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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批準重慶市和成都市設立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通知》,批準重慶和成都設立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成、渝兩地均居西部內陸,具有典型的“大城市帶大農村”,城鄉二元結構矛盾突出特征。通過賦予其先行先試權,探索契合中國國情的統籌城鄉發展模式,正是國家批準兩個綜改區的初衷。
重慶開展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主要做法
著力構建統籌城鄉的體制機制
構建統籌城鄉的行政管理體制。整合市政府涉農部門成立市農委,有效促進了財政性“三農”資金資源的統籌安排。加強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實施“農村基層人才隊伍建設計劃”,選派4018名大學生到農村工作,5年內將累計選派3.2萬名大學生到鄉鎮和村“兩委”工作。合理劃分市、區縣、鄉鎮三級政府管理權限,著力構建統籌城鄉的公共財政體制框架。市級財政支出占全市財力的比重始終控制在25%以內,確保75%以上的財力用于區縣和農村發展,重點投向邊遠山區和貧困地區。出臺了整合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意見,啟動按競標方式配置涉農資源的改革。
構建城鄉全覆蓋規劃管理體制。統籌城鄉規劃是城鄉經濟一體發展的前提和基礎。以國務院批準的《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為指導,著力完善區縣、鄉鎮、村三級規劃體系,修訂了村級規劃導則,啟動了105個市級重點鎮規劃編制工作。在6個區縣開展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和環境保護規劃“四規疊合”試點,著力在空間布局上以“一張圖”涵蓋城鄉,增強了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著力改變城鄉規劃分治的狀況,由規劃部門統籌城鄉規劃管理,加快規劃管理職能向鄉村延伸,構建城鄉全覆蓋的規劃管理體制。
建立“一圈兩翼”城鄉結對幫扶機制。以主城為核心、一小時車程為半徑的經濟圈(簡稱“一圈”)和以萬州為中心、重慶三峽庫區為主體的渝東北地區,以黔江為中心、少數民族聚居的渝東南貧困山區(簡稱“兩翼”)是重慶二元結構在區域上的表現形態。重慶市把推進“一圈兩翼”協調發展作為實現大城市帶大農村、推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的切入點。建立了“一圈兩翼”區縣的結對幫扶關系,從產業聯動、就業轉移、教育互助、科技合作、衛生共享、人才交流、融資支持、扶貧開發等8個方面建立幫扶機制。采取財政直接支持、干部掛職、教師互派、醫務培訓、科研咨詢、援建標準廠房等措施,促進城市優質公共服務資源下鄉,引導城市產業鏈向欠發達區域延伸。市委、市政府加強了“圈翼”聯動的工作考核,明確要求“一圈”區縣每年幫扶對口“兩翼”區縣的資金及實物量折算不低于本級財政收入的l% ,啟動了對“圈翼”對口區縣開展“捆綁”式考核的工作。
著力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及其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統籌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全市杜絕就業招錄中的城鄉戶籍身份歧視;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不斷提高農民素質;資助三峽庫區移民等人員就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幫助農村孩子經過職業培訓再進入勞動力市場;建設勞務輸出服務體系,開通農村勞務信息網,以市場機制建立以重慶為基地的“全國勞務電子商務平臺”,累計與6500家企業簽署了就業服務合同,為70萬農民工登記了信息,幫助6.6萬余人找到了工作。2005年頒布了農民工權益保護辦法,2007年在全國首設“農民工日”,每年出臺為農民工辦實事的政策文件。開辟了農民工戶籍轉入城鎮的“綠色通道”,放寬了戶口遷移限制,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工舉家轉入城鎮定居。
加快建設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制度。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已在制度層面初步統籌,實現了“一個平臺、兩套標準”。即城鄉居民籌資標準均按100元和200元兩檔,由居民自由選擇參加。著力解決“農轉非”社保等遺留問題,出臺政策將96萬被征地“農轉非”的人員等納入城鎮養老保險。同時,調整征地補償政策,提高補償標準,將新征地“農轉非”人員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城鄉低保工作,出臺城鄉低保條例,實現了全市城鄉低保全覆蓋,建立了城鄉低保標準聯動調整機制,城鄉低保差距縮小到2∶1,遠低于城鄉居民收入比。
推進以教育、衛生為重點的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教育方面,所有區縣實現了“兩基”目標,提前完成“普九”任務,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由2002年的7.7年提高到8.4年。全面解決農村代課教師問題,將8000余名考試合格的代課教師轉為公辦教師。在全國率先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進行資助,重慶籍學生資助面達到100%。衛生方面,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設施標準化建設。
著力推進城鄉土地有序流轉和集約利用
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順應農村勞動力轉移趨勢,研究形成了農村土地流轉的政策法規,推進建立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引導和規范農民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依法、有償、自愿”前提下流轉土地。同時,配套實施支持規模種養殖的措施,從全市糧食直補資金中切塊15%支持種糧大戶發展,對標準化養殖大戶補助10萬~80萬元,整合農業綜合開發等資金扶持核心蔬菜基地建設,有效地促進了農村土地規模經營。
