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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維護和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進步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面對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現狀,筆者以為,應根據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積極探索,認真實踐,才能取得實質性成效。
一、當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現狀
近年來,隨著整個經濟社會快速增長,農村面貌也發生了根本變化,廣大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辛勤工作,廉潔奉公,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對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狀況還不能令人樂觀,面臨的形勢仍然相當嚴重。
(一)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基礎薄弱。鄉鎮紀委書記分管工作過多,精力分散,我們縣多數街道鎮鄉的紀(工)委書記都分管了大信訪或其他行政工作,任務繁重,難免有顧此失彼的現象;同時農村基層黨內生活不規范,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流于形式的題目普遍存在。
(二)少數村干部法律意識、紀律意識不強,作風不實,知法犯法現象時有發生,主要表現在:
1、財務治理混亂。部分村社將集體收進不進帳,直接坐收坐支,存在“口袋帳”、“包包帳”現象,造成財務治理混亂,群眾意見大。比如,*鎮*村7社社長將本社摩托車司機捐資款700余元,直接用于維修公路,收支均未進帳;浸河村二社社長將集體出售柏果村和大門的收進2000余元直接用于公路開支,坐收坐支,甚至因久未做帳,各種票據丟失,造成上萬元的支出采取白條進帳,上萬的支出無法回憶,至今帳目不清。
2、集體資金隨意挪用。個別基層干部隨意挪用集體資金,有的長期挪用不回還,或私自將集體資金借給他人,有的還將收進不進帳據為己有,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壞影響。如*鎮*村一社原社長將集體現金7000余元私自借給本社村民,至今無法收回,造成集體經濟損失;健龍鄉小河村在*年合并社時有一名社干部挪用集體獎金500元左右,至今未還;八塘鎮前進村于20*年處理村加工房時收進200元,村主任將此收進不進帳據為己有,20*年該村村委會換屆時,此事才暴露出來;大路鎮某村一企業在20*年建成投產后,為感謝當地對建廠的支持幫助,自愿向所在村集體捐資1000元,村干部收到此筆資金后未進集體收進,據為己有,直接20*年12月,村級組織換屆時,知情者才舉報此事,后經查證屬實,有關職員受到了嚴厲處理,又如三合鎮財政所會計陶海峰貪污挪用*一案,長達幾年,鎮里都不知道,直到縣審計局要往審計該鎮財務時才得以暴露。
3、財務支出審核把關不嚴。村委會干部在未具體了解支出用途等情況下,在單據上潦草簽字同意報銷,導致虛開發票,村干部白條自批自支現象較為普遍,不符合財務制度相關規定。
4、社干部由于職數減少只有組長一人,社的帳務只有組長一人治理,一個人批條,一個人說了算,造成題目較多。比如我們調查的大興鎮符家村,經濟條件好社年收進集體資金有幾千元,上交20%給村后,留80%社里開支,社長一人治理,且開支在200元以內的,都由社長一人支出和簽字報銷,由于盡大部分開支都是小額發生,因此存在無法監視的局面。
5、個別干部*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對涉及集體利益的重大事項,不*決策,主要表現為鄉鎮在重大決策、工程發包、大筆資金使用上,不召開辦公會議研究,或辦公會上僅靠主要領導一個人說了算現象。村社區對資產處置,農村低保,重大開支等不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或社員大會,憑關系、感情,全人說了算,村組重大事件一事一議執行不到位。如八塘鎮敢英村在20*年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所確定的低保戶全是村支書、村主任的親戚,群眾意見很大,鎮紀委得知這一情況后,立即進行了糾正,挽回了影響。
6、個別鄉鎮干部工作作風粗暴、方法簡單、態度強硬。個別鄉鎮干部對群眾辦事不耐心,不認真,不仔細,有的對群眾反映的題目和群眾的困難采取“拖”、“推”的方式,不主動想辦法做解決題目。特別是涉及到為農村農民辦事的窗口部分甚至會出現農民多次上門無法辦,群眾意見較大。
