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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開展“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工作部署,根據*市政府關于《*市“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工作實施方案》(樂政辦函〔20*〕2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鎮政府決定從20*年7月1日開始,在全鎮范圍開展“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飲店、小藥店(小診所)、小農資店、小菜場、小音像店、小美容美發店、小客運、小液化氣供應點”等“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以下簡稱“十小”整治)試點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為指針,以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治劣與扶優相結合,以塊為主、突出重點、堵疏相濟、注重實效,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業主自律誠信、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快推進執法監管向農村延伸,著力改善消費環境,保障消費安全,擴大消費需求,推動農村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目標要求。以推行新型業態、集約經營、行業整合等為抓手,啟動整治試點工作,推動“十小”行業生產經營方式和組織方式的轉變,規范提升“十小”行業,切實解決當前農村市場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服務質量方面的突出問題,鞏固和擴大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二、整治重點
重點對象: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農資、液化氣、音像制品、美容美發、農村客運等涉及群眾身心健康安全的產品或服務站、點、店、戶。
重點區位: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
重點問題:生產經營中“臟、亂、差、”和“無、散、低”等問題。具體包括無證照或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的行為;生產經營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標準的產品的行為;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違反相關管理規定從事音像制品、客運經營的行為等。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整治。督促納入監管的小作坊業主履行質量安全承諾,嚴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基本要求》組織生產;以桶裝飲用水、“兩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產品、茶葉、米面制品等五類食品為重點,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無證照或證照不齊、達不到取證條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締力度;嚴厲打擊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質、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鼓勵和引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積極創造條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按照龍頭帶動、轄區集中等“五種模式”整合提升,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促使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做到:證照齊全;生產場所符合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齊備,并執行相關規定;食品生產加工操作人員均持有健康證等。此項任務由經濟發展事務所配合市質監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二)小食雜店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規范經營行為。促使小食雜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店面整潔衛生;嚴格實行臺帳登記制度;嚴禁無證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通過整治,爭取將小商店逐步納入安全監測的監管范圍,并對有關的定點、專業供應(批發)商逐步建立檔案,納入監管范圍,全面建立索證索票制度。此項任務由工商所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三)小餐飲店質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廣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餐飲原料進貨登記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嚴格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周邊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爭取在年底前將固定經營的小餐飲店(點),建立檔案達到100%,并納入安全監測的監管范圍;將流動經營的小餐飲攤點基本納入安全監測的監管范圍。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和溯源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按照要求發放衛生許可證。要參照2005年*市政府頒發的《*市區飲食業環境污染整治方案》要求,落實環境治理措施,規范餐飲廢棄油脂的收集,防止泔水油流入食品市場。促使小餐飲店、小農家樂、小食堂做到:證照齊全(需執照的)并上墻;環境整治衛生;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原料進貨臺賬并實行進貨驗收;有專用的垃圾桶;餐飲工作人員持有健康證并穿戴整潔。此項任務由衛生監督所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四)小藥店(小診所)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藥品質量認證和日常監管制度,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許可、索證索票、進貨臺賬制度,禁止超范圍經營。促使小藥店(小診所)的藥品、藥品專柜(零售點)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場所政治衛生;嚴格執行藥品購進查驗、索證鎖票和臺賬登記制度;完善藥品儲存條件,做好庫存藥品養護;按規定銷售和使用藥品;嚴禁銷售和使用假劣藥品;嚴禁違法虛假藥品廣告。此項任務由文教衛體辦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開展小診所質量安全整治工作,促使小診所做到:證照齊全并懸掛在醒目位置,場所整潔衛生;屬于強制檢定的醫療器械必須100%檢定;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此項任務由衛生監督所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五)小農資店質量安全整治。推進農資店連鎖經營和放心農資店建設,杜絕禁用農藥的銷售,嚴厲打擊銷售劣質農資坑農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促使小農資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經營范圍和經營內容相符;建立化肥、農藥、獸藥、種子、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重要農資的進貨索證和銷售臺帳制度;執業人員具備農資銷售相關專業技能和一定的農資使用指導能力。嚴厲打擊無銷售農藥資質的銷售點,查處超范圍經營、農藥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農”等行為,建立劇毒有害農藥流通臺帳制度,確保農資產品質量安全。通過整治,爭取將轄區內全部小農資店納入監管范圍;將轄區內的農資供應(批發)商100%納入監管范圍,并全面建立索證索票制度。此項任務由農辦配合市農業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六)小菜場整治。延伸農貿市場監管觸角,加強對農村小菜場整治力度。嚴禁經銷有毒有害、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的食品以及證照不齊全單位生產的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促使小菜場做到:建立商品準入制度,實行規范管理。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固定和臨時小菜場,確屬群眾生活需要并已納入鄉鎮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的,加強引導和管理。對不符合基本條件和嚴重違法經營的,依法取締。此項任務由工商所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七)小美容美發店整治。督促業主嚴格執行有關衛生操作規程,加大對消毒殺菌設施投入,預防感染和疾病傳播,嚴厲打擊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提供服務的行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發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從業人員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具備必須的消毒殺菌設備和工作間,經營場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驗化妝品、消毒用品等質量,建立并實施索證索票制度。