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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電力企業;養老保險;標準化管理
隨著科學技術高速進步,人們對于生活質量要求不斷提高,連帶著人口老齡化現象越來越明顯。公司職工對于社會保障的需求也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有所提高,而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最主要的構成內容,是對于職工老齡化之后的一種基本保障措施。某電力公司擔負著湖北省能源優化、電力供給上面的任務,公司內部員工為湖北省的電力公司奮斗了一輩子,為了確保職工退休之后福利、維持內部員工團隊穩定、解決后顧之憂等,就需要加強公司養老保險管理工作。
一、加強養老保險標準化管理的目意義
社保工作直接影響著職工的生活利益,其服務的對象是龐大的個人信息,對個人壓力的降低和安全意義重大。在新的形式之下,養老保險標準化可以有效的優化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還可以確保公司創造五位一體的服務模式。因此,電力公司需要以原有的政策為基礎,健全統籌計劃,確保養老保險流程化、專業化、標準化,才能降低業務經辦風險、提高公司服務水平。
二、目前電力公司養老保險遇到的問題
(一)缺少科學性管理
養老保險具備政策性強,且涉及期限長特征。養老保險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在不斷的變化,因此在這段時間之內產生了大量的養老保險機制,或者實際運用的資料文檔,且這些資料文件都直接影響即將退休或者未來五年之內退休的職工。然而,正是由于信息量的龐大,缺乏系統性的指導,導致信息散亂,長此以往下去非常不利于養老保險工作者全方面的掌握社保政策的變化過程,這樣的話在遇到特殊狀況的時候,就無從入手。電力公司養老保險具備一定的行業特征。原電力公司員工1990年開始設置個人賬號,湖北省為了滿足國家制定的政策要求進行省級統籌工作,個人賬戶于2007年開始執行。這樣的話,造成在養老金發放、財務管理等方面電力公司遇到一些特殊性事情,尤其是最近幾年員工流失度比較高,造成不管你是哪個行業、什么時間、什么工種都需要面對員工的流動性,增加了經辦工作難度不說還帶來一定的風險。電力公司經辦缺少規章制度。電力公司養老保險的經辦是需要一定的規章制度的,比如,湖北省城鎮員工養老保險中心頒布的行業統籌指南,或者行業內部的養老保險計劃書等,但是這些規章制度都缺少針對性的詳細規則。
(二)養老保險經辦和實際運用產生矛盾
首先,參保員工的管理方式比較松散,但是養老保險工作需要集中管理,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矛盾。湖北省電力單位實施的是基本養老險省級統籌,全省預計有六十家,在職員工繳納保險的員工預計兩萬,距離退休的員工長不多占到一半,且參保員工分布在省內各個地區,尤其是一些離退休很近的員工全國各地都有,少部分的員工可能移居到國外,這無疑給養老保險管理和服務增加了難度。其次,養老保險業務比較繁瑣、冗長,但是經辦工作者具備主動性,兩者之間產生一定的矛盾。養老保險工作具有一定的繁瑣性,因此要求經辦人花費很長的時間和耐心,且高精確度的處理。但是社保業務付出的多少,并不能會提升個人業績,長時間下去,很容易影響工作者主動性。
三、實現標準化養老保險管理方式
(一)加強對養老保險的認識
從電力公司內部人力資源管理上來說,社會保險具備一定的困難度和不可缺少性,尤其是在養老保險上面。所以,養老保險不僅僅當作職工退休后的福利,還應當結合當地政府的監管情況,提高對養老保險的積極主動性;保險的經辦政策比較獨特,尤其是養老保險,直接跟隨職工的一身,所以應該做好梳理工作,確保所有的政策的系統性。
(二)注重科學化的管理
首先,全面了解所有與之有關的養老保險政策機制,參照業務的種類匹配相應的政策。此外,對于一些無用的、已經廢除的文件或者資料,一定要留有底單。其次,依據湖北省城鎮員工養老保險中心頒布的行業統籌工作說明、行業養老險申辦流程等,結合本公司實際發展需要制定出養老保險計劃,此方式不僅僅可以讓經辦工作快速了解電力公司內部養老保險涉及到的內容,還可以提高操作的準確性,還可以確保所有業務辦理都有理可依;再次,加強養老保險工作的檔案管理,確保所有的業務記錄可以查詢,檔案管理工作的制定不僅僅可以方便信息的查詢,還可以當某一個員工離職的時候快速掌握公司狀況;最后,加強電力公司養老保險經辦人工作能力,確保其可以認真負責、積極主動的投入到工作當中。
(三)注重經辦和實際運用的協調
為了解決養老保險經辦和實際運用之間的矛盾,就需要保證其統一的管理、有制度可依、人性化發展、高質量的服務,還需要加強經辦業務的崗位職責、規章機制、操作步驟、參考標準和考核需求等,以此提升養老保險專業化管理水平和高質量服務。其具體方式為:第一,注重行業統籌公司的申報工作,確保所有的參考公司的申報不厚,提升養老保險工作的效率,以此降低經辦工作的奉獻;第二,注重機制的設立,加強基礎性工作管理,提升公司養老保險管、支柱和服務水平;第三,將所有的操作流程細分出來,并將其復印裝訂出來;第四,注重人才培養工作,確保職工工作在良好的氛圍之中,以此才能激發職工積極性。
四、結語
