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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公路規費征管秩序,確保公路規費足額征收,籌集更多的公路建設資金,加快我市公路交通建設,根據*省公路規費征收管理條例》和省公安廳5部門聯合下發的《全省開展集中整治無牌無證工程大貨車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公字[*]195號)的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強化交通稽查征費、整治公路規費征管秩序專項活動,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加快宜春發展為根本出發點,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公路規費征收管理條例》,按照“嚴格執法,應征不漏”的要求,突出重點,集中力量,依法整治,切實解決“偷、逃、漏、欠”公路規費的突出問題,規范公路規費征繳秩序。
二、工作目標
各部門齊心協力,從嚴治理,形成交通稽征工作的整體合力,進一步調動各縣(市、區)和各級稽查征費機構的征費積極性,提高車主依法繳費意識,確保全市公路規費的足額征繳,為全市公路建設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
三、整治范圍
全市范圍內的“非在籍車”,未按規定繳納公路規費的摩托車、外掛車、沖崗逃費車,縣(市)公交車、出租車、農用運輸車等。
四、整治辦法
(一)“非在籍車”
1、“非在籍車”是指無車輛牌照、無行駛證、無公路規費繳訖證的車輛(即“三無車”),以及未納入稽征部門微機管理的其他車輛。
2、各縣(市、區)政府要指定有關部門協助各級交通稽征部門開展調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非在籍車”的情況,督促車主及時辦理證照和繳費手續。
3、對鄉鎮以及偏遠山區未納入稽征部門微機管理的車輛,有關部門和鄉鎮要積極配合各級稽查征費部門,共同開展公路規費征繳工作。征繳的公路規費全額納入交通稽征部門的規費專戶,待省交通廳按比例劃撥市里后,由市政府按規定比例返還給交通稽征分局,再由稽征部門及時撥付給基層征收單位。
4、在我市施工的建設工程指揮部(項目經理部),必須協助交通稽征部門做好工程施工車輛的公路規費征收工作,動員未繳納公路規費的車輛按規定繳納公路規費。交通稽征部門到工地或工業園區稽查時,工程指揮部(項目經理部)應予支持和配合。11月5日前,工程車主動上門辦理公路規費入戶的,在規費征收上給予優惠;11月5日后沒辦理入戶繳費的,經查實,實行全額追繳并嚴厲處罰。
(二)摩托車(含輕騎)
1、交通稽征部門可以委托鄉鎮或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摩托車養路費的征收工作。
2、通過協助方式征收的摩托車養路費,全額上繳交通稽征部門的規費專戶,省交通廳按規定比例劃撥市里后,市政府與縣(市、區)政府按規定比例分成,并撥付給交通稽征部門及基層征收單位。
3、由鄉鎮或單位協助征繳的摩托車養路費,由鄉鎮或單位統一造冊,到交通稽征所辦理繳費手續。
4、征收摩托車公路規費,一律使用交通稽征部門的統一票證。摩托車繳費后,要立即登記征費臺帳,及時掌握和反饋本轄區的摩托車繳費情況。
(三)外掛車
“外掛車”是指在本地經營的掛外地牌車輛或本地人購外地車后不轉籍入戶而在本地經營的車輛。
1、鼓勵外掛車轉回我市落戶,有關部門要為外掛車到我市落戶創造條件。
2、凡外掛車輛在本地經營的,第三個自然月起必須在本地繳納公路規費和稅收。
(四)沖崗逃費車
“沖崗逃費車”是指未繳貸款路通行費,強行沖過收費崗亭的車輛。
1、凡掛我市牌照且車主又確屬收費站所在鄉鎮的車輛,可以在當地收費站申請辦理月票。
2、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不按規定繳納通行費、強行沖崗逃費車輛的治安管理,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公交車
公交車是指在由城建部門修建和養護管理的市區道路固定線路上行駛,屬城建部門的公共汽車(不包括中、小型營運車)。
凡不符合上述條件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營運客車,必須按規定繳納養路費和客貨運附加費。
(六)出租車
出租車是指從交通運管部門領取了營運證,并設有出租車標記,專用于客運業務的車輛。
交警、稽征、交通運管等部門要聯合對本轄區出租車市場進行清理,對符合營運條件的出租車,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征收公路規費;對不符合營運條件從事客運、偷逃公路規費的出租車,要采取有效措施,追繳其逃欠規費并限制其繼續從事營運業務。
(七)農用運輸車
農用運輸車交通規費的征收,要嚴格按照上級規定的征收范圍和標準實施。
五、整治步驟和措施
全市征費秩序專項整治時間為10月12日至12月25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調查摸底階段(10月12日至10月31日)。縣(市、區)政府及各級稽征部門要對本轄區所有車輛進行調查摸底,根據本地實際,充分利用報紙、電視、散發宣傳資料、出動宣傳車、貼發通告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有關法規和政策,增強廣大車主依法繳費意識。各地要制定整治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及時處理整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化解矛盾。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在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轄區內的重點地區、重點車輛進行集中整治,嚴格按整治辦法抓好落實。
(三)總結階段(12月21日至12月25日)。各地要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市局將組織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六、組織領導
為切實搞好專項整治工作,成立市征費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胡芳蘭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易文揚、宜春交通稽查征費分局局長龍國虎任副組長,市計委雷小新、市交通局曹幸軍、市財政局陳光榮、市交警支隊張進川、市農業局曾招文等有關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宜春交通稽查征費分局,電話:3269321),由易樹標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確保征費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密切配合。在縣(市、區)征費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同時,市屬、駐市有關單位要大力支持公路規費征管秩序整治工作,督促本單位干部職工主動到交通稽征部門辦理其摩托車繳費手續,切實將征費秩序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大力度,凈化環境。要按照整治范圍和辦法,切實加大稽查和執法力度,建立健全督辦制度,排除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堅決查處一批影響惡劣、偷逃規費嚴重的典型案件,營造良好的稽查征費環境。
(三)抓好宣傳,及時反饋。交通稽征部門要加強規費征收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車主自覺繳費的法律意識,對一些社會影響大的典型案件,可以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同時要加強信息反饋和溝通工作,及時通報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完善整治措施,鞏固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