我市爭當山區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標
按照“十年規劃五年完成”的總體目標,力爭在2011年底前全面解決我市農村85.58萬人飲水安全問題,其中源城區1.1549萬人、東源縣10.7531萬人、和平縣18.9018萬人、龍川縣22.3209萬人、紫金縣18.0639萬人、連平縣14.3833萬人。
三、模式和標準
一是城鎮規模水廠向周邊農村延伸供水;二是新建農村規模水廠,聯村供水;三是實施單村供水。鼓勵實施第一、二種模式,為可持續供水提供良好的基礎。水量標準為100-150L/人.日,供水保證率達到95%以上;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水壓標準,一般能供水到3層樓以上,熱水器等電器能正常使用。
四、實施步驟
2007年解決4.15萬人(實際解決5.02萬人,其中0.87萬人未列入國家規劃范圍),2008年解決20.5265萬人,2009—2011年解決60.9035萬人。2008年10月份前完成全部項目的可研報告及相關送審材料,并上報省相關部門。
五、資金籌措
解決農村85.58萬人飲水安全問題,工程總投資約3.42億元,按照“政府主導投入、鎮村積極籌資、群眾合理負擔、社會自愿捐助”的原則籌集建設。政府補助每人284元(其中國家補助64元/人、省補助160元/人、市補助20元/人、縣(區)補助40元/人)。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由張麗萍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袁成章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審計局等部門主要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由陳水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及辦事機構。
(二)理順體制。實施城鄉水務一體化管理,縣城、墟鎮供水一律歸口水務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三)落實責任。一是簽訂責任書,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簽訂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目標和任務,確保限期完成。二是實行領導掛鉤責任制,市、縣每個領導及水利部門領導掛鉤到項目。三是實行技術包干負責制,每宗工程由縣水務局派出一位工程技術人員,作為項目技術責任人,負責技術指導、工程質量管理。
(四)加強督查。建立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市每季度督查一次,縣每月督查一次。對完成任務快、質量好的縣區、鄉鎮,給予表揚,對完成任務差、工作不主動的給予通報批評。年終組織評比,由市政府予以表彰。
(五)部門配合。水務(利)、發改、財政、國土資源、衛生、環保、審計等有關職能部門通力協作,分工負責。各部門分工如下:
水務(利)部門負責編制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審查(批)項目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提出項目建設計劃,負責項目技術指導和建設管理,配合財政部門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進行檢查驗收。
發改部門負責審批(核)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審批項目可研報告,核準項目招標方案,下達計劃。
財政部門負責財政性資金的籌集、撥付并監管。
國土部門負責項目用地審批。
衛生部門負責項目水質改善技術指導和監督。
環保部門負責項目環境及水源水質的監測。
審計部門負責項目財政性資金的審計監督。
(六)廣泛宣傳。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重要性,提高全社會對飲水安全問題的認識,積極發動群眾支持、捐助、參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
(七)加強管理。一是加強工程建設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二是加強工程運行管理,樹立建管并重理論,建立工程良性循環機制。做好水源地保護工作,制定水源地保護辦法;落實工程管理單位、管理人員和管養經費,實行裝表計量、計收水費,做到工程建成后有人管、管得起、管得好;積極創造條件實行鎮村一體化供水,通過市場化運作,將供水作為一個產業來經營,將農村飲水工程建成鎮村的脫貧工程、致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