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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價的上漲似乎沒有阻擋人們購車的熱情,最近的一份數據報告指出,中國汽車行業今年整體前景依然看好。
家住北京的李先生就是這些熱情高漲的購車族中的一員,在買到愛車興奮之余,讓李先生感到迷惑的是如何選擇諸多的汽車保險。和李先生一樣,很多新購車者甚至是老司機都對鋪天蓋地的汽車保險無所適從,最后只得聽任人擺布。
投保車險實用原則
“購買汽車保險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事故發生時,自己有充足的資金來支付可能的賠償損失,同時也保障了家庭的資金穩定,不至于造成家庭財務的負擔,影響家庭的幸福生活。”在保險公司從事保險理賠工作9年有余的劉先生說。
9年理賠工作期間,劉先生親歷無數大大小小的汽車保險理賠案件,遇上很多這樣那樣的汽車保險事故。
“對于一些重大事故,由于保險沒有買好,保險險種沒有搭配科學,在發生巨大損失時,車主更多的是后悔與埋怨,但是為時已晚。”劉先生說,“讓我感受最深刻和最無奈的是很多車主總問我:‘我的車在保險公司投了全險,你們都應該賠償我呀?’但是,當我把保險單給他們解釋清楚的時候,他們就后悔自己當初購買的險種搭配。”
劉先生以其9年的經驗,想從汽車風險管理的角度,給各位準備購買汽車保險的車主幾點小建議。
選擇適合的保險公司和搭配合理的險種
1、全面型:交強險+商業三責險(30萬元)+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不計免賠特約+車身劃痕損失險。
約有20%的車主選擇此類型組合。適合于新車新手及需要全面保障的車主。
2、常規型:交強險+商業三責險(20萬元)+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盜搶險+不計免賠特約。
約有60%的車主選擇此類組合。適合于有長期固定人員看守的停放場所停放的車輛,也適合于有一定駕齡、愿意自己承擔部分風險的車主。
3、經濟型:交強險+商業三責險(10萬元)+車損險+不計免賠。
約有15%的車主選擇此類型組合。適用于車輛使用較長時間以及駕駛技術嫻熟、愿意自己承擔大部分風險的車主。
4、風險型:只購買交強險。交強險只賠付事故中第三方(受傷害一方),人員傷亡最高賠付11萬元,住院醫療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相,自己的車損或被盜需自己承擔。因此,此搭配風險極大。
約有5%的車主選擇此類型組合。保險專家一般不建議選擇此項。
4S店方便價稍高
一般在4s店、保險公司和機構都可以買到車險,如果車主圖省事,可以在4S店上保險。出險后,車主直接找4S店,什么也不需要管,而且4S店在修理技術上也相對過硬。不過,車主也可以直接去保險公司購買,價格通常會低于4S店(但根據保監會規定,車險產品折扣不允許低于七折)。因為無論是公司還是4S店,保險公司都要額外支付手續費,“羊毛出在羊身上”,費用最終都會加在保費中。不過,車主在理賠時要首先到保險公司報案,程序上會稍微繁瑣一些。
免賠條款要看清
很多車友在簽署保險合同時會因為條款繁多、內容復雜而在并未細讀保險合同的情況下就貿然簽字,導致事后理賠時投保雙方發生糾紛。尤其是賠率以及免賠事項等條款混于一般條款中,致使投保人難于辨識,常在事后引起理賠紛爭。
日前,楊先生停在馬路邊的車被撞了,在找不到肇事司機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稱只能賠償楊先生70%的損失。事后楊先生表示,由于保險公司免賠條款不明顯,自己對30%的絕對免賠細則并不知情,但因為當初自己并未仔細閱讀保險合同就簽字,也只能自認倒霉了。
有很多這方面的例子都提醒著車主,為避免日后扯皮,簽訂保險合同時,免賠細則一定要看清。
車險索賠有技巧
[摘要]本文認為:我國保險公司應適應變化,在汽車保險產品開發上、汽車金融保險服務上、汽車保險行業信息共享上加強建設,從而推動汽車產業鏈的做大做強。
[關鍵詞]汽車保險汽車產業鏈
當今中國的汽車行業正處于一個令世界矚目的發展速度:汽車產銷量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長,是世界平均速度的10倍。
另一方面,包括保險在內的下游服務行業的發展也將有力地推動汽車產業上批量、上水平。因此,我國汽車產業的高速發展,需要保險業的有力支持,同時也為保險業創造了巨大的商機。
一、從國外的經驗上看,保險貫穿于汽車生產、銷售和售后服務各環節
1.就制造商而言,產品責任險和產品召回險可為其轉嫁巨大的經營風險。在產品責任上,據JVR(JuryVerdictResearch)資料表明2,在1995年4月至2005年4月的10年間,汽車與汽車配件(如:座椅、安全帶、輪胎等)產品責任險的案均賠款高達400萬美元,交通工具類的案均賠款為270萬美元;汽車配件在不同事故中的賠款差異最大,從1.3萬美元到2.85億美元不等;