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實現農村現代化的迫切要求。改革開放**多年來,農村經濟發展實現了重大飛躍。然而,計劃經濟時期城鄉差別發展的政策和城鄉分割的體制仍在阻礙農村現代化建設的步伐,使城鄉之間形成了四個鮮明的反差:一是不斷擴張規模、正在走向信息化和技術資本密集型的工業與小規模分散經營、勞動生產率低下的農業形成鮮明反差;二是高樓拔地而起、面貌日新月異的城鎮與生態環境質量下降、面貌變化不大的廣大農村形成鮮明反差;三是收入持續增長的城鎮居民與收入低水平徘徊的農民形成鮮明反差;四是經濟快速發展、社會日趨文明的東部沿海地區與經濟社會發展緩慢的西部地區形成鮮明反差。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實行城鄉統籌,促進共同發展。
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促進城鎮化的重要措施。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不僅制約著農村的發展,而且也限制了城鎮的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比如,城鄉收入差距較大,農民收入水平偏低,造成需求不足,導致工業產品過剩;同樣,城鎮人口少、農村人口多,又造成農產品過剩。可見,“三農”問題也是促進城鎮化不可回避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實行城鄉統籌,建立互補互促、協調統一的新型城鄉關系。
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內在要求。到****年底,我國已總體上實現小康,但這個總體上的小康是總數和平均數的概念:GDP的總量比1980年翻兩番,全國人均GDP達到800美元。這個總數和平均數掩蓋著較大的城鄉差距,實際上農村還有相當數量的農民沒有達到小康標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應該使城市和農村協調發展,使農民收入有更快的增長。如果不統籌考慮工業和農業、城市和農村,不大力支持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就不可能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論文摘要:城鄉規劃是一種空間戰略規劃,是統籌城鄉發展的綜合調控手段。城鄉規劃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城鄉規劃需要堅持全面統籌發展的理念,從單純注重城市發展轉向更好地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推動城鄉區域的互促共進,從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轉向更好地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一、城鄉規劃與城鄉統籌發展的關系
《城鄉規劃法》中明確提出堅持城鄉統籌發展的原則,將具有密切聯系的市、鎮、鄉和村莊納入統一的規劃,實施統一規劃前提下的管理,加強市、鎮基礎設施向農村地區延伸,保證一定空間距離范圍內的城市、鎮、鄉和村莊在資源調配、生活供應、設施共享等方面能夠實現相互依存、緊密聯系、避免各自為政、重復建設、資源浪費。
城鄉規劃需要堅持全面統籌發展的理念,從單純注重城市發展轉向更好地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推動城鄉區域的互促共進,從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轉向更好地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規劃編制要關注公共利益、長遠利益和社會公平,完善城鄉功能,營造良好人居環境,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
二、完善城鄉規劃編制、管理體系
1、完善城鄉規劃編制體系,應堅持以城市規劃為重點,以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為依托,整合城市總體規劃、建制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控制性規劃以及各種專項規劃,使規劃編制覆蓋到行政區域內的鄉(鎮)、村,構建科學、合理、合法的城鄉規劃體系,強化城鄉規劃對城鎮建設和發展的先導、統籌作用。
2、完善城鄉規劃管理體系,建立統一協調的規劃管理體系,按照“三規融合”的原則,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建立規劃的信息共享平臺,在此基礎上進行城鄉空間布局規劃,科學劃分不同的功能區。強化全局意識,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發展方向和發展時序,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土地供應計劃,有序推進城市建設;健全制度措施,使各重點建設項目與城市、鎮總體規劃及土地利用規劃相協調。
積極推行“陽光規劃”,完善城鄉規劃編制過程中的公眾參與機制,擴寬公眾咨詢途徑,依法保障城鄉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使城鄉規劃編制能夠更好地反映社會大眾訴求。
三、城鄉規劃引導城鄉統籌發展
城鄉規劃是一種空間戰略規劃,是統籌城鄉發展的綜合調控手段。城鄉規劃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通過統籌城鄉規劃,實現區域產業和人口的合理集聚,增強城鎮的輻射作用,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實施好城鄉協調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并落實城鄉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城鄉規劃、環境保護等規劃,是引導城市與鄉鎮之間實現一體化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之一。
城鄉統籌發展規劃,是通過城鄉規劃創造平等統一的新型城鄉關系,打破城鄉二元結構,營造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環境。促進三農問題的解決,改善生態環境,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村活力和農民生活水平,拓展城鎮發展空間。達到城鄉之間取長補短、相互融合、共同發展的階段。
