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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遏制營運客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實現道路交通事故三項指數“三年零增長”的目標,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省、市有關工作部署,經研究,決定從20*年11月1日至20*年2月20日,在全縣開展營運客車專項整治活動。
一、整治目標
1、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數實現零增長。爭取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杜絕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營運客車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有效取締站外非法組客等違法現象,主干線公路暢通有序,不發生嚴重交通堵塞。
3、營運客車企業、車輛和駕駛人安全管理規范有序、制度健全、監督有效。
4、縣城、分水鎮非法營運狀況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時間和主要內容
這次專項整治活動時間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1月1日至12月20日,重點是抓好宣傳發動、制訂具體方案、進行排查和開展全面整治;
第二階段:從12月21日到20*年2月20日,重點是鞏固第一階段整治成果,并結合“春運”交通安全管理再掀整治高潮。專項整治活動的主要內容:(1)道路運輸經營資格和車輛掛靠經營;(2)車輛安全狀況和駕駛人資質認定;(3)客運企業、車輛及駕駛人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4)車輛無證無照運輸和動態監管;(5)營運客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無證駕駛、不按規定超車、酒后駕駛及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車輛、非法站外組客等嚴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行為;(6)有安全隱患的營運客車途經路段;(7)深化縣城、分水鎮非法營運整治活動。
三、整治措施
(一)扎實開展針對重點內容的安全排查工作。
1、客運企業和營運客車經營資格、安全管理制度等落實情況,特別是發生過交通事故的企業(由交警大隊提供)及包車客運、超長班線客運、山區班線客運、掛靠營運客車的情況;
2、運輸企業從業人員特別是駕駛人資質、管理等情況;
3、營運客車非法改裝、使用報廢車輛和技術等級不合格等情況;
4、“黑車”運營、站外組客等情況;
5、危險路段及三級以下(含)山區公路的客運安全通行情況;
6、行車記錄儀、GPS的安裝運行、使用管理和監督情況;
7、冬季雪霜天氣和冰雪路面配備防滑設備和營運客車安全設施、救護器材及有安全隱患的營運客車途經路線情況。
上述7項工作中的第(1)、(2)、(4)、(6)、(7)項由縣交通局負責排查,第(3)、(5)項由縣公安局負責排查。排查工作和整治情況的有關資料于11月20日前由交通局提供給整治辦公室。
加強路面行車秩序管理,按照“從嚴、從嚴、再從嚴”的要求,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1、9座以上的營運客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律吊銷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縣公安局負責);
2、對無證駕駛或醉酒駕駛的營運客車駕駛人一律拘留15天(縣公安局負責);
3、對營運客車車況不良、影響安全行駛、19座以上營運客車未安裝行車記錄儀、GPS或不能正常運行的,一律不準上路行駛(縣交通局負責源頭管理,縣公安局負責路面檢查);
4、對營運客車駕駛人在記分周期內滿12分、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一年內兩次超員20%以上或一次超員50%以上的,除對行為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外,責令企業一律將其調離駕駛崗位或予以解聘,運輸企業兩年內不得再聘用(縣公安局負責提供名單,縣交通局負責落實);
5、對交通安全不重視、安全責任不落實、對駕駛人安全教育不嚴,一年內發生三次超員20%以上或兩次超員50%以上的,一律停止該班線運營,并限期整改直至吊銷該客運線路經營許可(縣公安局負責提供名單,縣交通局負責落實)。
上述五項工作中的(1)至(2)項由縣公安局負責日常路面檢查處罰;(3)至(5)項由縣公安局于11月10日前提供名單,11月20日前交通局整改到位。
(三)建立公安、交通、城管部門聯合執法機制。
專項整治活動期間,公安、交通部門聯合在*、16省道瑤琳路口、320國道*收費站分別設立檢查站,進行聯合執法并實行24小時檢查制,做到對營運客車逢車必查,逐車登記,嚴把出入關。嚴厲查處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及“黑車”運營、場外組客等交通違法行為。在聯合執法過程中,路面查處的超員客車需要轉運的,交通部門要及時安排運力駁運。同時,公安、交通、城管三部門聯合成立巡查組,24小時對縣城主要道路及分水鎮建成區內主要道路進行巡查。嚴厲查處縣城及分水鎮非法營運的車輛及駕駛人,充分發揮中心城鎮交通管理的輻射功能,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具體見附件2)
(四)建立營運客車違法行為和非法營運有獎舉報制度。
公安、交通、城管部門要建立群眾有獎舉報制度,加強廣大群眾對客運企業、車輛和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和非法營運行為的監督。交通局負責在營運客車上和客運車站、收費站、非法營運主要集中點等公眾場所設置舉報電話和短信舉報號碼,二臺一報也要公布舉報電話和短信舉報號碼,舉報受理中心設在縣交警大隊(舉報電話:64215122,短信舉報號碼為:135882*122。),鼓勵乘客和其他群眾對營運客車行駛途中超員載客和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向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舉報,受理中心根據舉報內容及時指令相關部門,相關部門必須無條件迅速地進行布控、查緝,以便及時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經查實確實存在違法行為的,根據違法行為程度不同,對舉報人給予50至500元的獎勵。獎勵費用由縣財政局核撥。
(五)建立信息通報和協作監管機制。
公安、交通、教育、城管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互通平臺。