在汽車召回上,自上個世紀60年代起,美國共召回超過2億輛整車和2400多萬條輪胎;在日本,自1969年至2001年間,也共召回缺陷車輛3483萬輛。而且,當今隨著科技的進步、汽車車型的日益多樣化、復雜的制造工藝以及研發時間較短,汽車召回越來越頻繁,2004年美國汽車召回創紀錄,通用汽車公司當年召回約2500萬輛汽車;在2002年到2004年兩年間,雷諾被迫采取召回行動18次,寶馬10次,尼桑9次,馬自達、奔馳各8次,奧迪、KIA、沃爾沃、大眾各7次;菲亞特、本田、美洲豹和SAAB各5次等,在召回的汽車中,約40%屬電子系統出現故障,60%則是由于汽車存在機械方面的隱患。
可見,汽車整車或配件的潛在缺陷、汽車召回制度是汽車產業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其產生的損失和費用也是昂貴的,因此,發展汽車產業,建立與之相配套的風險規避機制是必要的。
2.就銷售商而言,汽車金融將有力推動汽車的銷售。國際汽車企業發展的經驗表明,汽車金融公司既是汽車公司推動銷售的利器,也是公司的盈利點。在美國,80%的新車是通過貸款購買的,即便是印度也有60%~70%的貸款購車比率;同時,通過汽車金融公司,汽車企業可以培養用戶的消費忠誠度——當用戶二次購車時,可以通過汽車金融公司直接置換該汽車品牌的新車,從而實現用戶持續購買的功能。
3.就車主而言,機動車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可為其自身和公眾的風險損失提供保障。對于車主而言,車輛保險是對自身或第三方提供一種風險保障,不少國家采用了強制保險制度。對于發達國家,如美國,其各州在強制車險的保額設計上,不但依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設定最低的責任險保額,使得當交通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負責理賠受害者本人的醫療費用,而且還考慮了對受害人治療恢復期間的收入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有些州的責任險甚至將治療期間傷者的護理費用和家庭內未成年子女的看護費用也納入其承保范圍,該車險保險制度最大限度地解除受害人在經濟上的后顧之憂,并保障其家庭經濟來源不受影響。
二、群策群力,發展我國汽車系列保險,共同推動汽車產業發展
1.共同開發和推動汽車系列保險產品發展,推動汽車產業協調發展。積極開發和推動汽車召開保險,為汽車制造商解除后顧之憂。我國于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一汽集團則于2004年開創我國首次汽車召回的先河,對馬自達6CA7230AT型轎車進行召回維修;同年11月,上海通用則由于真空軟管問題可能影響制動,首次召回2.7萬輛2.0升型君威轎車;而最大的一次召回當屬重慶長安鈴木,于2004年9月對15.7萬輛電噴奧拓轎車實施召回并免費維修。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不斷發展,探討開發和推動汽車召回保險產品,為汽車廠商提供風險轉嫁機制,是十分必要的。
同時,應積極開發商業車險新產品,提高其保障程度。2006年7月1日,我國已正式實施了交強險,但在商業車險上,目前仍處于較低水平的保障,主要體現在產品較單一,保險責任限額較低,在間接損失的保障上不足等,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應使商業車險的保障范圍和保障程度與之相對應。
2.風險共擔,恢復和經營好汽車信貸保證保險,促進汽車銷售。我國自1998年10月銀行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至今,信貸購車比例不足汽車總銷售量的10%,保險公司也積極開辦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予以配合。然而,由于我國個人誠信體系的缺失,加上汽車銷售商在售車商的信用行為不一,銀行和保險公司在風險管理、風險管控上的認識和做法不一,以致在爆發井噴的2001年~2003年里,出現汽車個人消費信貸的大量壞賬。從2003年底起,保險公司退出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銀行退出汽車信貸市場。目前,隨著個人誠信體系的逐漸健全等制約汽車消費信貸的障礙逐漸消除,車貸市場出現復蘇的跡象。但是,汽車銷售商、銀行和保險公司能否形成風險共擔的機制,共同在風險的識別、管理以至最后的風險承擔上,建立起有效的分擔機制,則是汽車消費信貸保證保險重新開辦并取得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
