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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我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機構設置和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維穩情況匯報如下:
一、機構設置情況
2013年市政府機構改革,撤銷了市農業局、市糧食局,組建了市農業和糧食局、市糧食流通服務中心,糧食流通服務中心和農機局、果業局同為農業和糧食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
糧食流通服務中心的“三定方案”與原糧食局的“三定方案”雖然內容上大體相同,但是在幾個關鍵的地方發生了變化。一是糧食行政執法主體地位發生了變化。糧食局是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糧食流通服務中心是農業和糧食局管理的事業單位。二是人員編制發生了變化。糧食局核定事業編制17人,糧食流通服務中心核定事業編制16人,減少編制1人。三是機構性質和人員身份發生了變化。糧食局“三定方案”中明確規定“市糧食局參照執行公務員制度”,糧食流通服務中心“三定方案”對這一條沒有規定,職工意見很大,要求保留“參照公務員”身份。
機構改革后,糧食流通服務中心與農業和糧食局在機構、人員、職能上未作整合,兩個單位獨立辦公,各行其事,糧食流通服務中心承擔糧食行政管理職能,仍然維持糧食局的運行模式。這種改革模式,沒有體現出精簡、高效的改革成效,相反帶來了一些新問題,如電話經常打錯,文件經常送錯,辦事環節增多等問題,影響到工作的開展。
二、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維穩情況
我市原有11家國有糧食企業,早在2004年就完成了改制。改制后,重新組建了糧油收儲公司,是我市唯一的國有糧食企業。
我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總體是成功的,但還存在一些承待解決的遺留問題。一是還有18名職工未改制。其中8名職工欠企業錢物,另外10名職工對改制思想不通,不愿簽訂解除勞動關系協議。二是老人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25元補貼和病退人員養老金未實行社會化發放,仍由糧油收儲公司承擔。三是欠繳改制職工養老保險金112萬元。
影響糧食系統穩定的主要因素是改制職工上訪問題。有些不符合內部退養條件的職工要求為其辦理病退或內部退養;有些實行了一次性安置的遺屬困難補助對象要求繼續享受補助待遇;有些改制職工要求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金。對上述信訪問題,我們根據相關政策都作了面對面的解釋和書面答復,態勢基本平穩,近兩年未發生越級上訪和赴京上訪案件。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做好改制職工的信訪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化解在糧食系統內部。再一次深入下去做好18名未改置職工的思想工作,督促他們盡快簽訂解除勞動關系協議,為我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劃上一個園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