四、城鄉統籌發展的規劃原則
1、以城帶鄉、以鄉保城
依靠工業化帶動城鎮化,減少農民數量,鼓勵農民進城和在城鎮從事二、三產業,通過城鎮的發展帶動農村的發展。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集約調整城鎮產業建設用地,同時強化農村作為區域生態基礎的特征,保障城鎮地區的良好生態環境。
2、空間集聚、劃定城鄉
以“三集中”為基本形式,依據城、鎮、村三級居民點體系的規劃,鼓勵各城鎮和農村集聚發展、集約經營。通過劃定城鎮發展邊界,明確城鎮和農村的地域范圍,保持農村特色風貌。
3、設施先行、區域共享
城鄉統籌的首要任務之一是首先實現城鄉基礎設施的共享和聯通,使城市基礎設施能夠服務于農村地區,通過在中心村市政設施和服務設施的優先配置,引導農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
4、錯位發展、尊重文化
引導城鎮與農村的差別化發展,二、三產業向城鎮集中,農村地區僅發展第一產業以及利用其農業、生態、文化資源發展的第三產業,突出農村的文化特色。
五、城鄉統籌發展目標
1、經濟目標:形成城鄉互補與城鎮產業化的富裕城鄉
城鄉統籌的經濟目標是形成一個優勢互補、合理分工、協調發展的產業布局體系。充分發揮鄉鎮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優勢,實現城鄉之間的合作;又要以城市為依托、鄉村為基礎、集鎮為紐帶,形成既服務于城市,又提高了鄉村的自增力,使鄉村盡快地富裕起來,并形成城鄉結合、工農結合開放型的經濟實體。同時引導鄉鎮企業向小城鎮集聚是實現鄉鎮企業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關鍵。
2、社會目標:實現勞動力自由流動與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和諧城鄉
城鄉統籌建設需要解決勞動力轉移的關鍵問題,而吸納勞動力必須依托城鎮化進程,而由于空間發展機會的不均等性,因此要提高城鎮化的效率必須鼓勵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形成就業崗位與居住空間相適應的健康城鎮化進程。
公共服務設施均化等是城鄉統籌的另外一個目標。在制定城鎮化發展戰略以及新農村發展戰略時要對農村地區發展放到重點位置,城鄉統籌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農村發展的重視。規劃的實施需要各級政府制定強有力的政策保障,并建立區域性的協調機制、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制度,從根本上改變各自為政的發展限制。另外引入市場化管理體制,城鄉統籌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多方籌集資金,可按照國家、集體、社會投入相結合的原則,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多層次、多渠道增加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把城鄉統籌的基礎設施建設推向社會。
(4)空間目標:構筑內部資源與外部機遇相匹配的集約城鄉
城鄉統籌建設規劃核心在于高效的對空間資源進行合理的配置,實現經濟產出和整體利益的最大化。要鼓勵有條件地區率先發展,優先扶持那些具有戰略意義、交通便捷、水土等資源豐富的地區發展,讓具有全局性影響的產業項目率先上馬,充分發揮政府對市場的引導性作用,通過集中建設交通、市政等基礎性設施來引導產業發展,合理規劃布局城市和農村建設用地;城鄉統籌建設同時要兼顧現狀和長遠發展,要禁止或者限制不具備發展條件地區發展,促使國土開發空間的整體高效利用,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形成合理國土開發秩序,避免造成無序競爭和空間資源浪費。
(3)生態目標:建設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的綠色城鄉
城鄉統籌建設要將生態文明理念放在首位,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滿足自身需要而不損害自然環境。城鄉統籌建設要優先關注不可建設用地,優先劃定區域綠地、生態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禁止開發區域,控制戰略性、稀缺性資源,主動出擊應對快速城市化的無序蔓延,為城鄉可持續發展預留充足的生態空間;要優先劃定生態環境空間和布置生態環保設施,再合理布局生產空間和生活空間。
同時要充分發揮鄉鎮的生態優勢就必須做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結合,農業上建立綠色農業生產體系,工業上實現循環生產、建立循環經濟體系,同時結合旅游資源發展生態旅游、農業旅游等,建立鄉鎮的綠色產業體系。
參考文獻:
[1]羅承勇.影響城鄉統籌的制約因素和協調發展對策[M].決策導刊.2007.第10期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目標,建立政策統一、城鄉一體、平等競爭、自由流動的勞動力市場,促進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充分配置和合理利用城鄉勞動力資源,促進我市工業興市戰略實施,帶動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幫助農民增收,全面推動城鄉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工作目標
統籌規劃,整體開發,合理配置城鄉勞動力資源,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的就業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妥善解決農民工的權益維護和社會保障問題。試點期間,實施一項制度(就業實名制)、完善二個體系(勞動力市場、職業技能培訓)、做好四項工作(農民工社會保障、權益保護、困難群體幫扶、新市民工程)。全市實現城鎮就業再就業14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20萬人,培訓城鄉勞動者24萬余人,城鄉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3%以內,全市城鎮從業人員規模達到從業人員規模的60%以上。