3.信息共享,共筑誠信,做大汽車產業價值鏈,服務好共同的消費者。保險業和汽車產業應建立信息共享的機制。一是在公共信息上。二是在私有信息上,各行業間應進行互利的共享,以推動產業做大。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及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現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機動車輛保險業務是財產保險公司的主要保險業務,為了最大的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功能,必須高度重視車險理賠工作,針對存在問題,找出結癥所在,采取有效措施,破解理賠難題,不斷提高車險的經營效益,更能維護整個保險行業的形象。
一、汽車保險理賠中存在的問題
(一)理賠人員非專業
保險理賠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要求保險理賠人員在估損、定損、索賠單證審核、賠款計算等,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豐富的理賠經驗和較強的辨偽能力。對于汽車保險理賠人員來說,應該具有汽車構造、汽車維修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但現在的從業人員大多數是從業務部門輪崗而來,并不具有這類知識,致使在理賠中辦事效率低下,對道德風險的防范缺乏經驗,又欠缺強有力的保障手段。每當出現復雜案件時,往往難以做出準確判斷而導致錯賠的狀況,產生理賠糾紛。還有極少數保險理賠業務員工作極度不負責任,出險理賠時出現問題,撒手不管或一走了之,使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都成了受害者,理賠十分困難。
(二)承保質量不到位
由于保險市場競爭激烈,保險公司為了追求利潤,在核保時僅停留在保單的“要素”的審核上,沒有從“要件”上進行核保。造成風險高的一些險種和客戶群還未得到有效控制,承保風險管理滯后。在理賠時才發現問題,從而只能拖賠惜賠,竭力挽救承保質量不到位造成的損失,造成被保險人的“理賠難”問題。
(三)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當前保險法制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方面相對集中于《保險法》,另一方面《保險法》之外的問題也不容忽視。經過修訂的新《保險法》不僅修改增刪的條文眾多,更涉及到立法精神的重大調整。本次修訂在原保險法的基礎上增加了49個條文,刪除原《保險法》條文20個,修改123個條文,保持不變的僅為15個條文。新保險法以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權益的保護作為基本立足點,充分反映了各國保險立法的基本趨勢,也為保險業在新的基礎上的發展打下了法律根基,有利于提升保險業的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加強保護必將增加運營成本,對保險業而言也是一次重大挑戰,可以說是挑戰與機遇并存。我國從2007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牽頭開發的2007版A、B、C三套條款,國內經營車險的保險公司都必須從這三套條款中選擇一款經營(天平汽車保險公司除外)。但經過長時間實踐證明,這三款條款都存在某些條款內容模糊,甚至是霸王條款的情況。這些條款是造成理賠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投保人對保險條款不重視
投保人對于機動車保險條款不清楚,在業務員誘導下簽約,事后也不對意思不明確,未理解的內容加以認真研究等,認為只要出險保險公司就會賠償,這種行為為日后理賠埋下了障礙和隱患。再加上一部分投保人為了節省時間,請保險人全權辦理,這也給了一些職業道德低下的人可乘之機。還有就是投保人對索賠程序、索賠資料不太清楚,或存在誤解。出險后索賠時非常茫然,甚至有人因索賠資料的收集不全或缺少,而無法提供充足有效的理賠證據資料,造成投保人“保險容易理賠難”的認識。還有少數被保險人在出險后將一切交給提供維修服務的4S店,有時因4S店的原因造成的理賠難問題都歸咎于保險公司,這對保險公司的形象有極壞的影響。
二、關于解決“理賠難”問題的幾點思考
(一)重視保險條款
