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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功能是增強流動性;資產證券化將中介融資同直接融資有機融合貫通,形成了最優金融結構體制;資產證券化使得融資由依據整體資信變為依據部分優質資產,從而革新了融資評審通過機制。這兩條具有革命性意義。即便目前資產證券化的條件尚未完全成熟,我們也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自20世紀70年代在美國興起以來,發展迅猛,按揭支持證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MBS)余額現已超過美國國債成為第一大市場。資產證券化在歐洲和日韓、澳大利亞等國也有較大的發展。它是二十世紀金融領域中最重要的金融創新之一。而在我國則是方興未艾,首單規范化的實踐已是在2005年末的建行和開發行的建元一期和開元一期項目。
資產證券化到底有什么功能使得它一經誕生就獲得了如此迅猛的發展?而在我國為什么發展不快?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如何?這是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本文在分析其最基本的功能后,著重分析其最有革命性的功能;進而探討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為論述方便,本文主要以MBS為例進行討論,省略MBS之外的其它資產支持證券。
一、資產證券化最基本的功能
貸款一級市場尤其是長期貸款市場的內在必然要求是有二級市場。對于銀行來說,“存短貸長”是其經營的一個根本性的制度缺陷,由于這種限制,使得銀行不得不經常放棄一些盈利性好的長期貸款項目,否則就易出現流動性問題。
解決這個問題的對策之一,也是早期的對策,就是將其貸款出售給其他銀行。但這樣受讓銀行將貸款再出售也將是困難的。銀行就一般而言都有“存短貸長”的流動性問題,這樣轉讓解決不了整個銀行體系的問題。
第二種對策,就是表內模式的資產證券化。銀行通過自己發行其按揭資產支撐的債券,將貸款債權及時收回。同時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隨時可將購買的債券轉讓出去,因此投資者也具有充分的流動性。
第三種對策就是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特殊目的載體)模式即表外模式的資產證券化,在這種模式下也是銀行通過證券化而及時收回貸款債權,MBS的投資者也同樣具有充分的流動性。
可見這兩種模式的資產證券化在保證銀行的流動性方面以及保證投資者的流動性方面具有相同的功能。這兩種證券化模式在安全性方面的功能卻有非常大的區別的,這就意味著安全性方面的功能不是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因為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一定應當是各種模式的證券化都共同具備的功能。這意味著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增強流動性(銀行的,和投資者的)。再考慮到歷史上資產證券化起源時的本來動機就是解決“存短貸長”的矛盾,所以應當認為資產證券化的最基本的功能和意義就是解決流動性問題。
我國資產證券化之所以長期開展不起來,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我國按揭貸款開始時間尚不長和規模有限。根據國際經驗,住房貸款占全部貸款比例達到30%左右時,可能給銀行帶來流動性威脅,商業銀行就會提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要求。而根據去年央行研究報告,2005年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余額1.9萬億元,約占全部貸款余額的10%。預計到2007年余額將達到5萬億元,到2012年將會達到40萬億元。①目前上述流動性問題尚不嚴重。因此自然不太需要基本功能就是增強流動性的資產證券化。等到按揭充分發展起來后,就需要資產證券化來發揮它的這種基本功能了。
等到按揭充分發展起來后,就需要資產證券化來發揮此最基本的功能了。
二、資產證券化的革命之一
既然資產證券化時銀行要借助于證券市場,那么為什么原始借款人不直接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融資,而要向銀行借款?然后再由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在證券市場融資呢?(進一步說,銀行的存在到底有何意義?銀行是否會像有人認為的那樣遲早成為被淘汰的恐龍?)