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管理制度,統籌規劃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制定和實施城鄉一體化的就業規劃,將統籌城鄉就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并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對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失地農民的就業和保障、城鎮新成長勞動力(主要是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本地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就業和外來農民工的就業與服務等實行統籌規劃和安排。制定適用于城鎮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勞動者的統一勞動就業管理辦法,清理和廢除各種針對農村和外來勞動力進城就業的歧視、限制性規定。清理規范涉及企業使用農民工的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形成城鄉勞動者公平競爭、平等就業的政策環境。實施就業實名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和失業登記(統計)制度,對城鄉適齡勞動力資源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登記,建立適齡勞動者的分類統計臺帳、電子信息檔案和信息數據庫。對城鄉勞動力失業與就業狀態實行跟蹤服務和管理。
(二)建立完善統一的城鄉就業服務體系,拓展公共就業服務功能。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體系,按照就業服務“新三化”要求,完善以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為主體、鄉鎮和社會職業介紹為補充、城鄉一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綜合性與專業性相結合的勞動力市場體系。完善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規則。市勞動力市場年9月底以前達到《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綜合場所功能手冊》(簡稱《功能手冊》)規定的全部功能,并根據實際需要實現部分延伸功能和拓展功能。各縣市區勞動力市場年底以前要達到《功能手冊》規定的基本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街道(社區)、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探索以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為依托,建設面向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區域性勞動力市場。對城鄉勞動力提供統一的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培訓等公共就業服務。完善勞動力市場信息化建設。開通“就業信息網”和設立公共免費求職服務電話,充分利用廣播、報刊、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用工、培訓信息,提供勞動力市場供求分析預測,逐步實現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與縣市區勞動力市場信息相對接,并向街道、社區和鄉鎮延伸。在市城區、縣市中心廣場和縣市區勞動力市場設立大型電子顯示屏、觸摸屏、宣傳櫥窗等用工培訓信息,解讀就業政策、實現公共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經辦全程信息化。在鄉鎮、村組設立信息聯絡員,統一培訓,定向補助,及時掌握有轉移外出務工經商意愿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和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人員的基本情況,引導勞動力資源合理流動。
(三)整合職業培訓資源,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建立健全以市場為導向、與我市產業結構相適應、與就業緊密結合的多形式、多層次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建立政府向社會購買培訓成果的機制,對參加培訓符合條件的城鄉勞動力,按有關規定,落實培訓補貼政策。市城區以市高級技工學校為主體,整合市城區技工教育資源;以市就業訓練中心為主體,分區、分專業建立公共實訓基地,學、統籌安排實驗實習;發揮各縣市區就業訓練中心培訓主渠道作用,選擇有條件的鄉鎮建立鄉鎮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機構,利用網絡優勢開展遠程培訓。改進培訓方式,開展校企聯合、工學結合的定單培訓或定向培訓。組織實施崗前培訓,大力開展創業培訓,認真組織開展全民創業促就業活動。
全面推行勞動預備制度,實施“兩后雙百”戰略,對初中、高中畢業后未能升學的新生勞動力,進行100%就業技能培訓、100%安置就業。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專項資金。加大對培訓機構的資金投入,完善培訓設施,改善培訓條件,堅持“實際、實效、實用”原則,科學確定培訓內容和方法,大力發展“定單”式培訓,努力提高培訓就業率。
(四)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認真做好城鄉一體化社會保障工作。凡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可按當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農民工也可自愿參加原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加大農民工社會保險意識的宣傳力度,鼓勵農民工自覺參加社會保險。
建立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長效機制。堅持突出重點,分類處理,區分城市規劃區內外,新老征地實行分類指導,逐步解決。對城市規劃區內新征地農民,尤其是中青年農民,組織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通過公共就業服務,引導市場就業和自主創業,納入現行城鎮社會保障制度;大齡老齡人群和殘疾人直接納入社會保障制度;對城市現劃區外的被征地農民采取劃地安置、住房安置等方式,并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視地方財力情況,參照規劃區內方式逐步過渡。