客戶在投保前應仔細閱讀條款,應特別關注其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如實告知及理賠申請等款項內容。對于不懂的保險條款,應及時詢問業務人員。投保人應該自己提高對風險的認識,要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樣的保險,明白自己對于所購買險種的義務、責任和免除責任,以免發生保險事故時處于被動的地位,或者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對于機動車保險銷售人員來說,也應重視保險條款的解釋工作。不可以為了追求業績誘導客戶,模糊條款內容,甚至代替投保人簽字等等。因為新《保險法》已明確保險監管的基本目標之一是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7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保險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機動車保險銷售人員應讓客戶明明白白投保,以盡量減少由于不清楚條款而產生的糾紛。
(二)加強保險公司內部管理
保險公司要重視內部管理,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保險公司內部管理直接影響業務質量的高低,許多理賠案件的發生就是由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所以,保險公司健全內控制度,提高業務人員的素質,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是解決理賠難問題的基本措施之一。在業務人員素質的提高方面,要重視保險職業教育,充分發揮保險系統現有職業培訓的作用,培養高能力的保險展業人員和高素質理賠專業人才。在考核機制方面,要加強對結案率和未決賠款的考核力度,將其與崗位目標考核內容掛鉤,并將保險消費者接受服務的滿意度納入到考核指標中,做到職責分明、平衡制約、考核有據、獎優罰劣,以引發業務人員對工作崗位的思考,從而提高工作質量。
(三)加大監管力度
保險管理部門及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督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和司法監督力度,深入分析產生違規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和制度性因素,及時提出有針對性的法律意見和政策建議。并且通過加大對保險公司違規的處罰力度,督促保險公司盡快落實新《保險法》的實施等手段,不斷探索建立規范保險市場秩序、保護廣大被保險人利益的長效機制。另外,保監會應主導清理保險條款中各類不合理的霸王條款,明確界定保險條款內容的工作。以打消或限制保險公司從合同條款制定、產品營銷到后期理賠等環節回避履行賠付責任的動機和行為。從而減少由于理賠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
關鍵詞:商業銀行;信用風險;期權;防范
1 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及其防范方法的概述
由于商業銀行經營對象和經營過程的特殊性,自其產生之初,風險就與之相伴而生、形影不離。 根據《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現代銀行業所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其中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主要是指商業銀行貸款過程中由于借款者違約而給銀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信用風險不但在計量、管理等方面均比操作風險、市場風險更復雜,而且長期以來一直是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大風險。
2 利用期權防范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原理
期權是20世紀70年代國際金融創新中發展起來的一種金融衍生工具。在金融風險管理中,期權是進行套期保值、回避價格風險的理想工具。所謂期權實質是一種選擇權,是指一種能在未來某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特定資產的權利。期權購買者在支付一定費用的基礎上便獲得這種選擇權。如果未來價格向不利于期權購買者的方向變動,期權購買者則可選擇執行期權,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對沖彌補這種不利的價格走勢給其帶來的損失。相反,如果未來價格向有利于期權購買者的方向變動,則期權購買者會選擇放棄執行期權,他所損失的僅僅是當初為了獲得這種選擇權而支付的費用。因此,雖然期權購買者為了獲得這一權力額外支付了一定費用,但卻有效規避了價格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從這個角度上看,期權十分類似于汽車保險。車主為了在車輛出險時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向保險公司支付一定的保險費購買保險。如果車輛出險使車主遭受損失,由于購買了汽車保險,車主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以彌補其所遭受的損失。相反,如果在此期間車輛沒有出險,則車主的最大損失也不過是保險費。
