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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就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二、縣安委會主要職責
1、研究、部署、指導和協調全縣的安全生產工作。
2、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部署全縣的安全生產工作。
3、對安全隱患牽頭進行排查治理,提出安全預警,并實施督辦。
4、研究、部署安全大檢查和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工作。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完成政府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職責
1、宣傳、貫徹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實際依法制定安全生產配套措施,并組織實施。
2、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轄區內的高危企業至少每月檢查一次。
3、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鎮長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其他領導對分管行業負相關領導責任。
4、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5、組織制定本轄區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安全生產預警機制。
6、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普及安全常識,強化安全意識。
7、加強對農用車的安全監管,嚴防事故發生。
8、負責向上級政府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四、各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結合實際依法制定有關規定。監督、指導、協調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
2、負責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
3、負責對非煤礦山的生產安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管和生產、經營、儲存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的安全監督管理。
4、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上報工作,把好市場準入關。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違法、違章生產的單位,依法查處并建議發證機關吊銷有關證照。
5、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及結案工作,安全生產行政統計分析工作。
6、負責全縣生產經營單位廠(礦)長、安全管理人員考核、發證工作。
7、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評估工作。
8、指導協調各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檢查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9、負責職業衛生和作業場所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10、負責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縣發展和改革局
1、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文件作為生產經營性建設項目審批(核準)的前置條件。
2、負責在研究制定產業規劃時,提出相關政策,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
(三)縣經濟貿易局
1、負責做好商貿流通企業和縣屬工業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準入審批和銷售管理,并做好監管工作。加強對中小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中小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排查和整治事故隱患,完善安全生產條件。
(四)縣財政局
1、根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確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行政執法所需的經費。
2、將本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所必需的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五)縣公安局
1、負責對全縣消防工作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指導、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交警部門預防和處理道路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3、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對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爆破作業及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實施安全監管。
4、負責依法對劇毒化學品購買、運輸環節實行監管。
5、負責對焰火晚會、燈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實施安全管理。
(六)縣監察局
1、依法對行政監察對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