隨著養老保險影響力度的不斷增加,社會保險經辦業務越來越趨于標準化管理,而電力公司為了確保養老保險的標準化管理,就需要對現有的制度進行改革。本文選取湖北省某電力公司,從實際運用中闡述了養老保險管理遇到的問題,并對這些問題提出一些建議,希望為電力公司的發展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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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時期;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
為了保證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的優質高效的服務,應該對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進行規范,從而對檔案的真實和完整性進行保證,加上對社會保險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開展和完善,能夠保證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的質量水平。面對當前的網絡信息化時代,應該對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進行適當的改進,利用更高的標準來進行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切實保證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
1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國加強了對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制定和推行,但是在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上不能充分的保證管理的規范化,主要體現在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制度不夠完善。不能對檔案的分類標準進行確定,會出現檔案歸納錯誤的情況,甚至會出現重要檔案意識的情況。在檔案編制的格式上不夠規范,不能保C檔案材料紙張在形式和裝訂等方面的統一,無論是檔案的歸類還是檔案的查閱都較為麻煩。不能對檔案的保存和調閱進行規范,不能充分的保證社會保險工作的順利進行,會造成錯誤疏漏甚至舞弊的情況。
1.2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軟硬件設施投入不足
不少單位不會進行專門社會養老保險檔案室的配備,還有一些檔案室名存實亡,在設備配置上簡陋,不能充分的進行防潮、防蛀和防盜等方面的設備,不能對檔案管理安全性進行保證,更不用說檔案管理的現代化和信息化了。當前有很多的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沒有進行信息化的管理,不能保證快速高效的檔案查閱。當前辦理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的單位和個人越來越多,面對眾多的保險業務量,如果還是采用傳統的檔案管理方式就不能很好的保證參保單位和個人對檔案的查閱和核對,會降低投保人員對社會養老保險業務辦理的滿意度,會影響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的發展。
1.3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素質較低
當前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技術能力等方面有所不足,面對大量的社會養老保險檔案,會受到能力的限制而不能很好的完成自身的工作,造成了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人員的較差的穩定性,不少檔案管理人員開始轉行做其他工作。為了對這種情況進行彌補,通常會招聘一些兼職人員來進行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而這些人員在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上更加薄弱,以為屬于兼職工作,所以兼職人員不會有時間來對養老保險檔案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的學習和補充,所以不能保證檔案管理過程中檔案材料在收集、整理和歸納等操作過程中的準確性。總體上來說,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缺少充足的高素質專業人員,所以不能對社會養老保險業務質量進行保證。
2 提高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水平的對策
2.1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規范化建設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規范化建設主要是依靠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出臺和相關檔案管理制度體系的建立健全,確定文件資料的來源形式和查考價值之后,對檔案的管理辦法、分類方案和業務流程等方面進行制定。在法律法規方面,需要加強對《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以及一些與檔案相關的法律的參考,保證對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內涵進行正確性的認識,對檔案的歸檔、庫房管理、檔案保密、檔案統計以及檔案的移交等方面進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保證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確保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規范化。
