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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查處取締和規范疏導工作,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第370號)、《*市人民政府關于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的意見》(溫政發〔20*〕81號)等精神,現就2009年全市開展“無證無照經營疏導規范服務年”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改善民生、促進就業、創新監管、依法行政、優化服務”的要求,創新工作方法,加大對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疏導力度,建立完善的服務機制,力求規范化與人性化有機統一,逐步建立起預防、查處、教育、規范和服務五位一體的長效監管機制,努力構建公平、和諧、安全的市場秩序,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理順工作機制,完善定期抄告反饋制度,落實抄告整改工作;暢通疏導登記渠道,切實解決群眾“辦證難”問題;建立無證無照經營疏導規范責任區制度,采取示范區、監督區、整治區的方式,通過條塊結合、部門聯動,加大疏導扶持力度,實現“減少總量、解決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目標,20*年底前排查的無證無照疏導率在50%以上,年度無證無照總量減少20%以上。
三、工作重點
重點抓好高危行業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排查治理、疏導規范工作,對社會危害嚴重特別是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堅決快速予以查處和打擊。
加強對危化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對未取得危化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及時予以取締;強化食品衛生分段管理,提高食品行業經營單位衛生許可持證率;加大歌舞娛樂場所、網吧行業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查處力度,建立無證無照網吧“黑名單”制度和有獎舉報辦法,強化源頭治理,引導網吧經營單位通過收購、兼并、聯合、重組、參股、控股等方式實行連鎖經營。
四、工作安排
(一)宣傳發動、排查核實階段(1月至3月)。各工商所、分局要根據轄區實際制定計劃方案,并進行宣傳發動。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工具,加強宣傳,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無證無照經營疏導工作的良好氛圍。各所、分局要主動向當地政府進行專題匯報,并提請當地鄉鎮政府會同工商所、分局做好當地無證無照狀況的排查核實工作,摸清經營者姓名、場所地址、經營內容、無證無照原因,并提出疏導治理意見。
(二)疏導規范、綜合治理階段(4月至9月)。在排查疏理的基礎上,部署開展“鐵犁”系列行動。從疏導登記著手,定期開展系列服務活動,降低準入門檻,放寬申報條件,簡化辦事程序,引導一批具備條件的無證無照經營戶申領證照,轉為合法經營。做好教育與查處相結合,對部分經營者實行教育為先的方法,對違法無證無照經營者發放整改責令書,限期整改或者限期辦理證照;加大部門聯合執法力度,對不具備條件、存在安全隱患、沒有完成限期整改的經營戶,依法予以取締。
(三)查漏補缺、鞏固提高階段(10月至12月)。各所、分局要及時總結經驗做法,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創新治理方法,研究全市疏導規范治理工作中的新舉措,建立健全科學監管長效機制。
“無證無照經營疏導規范服務年”活動工作總結于12月10日前上報市局企業監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聯合治理機制。各單位要按照“政府領導、工商牽頭、部門配合、綜合治理”工作機制的要求,加強組織協調,明確目標任務,落實整治責任。按照“誰發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查處取締、疏導規范的職責分工,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無證無照排查疏導工作。
(二)要創新監管方法。堅持取締與疏導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監管相結合,做到寬嚴并濟、處罰得當。對無證無照經營違法情節輕微、無前置許可的,引導其主動辦理營業執照,并采取設置特殊服務平臺、開辟綠色通道、現場指導辦理等人性化的執法方式,使無證無照經營者經疏導登記后從事合法經營。完善監管方式,推行條塊結合的責任區監管模式及“示范區、監督區、整治區”的新做法,發揮監督員作用,推行“房東告知制”等形式,實現對無證無照經營的群防群治。
(三)要完善抄告和信息通報制度。各所、分局務必要根據市局的要求將無證無照排摸情況及時匯總并錄入無照經營數據庫,市局將根據職責分工進行疏理后函告相關職能部門,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責做好疏導規范工作。建立全系統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工作信息平臺,實行信息定期通報,各所、分局要及時將本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在政務網上進行報導。
(四)健全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市局對無證無照經營疏導規范工作是否落實到位作為對基層檢查考核的重點,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并適時組織相關科室對各單位開展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抽查,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督查。對轄區內無證無照違法違規案件連續多發或發生無證無照違法違規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無證無照違法違規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對無證無照違法違規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