(五)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切實做好勞資雙方權益保護工作。全市各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今年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要達到70%以上,到年底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率達到100%。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欠薪保證金制度,進一步解決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檢查,及時查處勞動違法行為,對農民工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及時查處,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六)完善就業困難群體幫扶體系,努力做好困難群體助殘幫困工作。繼續落實對原國有、集體企業就業困難人員的再就業幫扶政策,積極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活動,幫助解決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有就業能力、就業愿望的人員實現再就業。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對“4050”人員開展公益性崗位和社會保險補貼援助。加大幫扶“零轉移”農戶工作力度,對有就業能力和有就業愿望的農村特困人員積極開展就業指導,促進其轉移就業。對愿進城自謀職業的提供小額貸款援助,幫其創業脫貧。
(七)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實施迎接新市民工程。在全市范圍內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在就業方面取消城鄉分割的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界限,實現城鄉居民平等就業。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各項法規和政策,通過轉戶籍、變身份等途徑,將已在城鎮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轉變成為城鎮新市民,使其在城鎮安居樂業,并享受與城鎮原居民同樣的待遇。“新市民”是指已在城鎮穩定就業并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生活來源的以下人員:
1、已在城鎮連續就業3年并又與用人單位或雇主續簽訂了2年以上勞動合同、年收入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農民工;
2、已在城鎮就業1年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職業技能、年收入高于當地企業平均工資標準的農村戶籍勞動者;
3、已在城鎮連續從事個體經營滿3年,當年納稅1萬元以上,或累計納稅已超過3萬元的農村戶籍勞動者;
4、在城鎮投資興辦實業,投資總額達10萬元以上,合法經營滿1年,年盈利超過3萬元的農村戶籍勞動者;
5、在城鎮就業期間有一定貢獻的,獲得縣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農民工;
6、已經在城鎮就業半年以上,在城鎮有遺產繼承或有贍養任務的農村戶籍勞動者。
同時,將新市民納入城鎮居民就業和社會保障范圍,使其享受與城鎮居民相同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按照“就地就近”原則,保障新市民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新市民居住問題納入城鎮住宅建設發展規劃,加大政府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年8月至12月)。
成立市統籌城鄉就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各地要成立相應機構,加強本轄區內勞動力資源調查、就業、社會保險、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培訓服務等統籌城鄉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根據試點工作任務制定本地本部門的具體推進措施,并落實專人強力推進試點工作。同時,要廣泛開展宣傳引導,制定試點工作宣傳計劃,印制試點工作宣傳資料,在各類新聞媒體上定期宣傳試點工作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印發《試點動態》,讓勞動者、用人單位和社會各界了解就業再就業政策,了解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參與、支持試點工作,營造良好的試點工作氛圍。
(二)實施階段(年12月至年10月)。
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安、民政、統計等部門共同做好城鄉勞動力資源摸底調查,做到勞動力資源清、臺帳齊、分類準,并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建立資源數據庫,實施動態管理。根據試點工作任務,各級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如下:
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城鄉平等就業政策,建設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完善就業服務體系,開展農村勞動力跨地區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健全勞動用工基礎管理制度,推進進城農民工參保,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建立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長效機制等八個方面工作。同時,要加強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建立基礎工作臺帳。
