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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按照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要求,以全面提高我市蔬菜質量安全水平為核心,以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為依據,以加強蔬菜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建設為保證,逐步建立適應本市實際的蔬菜質量管理體制,確保全市人民吃上安全蔬菜。
二、范圍和步驟
本方案所指蔬菜是指在生產中直接獲得的以及經過分級、清洗、切割、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蔬菜產品。
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按照全面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逐步實行,采取分步實施,先示范、后推廣的辦法,逐步在全市實施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第一步,**年12月在宜昌城區的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實行蔬菜質量安全準入;第二步,**年在各縣市進行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試點;第三步,**年11月全市全面實行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
在實行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的區域,凡持有無公害蔬菜、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以下簡稱“三品”)認證證明或產地準出證明的蔬菜可以免檢入市,接受監督抽查;沒有“三品”證明或產地準出證明的蔬菜實行逢進必檢,檢驗合格方可入市銷售,檢驗不合格依法予以處理并強制退市。
凡進入市場銷售的蔬菜,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蔬菜,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一)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二)農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蔬菜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蔬菜質量安全標準的;
(四)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蔬菜質量安全標準的。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建設。建立蔬菜生產、加工、儲存、包裝運輸和銷售等各個環節的農業標準化體系。加快無公害蔬菜基地建設,積極申請無公害蔬菜產地產品認證。鼓勵有條件的涉農企業和蔬菜協會建立無公害蔬菜基地,申報產品認證,推行標準化生產。按照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制定培訓計劃,定期對生產基地管理、技術、檢測人員和蔬菜經營者、農業投入品經營者進行培訓,重點抓好蔬菜生產者的技術培訓,使其掌握并遵循安全生產技術規程,
科學合理地使用農藥、肥料,提高基地生產管理水平。
(二)加大農業投入品監管力度。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管,不斷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的行為。引導蔬菜生產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農業投入品使用規定和無公
害蔬菜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進行生產,確保蔬菜質量安全。
(三)實行無公害蔬菜專銷制度。鼓勵在蔬菜批發市場、規模較大的農貿市場和有蔬菜銷售的大型超市開辟無公害蔬菜專銷區,對取得認證證書的無公害蔬菜實行免檢制度,憑認證證書或專用標志直接進入市場專銷區銷售。專銷區只能
銷售經過“三品”認證了的蔬菜,其它蔬菜不得進入。
(四)實行蔬菜質量公示制度。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立蔬菜質量公示牌,每天集中公示安全檢測結果。無公害蔬菜專銷區的攤位、柜臺上方必須設立公示牌,標明每種蔬菜的產地、采收日期、質量等級等內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每周公布一次有關蔬菜質量安全狀況的信息。
(五)實行重點消費場所蔬菜質量安全承諾制度。星級以上賓館、飯店及學校、幼兒園等集體食堂必須購買經過認證的無公害蔬菜或者經過檢測合格的蔬菜,并向消費者作出蔬菜質量安全承諾。鼓勵無公害蔬菜經銷實體對賓館、飯店及學校、幼兒園等集體食堂實行集中配送。蔬菜銷售者對所銷售的蔬菜質量負責,應當配備蔬菜質量管理人員,建立蔬菜流通檔案,開展檢測檢驗,組織生產經營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等,在經營場所張貼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六)實施蔬菜包裝和標識管理制度。根據不同蔬菜的特點,逐步推行產品分級包裝上市和產地標識制度。對獲得“三品”認證的蔬菜,其包裝標識依照《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執行;對于未包裝的蔬菜應當采取附加標簽、標識牌、標識帶、說明書等形式標明蔬菜的品名、生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等內容。在宜昌城區蔬菜批發市場懸掛統一制作的蔬菜質量安全標識牌,標明蔬菜品種、產地、進貨渠道、進貨時間、檢驗結果。凡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目錄的蔬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正確標識或標注。蔬菜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所使用的包裝物、保鮮劑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
(七)推行蔬菜質量追溯制度。逐步建立蔬菜生產、加工、運輸、儲藏、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登記制度。實現蔬菜生產記錄可查詢、產品流向可追蹤、質量安全責任可追究。蔬菜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蔬菜生產檔案,記載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及植物病蟲害的發生和防治情況。蔬菜銷售者在采購蔬菜時應當索要蔬菜質量安全合格證明,并向購買者出示有關蔬菜質量的證明。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等蔬菜銷售企業要建立進貨登記制度。農業主管部門對抽檢中出現的不合格蔬菜產品,將依據其標識追查到基地或生產者,一次抽檢有不合格產品的,向當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發出通報;同一銷售者、同一產地在三個月內連續二次以上抽檢有不合格產品的,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并由檢出地縣級(含)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函告蔬菜產地縣級(含)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八)實行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制度。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并自行建立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室(檢測點)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蔬菜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樣檢測,發現不符
合蔬菜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向當地農業、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要加強對檢測檢驗檔案資料的管理。
(九)嚴格監督檢查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并組織實施蔬菜質量安全監測計劃,負責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蔬菜進行監督檢查。在蔬菜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中,可以對生產、銷售的蔬菜進行現場檢查,調查了解蔬菜質量安全的有關情況,查閱、復制與蔬菜質量安全有關的記錄和其他資料。對經檢測不符合蔬菜質量安全標準的蔬菜,有權查封、扣押。對造成危害或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蔬菜
生產者、銷售者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測結果時起4小時內申請復檢,因檢測結果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實行獎勵舉報制度。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蔬菜質量安全進行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行為進行檢舉、揭發和控告,有關部門收到相關的檢舉、揭發和控告后,應當及時處理。對有重大問題的舉報和揭發,有關部門應當予以獎勵。
(十一)建立健全蔬菜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加快蔬菜質量檢測體系建設,逐步建立完善蔬菜質量安全檢測網絡。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具體負責全市蔬菜質量安全檢測檢驗的指導工作,對市區范圍內的蔬菜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抽檢。各縣市區在**年內應當完成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建設任務。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蔬菜批發市場、銷售市場要配備蔬菜農藥殘留速測儀,對生產、經銷的蔬菜進行檢測。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的蔬菜質量安全檢測
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四、組織領導
(一)落實領導責任。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的日常工作。各縣市區成立相應的機構,負責本轄區蔬菜質量安全工作。市、縣、鄉(街辦)、村(社區)層層簽訂蔬菜質量安全目標責任狀,一級抓一級,落實蔬菜質量安全管理措施。各單位一把手、各生產基地的主要負責人、蔬菜加工和經營企業(包括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等)的法定代表人是蔬菜質量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明確部門職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農業部門要認真履行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牽頭部門職責,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實施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方案,指導蔬菜生產基地建設,組織制定并實施蔬菜質量安全監測計劃,負責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蔬菜進行監督抽查,并依法進行處理。工商部門負責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銷售蔬菜的行為。發展改革、質量技術監督、商務、公安、財政、城管、衛生、檢驗檢疫、林業、食品藥品監督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新聞媒體,采取印發宣傳材料、開展技術培訓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的意義和蔬菜質量安全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生產技術規程、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等方面的知識,增強蔬菜生產者、經銷者和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實施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