在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過程中應該保證各類的檔案資料能夠集中和統一的管理,保證檔案管理的任何過程都能夠規范的進行,切實有效的保證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2.2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基礎性建設
要想加強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基礎性建設,加強單位領導對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的重視和支持是必要的,這樣才能保證充足的人力和財力的投入,對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中出現的人員、資金和設備等方面的問題進行很好的解決。通過對財力的投入能夠建立完善的檔案室、閱檔室和辦公室,能夠進行檔案管理工作中材料的收集、記錄等方面設備的購置,能夠完善檔案的保護設備,切實保證檔案保護的“八防”標準。下文中會提高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信息化管理,雖然利用信息化管理能夠對檔案進行掃描記錄,但是不少的檔案還是需要進行實體檔案和數據的保管。
2.3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信息化管理
應該加強對計算機信息技術的應用,充分的發揮計算機信息技術的優勢,從而實現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信息化。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正在不斷的發展,各種各樣的紙質材料和證明不斷的出現在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工作中,這些保單合同和證件復印件等資料如果采用傳統的檔案管理方式會具有一定的難度,而且紙質材料會受到眾多方面的影響而不能充分的保證其質量,會破壞檔案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對此需要加強對檔案資料的信息化管理,可以將紙質資料利用掃描設備來轉化成數字檔案,這些數字檔案不但能夠方便保存和分類,而且能夠利用電子檢索目錄的制定能夠方面管理人員和參保人員的檢索和查閱,能夠方便及時的對參保人員的賬戶信息進行及時的更新,使得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服務更具有可視化。
2.4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人員專業素質的提高
對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技能的培訓,管理人員應該加強對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的了解,還要保證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能力,通過專門業務檔案管理部門的成立,能夠對各方面的人才進行吸納,通過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隊伍的建設來提高檔案管理的成效。
論文關鍵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籌資 基金管理 制度銜接
2009年6月,國務院研究部署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試點工作,提出今年在全國10%的縣(市)、區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隨后在8月份召開的全國”新農保”試點工作會議上,進一步明確由國家財政支付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50%,并由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實行補貼,以實現”保基本”、”廣覆蓋”的目標。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已進入了一個需要將基金投資管理作為制度建設重要任務的新階段。因此需要在研究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以投資國債為主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政策和辦法,促進資本的形成和政府責任的延伸,促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保障基金的長期平衡。可以說是徹底改寫了我國幾千年農民養老的歷史傳統,普惠式新農保的推出是繼取消農業稅,實行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后的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是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與老農保相比,新農保的創新主要體現在:
首先,與傳統農保倡導的”社會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相結合”理念不同,新農保試點提出了”社會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的配套銜接”。這意味著新農保制度與時俱進,充分考慮到了當前中國城市化和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對家庭保障方式的負面影響。
其次,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準的基礎養老金,強調國家對農民”老有所養”的重要責任,這是新農保最大的亮點。盡管目前農民基礎養老金的標準還比較低,但在很多農村,特別是邊遠地區的農村,這筆養老金對一個老年人來講無疑是雪中送炭。同時,這筆支出也在中央財政承受范圍內,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
再次,新農保籌資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辦法,通過政府補助來形成利益激勵機制,提高農民對于養老保險的支付意愿與支付能力,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與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農民收入水平高低差異較大相適應,新農保堅持自愿原則,農民根據家庭條件、個人判斷來決定是否參加:繳費數額、支付標準都有彈性,繳費標準劃分為多個檔次,農民可以自主選擇:同時允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向上或向下增設繳費標準,充分體現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效率與公平相統一。”逐步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應以城郊為重點,在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各地可選擇城鎮化進程較快、地方財政狀況較好、政府和集體經濟有能力對農民參保給予一定財政支持的大中城市率先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為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積累經驗,也為完善城鎮養老保險、促進城鄉養老保險關系的接續、轉換、融合提供實踐經驗。
最后,與傳統農保基金集權管理方式不同,新農保試點吸收了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模式,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傳統農保基金管理中的制度性缺陷。
籌資問題是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最大障礙。如何保證地方財政,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地方財政充分安排資金對農民養老繳費進行補貼,將是需要解決的主要難題。現在,一些經濟落后的地區還是吃飯財政,入不敷出,對新農保的補貼很難兌現。一些專家建議用土地出讓金,國有資產利潤及增值減持等反哺農民,但要落到實處并不容易。與籌資問題息息相關的是基金管理問題。當前,新農保基金大多由縣級保障部門存到銀行,由于利率偏低加上通貨膨脹的壓力,必然會出現貶值現象。為了提高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必須創新基金營運模式,才能真正發揮”新農保”保障老年農民基本生活的功能。創新基金營運模式必須在確保資金安全性的前提下進行,因此必須有完善的法律程序和監督體系;考慮到縣級政府在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制約,可以將養老保險基金交由省級部門或國家有關機關營運,由其負責保值增值并承擔相應的責任。除存入銀行外,新農保基金還可以購買政府債券、投資于符合政策導向的項目、或交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由政府承擔最終兜底擔保,以保障制度的平穩運行。