2、發改部門負責制定有利于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及時審批核準申報促進城鄉統籌就業事業發展項目,促進就業結構與經濟產業結構協調發展。
3、財政部門根據就業形勢變化和統籌城鄉就業工作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就業再就業資金投入。同時,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工作的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4、農業部門負責農村勞動力“陽光工程”培訓工作,探索和總結推廣農村土地流轉機制,掌握農村勞務經濟發展情況和試點工作中涉及農業及農村政策方面的咨詢和服務工作。
5、公安部門負責戶籍制度改革,做好進城務工經商農民在城鎮落戶工作。
6、教育部門負責推進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
7、民政、扶貧部門負責協助組織實施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培訓“雨露計劃”,建立全市貧困勞動力信息數據庫。
8、稅務、工商等部門負責依法依規對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及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企業辦理稅費減免手續。
9、統計部門負責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情況的調查統計。
10、金融機構負責對城鄉勞動者在信貸政策上積極給予扶持和傾斜。
11、衛生、計生等部門負責為城鄉勞動者外出務工和就地就近轉移就業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12、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及其他部門負責根據各自的職能在組織培訓、就業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三)總結階段(年11月至12月)。
按照工作目標和任務,全面評估試點工作成效。對各地各有關部門的試點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并給予獎懲。
今年,**市人大常委會按照市委十二屆四次全會通過的《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開展統籌城鄉發展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精神,圍繞統籌城鄉發展工作主線,重點推進城鄉規劃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管理“六個一體化”和“三個集中”、“六項改革”,努力構建新型的工農、城鄉關系,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體制機制,力促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新格局。市人大常委會聽取了市政府關于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總體規劃的報告,作出了審議意見。要求各級認真實施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總體規劃,充分發揮規劃的綜合調控作用,依法加大對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監督檢查力度,保障城鄉一體化沿著健康的方向發展。視察了全市城鄉衛生一體化發展情況,推進城鄉衛生一體化發展進程。
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市各級人大常委會注重依法履行職責,創新工作思路,推進城鄉共同發展。
一是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增強推進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各級人大常委會充分認識推進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意義,增強推動統籌城鄉發展的緊迫感責任感,主動參與和支持統籌城鄉發展工作,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為實現城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是全力推進“六個一體化”、促進“三個集中”。圍繞城鄉規劃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管理服務“六個一體化”,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促進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工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
二是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積極培植先進典型。充分利用試點市“先行先試”權,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大膽探索創新。積極探索土地制度、戶籍制度、財政體制、投融資體制、農村經營方式、行政管理體制等“六項改革”的新路子,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典型引路、重點突破,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先進典型。
四是完善保障體系,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健全完善領導保障體系,按照改革試點的要求,建議調整充實統籌城鄉發展改革試點的領導和工作機構,形成統籌協調、分線推進的工作機制。健全完善規劃政策體系,盡快完善改革試點方案,推動制定各項配套政策,指導一體化發展。健全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和辦法,調動各級統籌城鄉發展改革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