此項任務由經濟發展辦配合市經貿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護知識產權,嚴禁租售盜版音像制品;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厲打擊銷售淫穢、暴力、迷信等違法音像制品;加大對音像游商地攤的打擊力度,依法取締“黑網吧”。同時針對“小書店”(包括小網吧、小娛樂廳)結合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小書店做到: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行業經營許可;小音像店、小書店經營的音像制品有合法進貨憑證,正版率達到90%以上;“黑網吧”得到有效遏制;小音像店、小書店有良好的經營秩序。通過整治,爭取在年底將小音像店、小書店90%納入監管范圍。此項任務由廣播電視站配合市文化廣電新聞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九)農村小客運質量安全整治。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和無證營運等違法違章行為,嚴禁使用貨運車輛、兩輪摩托車、拖拉機或懸掛拖拉機號牌的車輛、報廢車或以報廢車零件拼裝的車輛從事客運。整治農村客運經營秩序,嚴格執行客運營運許可、客運車輛定期檢測、司乘人員資質審查、客運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農村小客運業主做到: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遵章守法,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此項任務由交警中隊配合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十)小液化氣供應點質量安全整治。嚴格執行液化氣經營的布點審批規定,實施燃氣經營許可證制度,規范準入門檻,強化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液化氣供應點的經營行為,加強液化氣經營場所和氣瓶儲存場所的安全管理,增強從業人員專業知識,安全意識和服務水平,建立行業服務規范,公開服務承諾,收費明碼標價。爭取年底將小液化氣供應點90%以上納入安全監測的監管范圍;并對其上游的定點供應(批發)商100%建立檔案,納入監管范圍,全面建立索證索票制度。通過整治,促使小液化氣供應點做到:證照齊全;從業人員具有相關資質;經營場所和瓶庫附和相關規定要求;液化氣使用鋼瓶100%經過檢驗合格并建立定點充裝供應合同,已充裝氣瓶上明顯明晰表明充裝單位,不短斤缺兩;從業人員熟悉業務知識并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建立進貨登記臺帳并索取相關證明和檢驗報告。此項任務由城管服務站配合市政園林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職能站所全力配合。
四、實施步驟
開展“十小”行業整治試點工作,采取點面結合,條塊結合的方式,從7月1日至10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1日至7月10日)。一是建立機構。成立“十小”行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相應的整治組,明確職責,分頭負責。二是制訂方案。各牽頭部門結合實際制訂本部門整治與規范工作試點方案。三是宣傳發動。通過各種形式、各種渠道,如動員會、標語、宣傳專欄、整治快報的傳統宣傳方式以及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短信平臺、公布投訴舉報電話等現代宣傳工具,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形成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支持、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7月11日至10月15日)。一是開展普查。按照整治要求組織力量分頭對轄區內“十小”行業相關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店)和小作坊等進行集中普查,摸清全面情況。二是建檔歸類。在普查的基礎上,按規定要求,建立一企(店)一檔,掌握轄區內生產銷售企業(店)的數量、分布、生產條件、生產設備、產業質量狀況、質量抽查情況、執法檢查情況等信息,建立完整的生產企業質量檔案。三是巡查檢查。在普查建檔掌握情況的基礎上,組織部門力量,開展檢查巡查。各牽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監管,配合部門按照法定職權加強面上的現場巡查和行政執法工作。在檢查巡查時,要正確處理好堵與疏、打擊與教育、行政執法與幫扶關系;要對轄區相關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和小作坊等簽訂《質量承諾保證書》,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者的“第一責任”意識。并結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結合、著力治本的長效監管機制。四是制訂標準。各牽頭部門結合整治實際,制定“十小”行業的生產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建立健全目標考核責任制和各項監管制度;組織“十小”經營單位開展全面的自查自糾工作,同時落實幫扶措施,積極出臺政策和措施指導和幫助“十小”企業通過連鎖、合作、區位集中、統一配送、聯合加工等多種方式聯小做大;五是規范提升。按照目標要求和服務標準的要求,進一步尋找工作差距,督促和指導“十小”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限期整改,完善提高。同時確定有較好基礎的生產經營點開展“示范”創建工作。六是驗收審查。由市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對照標準和要求進行驗收。
(三)總結提高階段(10月16日至10月底)。總結整治經驗和做法,為面上全面推進提供示范。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鎮政府建立“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組、小食雜店和小菜場整治組、小餐飲店和小診所整治組、小藥店整治組、小農資整治組、小音像整治組、小美容美發整治組、小客運整治組、小液化氣供應點整治組和新聞宣傳組。各職能站所都要明確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組織專門力量,將具體整治任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位,還要落實到各生產經營單位。確保各項整治與規范任務和工作目標順利完成。同時,要切實為“十小”整治提供經費、裝備等保障,推動整治與規范工作順利開展。
(二)堵疏結合,分類治理。要以落實省委“兩創”總戰略為重點,把整治工作與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平安*”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圍繞群眾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問題,堅持科學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整治與創業就業的關系。要整治問題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更要注重規范、服務、提升,做到寬嚴相濟,讓更多的群眾成為創業者。二是整治與便民利民的關系。既要關停取締一批無證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單位;又要幫扶整改一批“十小”單位達到規范要求,方便群眾生活。三是整治與發展傳統產業的關系。在大力整治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十小”單位的同時,保護小而精、小而優的傳統產業。要科學界定,科學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業底數,掌握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制定整治標準,打扶結合、疏堵并舉,積極出臺政策鼓勵和幫助“十小”行業通過連鎖配送、合作經營、區域集中、聯合加工等多種方式聯小做大、規范發展。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辦公室、職能站所要圍繞整治重點和目標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轄區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整治合力。無論是牽頭單位還是配合單位,都要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積極主動,認真履職。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推進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同時,要通過加快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等途徑,不斷完善治理網絡,推動“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水平的不斷提高。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深入農村、社區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宣傳開展“十小”整治與規范行動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消費安全意識。在“十小”整治中,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充分運用各種宣傳手段,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宣傳的局面,讓“十小”行業整治和規范工作深入人心。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大力宣傳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十小”整治的目的意義,適時曝光違法違規企業(站、店、戶),強化生產經營單位的誠信意識、服務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提高人民群眾的質量意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營造人人關心、重視農村消費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