【關鍵詞】 新農保 保障水平 基金保值增值 可持續發展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保障全體農民老年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國在1986年以后,為了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在一些地方進行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1992年,民政部頒發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確定了以縣為單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方針,即“舊農保”。舊農保在方案設計上從我國農村當時的實際情況出發,立足當時的國情,但方案實施以來,開展并不理想,很多地方陷入停滯狀態。隨著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國總人口比重的不斷上升,養老問題特別是占我國人口大多數比重農民的養老問題正成為中國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為解決農村居民的養老問題,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新農保工作在試點初期得到了全面迅速的展開。但是,隨著新農保工作的不斷推進,新農保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不少問題,這些問題如不能有效的解決將影響新農保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本文在歸納新農保主要內容的基礎上分析影響新農保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問題,并探討相應的對策,以推進新農保的持續發展。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內容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根據國發〔2009〕32號《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為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主要內容整理如表1。
二、影響新農保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問題及分析
由表1可知,新農保與老農保相比,在資金的籌集方式、繳費、支付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管理上有很大的改進。但是隨著新農保工作的不斷推進,新農保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不少問題,這些問題如不能有效的解決將影響新農保制度的可持續發展。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如下。
我國養老保險逃費問題日趨嚴重,保費收繳率1992年為95.7%,1993年為92.4%,1994年為90.5%,1996年為87.0%,1997年為80.0%,年均下降近3%;1998年企業累計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318億元,1999年達到388億元,到2000年6月已達414億元。大量的逃費行為使得基金收入遠低于基金給付需求,養老社會保險承擔著巨大財務風險,制度面臨困境。目前國內對養老保險問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長期動態財務平衡、養老基金投資及轉軌成本、空賬問題的解決等方面,目的在于實現長期動態財務平衡。而對養老保險逃費問題的研究十分匱乏。
逃費問題使養老保險統籌賬戶收不抵支、個人賬戶成為“空賬”和繳費率上升,導致個人賬戶資金無法實現保值增值,加重了養老保險承擔的轉軌成本債務和制度營運風險。因此,逃費是養老保險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制約轉軌成本、空賬及基金投資等問題的重要因素,直接關系到養老保險長期動態財務平衡目標的實現。鑒于此,本文在吸收借鑒國內外相關成果基礎上,分析了養老保險逃費發生的方式、原因,尋求解決養老保險逃費的對策。
二、養老社會保險逃費方式
我國政策規定,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單位有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私營企業等,這些企業的長期合同職工和按新勞動合同法招收的職工,都享有養老社會保險權益。企業職工的養老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共同承擔,而且企業為職工代繳的部分多于職工繳納的比例。因此,有些公司為了逃避責任,采取各種方式逃費:
1.增加臨時工、減少合同工或頻繁使用短期合同工,減少養老保險人員數量。外商投資企業員工流動性大,人員數目不固定,有時很難核定納入養老保險的在職職工數,此種現象尤為明顯。
2.不給職工繳費,或想方設法少繳費,或借故延遲繳費。
3.變相減少工資總額,降低保費提取標準。政策規定養老保險費應以企業在職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準計算提取,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各種津貼、經常性獎金和其他工資。有些企業只以職工的基本工資來計提,或者把工資性開支化整為零,然后只以部分工資計算繳納;或者巧立名目,使部分工資性報酬脫離工資總額范圍;有的企業轉移部分工資開支渠道,明目張膽逃避計提。