銀行的必要性之一在于其資信審查功能。原始借款人不可能全部都通過證券市場籌資。沒有銀行的話投資者就得在數以萬計的證券中一一進行資信調查,其投資的信息成本就太大了。個人籌資自不必說,而企業若全都自己發行證券,那么大多數企業由于其資信有限,就很難在證券市場上獲得投資者青睞。因此銀行的必要性就體現出來了:銀行作為中介了投資者對于籌資者進行資信調查,從而解決了融資時的信息溝通和信息不對稱問題。
但是銀行中介同時也有一個根本性的缺陷,即作為中介必然有資金來源和運用的協調問題,其主要的矛盾是上面所說的“存短貸長”。通過資產證券化,可以相當徹底地解決銀行“存短貸長”的矛盾,同時又能繼續發揮銀行的資信中介功能。銀行和證券市場各司其職,前后合理分工,這樣,資產證券化正好將銀行中介功能同直接信用“出資者流動性高”“融資期限長”等功能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將中介信用同證券市場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更加優良的金融結構。筆者認為這種金融結構是現在所能設想的最優的金融結構。而傳統的以銀行為主的日德式的金融體制和以證券市場為主的美國式金融體制都是不夠完善的。
這就是資產證券化的革命性意義之一。
我國一直以銀行信用為主,直接融資發展不足,這是我們的金融體制的一個主要缺陷,過分依賴銀行系統也是造成商業銀行不良信貸資產持續增加的原因之一。一般認為現在我們應當加緊發展直接融資。而資產證券化正好為此提供了一個好機會,在發展資產證券化的同時,自然就促進了證券市場。“一步到位”地形成將銀行中介信用與證券信用有機融合的最佳的金融結構。所以,我國開展資產證券化比起金融體制相對健全的國家,更具有意義。資產證券化還有利于打破金融資源的分割格局。我國銀行內部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各自為政,割地為據的情況,銀行之間的橫向資金流動也存在一定困難。另一方面隨著非存款金融機構發展,正逐步出現商行與養老基金、保險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等機構分割金融資源局面。而資產證券化使得銀行融資和直接融資融為一體,這樣原本分割的銀行融資的資金便通過證券化而進入了全國統一的各類金融機構廣泛參與的金融市場,從而促進了資金在社會上的流動。
因此,僅從這個意義上,我們也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雖然微觀主體(銀行等)由于流動性問題尚不嚴重因而資產證券化動力不很足,但只要條件許可,政府就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這才是我們應有的基本態度。
三、資產證券化的革命之二
資金供給者在選擇資金投放對象時一般將眼光投在資信等級較高的公司和證券上,而資本需求者或許擁有某些高質量的資產,但可能因整體資信不佳而無法籌集到所需的資本。而資產證券化則是憑借資產發起人的一部分資產池的未來收益能力來融資的,資產池的償付能力與發起人的資信能力以“破產隔離”的方式比較徹底地分割開來。投資者在決定是否購買MBS時,主要關注資產池本身質量狀況、未來現金收入流量的可靠性和穩定性,以及交易結構的嚴謹性和有效性,而將資產發起人自身的資信能力置于一個相對次要位置。
這意味著融資機制的一種革命性變革。它變整體風險為風險“結構化”。銀行的風險原本就是由一項一項的資產的風險構成的,資產證券化的精巧技術使得發起銀行獲得融資的憑借是其局部優質資產,而不是魚龍混雜的整體資產,這樣使得社會整體融資效益大大增強。這對于解決我國中小銀行、中小企業和資信有限但有局部優質資產的組織的融資困難這個老大難問題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新途徑。
目前還沒有其他方式能像資產證券化那樣實現融資的這種結構。筆者認為這一點具有革命性的重大意義。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資產證券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新功能和意義。我們對此應有深刻的認識。僅考慮這兩條革命性意義,我們也應當在目前(銀行流動性尚充足等)資產證券化條件不完全成熟的情況下,盡力創造條件,積極發展資產證券化;更何況我國按揭貸款正在迅速發展,隨之資產證券化的條件正趨于成熟,大規模的資產證券化時代即將到來,因此現在應當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
參考資料:
[1]弗蘭克.J.法博齊(美).資本市場:機構與工具[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
[2]何小鋒等.資產證券化:中國的模式[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3]顏斌.資產證券化是化解金融風險的良策[J].商業經濟.2005.1.
[4]吳霏雨.談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意義及運作程序[J].金融經濟.2006.18.