2、依法參加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負責監督檢查企業與職工簽訂涉及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等事項的勞動合同。
2、負責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童工的違法行為。
3、負責督促各類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4、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規定履行對事故傷害者或職業病患者的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責任。
(八)縣民政局
1、負責本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
2、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善后工作。
(九)縣教育體育局
1、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做好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指導各類學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落實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做好學生安全教育、意外傷害事故預防、校內自然災害預防及處置。
3、負責指導各類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
4、負責指導各類學校做好食堂、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
5、負責教育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負責城鄉燃氣、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2、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全縣建筑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依法查處建筑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
(十一)縣國土資源局
1、負責查處私挖亂采、無證開采、以采代探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秩序專項整治。
2、負責對無采礦許可證和超層越界開采、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等礦井關閉工作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組織指導并監督檢查全縣廢棄礦場、礦井的治理工作。
3、負責全縣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防治工作。
(十二)縣交通運輸局
1、負責組織、指導全縣道路運政機構把好道路運輸行業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的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等人員的從業資格關,搞好車站(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所管轄的公路(包括橋涵)和設施(包括道路、安全標志、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管理。對事故多發路段進行治理,對渡口、鐵路道口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3、負責全縣公路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開展公路、渡口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車輛超載和打擊無牌、無證、報廢車輛營運的違法行為。
4、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企業的資質認定審核、安全技術檢驗和發證工作。
(十三)縣農業局
1、負責指導農機安全生產、農機作業安全和維修管理工作。依法指導農機登記、田間農機事故處理、農機駕駛人員培訓和考核發證工作。配合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做好農機安全檢驗工作。
2、負責農藥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藥使用環節安全指導工作。
3、依法做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員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事故。
(十四)縣林業局
1、負責全縣山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2、指導、督促各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轄區山林防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3、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全縣重特大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十五)縣水利局
1、負責水利系統安全生產、城鄉供水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及其配套電網的安全監督管理。
2、負責實施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并對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
4、負責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
(十六)縣衛生局
1、負責衛生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做好醫療廢棄物、放射性物品安全處置及高壓氧倉管理工作。