商業銀行同樣可以利用期權的這種風險對沖機制進行信用風險防范。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的同時購買期權,這就相當于為其貸款購買了一份保險。一旦貸款違約事件發生,商業銀行就可以從期權出售者那里獲得一定的補償,以彌補借款者信用水平向不利于銀行的方向變化而給銀行帶來的損失,將信用風險轉移給期權出售者。銀行最大損失就是從期權出售者那里購買期權所支付的費用。商業銀行利用期權對沖信用風險的方法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對貸款利率進行保值,另一類對貸款金額進行保值。
第一類方法利用期權對貸款利率進行保值,以達到防范信用風險。它的主要原理是要求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的同時,買進一個利率看漲期權。根據投資學的基本原理,任何金融資產的收益率都可以看成是無風險利率和風險溢價之和。因此,貸款利率水平作為貸款人的發放貸款的收益率也是由這兩個因素決定的。其中,風險溢價是對貸款人承擔信用風險的補償。當借款人信用等級下降時,作為貸款人的商業銀行所承擔的信用風險相應擴大,相應應提高風險溢價水平以及貸款利率水平。固定利率貸款由于在貸款存續期間內利率固定不變,銀行無法通過對貸款利率的調整,獲得相應的補償。因此,固定利率貸款既無法規避無風險利率的不利變化可能給其造成的損失,也無法規避借款人信用風險擴大,進而風險溢價水平擴大可能造成的損失。當前為了防范利率風險,商業貸款特別是國際長期貸款往往被設計成浮動利率貸款,使得在貸款存續期間內,貸款利率能夠隨基準利率的變化而變化,可在一定程度上規避無風險利率變化帶來的損失,但貸款合約簽定后,信用風險溢價則仍然是固定的,無法回避。
第二類方法利用期權對貸款金額進行保值,從而達到防范信用風險。其主要原理是要求商業銀行在發放貸款的同時,買進與該筆貸款金額相對應的貸款合約價格看跌期權。當借款者違約事件發生時,商業銀行作為期權的購買者可以一個事先已經約定價格出售這筆貸款,從而彌補由于借款者違約而給其帶來的損失。
3 利用期權防范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意義
3.1 有利于提高信用風險管理水平
商業銀行作為信用創造和信用中介的主體,不可避免地成為整個社會信用風險的集散地。因此,妥善地管理和控制信用風險是商業銀行生存所必須掌握的一門技術。在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管理方法中十分重要的一條就是對包括貸款和各類投資在內的資產實現多樣化、分散化,通過減小資產組合內各類資產的相關性,使組合內信用風險相互對沖抵消。然而,實踐中的貸款分散化并非無懈可擊。商業銀行往往都有比較穩定的客戶信用關系、經營領域、區域優勢、行業優勢、信息優勢以及貸款規模經濟效應等,這使得銀行信用風險很難分散化。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脫胎于國有專業銀行,歷史上有明顯的業務分工,這在一定程度也限制了貸款分散化。此外,貸款分散化還有可能對銀行效益產生負面影響。而期權克服了貸款分散化的缺陷,在允許貸款相對集中的同時,通過期權的非對稱性風險收益機制將商業銀行面對的信用不確定性進行拆分,對沖并轉移對其不利的信用不確定性,而保留對其有利的信用不確定性。從而使商業銀行對信用風險管理由消極被動轉為積極主動,有利于提高信用風險管理的水平。
3.2 有利于降低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
在我國社會主義改革過程中,由于產權制度的不合理及體制改革的嚴重滯后,使得社會信用風險逐漸集聚到了銀行體系。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著我國商業銀行的大量不良貸款正是這一問題的集中體現。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債轉股、資本重置和貸款出售等,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不足以使銀行徹底擺脫信用風險。使用期權來防范信用風險無疑為我國商業銀行降低不良貸款開拓了思路,提供了新工具。
3.3 有利于提高資本充足率及回報率