“三農”問題事關農業、農村、農民發展,事關整個國家的整體協調發展。而“三農”問題的核心源于農村信貸有效供給的嚴重不足。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來引導銀行增加涉農貸款。但是,在缺乏利益驅動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政府的政策只是一紙空文,銀行不會照章買單。而資產證券化可以讓銀行將風險資產以打包的形式銷售出去,同時又可以獲得新的資金來源來進行新的投資。同時由于涉農貸款相對于大型基礎項目建設來說,金額小、期限短,這就決定了銀行在流動性增強的前提下愿意增加涉農貸款,有效地解決了農民的信貸困難問題。
二、農村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
1、具有可以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
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就是找到一組可以產生穩定現金流的基礎資產,以此現金流作為證券未來收益的保證。對于涉農貸款,雖然沒有有效的抵押保證,但是農民天生的樸素性決定了涉農貸款的道德風險較低。同時由于每一筆涉農貸款金額都比較小,一筆涉農貸款的違約對于整個涉農資產的影響微乎其微,這就決定了涉農貸款的現金流整體比較穩定,這就為信貸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可靠的基礎資產。
2、資產證券化的有價證券市場需求大
決定資產證券化是否成功的關鍵因素就是將資產重新打包后形成的債券能否成功的銷售出去,如果投資者對證券的未來收益的穩定性持悲觀態度,就不會購買此證券,那么資產證券化也就毫無意義可言。但從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看,居民儲蓄額巨大而股市低迷,中國的債券市場不發達,中國的城鄉居民找不到好的投資渠道,在此背景下,一些民間資本甚至進入了民間借貸的渠道,而資產證券化有相關法律制度的保證,有基礎資產現金流的支撐,對投資者來說是一種不錯的投資渠道。
3、信托型SPV有效地建立了風險隔離制度
根據我國當前的規定,交易結構仍然為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機構,將信貸資產信托給受托機構,由受托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在銀行間市場,向投資機構發行受益證券,即采取信托型SPV。根據信托法規定,信托資產與委托人的未委托資產相分離,同時與受托人的其他資產相分離,這樣就建立了風險隔離制度,即信托資產既實現了與委托人的破產相隔離,也實現了與受托人的破產相隔離。有效地保障了投資者的利益,是證券更容易為廣大投資者所接受。
4、國家對農村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支持
今年6月份,國家重啟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此次重啟擴大基礎資產的范圍,同時要求基礎資產的選擇要兼顧收益性和導向性,既要有穩定可預期的未來現金流,又要注重加強與國家產業政策的密切配合。具體而言,鼓勵金融機構選擇符合條件的國家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貸款、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節能減排貸款、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這說明了國家對于農業的支持,而往往國家重點支持的行業都會有新的發展機遇,這說明了未來一段時間內農業的發展外部環境較好,從而降低了涉農貸款違約的可能性,使農村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可能性增強。
三、農村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建議
1、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
農村信貸資產證券法的想法雖然早已經被提出來了,但是對于應用于我國的實際來說,還是一個新詞。任何新事物都會有風險,但是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因為其有風險就放棄嘗試的機會只會讓我們止步不前。為了控制風險,我們就應該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制度,對資產證券化的各個當事人的行為進行約束。例如,通過法律對可以證券化的資產等級進行規定,完善信貸資產證券化中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對資產轉移、信用評級、證券發行與交易環節的法律規范與監管。
2、避免復雜的農業信貸資產證券化
美國的次貨危機向我們敲響了一個警鐘,即過度創新會引發新的災難。我國在信貸資產證券化方面還處在起始階段,為了控制風險,我們要避免過度證券化,即在證券化的同時盡可能保持層次簡單,避免資產的反復打包,這樣可以保證所產生的證券還和基礎資產有密切的聯系,使投資者能夠看到自己的收益來源的基礎,有效地降低金融風險。
3、國家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力度
對農村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最根本的還是源于對農村未來發展比較樂觀的基礎上的,如果農村的發展不盡如人意,那么整個涉農信貸的償還將成為一個問題,銀行一旦在涉農資產上形成比較大的壞賬損失,整個信貸資產證券化鏈條就會中斷。所以,只有國家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力度,適當的用工業貢獻的GDP反哺農業,這樣才會使整個農村資產證券化良性循環下去。