2、負責指導協調醫療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十七)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負責全縣食品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履行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2、組織實施全縣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和專項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和非法生產、銷售偽劣食品藥品的行為。
(十八)縣環境保護局
1、負責放射性物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安全的統一監管。
2、負責全縣廢棄危險化學品和醫療廢棄物處置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3、負責對企業的環保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行。
(十九)縣文化廣電局
1、負責本系統各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全縣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文化娛樂場所等全縣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2、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化娛樂場所等文化市場的安全檢查,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3、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做好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文化娛樂場所等文化市場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十)縣文物旅游局
1、負責全縣旅游、文物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旅游、文物安全專項檢查,排查旅游設施、文物保護設施的安全隱患并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
2、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文物保護單位、旅游景區(點)、旅游度假區等管轄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單位完善游覽區的安全設施、游客聚集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一)縣供銷社
1、負責全縣供銷社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系統內危險化學品、農藥和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經營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本系統的安全大檢查,做好消防安全以及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防止火災、爆炸、中毒以及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十二)縣氣象局
1、根據天氣氣候變化情況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及時向各鎮、有關部門提供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及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等信息。
2、負責雷電災害安全防御工作。加強對防雷工程設計、施工、檢測單位資質管理,組織做好防雷裝置圖紙審核和工程竣工驗收,防雷設施的安全檢查及雷電防護裝置的安全檢測。
3、加強升空氣球、系留氣球行政許可管理,嚴禁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施放升空氣球、系留氣球。
4、負責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服務保障。
(二十三)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1、負責對全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
2、負責對全縣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的考核發證工作。
3、負責全縣鍋、容、管、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以及安全管理信息工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二十四)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1、負責對企業登記中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審批前置要件依法進行審查,對未取得相關安全生產許可的,不予登記。
2、依法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的市場經營行為,取締和打擊非法、違法經營危險物品行為。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對有關部門撤銷許可的企業,依法督促其辦理變更經營范圍或注銷登記,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未經安全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
(二十五)縣電力局
1、負責本系統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直管范圍內的發電、供電、變電、配電以及電力工程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2、負責所屬電力線路走廊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維護所屬電網的運行安全。