4.違規截留應繳保費。企業以效益不好或資金緊張為由,把已計提應繳的養老保險費截留下來挪作他用,長期拖欠。有些企業不僅截留了企業應繳部分,還截留了為職工代扣代繳的部分。
5.減少職工,規避養老社會保險計劃。養老保險制度規定,如果公司雇用的人員少于一定數量,可以不加入養老社會保險計劃,因此,小公司的所有者傾向招聘少量的員工,不承擔或少承擔養老社會保險義務,然后通過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彌補勞動力的不足。
養老社會保險的逃費行為造成以下不良后果:導致繳費者和不繳費者之間在有效費率上的不平等,以及相同職工間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降低了養老保險通過社會收入再分配來保障社會公平的功能;它導致養老社會保險繳費率不斷提高,并高于實際應有的費率;逃費和欠費行為扭曲了勞動市場的運行規律,增加了福利成本;企業和職工為了躲避繳費向地下經濟和非正規部門轉移,降低了經濟增長,同時減少了課稅基礎,這種畸形勞動市場的發展又會助長逃費行為。此外,隱瞞收入或少報收入逃避繳費使得真實工資的繳費基數過低。
三、養老社會保險逃費發生的原因
我國現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混合制度,社會統籌賬戶由企業按職工工資比例的12%繳納,個人賬戶由職工個人按工資比例的8%繳納,二者共同構成企業職工的基本社會養老金。國家是養老保險制度的制定者和管理者,并承擔著制度風險。在這種制度下,公司和職工都面臨著逃費的激勵。
(一)企業面臨的制度約束及逃費激勵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規定,企業有責任和義務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且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從營業費外列支。因此,養老保險繳費的多少直接影響到企業雇主的利潤,雇主有逃費的激勵。而一旦逃費被社會勞動部門發覺,就會遭受懲罰,因此,企業逃費面臨較大的懲罰成本。在風險和激勵的雙重約束下,仍有大量企業選擇逃費,原因主要有下面幾個方面:
1.制度設計欠公平。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分為三塊,即國家機關統籌、國家部委下的行業統籌和企業統籌。國有、集體企業效益差,退休職工多,養老負擔重,且面臨巨額的轉軌成本和隱性債務;而三資企業和個體企業等職工年齡結構偏低,沒有養老負擔,效益好,工資高。把二者放在一起實行社會統籌,而把國家機關公務員、國家部委行業單獨列出,實際上是讓三資企業、個體企業和國有、集體企業共同承擔養老保險制度轉軌而帶來的風險。這種制度模式無論對于國有集體企業,還是三資、個體企業都是不公平的,也與養老保險的本質功能相違背。這也是逃費現象大多發生在三資企業和個體企業的一個重要原因。
2.繳費率高。目前我國企業養老保險繳費率高達24%。據有關部門對OECD24個國家養老保險繳費率的統計,只有丹麥(24.55%)、意大利(29.64%)、荷蘭(25.78%)、西班牙(28.30%)和葡萄牙(34.75%)五個國家高于我國,而它們的繳費率包括養老、傷殘和死亡三項合計(孫祁祥,2001)。過高的繳費率,大大加重了企業的運營成本,使得企業難以維持。
3.國有、集體企業效益差,養老負擔沉重,負擔不起繳費義務。由于歷史的原因,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退休工人較多,養老負擔重;經濟體制改革以后,由于技術落后、管理水平低等原因,很多國有、集體企業效益下降,處于半停產、停產,甚至破產狀態,它們無力繳費。
4.企業故意逃費,規避義務。有些企業經濟效益很好,雇主逃費主要是為了謀取私利,再加上政府管理部門與企業間的信息不對稱,逃費的企業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更助長了逃費的機會主義行為。
(二)企業職工面臨的制度約束和逃費激勵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規定,職工繳費由企業從工資中直接扣除代繳。因此,職工個人逃費必須與雇主合謀。職工個人逃費不受制度約束,只會增加養老風險。
1.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收益小于繳費成本,職工與企業都有逃費的意愿。由于個人工資越高,企業為職工繳的保險費越高。因此,只要企業給職工的養老金補貼超過社會統籌賬戶養老金,雙方就能達成合謀逃費。
2.企業從職工工資中扣除了養老保險費,沒有繳納或挪作他用,職工不知情。
3.企業不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害怕失去工作,不敢向社會保險管理部門反映。
此外,社會養老保險的逃費行為與管理機構的約束松懈有很大的關系。
四、減少養老社會保險逃費的對策
(一)改善養老社會保險制度設計模式
1.降低養老社會保險繳費率。在養老社會保險遵繳率較低的國家
,繳費率通常是很高的,較高的繳費率給收入很低的職工或有意加入保障計劃的職工設置了一個障礙。因此,降低根據工資總額設定的養老保險費率,就很有可能提高遵繳率。繳費率是否太高可以根據它給勞動力供應和職工儲蓄決策造成的扭曲程度來判斷,而職工的繳費對其未來收益的影響可作為扭曲程度的判斷依據(Burkhauser&Turner,1985)。
