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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推進行政體制改革
(一)認真落實《關于規范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行政監管事項辦理程序、相關文書的六項要求》監〔〕2號)提高機關行政效能(市監察局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創新,加快建設網上行政服務中心,推行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逐步完善網上公開、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和網上監管功能(市行政服務中心牽頭)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和精簡下放審批權限。抓好已削減行政許可項目的落實,加強監管,防止反彈。除省級以上控制性審批權限外,下放市級行政審批權,市政府有關部門主要加強宏觀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和行政監管。
(二)進一步清理規范性文件。按照“誰制定、誰批準、誰清理”原則,繼續對現行與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不協調、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不適應環境優化,阻礙創新機制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市法制辦牽頭)
(三)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長效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政辦〔〕3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并聯辦理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工作及執行新的項目操作規程的通知》政辦發〔〕75號)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完善配套措施,建立科學合理的行政審批管理制度。完善項目建設風險評估制度,繼續深化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項目后評價和重大項目稽查制度、重點項目公開制度(市發改委牽頭)
二、著力構建又好又快發展的體制機制
(一)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形成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的利益導向機制和資金支撐體系。建立產業聚集引導機制,加快工業聚集區建設,項目審批、土地配置、稅費減免、融資渠道等方面給予更有力的支持,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工業聚集區轉移,實現產業集約、集聚發展。建立規模擴張的整合機制,鼓勵支持龍頭、骨干企業圍繞主業和自身優勢,開展跨地區、跨所有制兼并重組,培育更多規模大、實力強、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排頭兵(市發改委牽頭)建立持續發展的投融資機制,鼓勵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市金融辦牽頭)建立全方位開放的體制機制,完善招商激勵機制,以國家推進京津都市圈發展為契機,發揮毗鄰京津的區位優勢,建立完善引進京津地區人才、技術、資金以及承接產業轉移的政策措施(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市發改委牽頭)
(二)完善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加強科技市場建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構建產學研合作的科技創新體系。推進重大科技項目、重點創新型企業和重大創新平臺建設。進一步突出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開展省、市兩級聯合設立科技型企業創業投資基金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或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市科技局牽頭)鼓勵金融機構對企業開展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企業研發投入稅前抵扣政策,建立完善財政投入與企業投入、社會資金相結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資體系(市財政局牽頭)
(三)健全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建立以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為導向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提高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加價標準。對居民生活用電逐步落實階梯電價。進一步推進水價改革,研究制定鼓勵再生水生產和使用價格政策。完善規范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全面推行城市污水處理收費制度,建立全面反映環境損害價格、污染物處置價格的環境價格體系(市物價局牽頭)完善節能減排約束、激勵和考核機制,研究落后產能退出市場的實施辦法,推進我市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市場建設。完善交易平臺,促進在排污總量控制下的排污權有序流轉。探索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環保局牽頭)
(四)建立促進發展的保障機制。以項目建設為抓手,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不竭動力,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
1.建立項目謀劃新機制。構建領導謀劃、聘用顧問班子謀劃、組建專業隊伍謀劃、委托中介機構謀劃和動員全社會力量謀劃,通過媒體、網絡征集項目等多種形式的項目謀劃體系(市發改委牽頭)
2.構建論證新機制。組織專門機構論證項目、完善項目(市發改委牽頭)
3.健全和完善項目調度機制。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和調度制度,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存在問題(市發改委牽頭)
4.進一步完善項目考核機制。加大項目建設在各級領導班子考核中的權重(市發改委牽頭)
5.落實項目審批新機制。縣(市)區成立一體化審批中心的基礎上,實行網上一體化審批(市行政服務中心牽頭)
6.構建項目聚集新機制。確保90%項目聚集到工業聚集區,實現聚集效應。省放寬工業聚集區標準基礎上,合理制定市、縣異地投資稅收分享辦法,實行稅收分成(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牽頭)
7.搭建要素配置平臺。建立節能減排調劑中心,確保“十二五”節能減排指標統一調劑使用(市發改委、市環保局牽頭)
(五)完善民營經濟發展支撐體系。研究制定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市發改委牽頭)進一步完善風險投資、融資擔保、創業輔導等八大服務平臺建設,加快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提高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加快資本運營,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創新創業輔導服務方式,通過與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行業協會、專業化服務機構等建立合作關系,搭建一批具有影響力的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逐步構建起社會化市場化運作為主、政府引導扶持為輔的創業輔導服務體系(市工信局牽頭)
三、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一)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政策,保障進城農民在征地補償的利益分配、民事賠償撫恤標準、征兵及退伍安置、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計劃生育、子女入學等方面的權益。根據省統一安排,取消暫住證制度,統一實行居住證“一證通”制度,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市公安局牽頭)
(二)大力實施統籌城鄉發展戰略。創新公共財政、公共服務、公共管理以及農村保障的政策機制,積極探索和建立有利于實現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機制。推進城鄉規劃編制、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的六個一體化”加快以水、路、電、氣、訊為重點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覆蓋。按照重點帶動、強力推進、規范運作、深化提升的思路,堅持以縣城擴容、中心鎮擴張、中心村擴大為目標,扎實推進農村新民居建設。促進城鄉區域功能優化布局、生產要素優化配置,形成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新格局(市農工委、市發改委牽頭)