3、配合縣安委有關成員單位對有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采取必要的用電監控措施。
(二十六)縣電信局
1、做好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通信運營及通信運營設施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并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
(二十七)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1、根據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勢,提出防范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措施和對策。組織實施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全縣事故多發點段的隱患排查,并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出整改的措施建議。
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3、負責做好機動車輛牌證發放、駕駛員考核、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4、組織編制全縣道路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二十八)縣公安消防大隊
1、根據全縣消防工作現狀和消防安全形勢,及時提出預防火災事故的措施和對策,并指導、監督有關責任單位落實。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維護消防安全管理秩序。
3、依法督促和指導全縣有關單位排大火災事故隱患,落實整治責任。對列入省級、市級、縣級重點監控的重大火災事故隱患的整治情況實施跟蹤監督。
4、按有關規定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火災的撲救,積極參與其他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二十九)縣總工會
1、負責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群眾監督。
2、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競賽活動。
3、依法糾正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
五、聯合執法
各工作部門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檢查的,要互相通報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凡涉及多個監管職責部門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應由負主要監管職責的部門向縣政府提出聯合執法申請,經批準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進行聯合執法。
六、獎勵與懲處
(一)對在安全生產中能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實施意見,認真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二)對在安全生產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實施意見,未能完成目標任務或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應考核辦法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
七、其他
(一)各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實施細則。
2021年2月1號在辦公樓五樓會議室組織召開地面建設工程安全專題會議,參加會議應到8人,實到8人。會議強調地面各施工單位加強安全管理,提高人員安全意識。特別是臨近春節前后各單位都要認真自檢工地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人員安全意識是否松散,切實做好工地安全無死角、人員安全檢查常態化。
1、具體內容如下:
張書記強調安全無小事,關系整個企業和家庭,在地面施工所有單位,必須做好安全防控,加強人員安全思想意識。要認真做到“四個到位”:
1、融入融合到位。地面各個施工單位,無論是本企業單位還是外聘單位,必須加強安全管理,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把企業的安全意識融入、融合到各個施工單位,不能走形式,要認真貫徹落實,逐級傳達,與企業相輔相成。
2、排查防控到位。各個施工單位,無論是施工員還是管理者,都要提高業務水平,加強施工隊伍人員業務質量。加強業務和安全管理,要從思想、從行為、從管理上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機械設備的不安全管理、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的缺陷。
3、管理、管控到位。各個施工單位要嚴把關、嚴要求,從心里認真落實安全責任,提高專業技能,深入現場查漏補缺,做好各項安全監督、監控。
4、加強追責到位。加強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對管理不到位,管理松懈,監督、監管不嚴的,造成安全隱患。對負責人要追責,要經濟與行政并存處罰,情節嚴重的給與降職、撤職處分。絕不留情、絕不手軟。
2、李書記在安全會議強調:
1、組織施工單位建立長效會議制度,時刻對現場安全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2、無論工程量大小施工單位必須簽訂安全協議,繳納安全抵押金。
3、施工單位必須提供相應的報備材料,施工人員要有勞務合同,體檢證明,嚴格排查帶病上崗,無證上崗等情況
4、各單位在施工前,要提供企業安全資質,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對施工人員要做好安全防護,經常開安全會議,排查不安全狀態。
5、工程項目辦要切實落實各項安全制度,深入現場隨時檢查落實情況。
6、公司成立安全檢查巡邏隊,如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將嚴格處罰。具體處罰措施:一般三違處罰:500元,一般隱患罰:2000元,較大隱患處罰:10000元,有輕傷者按最高處罰:50000元起