為了促進國際銀行業的穩健經營,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資本充足率要達到8%,也就是要求銀行的總資本不能低于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8%,其中加權風險資產總額是由銀行各項資產與風險權重的乘積來確定。因此,風險權重越高,對銀行資本金數量的要求也就越高。由于利用期權等衍生工具做套期保值可以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因此《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對銀行已經采用期權等衍生工具進行套期保值的交易頭寸的資本要求相對較低。如果能實現完全套期保值,則銀行可以不必提取專項資本;如果無法實現完全套期保值,銀行可以僅對其敞口頭寸提取20%的專項資本。由此可見,通過期權來防范信用風險后,同樣數量的貸款資產所要求的作為貸款保證金的資本金數量下降,意味著同樣數量的資本金可以支持更多的貸款資產,從而使得資本充足率得到提高,并有效地利用了財務杠桿,提高資本回報率,這對于資本充足率普遍比較低的我國商業銀行是非常有利的。
關鍵詞:金融公司 金融服務 汽車金融 發展探索
金融公司興起于二十世紀初的西方國家,是為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機構。在初期,較為典型的有美國的通用電氣(GE)、通用汽車(GM)和法國菲亞特汽車(FIAT)。后來,超市、百貨公司以及郵政業也涉足其中,如英國的Sains-bury、美國的Wal-Mart、英國的哈羅德百貨店和美國的Federal Express等。汽車金融公司是最為典型的金融公司,指的是為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目前,全球主要的汽車企業基本都組建了汽車金融公司,其服務主要是為消費者提供融資服務等,所提供的金融產品主要有經銷商庫存融資、汽車消費貸款、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保險等。
一、發展狀況之中外比較
自汽車金融公司在世界范圍內發展壯大之際,中國國內市場的汽車金融公司也有所發展。但是,二者發展并非齊頭并進。
(一)國外金融公司發展勢頭強勁,漸趨成熟
就全球性汽車金融公司而言,2006年,通用汽車金融服務公司(GMAC)向Cerberus資本管理公司轉讓了GMAC51%的股份,成為全球第一家獨立的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并將業務圈定在資產業務、負債業務和汽車保險業務。而后,其業務不斷擴展,從單一的融資租賃發展到了住房抵押貸款、商業融資等資產業務和智慧票據、即期票據等負債業務。大眾金融服務公司也較為出眾。1938年,大眾汽車公司為促進公司“甲殼蟲”牌汽車的銷售而向社會推出的“汽車儲蓄計劃”拉開了汽車金融服務向社會融資的帷幕。近年來,其迅速發展的融資業務主要由大眾銀行承擔。其中,它在2011年向消費者提供的融資支持占大眾金融服務公司的76%,向經銷商提供的融資支持占72%。
由上述兩大巨頭的例子可知,國外的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發展歷史較久,業務范圍也不斷擴展,服務的對象日益多元化,公司機構也不斷完善,其非金融企業從事金融服務的實踐也進入相對成熟的階段。
(二)中國金融公司起步晚、發展滯后
相比之下,中國的汽車金融服務市場起步較晚,發展相對滯后。目前,在我國新車購置中汽車貸款的比例約占10%,金融服務的總滲透率大概是15%左右,而主要發達國家平均在70%以上。由于存在融資管道的狹窄、監管過嚴、融資業務受限以及消費者的接受度較低等原因,汽車金融總體特別是零售金融與發達國家相比還處于起步階段。同時,受到政策因素的影響,中國的汽車金融公司的業務范圍相當有限、服務模式也相當單一,仍以傳統的分期付款零售模式為主,票據發放、保險業務等發展仍處于試驗階段。目前,可以為汽車銷售提供融資服務的主體仍是商業銀行,占比約為70%,而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僅占不到30%份額,非金融企業從事金融服務的實踐仍然困難重重。
因此,通過中外汽車金融服務公司發展進程相比較,我們可知中國的汽車金融公司仍需要不斷改進和向縱深發展。
二、存在問題剖析
盡管國內外的金融公司都獲得了長足發展,但它們在發展過程中都存在阻礙著它們向縱深發展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專業性不強,服務形式單一
由于金融公司都是在汽車公司、商品零售公司、百貨公司和郵政公司等不同門類的總部下設的分公司,其本質上仍為非金融企業,因此其職能僅以提供融資服務為主。換言之,金融服務并非公司重點發展的部分,投入不足造成了金融公司本身的專業性不強。