(三)監視機制不盡完善,監視落實不力。有的鎮在村級沒有成立*理財小組,例如丁家鎮,社級成立了理財小組,開支都由理財小組成員監視,但村一級沒有成立理財小組,村的開支就是村長一人簽字審批,偶然支部書記簽字審核,而成立了理財小組的村多數也是形同虛設,沒有很好的發揮監視作用。有的黨員基層干部怕報復、怕傷和氣、怕招來麻煩,不敢監視,不愿監視,不會監視,尤其是在村社一級,黨員群眾主動監視少,被動監視多,以致一些村社干部鉆了監視不暢的空子,成了無人監視的特殊干部,工作中違紀違法。
(四)村務公然流于形式,落實不力,公然不到位。有的村社往往是上面督促一次,就公然一次,不督促就不公然。村務公然內容、程序、時間、方式隨意性大,群眾想知道的、覺得群眾通不過的就不公然,覺得沒有題目的就公然。公然欄設置不公道,群眾經常到的地主沒有公然欄,群眾不常往的地方設有公然欄,現在村的地域變大了,一個村只有一個公然欄,很多群眾看不到,甚至個別公然欄內容長年不變。有的財務公然不細,群眾看不明白,導致群眾因不清楚村社財務收支情況而懷疑村社財務有題目,造成群眾信訪不斷。如*鎮和平二社群眾反映社長收本社魚塘承包款幾千元未進帳、五社群眾反映社長收本社磚廠和楠竹林承包款未進帳,*七社群眾反映社長財務有題目等,經鎮紀委調查后,發現以上社的財務均無明顯題目,只是由于該社財務未按規定及時公然,造成群眾懷疑。
二、存在題目的原因
1、黨風廉政宣傳教育不夠深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一般只到村一級,對社干部觸及得較少、較淺,加之社干部待遇低,教育治理難度大,而近幾年因村、社合并后,普遍工作繁重,而上級考核又較嚴,對村干部存在重用輕教、重用輕管的現象;同時,有的村支部黨員組織生活開展少,學習黨的知識、法律法規少,一年幾乎沒有開展一次組織生活。
2、對村社干部的治理乏力。近年來,由于經濟發展較快,農村多數青壯年都外出務工,留守的多是老弱病殘,或文化不高的人,要找出優秀人才來擔任村、社干部一年比一年難,加之換屆選舉時,宗族觀念作崇,拉幫結派,按姓氏近地域往選舉,造成組織上想要的人選不上,部分選上的素質又差,甚至*法制意識淡薄,給治理造成一定困難。同時,鎮鄉領導干部由村社干部(黨代表、人大代表)選舉產生,多數鄉鎮領導干部存在怕丟選票,對其違紀違規行為往往睜只眼閉一只眼,不敢大膽治理。有的鄉鎮怕下屬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曝光后,對其單位有影響,往往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現象。
3、村級*決策、*理財監視落實得不好,財務治理不規范。固然現在全縣都實行了村財街道、鎮鄉管,各街道鎮鄉都制訂了一些治理規定和辦法,大部分村都有一系列的*決策、*理財的監視制度,但多是把制定寫在紙上、掛在墻上,落實不好。一是村民代表會議開得少,在重大事項決策、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等,村里不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有事盡量不和村民代表商量,幾個村干部直接就決定了,因此反映村干部在發放救災救濟、低保獎金中以權謀私、優親厚友的情況時有發生。二是*理財小組基本沒有發揮作用,其成員本應由村民選舉產生,但實際有些是村干部定的,大多都是村干部的支持者,有些還是村社干部,如大興鎮符家村,其*理財小組有5人,其中2人是村干部,3人是社長,都是村社干部,開會時無人提出反對意見,監視小組形同虛設,同時,鎮里的治理職員僅2到3人,面對村社眾多,加之村社情況各異,治理職員不可能對每個村社的收支情況都了解、熟悉,監視無從談起,因此村干部少支多報、重復報銷、瞞報收進,財務治理不規定的現象時有發生。
4、監視機制不健全,對部分村非黨村社干部出現“空檔”。村委會實行村民自治選舉后,非黨員的村社干部占有一定比例,但這部分人也不是監察對象,因此,對這部分人稍微的違規違游記為,目前沒有切實可行的法律依據來查辦,出現了紀檢監察機關無法監視,公安、檢察機關又監視不了的局面。因此才造成個別非黨村社干部違紀越來越多,又受不了處分,群眾意見很大,據我了解,*鎮和健龍鄉都存在這個題目。
5、村社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治理不規范、不健全。有的村對集體資產、資源建立同一的臺賬,加之鄉鎮主管部分缺乏對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有效監管、跟蹤監視,個別村就出現私自對外承包、出租、變賣資產、資源現象,有的村社干部將收進據為己有,有的將收進不進帳,只接坐收坐支,例如健龍鄉一個村的一個社,因有石膏礦占地,社里每年都有集體收進7000元,社長每年都將收進不進帳,直接就分給了社員,坐收坐支。
三、對策及建議
1、加強對基層黨員的教育,充分發揮農村黨員的作用。一是村級黨支部要定期組織黨員過黨組織生活,并形成制度,長期堅持,充分利用黨組織生活,加強對黨員的黨風黨紀和法制教育。二是以廉政文化建設為平臺,深進開展廉政教育進鄉鎮機關、進基層站所、進學校、進村等四進活動,用先進的思想引導人、用優秀的事跡鼓舞人、用典型的案例警醒人,在廣大農村形成崇尚廉潔的濃厚文化氛圍。三是結合農村居住分散、生產季節性強、治理體制相對疏松的特點,采取鄉鎮輪訓與村級巡回教育相結合,黨紀政紀專題講座與集中普法教育相結合等形式,增強教育的效果。