3、工程項目辦就施工隊留勤人員提出相關要求:
關鍵詞:機動車輛;監管;安全
引言
近幾年,隨著國家對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力度不斷加大,施工機械化水平不斷提高,勞動力成本的不斷飆升,使得建筑機械逐漸替代勞動力成為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工程質量和降低工程成本的主要施工手段之一。
1施工場地內的機動車分類及特點
1.1施工機動車的分類
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比較常用的場內機動車范圍主要包括挖掘機械、鏟土運輸機械、壓實機械、混凝土機械、路面機械等五種。(1)挖掘機械分為單斗挖掘機和多斗挖掘機兩類。(2)鏟土運輸機械主要有推土機、裝載機、鏟運機、平地機、翻斗車、叉車及平板車等。(3)壓實機械主要有壓路機、夯實機等。(4)混凝土機械主要有混凝土攪拌車、混凝土泵車等。(5)路面機械主要有攤鋪機、撒布機、銑刨機等。
1.2機動車輛的特點分析
(1)作業環境條件惡劣施工現場大多是在露天作業,場內機動車容易受到風吹、日曬、雨淋、大氣、煙灰、粉塵的影響和侵蝕,對車輛的正常使用產生很大的影響。(2)負荷均衡性差場內機動車特別是土方機械在施工作業時,一般都是在高低不平的施工現場進行負荷作業,容易導致部分零部件的磨損加快,導致其疲勞運行,產生機件變形形成不穩定的結構狀態。(3)搬遷、裝拆頻繁場內機動車頻繁流轉于倉庫和不同的施工現場之間,容易受到顛簸,影響設備的精度,磨損較快。在頻繁地搬遷、裝拆過程中,機動車上有些用橡膠或塑料等非金屬材料制作的零件,隨著時間的流逝和溫度的浸染,會逐漸產生老化現象,使得強度大幅度下降,質地變脆或開裂,極易破損甚至失效。(4)管理維護狀況差施工現場普遍比較重視大型機械的管理,但是對于場內機動車輛的管理,常常由于使用周期短、轉場頻繁的原因,簡化甚至忽視了對其進行進場驗收、日常保養與維護等手續,使得機械無法保持良好的性能,存在較多安全隱患。
2施工場地內機動車事故原因分析
2.1直接原因
導致場內機動車輛事故頻發的影響因素眾多,且每個因素都會對事故帶來不同的程度的影響。一般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三個方面來分析。因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導致的,因為物的不安全因素導致的,還有是因為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共同導致的事故。場內機動車施工現場和其他機械設備一樣,最主要的就是要由人來操作,因此操作人員的技能水平、安全素質及職業素養是影響機動車安全使用的最主要的因素。通過事故分析,施工現場常見的一些在場內機動車使用上存在的不安全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無證上崗、缺乏安全意識及專業技能不足。
2.2間接原因
事故的間接原因主要從管理方面來分析,幾乎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其在安全管理方面必然存在或多或少的缺位,包括對人員的管理,對機械的管理和對環境的管理三個方面。事故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對國家的安全規定、行業的安全標準、作業的安全規程和現場的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流于形式。
3對施工場地內機動車的管理存在的問題
3.1施工單位管理難到位
施工單位對場內車輛的安全監管比較難以到位,主要是因為管理部門對經濟利益的追求,使得對機動車輛和人員的管理相對松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施工單位因工期及降低成本的需要,常常使得場內機動車輛的養護不到位、作業超負荷等情況發生;(2)施工單位有時為了節省租賃費用,比較喜歡租賃個人產權的機動車輛,私自降低機動車輛和操作人員的進場驗收要求;(3)場內機動車操作人員的相關證書較為稀缺,有時在“人休機不休”的情況下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的情況較為普遍,而這類操作人員往往大多由文化程度不高、技術水平受限的農民工擔任,而未經過系統培訓的操作人員對于機動車的操作、認識水平十分匱乏,同時安全意識也不高,對駕駛機動車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沒有概念,發生重大安全隱患也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4)機動車輛的操作人員及機動車輛的流動性極大,有時臨時需要租賃機動車輛,往往在馬路邊隨意拉一輛車過來就施工了,進場安全驗收之類的手續基本上沒有。
3.2培訓機構私自降低要求
培訓機構存在著較大的市場競爭壓力,面對著諸多問題困難,為了謀求發展,有些培訓機構私自降低場內機動車輛操作人員的培訓要求,存在一些形式主義:(1)在體檢方面:場內機動車輛操作人員在進行報名培訓前有一個關于是否能夠學習駕駛機動車輛技能的相關體檢查,該檢查培訓機構大多采用形式主義僅是走一個流程并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嚴格的執行。(2)在培訓與考核方面:場內機動車輛作業人員需要培訓應知和應會兩個階段的培訓和考核,因此操作人員能識字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我們還是經常能看到在建筑施工現場,有些場內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卻并不識字,甚至個別人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這樣的情況下,竟然還能取得上崗操作資格證書,參與建筑施工,這樣的培訓與考核質量實在是讓人憂心。
3.3市場退出機制不完善
施工現場的建筑機械大多從機械租賃公司租借而來,僅有少量的機械是施工單位自己購買的。施工單位從機械租賃公司租賃機械設備,就會存在一個施工成本問題,這個成本的大小會直接影響工程的經濟利益,為使得利益最大化施工單位就會采取各種能夠降低施工成本的方式、方法。此時,機械的違規使用、養護不到位等情況便頻頻發生,在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還存有一些明令淘汰車輛,這些車輛已達到報廢的標準,但施工單位為追求經濟利益仍選擇忽視其安全性繼續投入使用。租賃公司也存有數量較多的已達到報銷標準的機動車輛,但考慮到購買成本及自身的經濟利益,其亦會以降低租賃金額的方式出租此類車輛,使得此類車輛仍在市場流通。基于此,沒有健全規范的場內機動貨車輛退出機制,就無法對場內機動車輛的經營單位、施工使用單位進行有效地制約與監督管理。