2.相關繳費項目結合。逃費的激勵可能來自于其他繳費項目,如職工可能由于當前對醫療保險的需求高于養老保險而逃費,因此把這兩種繳費聯系起來可能有助于減少逃費。
3.提供政府津貼。政府給低收入階層和弱勢群體提供繳費資助可以鼓勵更多的人加入養老保險,降低逃費率,同時可以減輕國家的養老負擔和財政壓力。
4.提高覆蓋率。雖然在試圖覆蓋所有勞動部門的發展中國家,養老保險逃費率都非常高,但國家可對企業加入國家養老保險計劃限定一個最小規模,要求最小規模以上的企業其雇主和職工加入計劃。并配合其他條件,如職工工作量少于一個最小工作時間限額或每年收入低于某一最小限額,可以不加入計劃。
(二)改進養老社會保險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養老保險費用的管理可按順序依次分析,如養老保險法規政策的制定和頒布,費用繳納者的確認,費用的精算評價,費用控制和審計,費用的收取等。逃費問題可能出自上述管理鏈條中的任何一個薄弱環節。費用征繳過程中的管理對策可概括為:提高效率,降低遵繳成本,改變強制和處罰方式。
1.提高管理效率:(1)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去識別逃費和強制繳費。實行有效報告管理,要求企業繳費時同時報告繳費的職工名單,并要求雇主每年一次向職工匯報從其工資扣除并繳納的養老社會保險繳費總額。(2)改變收費方式。強制繳費在地方水平上一般是低效率的,在全國基礎上的組織收費更能達到規模經濟。一般情況下,集中統一收取養老保險費和其他稅收更能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提高遵繳率。因此,可通過設立獨立的收繳和執行機構,使之執行專業化管理職能。同時應使養老保險機構與稅收機構工作分離,否則很難相信政府不會挪用養老社會保險基金。(3)利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完整保存繳費記錄,實現個人繳費和納稅信息共享,可降低逃費率。
2.正確的引導。不能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征繳逃費或懲罰逃費行為,對遵繳行為進行正確激勵也很重要有效。(1)政府發揮榜樣作用。公眾對國家提供最后財政擔保的社會保險期望值和信任度都較高,如果政府公務員在養老社會保險計劃中能夠發揮帶頭作用,積極繳納保費,養老社會保險財政和遵繳努力的可信度就會得到提高。我國政府和行政事業機構的養老社會保險計劃同其他單位是分離的,這種制度分割顯然有失公平性,更不利于政府發揮示范作用。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是實現勞動收入的再分配,提高整個社會福利,如果政府內部實行獨立核算的養老社會保險計劃,無異于降低了政府內部社保計劃的風險而提高了外部計劃的風險,公眾的期望和信任就會大打折扣。(2)適時減免懲罰或保費。允許資金周轉困難或財政困難的企業暫時拖欠部分養老保險費用有助于它們未來更自覺的繳費,在特定時期減免欠費可以重新吸納逃費者加入計劃并利于其以后自覺繳費,擴大養老社會保險覆蓋面。但同時必須使逃費者認識到,如果仍繼續逃費,未來會面臨更嚴厲的處罰風險,逃費的機會成本將遠遠超過期望收益。減免逃費一般被用來鼓勵人們加入新的制度,但如果實行定期減免方式效果就會截然相反,因為對未來減免的預期降低了預期拒繳成本。(3)法規和政策表達要清楚、簡潔,易于理解,政府和雇主、職工間的信息傳達應通暢。(4)社保機構人員必須清楚了解養老保險法規和政策,能為雇主和職工提供準確、可行的建議。(5)降低收費成本。對不同規模公司的繳費頻率分別要求,小公司可要求按季度繳費,大公司按月繳;對繳費積極性不同的企業也可區別對待,積極性和主動性高的企業要求按季度繳費,經常拖欠費用的可要求按月繳納,這樣可以降低執行成本。
3.強行征費和懲罰。一般講,逃避繳費意味著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政府必須考慮強制執行的成本及應當采取的懲罰措施。(1)強行征費。由于資源有限,強行征費應以大公司為目標,對于逃費的小公司雇主,也必須要他們意識到面臨較高的懲罰成本。強行征費要有審計計劃或程序,檢查要不定期進行,要利用不同政府部門的信息資源對收入記錄進行反復核對,以檢查是否有欺詐行為。(2)懲治腐敗。養老金是退休職工的活命錢,對養老保險費用管理官員的誠實和廉政程度實施監督很有必要。可以考慮的措施有提高保費管理官員的薪水或定期輪換其負責的工作區域。(3)懲罰力度適中。養老社會保險逃費屬于違法行為,應當采取懲罰措施進行制裁,但懲罰又不能太高。懲罰額度需要根據通貨膨脹或市場利率進行指數調整。為了加強征繳能力,養老保險收費部門應具有以下權力:有權要求雇主提供工資報酬記錄,檢查公司銀行賬戶,獲取公司欠款的第三方的支付,擁有公司財產(所有權)的留置權。
最后,在高通貨膨脹率、高失業率或滯漲的宏觀經濟環境中,很多公司面臨財政困難,這時國有企業、私營企業及其他所有制企業都有逃費的激勵。在這種形式下,公司財政困難成為逃費的主要原因,暫時降低養老社會保險繳費率并減少基金項目或收益率使養老社會保險能夠在一個較低水平下正常運行,不失為一個有效的緊急措施,但最終方案是解決宏觀經濟問題。
總之,解決養老社會保險中的逃費問題,確保養老社會保險的充足財政支持,為退休人員提供充足的養老金,有助于養老社會保險制度的健康發展,從而有助于穩定社會和發展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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