一是對營運客車發生交通事故和超速、超員、無證駕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超車、酒后駕車等嚴重違法行為,除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外,公安機關在每月20日前將上述信息通報交通、安監部門,由交通部門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企業和駕駛人轉入“黑名單”庫。對列入“黑名單”庫的駕駛人,縣內道路運輸企業兩年內不得予以聘用,凡擅自聘用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聘用單位負責人的直接責任;對一年內兩次列入“黑名單”庫的運輸企業,責令企業進行為期3至6個月的整改,整改期間暫緩該企業發展客運線路經營資格。交通、公安、安監部門每月要在縣內主要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黑名單”庫內的客運企業。同時,在每月20日前向市級公安、交通部門定期報告縣外有關地區營運客車在我縣嚴重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情況。
二是交通部門對查處的非法營運車輛及駕駛人的情況每月20日前通報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列入黑名單庫。對列入黑名單庫的非法營運車輛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在法定的范圍內一律按上限處罰。
三是城管部門在縣城非現場執法過程中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通過計算機及時傳輸給公安交警部門,由交警部門在年檢年審時予以制約。
四、整治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這次專項整治活動是確保交通事故“零增長”、遏制營運客車交通事故高發的重要舉措,是貫徹落實省、市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具體行動。為加強對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專門成立領導小組(具體見附件1)。各職能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做到定單位、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公安、交通、安監、城管等職能部門“四定”具體實施方案于11月10日前報整治辦公室。
2、明確整治目標,突出整治重點。開展對營運客車專項整治要緊緊抓住從事公路客運的企業、車輛(含中小學校、幼兒園學生接送車)、駕駛人及客車途經路線等四個重點環節。公安機關在11月10日前對近年來轄區內各運輸企業、營運客車、駕駛人交通事故及違法行為等情況進行認真分析梳理,列出重點,通報給交通、安監部門。
交通部門要督促運輸企業在11月20日前制定整治的具體措施,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多發的重點企業派出工作組駐點整改,突出整治和解決營運企業及車主安全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等源頭性、基礎性問題,落實各項安全制度與措施;對營運客車途經的臨水、臨崖和高落差的危險路段,要安裝剛性防護欄或防撞墻等安全設施,特別要加強對不具備夜間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公路的安全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路面管控,對營運客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得降格處罰,違法行為不消除不得放行;要高度重視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對中小學校的校車、接送車也要逢車必查,逐車登記,并督促學校強化安全教育。
要重點抓好縣城和分水鎮的非法營運車輛整治工作。在前期整治取得明顯成效的基礎上,建立長效機制,在整治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交通局牽頭,公安、城管部門配合,成立24小時的流動巡邏組,重點對面包式后三輪摩托車、殘疾車非法營運及正三輪非法改裝進行重點監控。
實行三個部門聯合執法,做到哪個部門的手段有效,就用哪個部門的程序來處罰,力爭運用“嚴管重罰”措施,發揮中心城鎮交通管理的輻射功能,通過長效管理把上述三種車輛淘汰出營運市場,從而杜絕此類車輛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3、規范安全監管,落實安全責任。交通部門要督促運輸企業加大對包車客運、超長班線客運的安全監管力度,對營運客車規模達不到20輛的,不得發放“省際包車”牌;繼續全面清理整頓運輸企業內部不規范承包經營行為,進一步明確和規范運輸企業和承包者的責、權、利關系,堅決杜絕以包代管等現象;加強對短途營運中巴車的安全監管,建立有效的安全責任體系;要認真檢查企業的安全例會、安全事故分析、安全考核、安全責任追究、檔案管理及駕駛人安全學習教育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對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實的要進行嚴肅處理;要嚴格落實“三關一監督”的職責,切實監督企業嚴把車輛技術和駕駛人資格關口,特別是對客運企業或車主聘用不符合資格條件的,要從嚴處理。上述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由安監局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運輸企業進行檢查。
4、強化宣傳教育,營造整治氛圍。各鄉鎮、街道要在客運場站、沿線村鎮和集市、農貿市場等地展出宣傳掛圖、播放專題教育片(掛圖、教育片由交警大隊提供);要完善社區、村鎮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提示牌等設施,更新宣傳內容,廣泛宣傳交通法規,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識。上述工作于11月30日前由縣安監局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檢查;公安交警部門要公開曝光事故多發的客運企業和車輛,達到“處理少數,教育一片”的效果。交通部門要繼續深入客運企業,督促企業抓好對營運客車從業人員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落實,對發現安全意識薄弱、技術水平不過關的駕駛人,要責令客運企業對其進行再教育和培訓后方可上崗。
5、加強督促檢查,狠抓措施落實。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整體聯動”的原則,迅速形成專項整治工作合力,特別是安監局、政法委、監察局等部門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監督和管理力度。其中,鄉鎮(街道)、村歸縣政法委監督協調;學校由縣教育局和屬地鄉鎮(街道)監督協調;營運客車整治工作方案實施由縣安監局和監察局監督協調。對安全工作不落實、疏于管理,營運客車頻繁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的地區和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堅決查清事故原因,消除事故隱患,實行責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