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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積極推行農村會計制,解決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農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中辦發[*]17號)、市府辦《關于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的實施意見》(河府辦[*]6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村民自治、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的原則,推行農村會計制,進一步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切身利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以及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在*年12月31日前基本推行農村會計制度,即成立“農村會計中心”,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按照制度規范化、隊伍專業化、記賬電算化、監督系統化、管理信息化的目標,進一步規范我縣村級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理財制度,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村務公開,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積極性,密切干群關系,推動農村集體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依法委托的原則。實行農村會計制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鎮財政結算中心簽訂《農村會計委托協議書》,依法確定委托關系。
(二)“三個民主”和“四個不變”的原則。堅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堅持集體資產所有權、經營權、處置權、財務審批權不變。
(三)方便、高效服務的原則。各鎮機構要改進管理方式,增強服務意識,依法依規,方便、,及時辦理各項會計業務。
(四)集中的原則。鎮財政結算中心對農村會計業務實行集中,統一開戶,分戶核算。
四、模式
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的財務,統一委托鎮財政結算中心記賬,各鎮財政結算中心掛“農村會計中心”的牌子。各村撤銷原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只設1名兼職報賬員,負責日常財務收支的報賬工作。街道居委會參照執行。
五、工作主要內容
(一)統一財務制度。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財務管理制度。如:財務收支、貨幣資金、財務審批、備用金限額等管理制度,并報結算中心備案,以備查閱。各村委會要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合理、節約地用好每一筆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
(二)統一票據。各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取的各項收入,要求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票據,由報賬員負責向鎮財政結算中心申領,并建立領、用、存制度,定期核銷。
(三)統一賬號。各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在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機構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辦理預留農村會計中心財務人員印鑒的手續,并報鎮財政結算中心備案。
(四)統一會計核算。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財務收支的原始憑證由報賬員統一到鎮財政結算中心報賬,經農村會計審核后統一進行記賬,定期編制會計報表。
(五)統一公開。按照村務公開的有關要求,由鎮財政結算中心統一打印各村財務公開表,并交由各村公開,各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財務公開的內容、程序和時間,認真做好財務公開工作。
(六)統一建檔。各鎮財政結算中心要建立好農村財務檔案室,統一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資料,實行建檔管理。村級財務檔案在鎮財政結算中心檔案室保管期滿4年后,封存后逐年移交各村,由各村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負責保管。
六、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10月20日—10月31日)
1、成立領導機構。縣政府成立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領導小組,由肖振興常務副縣長任組長,黃仕添副縣長任副組長,縣委組織部、縣監察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審計局等單位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負責農村會計制的實施、指導工作。各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負責農村會計制的具體實施工作。各鎮成立的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于10月31日前報縣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召開動員會。由縣政府主持召開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動員大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全面布置農村會計制工作。
(二)實施階段。(*年11月1日—12月31日)
1、進行清產核資,模清家底。清產核資是實行農村會計制度的基礎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廣,各鎮要集中精力、集中時間,以鎮財政結算中心財會人員、鎮府駐村干部和村兩委干部、村民代表為主,做好各村財務清理工作。清理的主要內容有:
(1)查看村級財務是否健全,總賬和明細賬是否相符。
(2)核實現金、銀行存款有無差錯及產生差錯的原因。
(3)清理各村財務收支情況。
(4)清理各項資產、債權債務和往來款項。查清其發生的時間、原因、金額,經重新核定后,填寫出明細表。
(5)對各村使用的票據進行全面清點,做好票據核銷及結算工作。
(6)嚴格按照《會計法》有關會計檔案清理規定,做好會計檔案的清理工作。
(7)清理各,村在銀行開設的賬戶,按規定只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并更換預留農村會計中心財務人員印鑒,沒有開設基本存款賬戶的村委會,應及時到銀行(農村信用社)開設基本存款賬戶。
(8)清理其他會計資料。清產核資結束后,要將各村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和支出情況進行全面核實,確保賬證、賬賬、賬實、賬表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完備手續,調整賬目,確保會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并將清理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的監督。
2、辦理移交,建賬工作。各村清產核資清理結束后,必須編制好各項移交清單,辦理移交手續,實行委托。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與鎮財政結算中心簽訂《農村會計委托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各鎮財政結算中心掛牌成立“農村會計中心”,指定專職財務人員,具體負責村級會計業務,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保證村級賬務清楚,賬目齊全。
3、村務公開。各村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成員(3—5人),由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推薦選舉產生1名理財小組長,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各村要在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建立村務公開欄,在公開欄旁設立意見箱,公開舉報電話。
4、制定工作制度。各鎮要按照本實施方案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的要求,結合農村實際,制定出推行農村會計制度的實施方案,并報縣推行農村會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總結驗收階段。(*年1月1日—3月30日)
按照《*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步驟和要求,各鎮必須在*年1月20日前完成農村會計制的推廣工作,并將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書面總結報縣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各項工作準備,接受縣組織的檢查驗收。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和人員情況,各項相關制度的建設和實施情況;辦公設施配備和工作運行情況;會計信息是否真實、完整,移交程序是否合法合規;財務收支情況是否按規定時間公開情況。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我縣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各鎮和各村委會要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通過多種途徑宣傳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統一思想,形成共識,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到,我縣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是為了進一步地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維護農村穩定的重要舉措,以取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推行農村會計制,是對農村財務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是廣大群眾關注的焦點問題,關系到農村社會穩定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因此,各鎮必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實施,把農村財務管理體制的改革納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相應成立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負責實施農村財務前的資產、債權、債務清理等各項準備工作和委托工作,及時解決實施工作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我縣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順利開展、扎實推進。
(三)嚴明紀律,積極配合
各鎮推行農村會計制工作,要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的方針、政策以及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對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偽造、變造、隱匿或故意銷毀會計資料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鎮、各村領導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正確對待農村會計制工作,嚴明紀律,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村級會計制工作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