3.4監管體制較弱
對于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管的法規不健全,使得各個部門有空可鉆,相互推諉,上至安全監管部門,下至操作使用者,其對場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監管重視程度不夠。在監管方式、方法以及人員、部門上的稀缺,使得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管的體系難以形成較為完整結構。無論是從場內機動車輛本身的監管出發,還是從對使用操作者的角度出發,監管體制的漏洞存在明顯。對場內機動車輛的監管涉及承包商、業主、監理、設計、單位,若沒有完善的監管體制,是無法談及對場內機動車輛的監管的。目前,對場內機動車車輛的監管屬于多頭監管,但其監管大多停留于表面現象,甚至存有重復監管、遺漏監管等情況,監管秩序混亂,責職不清晰。
4施工場地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管的建議
4.1明確監管責任主體
目前,由于施工場內機動車的安全監管主體在法律法規上沒有明確,造成管理上比較尷尬的現狀,處于一種“人人可管”可實際上“無人在管”的狀態。場內機動車作為施工現場的一個重大危險源,目前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容易造成各類人身傷害事故和財產經濟損失。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依法對行政區域內受監工程的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管理。作為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由安全質量監督站對施工現場機動車輛進行安全監管責無旁貸。建議相關部門盡快明確場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監管部門。只有明確監管責任主體,才能避免在監管上出現各部門互相推卸責任導致無人監管的現象。
4.2完善場內機動車輛監管的法律體系
完善施工場內機動車輛的法律規范使得場內機動車輛的監管形式具有很強的政策性、法制性,各部門、行業必須嚴格的依法行事。目前,施工場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監管法制建設無法與其他方面的行政法律相比較,其還處于初級法制建設階段,法律體系不健全,現行的相關法律對其的管理內容不匹配,這嚴重的影響了安全監管機構的執行力度、執法效力及效果,規章制度的狹隘與制定不齊全,致使建筑施工場內機動車輛的監管在法律層面上職責界限模糊,相關的法律責任難以有效的落實。因此,目前制定出體系完善、內容配套、責任明確的法律規范是管理建筑施工場內機動車輛的當務之急與根本手段。
4.3加強人員管理
(1)統一作業人員證書管理眾所周知,場內機動車作為特種設備需要持證上崗。但是目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還沒有將場內機動車輛的操作人員納入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范疇。目前市場上的場內機動車輛駕駛證的培訓與頒發機構并未統一,證書五花八門。有的在用安監局系統發出的特種作業證,有的是一些教育培訓機構自行培訓發證,還有的是機械檢測機構培訓發證,更有一些大型集團公司是自行進行培訓發證。培訓機構良莠不齊,培訓教材不統一,考核不規范等,導致人員有證但理論知識與操作技能不能掌握,施工作業時容易引發各類安全隱患,導致安全事故發生。(2)提高安全意識太多的機動車輛事故是由于操作人員或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淡薄而發生的,這種淡薄的安全意識與日常的管理聯系緊密。要改變這種狀況,需要進行一遍又一遍的安全教育,宣傳、講解危險行為能夠引發的事故類型及傷害程度,從而使得操作人員從行為乃至思想上認同其忽略的行為所存在的危險性,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可從進場前安全培訓、加強場內監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以及加大危險操作處罰力度等方面進行,力保安全意識深入人心,避免或減少事故的產生。(3)增加維護保養技能建議在場內機動車輛作業人員培訓時適當增加車輛的維護保養方面的知識內容,使得作業人員在擁有此項技能后,能更全面地了解機動車輛的性能特征,更專業地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及早發現問題,提高車輛的安全性能,減少安全隱患,進而降低因機械性能導致的事故發生。
4.4加強場內機動車管理
作為場內機動車輛監管體系中重要的監督管理部分,管理監督將從完善施工企業日常管理及加強監管機構監管兩個方面著手。在完善施工企業日常管理中分為完善管理制度、完善技術檔案以及完善驗收資料三個方向,而加強監管機構監督則細分為監管機構管理與檢測機構監管兩個手段,以完善場內機動車輛的監督管理體系。
5結語
1、農村基本情況簡述
__縣位于__省北部,北臨長江,南靠九嶺山脈,東對鄱陽湖平原,地形以山地丘陵為主,縣內農業以種植水稻為主,北面河湖眾多,是有名的江南“魚米之鄉”。災區氣候為溫帶濕潤季風氣候,年降雨豐富,多集中在夏季。區內沉積石灰巖發育良好,歷史上有火山,巖漿活動,第四紀以來有紅壤層堆積。
__縣地理坐標為東經115°37′至116°15′,北緯29°21′至29°51′。全境東西長62千米,南北寬57千米,總面積873平方千米,其中陸地面積占81.5%,有耕地16063公頃。__縣農業以種植業為主,其中棉花、油料、水產品等生產具有一定優勢。20__年縣財政收入2.0088億元,增長28.7%,農民人均年收入為3748元,增長15.3%。
__縣現屬__市市轄縣,全縣轄7個鎮、5個鄉、3個農林魚場、1個經濟開發區,104個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15個,全縣有79720戶左右,總人口34.64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6.15萬,農業人口為28.49萬,縣城沙河街人口4.8萬人,人口密度為397人/平方千米,在__市是縣(市)中列第一位。漢族人口占全縣人口絕大多數,少數民族有回、苗、壯、朝鮮、蒙古、侗、瑤、滿、白、土家等十個,人口為368人。
2、農村民房簡況
__縣農村目前存在的民房建構類型有:土(石)木結構、磚木結構、磚混結構、框架結構等,其中土木結構占7%左右,磚木結構占25%左右,磚混結構占45%左右,多層磚混結構占8%左右,框架結構占15%左右,詳情請見農村民居抗震設防現狀調查表。
3、農村地震災害簡述和現有農居抗震能力評估。