(三)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全面建立村級集體財富積累機制,增加農村集體收入。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鼓勵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試點(市農工委、市農業局牽頭)鞏固完善集體林權主體改革成果,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健全森林資源流轉制度,加強森林資源流轉平臺建設,促進林業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市林業局牽頭)推進征地制度改革,完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和宅基地管理機制,建設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市國土局牽頭)
四、進一步深化財政金融體制改革
(一)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按照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全面推進市以下財政支出責任劃分制度改革,實施新一輪激勵性財政體制,調動地方調結構轉方式的積極性。完善預算編制改革,整合各類財政性資金,優化支出結構,加大對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強化預算執行管理,加快支出進度,更好地發揮財政在改善民生、擴大消費中的調節作用(市財政局牽頭)
(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強融資平臺建設和運營,完善“借、用、管、還”融資機制,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指導投融資公司通過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渠道籌集發展資金,努力擴大融資規模。加快企業上市步伐,加強重點企業上市輔導,力促常山生化、以嶺藥業、北國商城、眾誠建材、四方通信等企業實現上市融資。整合地方金融資產,做優做強地方商業銀行。加快推進縣級農村信用社向農村商業銀行或股份制農村信用社轉換。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持和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市金融辦牽頭)
五、強力推動企事業單位改革
(一)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積極推進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促進國有資本向資源性、基礎性重點行業以及先進制造業、金融服務業集中。把引進戰略投資者作為主攻方向,突出抓好常山集團等重點企業的改革攻堅。努力做好國有企業改制各項收尾工作,做好企業非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工作。全面優化企業管理機制,努力構建“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建立科學的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機制,提升國有資產監管水平(市國資委牽頭)
(二)加快推進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步伐。進一步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調動職工、股東的積極性,增多市場主體、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分類推進經營性事業單位改革。對具備整體改制條件的經營性事業單位以市場化為導向,采取引入戰略投資人、職工持股等多種方式,改制為股份制企業,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實現國有資本退出。積極穩妥做好停業及“三無”經營性事業單位的改革工作。繼續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年內市內五區二環路以內城中村集體經濟組織完成改制及集體資產處置工作(市發改委牽頭)
六、努力深化社會事業領域改革
(一)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步伐。按照“保基層、強基層、建機制”要求,全面完成醫改三年重點實施方案確定的五項重點改革任務。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逐步提高保障標準。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做好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以建立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為突破口,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政府建立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繼續推進基層醫療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綜合改革,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探索購買服務、風險基金等多渠道補償方式,保證基層機構正常運轉和持續發展。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完善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實現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街道全覆蓋(市醫改辦牽頭)
(二)加快文化體制改革。全面完成電影、演藝、廣電網絡等領域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做大做強文化產業,加快文化集聚發展。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牽頭)
(三)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機制,堅持教育規劃優先,統籌城鄉教育發展,加強農村標準化學校建設,深入開展城鄉學校結對、區縣結盟等活動,推動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打造一批全國名校,進一步優化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結構,擴大規模,提升檔次,規劃建設職教園區,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升職業教育服務我市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積極落實濟困助學、貧困山區兒童異地免費就學等措施(市教育局牽頭)
七、逐步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
(一)促進就業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高校畢業生、農村富裕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作為工作重點,落實政策措施,加大幫扶力度。健全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繼續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確保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及其它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落到實處。全面深化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研究探索企業工資水平提高與國民經濟增長、企業效益增長聯動機制。完善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市人社局牽頭)
(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繼續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穩步提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水平。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暫行辦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抓好第二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失業保險全部實現市級統籌(市人社局牽頭)保持城鄉低保標準與全國平均水平同步增長,確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加強醫療救助制度建設,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全部實行門診救助(市民政局牽頭)不斷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加快廉租房建設步伐,逐步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住房困難(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