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測繪局測量標志保護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切實把我縣永久性測量標志(以下簡稱“測量標志”)保護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浙江省測繪局關于繼續開展測量標志保護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測〔*〕75號)和《關于做好永久性測量標志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浙土資辦〔*〕137號)文件精神。結合《浙江省測量標準保護管理試點方案》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實施
為有序推進工作,成立*縣測量標志保護管理辦公室,辦公室下設工作小組,負責測量標志維(修)護和辦理測量標志用地的土地登記手續及測量標志分類保護的具體工作。
工作小組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聯系建設工作的副主任擔任,副組長由縣建設局分管測繪工作的副局長、縣國土資源局分管用地登記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縣建設局3人和縣國土資源局2人組成。
二、工作內容
(一)采取分類保護管理方式。對測量標志進行分類,根據類別確定保護方式,具體分為重點保護管理和一般性保護管理兩類。
(二)對列入重點保護管理的測量標志進行維(修)護,對一般性保護管理的測量標志進行實地檢查。對測量標志方位物地形地貌發生變化的,需重新繪制點之記,缺失戶蓋、警示樁的需補埋。具體要求詳見《浙江省測繪局關于繼續開展測量標志保護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
(三)對列入重點保護的測量標志辦理用地土地登記手續。具體要求詳見《關于做好永久性測量標志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
(四)將所有測量標志點位信息納入土地、規劃審批系統。涉及重點保護測量標志用地的,國土資源、規劃部門在土地出讓、劃撥或建設規劃審批時按規劃保留測量標志用地,并確保測量標志使用效能不受影響;有可能對測量標志用地和使用造成影響的,在審批前征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涉及一般性保護管理測量標志用地的,國土資源、規劃部門在土地出讓、劃撥或建設規劃審批前抄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并盡量予以保護。
三、工作安排及責任單位
(一)測量標志維(修)護
1、工作內容:按照分類保護的原則做好測量標志維(修)護作業施工,警示樁埋設,點之記繪制。由縣鄉鎮建設基層管理服務站負責組織實施。
2、保護管理范圍:重點保護管理的二、三等水準點、三角點及GPS點測量標志共13個,一般性地方使用頻率較高的GPS點測量標志共1個。
3、完成時間:*年12月。
(二)測量標志用地的土地登記手續
1、工作內容:收集測量標志用地的土地登記資料。
縣建設局:
(1)在縣國土資源局的配合下,實地踏勘及查閱相關資料,搞清測量標志用地的地類、土地使用權人和設置年份等信息。
(2)會同縣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權人協商測量標志用地的面積范圍。
(3)測定測量標志用地宗地圖及界址點坐標,埋設界址樁,以及測量標志的維(修)護、點之記的繪制。
(4)辦理測量標志委托保管協議書。
(5)準備相關材料,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
縣國土資源局:
(1)會同縣建設局與土地使用權人協商測量標志用地面積范圍。各鄉鎮土管員要配合做好與測量標志用地現有土地權人的協商工作,落實測量標志用地面積范圍。
(2)根據測量標志地類、土地使用權人、設置年份等信息,列出辦理測量標志用地手續的種類,即:土地使用權、土地他項權利等。
(3)受理建設局提出的土地登記申請,根據委托保管協議書和測量標志用地宗地圖等確權材料,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或土地他項權證。
2、辦理范圍:重點保護管理的測量標志(共13個)。
3、完成時間:*年12月—2009年9月。
(三)測量標志信息納入土地、規劃審批系統
1、工作內容:測量標志點位信息納入土地、規劃審批系統。
縣建設局:
(1)將測量標志的點位信息納入縣建設局規劃審批系統,并在辦理規劃審批時避開測量標志。
(2)因工程建設需要提出測量標志拆遷申請的,根據測量標志分類保護的原則,列入重點保護管理的不予批準遷建;列入一般保護管理,確需遷建測量標志的,根據分類保護管理的種類及保護內容進行處理。
縣國土資源局:
將測量標志信息錄入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審批信息系統,在辦理土地項目審批時發現土地審批范圍內設有測量標志的,及時通知縣建設局,由縣建設局根據測量標志管理的職責分工及分類保護管理的范圍和方式進行處理。
2、辦理范圍:重點保護管理測量標志及一般保護管理測量標志。
3、完成時間:*年12月—200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