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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年”的總體部署,以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效能為出發點,加強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邁出新步伐;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為著力點,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推進安全生產體制建設取得新進展;以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落腳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制,為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有力的法制體制機制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制定修訂一批法規、規章和標準并貫徹實施;進一步強化和規范基層安全監管機構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建設;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運行機制。
三、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一)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完善安全生產法規體系。根據我省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強地方性安全生產立法工作。依據上位法的要求,制訂和細化符合我省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法規規章,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在上位法規定的框架內,基本建立全省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法規體系和標準體系,實現政府監管有法可依、企業管理有章可循、員工操作有規可守。統籌規劃,加強立法項目申報銜接工作。早調研、早準備,配合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省政府立法工作。積極爭取制定出臺《*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適時修訂《*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法〉辦法》、《*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形成具有*特色、比較完善的地方性法規體系,為我省安全生產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加強執法監督。一是落實執法責任,規范辦案工作。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流程,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制定《*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試行)》和《*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執行標準(試行)》,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建立健全執法責任制,將工作任務分解到人,實現執法的量化考核,做到權責一致。二是強化內部監督,確保執法必嚴。要通過不定期的檢查,及時糾正行政執法不規范行為。嚴格執行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確保依法行政。制定《*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規范案卷評查工作。持續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進一步推動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規范執法,提高執法水平。三是加強外部監督,實行陽光執法。加強外部監督機制建設,建立執法監督員、行風監督員隊伍。制定并落實執法案件公示、案件回訪等制度,提高辦案透明度,接受全社會監督。
(三)加快行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標準體系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省安科所等社會科研機構的資源優勢,根據我省產業結構特點和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加快研究和制定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及基本要求。積極做好地方性安全標準立項申報,精心組織標準起草編制工作。制定《機械制造行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印染行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電力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水泥行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安全規范》、《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檢測技術規范》、《化工裝置檢修安全規程》、《化工(科研)實驗性項目安全技術規程》、《高速公路運營安全管理規程》、《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安全檢測規程》、《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網絡技術要求》等12項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程,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標準體系。通過技術、管理等安全生產標準的制定修訂,強化安全標準在市場準入方面的規范作用,明確在相關行業標準中強化安全管理要求,大力推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的使用,淘汰落后和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本質水平。
(四)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加快創建省級及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步伐,積極做好《船舶修造企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機械制造行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造紙企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印染行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的宣貫和推廣工作。指導各地因地制宜,組織基礎相對差的行業企業開展規范化活動,提高參與率,不斷拓展和深化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化活動,規范和提升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引導企業逐步建立規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改善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總結推廣近年來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標準化工作經驗,分行業、分領域制定安全標準化建設標準及指導意見,在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水電施工、道路運輸、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等重點行業企業,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
(五)完善安全標準化建設政策措施。把安全標準化工作與企業市場準入、風險抵押金、工傷保險費率、先進評比等工作相結合,建立健全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激勵機制。加強對安全標準化建設的監管,將標準化工作與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安全標準化方案備案制度、統一公告制度、信息制度等,提高監管工作效果。依托網絡、新聞媒體、社會團體、科研院所、中介組織等社會資源,為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提供宣傳和技術服務。在機械制造、船舶修造、造紙、印染、建筑施工、旅游、電力等行業培育安全標準化建設的典型,及時總結經驗,指導推動相關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四、加強安全生產體制建設,進一步完善基層安全生產監管網絡
(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縣級以上政府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和從業人員數量、地區生產總值、相關產業和行業發展狀況,配備能夠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安全監管人員,增強各級安全監管機構的履職能力。
一是要按照《*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體系,落實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在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特別是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企業集中的鄉鎮、街道,可以實行以鄉鎮、街道管理為主,上級安全監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的管理體制。在鄉鎮機構改革中,要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安全監管機構建設。同時,各鄉鎮、街道應當根據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配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必需裝備。
二是探索村級公共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28號)要求,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網絡,落實長效機制,探索村級公共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工業企業多、安全生產監管任務重的行政村和社區要明確安全生產管理專職人員;工業企業較多、安全生產監管任務較重的行政村和社區要明確安全生產管理專職或兼職人員;其他的行政村和社區探索設立“多員合一”(安全生產員、消防安全員、交通安全員、食品安全員、環保安全員、消費維權員)的公共安全協管員,協助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糾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并按規定報告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切實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處處有人管安全。