__縣位于西太平洋邊緣活動帶之長江中游斷陷帶與__—靖安斷陷帶的交匯處,沿新生代大陸三叉裂谷,上地幔強烈隆起,與之相應的大別山、九嶺、障公山三個斷塊山區,上地幔呈凹陷狀,重力負異常特別高,__縣恰位于隆起與凹陷的梯度帶上,地殼活動性大。
1990年以來最為典型的地/:請記住我站域名/震是20__年11月26日8時49分,發生在__縣、瑞昌市交界處的__縣新塘鄉四華村(北緯29.7度,東經115.7度)的5.7級地震,這次地震震源淺,波及范圍廣,破壞性強,震區覆蓋全縣所有鄉(鎮、場、區),尤其是新塘、新合、城門、港口四個鄉鎮農村災情更為嚴重。全縣因災死亡5人,傷247人,受災人口29.3萬人,占總人口的83.7%,倒房1077戶6122間,經建筑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鑒定,評估一類危房14829戶,核定一類危房11922戶;學校受損131所,需重建衛生院7所7棟;需重建“三院”12所38棟,此外,還有供水、供電、通訊、橋梁、公路、水利、廣電網絡等公用設施也遭到嚴重破壞,全縣因災直接經濟損失近20億元。
__縣農村建房90年以前以磚木結構為主,沒有采取抗震設防措施,抗震能力低;90年以后以磚混結構為主,也無抗震設計,抗震能力也不高;05年地震災后重建以后以框架結構為主,農村建房一律采取抗震設計施工技術,基本具備抗御6度地震的能力。總的來說__縣農村的抗震能力還有待于提高,不具備抗震能力的民房居多。一旦發生6級左右地震,民房的破壞性依然很大。
二、實施農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1、__縣截止到目前規劃建設了46個災民集中安置點,全面完成11922戶民房、82所學校、7所農村鄉鎮衛生院和12所鄉鎮敬老院的建設。同時結合地震災后重建,實施了40個新農村整治建設試點自然村建設。
2、據調研表明我縣農村居民普片反映農村住房和規劃應該經濟實用,要因地制宜,符合本地實際要求,符合當地農民的經濟收入水平。
3、現階段我縣農民建房主要以自籌資金為主,災后重建中受災農民有國家財政補助和地方相應的補助。
4、我縣推進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的主要問題:一是有些農民甚至黨員干部思想認識不高;二是農民反映建設施工隊伍不足,施工技術水平還有待于提高;三是規劃、設計有些滯后,地質調查不具體,對選址的作用不大;四是農村建材市場監管覆蓋面小,建材質量無保障。
三、農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經驗。
一是創新領導方式,領導干部包村包點,形成強大活力;二是深入農村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調動農民積極性;三是災后重建結合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資源優勢;四是培訓農村工匠,設計施工技術和方案,科學規劃集體建設,充分節約土地資源。
四、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推進政策措施和尚需國家、省級層面制定的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建議。
__縣經過11.26
地震以后,農民的抗震設防意識有了明顯的提高。通過調研,其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題,對推進農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設提出幾點建議。1、提高認識,把農村抗震安居工程建成一項得民心、順民意的偉大工程。搞好農村抗震安居工程,變震后災后的被動救災為震前災前的主動防御,有利于新農村的建設,有利于改善農民群眾的居住條件,提高生活質量,有利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立。
2、農村抗震安居工程要切實做到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堅持經濟實用,抗震安全;堅持政府引導,農民自愿。在不違反國家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創造性地出臺優惠政策,包括資金、土地利用、農村建材等等優惠政策。
3、精心組織,加強領導,認真貫徹落實,要達到“工作層層有人抓,層層有人管”的要求,建議從上到下成立實施農村抗震安居工程的專門領導機構。
4、切實做好農村抗震安居工程技術服務管理。
一是要貫徹“夯實基礎、上下圈梁構造柱”的抗震安居房質量要求,堅持把質量放在首位, 經得起地震的考驗;二是要有計劃地組織防震抗震技術培訓,編制安居建設技術標準,提供適合不同地區、滿足不同需要的農居設計圖集和施工技術指南,逐步建立長期發揮作用的農村居民建設信息技術網和技術培訓與咨詢服務網。
五、推進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管理、運作機制和服務體系建設情況。
__縣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由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各鄉鎮具體負責實施。我縣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目前階段主要是災后重建,按照“屬地負責,縣里協調,技術指導;災民自建,隊伍自選,費用自理;弱勢群體,適當補助”的原則,災后重建中的安居建設基本完成。
關鍵詞:地鐵樞紐;深基坑施工;工程安全
中圖分類號:U231文獻標識碼: A
建筑物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滿足材料本身承載能力要求和正常使用功能要求。在地鐵樞紐基坑開挖過程中,坑內土體被挖除,擋墻向坑內移動變形,墻后土體應力平衡被打破,土體產生變形和應力重分布。土體距基坑距離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變形,導致不同位置土體的豎向不均勻沉降。土體的不均勻沉降將打破己建構筑物原有的受力平衡體系,從而使建筑物產生附加應力及變形,嚴重時將導致建筑物的破壞。運營地鐵樞紐周圍進行任何的巖土工程活動,地鐵結構將會產生相應的變形反應。
1地鐵樞紐深基坑施工中影響工程安全的常見問題
基坑開挖施工圍護結構產生變形的同時,周圍地層也將產生移動。尤其在軟土地區(如上海、天津、福州、廣州等沿海地區),由于地層的軟弱復雜,基坑施工往往會產生較大的變形,嚴重影響緊靠深基坑周圍的建筑物、地下管線、地鐵隧道、交通干道和其他市政設施。具體主要有以下幾種問題:
1)地基不均勻沉降引起墻體裂縫,將削弱墻體截面,破壞墻體的整體性,降低構件的承載能力及抗震性能。由此引發的工程事故不斷,造成很大經濟損失。