而且,盡管在近年來,通用和大眾金融服務公司等汽車金融公司所提供的業務有所擴展,但是每種業務的形式仍然以傳統的融資項目為主,所提供的服務形式單一、金融產品的種類稀少且深度不足。因此,專業性不強、服務形式單一成為制約當前世界金融公司發展的瓶頸,使之與金融企業在競爭上處于劣勢。消費者投資理財,即使是針對于特定商品的投資理財,都會更偏愛金融企業而非金融公司。
(二)監管的灰色地帶仍然存在,風險控制不足
就目前來看,由于金融公司發展時間相對較短,因此它本身并未暴露嚴重的問題。但是,對金融公司的監管或者保護的法律法規仍然欠缺,對其行為約束的制度規范仍然不夠完善。
隨著金融公司的不斷向縱深發展,業務不斷多元化,規模不斷膨脹,資金流動頻率的不斷加快,金融公司內部自身的不穩定性也會加劇,尤其是金融公司自身內部結構較為單一,風險控制能力較弱,抵御風險的技術水平也較為有限,因此可能在不穩定經濟周期會面臨因償還能力較弱而破產倒閉的風險。同時,監管的灰色地帶較多,監管的范圍和力度較為有限,不能對金融公司形成強有力的約束,容易使得金融公司的虛擬資本的膨脹與母公司的實體資本之間的不匹配程度越來越大,也有可能對實體公司的發展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
(三)投資渠道單一,資金來源較少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公司有四種融資管道:銀行吸存、銀行間拆借、資產抵押和發行債券。但是,相比較之下,由于國內汽車金融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其日常業務資金也被限制。例如,在2008年以前,金融公司的資金主要來源于股東單位三個月以上存款和銀行間拆借。盡管在此之后,資金來源的渠道被不斷放寬,但是,金融公司的借款還是來源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它們本身之間就存在相互競爭的關系,因此融資能否順暢進行也存在諸多的不確定性,融資的難度仍然較大。
三、政策建議
(一)服務范圍的縱深化發展和業務模式的創新
無論國外還是國內,服務形式單一是制約金融服務公司發展的瓶頸。因此,推進金融公司服務范圍向縱深發展是其服務改進的重點。以汽車金融公司為例,其業務模式應該由單一的汽車消費信貸延伸到融資租賃、金融保險證券以及更多的依托于汽車工業的衍生品交易等多元化模式。全能銀行的成立也是服務范圍縱深化發展的重要體現。它基本覆蓋銀行的所有業務范圍,而且這種多元化模式也有利于創造出新的利潤增長點以及風險的分散和控制。同時,服務以及業務的創新也對管理的創新提出了新要求。因此,金融公司應該培養出色的汽車金融服務領域的銷售人才和有專項才能的骨干員工和中高級管理人才。這些基本都屬于橫跨金融和汽車兩個專業領域的復合型人才。
(二)加強風險管理和征信制度的建立
盡管目前為止,金融服務公司內部未爆發嚴重的危機,但是,潛在的風險會隨著其規模的不斷擴大而不斷增長。因此,必須要對汽車信貸行為和信貸規模進行測度和控制,加強信貸管理,加強對于不同業務的風險監控體系的建設。同時,征信制度的建立對于風險控制也是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的。建立金融公司的征信系統,建立起信用評級制度和失信懲罰制度,引入市場化的征信機構篩選機制,增加信貸的安全度,促進金融服務公司的發展壯大。
(三)改革金融服務市場準入機制
在美國,自1996年開始在北美自由貿易區推行美國金融服務市場準入準則以來,美國對于金融服務市場的準入考核都是非常嚴格的。美國的立法實踐體現了很強的行政主導性,且更多地給予本國的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準入的權利,尤其是非金融機構。這對于中國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中國也應該盡快改變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實踐上的超國民待遇,更多考慮國內非金融企業進入金融服務行業的需求。與此同時,應該對于其準入進行嚴格的考核,尤其是資本充足率和行為規范等方面的考核,以保證進入金融服務市場的非金融企業的行為的合法性。
四、結束語
本文主要運用了比較分析法,通過對國內外金融公司的發展歷史和服務實踐的現狀分析,可以得出結論:金融公司的發展仍處于初級階段,發展中可能遇到資金投入不足而導致的專業性不強、服務形式單一等問題。另外,監管不完善和政策缺失可能導致其風險控制存在漏洞。因此,在全面借鑒了國內外成功案例和進行創新后,我們可以從服務模式創新和制度創新等方面促進金融公司的發展。兩個模式的創新主要是從業務模式、準入機制和風險管理制度等方面展開。我們相信,在不斷探索和創新中,我國的金融公司健康發展的綜合平臺很快就會形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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