(七)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建設。按照《*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要求,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力量,不斷提高執法監察權威和執法水平,依法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監察人員培訓教育工作,針對執法監察機構組建時間短、人員新、業務弱等問題,從安全生產執法監察隊伍建設實際情況出發,著眼長遠建設,從提高執法監察人員素質入手,把開展安全生產執法人員的培訓教育作為重點工作來抓,組織開展知識更新培訓和相關業務培訓,開展以提高執法監察人員安全生產現場執法能力和解決安全生產執法難點和疑點問題為主要內容的專題培訓等活動,規范執法監察行為,提高執法監察質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監管效能
(八)嚴格落實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監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要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級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政府主要負責人及其他分管負責人均要帶頭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的職責,加強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安全生產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具體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九)健全完善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機制。依照省政府關于省安委會職能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專題會議、聯絡員會議、聯合督查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安委會及其辦公室在監督檢查、考核評估、信息交流、綜合分析等方面的作用。認真履行安委會辦公室綜合協調的職責,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并認真抓好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分解、績效考核等工作。通過各級安委會綜合協調職能的發揮和行業主管部門工作責任的落實,逐步形成安全生產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強化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健全部門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消防、道路交通等領域的聯席會議制度,以及安全監管機構與有關部門聯系溝通等制度。要遵循權責一致和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的原則,在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尾礦庫、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以及打擊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等“三非”行動中,建立完善地方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提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評價體系,對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過程和結果的雙重考核。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廣大安全監管干部的積極性。要按照科學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完善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確保全省各類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零增長”,并力爭有所下降。要嚴格月度通報、季度公布、年度考核制度,促進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要加強有關部門的配合,鼓勵各地自主創新,探索建立有利于安全生產的財政、稅收、金融等經濟政策,把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與相關費用的繳納、資質的審批掛鉤,促使企業切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十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機制。負有行業監管職能的部門要組織制定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發展規劃,指導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根據行業技術進步的狀況,組織制定有利于安全生產的產業政策,引導、督促企業大力推進先進的工藝技術和設備,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要依法對企業落實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隱患排查、應急救援演練等情況實施監督,嚴格執法檢查,認真履行日常監督、定期檢查等職責。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部門要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盡職情況的考核,嚴格高危行業各類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質管理,監督檢查相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督促落實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推動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確保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等落到實處。
(十二)探索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要積極探索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引導企業規范安全生產自律行為,建立企業安全生產公示制度,及時公布企業安全生產基本信息,保障企業內部員工及周邊公眾對企業安全生產有關情況的知情權。建立健全企業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組織,保障職工依法參與、監督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合法權益。建立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隱患企業“黑名單”公告制度,及時公告存在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企業和重大事故責任單位的名單,相關部門、新聞媒體、廣大群眾對“黑名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輿論監督和行為制約,以有效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行為,促進企業建立安全生產誠信機制,自覺履行社會職責。
(十三)建立嚴格的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要認真查處各類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責任追究。要完善和落實事故通報、事故結案和事故責任追究報備、事故定期分析等制度。完善由監察機關牽頭,安全監管、公安、檢察、司法、工會等部門參與的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溝通協調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查處事故涉及的失職、瀆職以及事故背后的腐敗行為。要定期組織開展對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并公開檢查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六、加強領導、完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取得成效
(十四)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地方政府、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的重要意義,把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中長期工作規劃并細化為年度工作計劃,落實領導責任和部門責任,建立涵蓋全面、責任明晰、執行有力的工作體系,完善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推進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
(十五)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要按照輕重緩急,突出金屬非金屬礦山(含尾礦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三合一”場所、漁業捕撈、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加大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力度。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進一步深化、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實施步驟,有效推進各項建設工作。要不斷總結經驗,及時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措施,提高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整體水平。
(十六)統籌協調,相互推動。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安全監管隊伍建設“三項建設”和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三項行動”,既密切聯系,又各有側重,必須總體部署、統籌協調,扎實推動、相互促進,為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