2)基坑開挖引起周圍土層位移是一個動態過程,基坑開挖時,坑邊土體原始受力平衡被打破,從而產生變形,接著又引起旁邊的土體變形,這樣依次傳遞下去。
3)地表沉降的問題,降低地下水位,引起地面沉降。基坑開挖時,坑內水位由于降水井的排水,水位下降,基坑外側地下水由于坑壁滲水也在不斷下降,土體會產生新的固結,從而引起地面下降。地下水滲透破壞,引起基坑坍塌。基坑外側土體在水壓力的作用下,會產生流土現象,從而引起基坑坍塌。基坑管涌導致土體開裂。由于基坑外側水壓力及土壓力的存在,再加上基坑底下土質不好,極容易將底板頂裂,造成管涌現象。
4)挖土順序與土層厚度的影響,挖土順序不當會引起基坑局部變形,位移過大,導致基坑坍塌,如果某局部挖土過深,容易造成這一處支護結構應力較為集中.導致支護結構破壞.從而引起基坑坍塌。挖土層厚度選擇不當,引起基坑坍塌。深基坑挖土應分層開挖,每層挖土厚度根據地質狀況而定,不可一次挖土過深或者超過,以免造成被動土壓力迅速減小而主動土壓力迅速增大,使支護結構破壞,導致基坑坍塌。
5)支護結構穩定性的影響,支護結構自身的破壞導致邊坡失穩、主要原因是支護樁的嵌入深度不足,樁徑選用過小,鋼筋籠配筋偏小,圈梁設計不合理,支撐布置不合理、支護結構發生變形、位移引起鄰近建筑物破壞,由于擋上結構局部荷載較大,造成支護結構局部變形,位移過大,引起鄰近建筑物過大變形或結構破壞。
6)地質條件的影響,砂層及流砂層一般是含水層,上層的粘聚力很低,對基坑壁產生的側壓力較大,同時在支護樁縫見極易發生涌砂、漏砂現象,從而引起基坑周圍地面下沉。可塑性很強的流塑淤泥上層,雖含水性比砂層差,但粘聚力、內磨角都很小,也是引起基坑不安全因素之一。
2地鐵樞紐深基坑施工中常遇問題的防治處理方法
前面我們已經將地鐵樞紐基坑施工中的常見問題一一列舉出來,現在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
1)針對具體的工程地質情況,在施工過程中采取措施控制沉降,先應建立地而沉降觀測點,在開挖前取得初始數據,并將所有的監測點清晰地標在總平而圖上;在開挖時對測量結果進行整理,以獲得開挖參數與沉降點關系,以便在施工中調整各項參數;地而沉降變化值較人時,加密觀測時間間隔和人員現場值班是非常重要的:如發生沉降時,除加強基坑內支撐外,還應于沉降部位打設小導管并用壓注水泥漿,加強地基承載力。
2)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一般塌方,要立即向項日經理及駐地監理匯報,采取應急措施,閑雜人員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搶險物資迅速到位,同現場監理進行原因分析,確定處理方案。當塌方段有滲水時,可采用塑料管對滲水進行引流處理,防比滲水軟化塌方土體,引起連續塌方事故。當重大塌方發生后,立即向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等報告,采取應急措施,勿將事態進一步擴大。會同設計單位進行原因分析,提出處理方案。塌方處理全過程,搶險人員隨時觀察塌方情況,防止塌方傷人。立即組織向事故現場調配所備用的搶險機械設備、搶險物資及人員,以配合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當險情危及重大設備及人生安全時,人員、設備盡快撤離危險區。在事故發生時,所有人員、物資和車輛聽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調遣指揮,盡可能的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施工過程中如果出現沉降,有三種解決的辦法,首先是經驗方法,經驗方法主要通過對大量工程實例的分析和統計,以便在建筑物的破壞程度(通常以裂縫寬度表示)與建筑物的一些易量測且能反映建筑物變形性態的量(如差異沉降和角變位等)之間建立對應關系,從而給出建筑物的容許總沉降和差異沉降。第二種方法為基于結構工程原理的方法。對選定的結構尺寸、材料特性、給出容許沉降關系、并與工程實例進行比較。第三種為在結構剛度矩陣中考慮地基模型,考慮兩者共同工作。由于第三種方法計算復雜,理論上尚未完善,所以目前主要以前兩種方法為主。
4)基坑土方開挖時,應結合現場地質狀況及基坑特點,選擇合理的開挖順序和挖土厚度,對稱開挖一定要從兩邊同時開挖,或由中心向兩邊、四周開挖,以使應力通過支撐相互抵消。開挖層厚度應分層剝離選擇合理的剝離層厚度,使主動土壓力分散釋放。這樣能預防支護結構因局部應力集中而造成的失穩,保證基坑的整體穩定性。
5)深基坑支護施工中嚴格控制施工質量,深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前,有關人員應熟悉當地的地質資料、木項目施工設計圖紙和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另外,降水系統應確保正常工作。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不得隨意改變錨桿位置、長度、型號、數量等,對支護鋼筋的結構、鋼筋網間距、鋼筋數量、加強筋范圍、放坡系數等應及時檢查。如設計方案變更時必須重新考慮進行專家論證。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應同步施工緊密配合,堅持分層分段開挖和分層分段支護的施工原則進行施工。土方開挖的順序和具體開挖的方法必須與設計的工作情況相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減少開挖過程中土體的擾動范圍,縮短基坑開挖卸荷后無支撐的暴露時間,對稱開挖,均衡開挖,合理利用土體自身在開挖過程中控制位移的能力。很多工程實例證明,開挖順序不同,支護結構的位移也不同,不合理的施工順序會大大增加支護樁墻的位移,甚至出現險情。
3結語
造成地鐵樞紐基坑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非常復雜,要深入分析其中的原因,必須運用系統安全工程理論的方法,對基坑工程施工中的危險因素進行深入分析,對基坑安全問題進行積極的預測和評價,并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從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上提出控制對策,最終建立完善的建筑安全預警控制系統,才能進一步預防和降低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1] 安和生.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研究.湖南大學 .2012(05)
[2] 李志高.地下綜合體深基坑施工環境影響及保護研究.同濟大學.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