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房管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執行《*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確保房屋拆遷程序合法,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認真落實征地告知程序。土地征用方案經依法批準后,要按照《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對土地征用方案進行公告,公告日期為7日以上。
征地告知后,征地拆遷機構應對擬拆遷的建(構)筑物、附著物面積、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對*市城市規劃區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拆遷建(構)筑物面積、數量等進行現場調查時,應由征地拆遷機構、拆遷人、被拆遷人,鄉村組負責人、房地產中介評估機構、測繪隊六方在場,開展調查、拍照、攝像工作,并現場簽字確認。調查結果經三榜公示后確定。
自征地告知之日起,在擬征地上搶栽、搶種、搶建或突擊裝修的,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但因正常的農業生產活動需栽種的除外?!掇k法》所稱“正常的農業生產活動”是指農事季節正常的栽種項目。
二、切實做好被拆遷房屋的合法性認定工作。房屋及地上建(構)筑物的合法性由同級城鄉規劃部門確定,土地性質的合法性由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確定。
《辦法》第五條所稱“歷史性建房”按以下標準進行認定:農村村民在19*年6月25日前居住和建設的房屋宅基地按合法用地認定;19*年6月至19*年經兩次非農業用地清查有可以補辦手續清查結論而未補辦用地手續的宅基地,可作合法用地認定。
三、要按照《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做好安置工作,嚴格區分安置區的土地性質。城市規劃區內采取統規新建的安置區土地為國有出讓土地,城市規劃區外的村民安置區和村民自行安置的土地為集體建設用地。
四、要認真執行《辦法》第十四條關于統規新建安置和被拆遷戶自行居住安置的有關規定。統規新建安置區土地的征地、拆遷、“三通一平”、物業補貼等費用,由拆遷人負責或從項目用地出讓收入中以成本列支。安置工作實施主體為鶴城區人民政府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拆遷人與鶴城區人民政府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訂安置工作協議。被拆遷安置人按每畝10萬元購買安置地。
被拆遷戶自行居住安置房的,享受三年的物業管理費補貼,物業管理費補貼按人平30m2,每月按0.4元/m2標準執行。
五、《辦法》第十五條所稱“異地新建”只能在城市規劃區外執行。
拆遷人負責的重建用地、“三通一平”、基礎費用,按被拆遷人人平5000元承擔。被拆遷人報建、辦證費用享受拆遷安置優惠政策。
六、認真落實《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獎勵措施。被拆遷戶在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或征地拆遷補償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提前10天主動騰地的,按被拆遷房屋主房(居住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獎勵;提前5天主動騰地的,給予每平方米50元的獎勵;提前2天主動騰地的,給予每平方米20元的獎勵。
七、《辦法》施行前,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已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但公告后3個月內由于拆遷人的原因未按公告確定的標準補償到位的除外。
八、《辦法》附表2和附表4有重疊的項目,按附表2的標準執行,附表4重疊項目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