2、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三級聯動”。盡快出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暫行辦法,縣、鎮鄉、村三級要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進行責任分解,層層簽定責任書,將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觸角延伸到村級,街道、鎮鄉要對村落實責任制情況制定考核辦法,年終嚴格考核,將其結果作為村干部業績評定和工作賞罰的依據,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對未認真執行責任制規定,發生重大案件,給群眾帶來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果斷追究責任。
3、健全制度,并嚴格執行,用制度規范人。一是鄉鎮要制定和完善黨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凡屬干部任免、大額獎金的使用等重大題目,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決定,*決策,逐步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二是完善村委會議事規則,認真執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級重大建設項目、“一事一議”籌資治理,救災救濟款物發放等重要工作,需經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決定,村內重大事項還需提請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充分發揮群眾的參與權、治理權和監視權;三是規范村民代表和*理財小組的選舉辦法,完善*理財小組的職責和工作程序;五是健全完善村集體資產、資源治理制度。村集體資產、資源是村收進的主要經濟來源,也是村干部為政不廉的源頭。要以此為重點,加強村資金、資產、資源的跟蹤治理和跟蹤監視
4、強化監視,通過監視制約人。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村務公然和鄉鎮政務公然。規范公然的內容和程序,鎮鄉和村要嚴格按目錄內容和公然時間、地點、程序進行公然,必要時還可以實行點題公然。二是要加強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任期、離任、換屆或免職時,對其任期內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真實性、正當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審計,預防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避免或減少集體經濟損失。三是要充分發揮村民代表和*理財小組成的作用,切實加強對村集體財務活動的監視。四是強化黨風監視,將廉政談話、廉政承諾、*生活會、述職述廉、*評議等制度,向村級干部延伸,確保權力規范運行。五是探索紀檢監察機構的網絡延伸到了基層,在村級建立紀檢組織,起到“觀察哨”、“責任崗”的作用。
5、加大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的力度。紀檢監察部分要把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作為辦案的一個重點,并對一些典型的違紀違法案件進行公然處理,真正發揮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穩定一方的作用。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辦案工作的指導,加大鄉鎮辦案力度,幫助他們把握政策界限,改進辦案方法,進步辦案水平,為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良好條件和有力保證。特別是要進一步發揮鄉鎮紀委職能作用,增強鄉鎮紀檢干部的主業意識,改變鄉鎮紀委不辦案或被動辦案的局面,特別要加大對村社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遏制村社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6、在村社干部配備上,鑒于對不是黨員的村委會干部和社干部紀檢監察機關無法監管,因此鄉鎮在村委會干部、社干部的配備時應積極引導,將優秀黨員選配到村社干部崗位上,避免出現監視缺位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