四、結束語
資產證券化在中國還處于起步階段,隨著銀行信貸資源的日益緊缺,股權投資和退出渠道尚未解決堰塞湖現象,打造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一個重點領域就是結構化融資和資產證券化。這一領域在歐美已經相當成熟,而中國在借鑒過程中也充分意識到了風險控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預計資產證券化將會在國內穩健快速推進。
資產證券化的概念,從字面上看就非常具有想象空間。資產包括流動和非流動資產,前者具有流動性,可以變現,因此一般說資產證券化通常關注的是后者,但又不限于此。盤活固定資產,將其價值發掘變現,這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是將未來能產生現金流的資產現在就兌現,這種做法就是“今天先花明天的錢”。對企業而言,這樣做可以極大改善融資結構,提高資金效率和股東權益回報率,推動收入和利潤的快速增長。對于一般實業類企業,借助傳統的信貸融資總會達到無法突破的天花板,此時可能是因為負債率太高、抵押擔保物不足等原因,而境內股權融資市場極不發達、上市只是一條羊腸小路的情況下,資產證券化提供了不高于銀行信貸成本、不會提高負債率的新型融資工具。
資產證券化是舶來品,美國是較早的實踐者。而最早的美國證券化產品是住房抵押擔保證券(MBS),之后才發展出一般資產擔保證券(ABS)。最早的受益者是銀行(包括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然后才擴展到一般企業。美國最早出現的是居民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產品(RMBS),之后擴展到商業房產抵押貸款的證券化產品(CMBS),這些是美國資產證券化初期產品。后來用于證券化的資產范圍擴展到汽車貸款、學生貸款、設備貸款、廠房貸款、房屋權益貸款和信用卡賬款等,這些基本都是銀行資產負債表右邊的資產。資產證券化最大的受益者是商業銀行,它可以讓資產出表,不再計入風險資產,從而提高了資本充足率,且有效降低銀行的資產負債期限錯配風險。美國資產證券化的以擔保債務憑證(CDO)的大量發行為標志,美國資產證券化產品市場總量從1980年的1108億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11.1萬億美元,翻了100倍,投行作為更大的受益者,最終走向癲狂無序,引爆了次貸危機。
2005年8月中金聯通收益計劃、2005年12月開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第一期)和建元2005 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信托資產支持證券(第一期)的成功發行拉開了我國資產證券化的大幕。后來由于受到金融危機影響,監管層叫停了試點期間產品發行,直到2012年5月,銀監會和央行才重新啟動信貸資產證券化。2013年2-3月間,證監會分別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標志著企業資產證券化重新起航。
摘 要 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商業銀行資產流動性,加強風險管理,分散資產風險。本文對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可行性分析,提出商業銀行證券化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及建議。
關鍵詞 商業銀行 資產證券化 收益管理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對世界的金融市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業銀行如何控制信貸規模,提高流動性管理成為商業銀行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國商業銀行由于成立時間較短,且規模大的四大行由于歷史原因存在嚴重的資產問題。資產證券化能為商業銀行提供新渠道。
一、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機制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契約型信貸資產產生的收人現金流量轉變為可以在資本市場上銷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蛘哒f,資產證券化是一種從已經形成的非證券形態的存量資產到證券資產的轉變過程。
資產證券化的基本交易結構是:發起人(信貸資產的原始權益人)將需要證券化的資產(往往是缺乏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測現金流的資產)剝離出來,出售給一個特設目的機構,該機構以資產為擔保在資本市場上向投資者發行證券,以發行證券的收人支付發起人,同時,以應收款(指有待償付的款項,它可以是一般性貸款,也可以是銀行從被企業中收回的商品或應收款項,最終應收款必須換成現金)的現金流支付投資者的本息。
二、我國商業銀行進行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
我國商業銀行特別是四大行由于承擔太多的政策性貸款,加上資產管理不到位,不良資產率很高,不能夠保證充足的資本充足率。進行資產證券化可以改變商業銀行的資產結構,提高資產流動性。
推行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具有特殊的現實意義:一是資產證券化使傳統的流動性較差的金融資產具備一定的流動勝,通過對商業銀行資產的證券化提供了再融資的途徑。我國商業銀行市場化程度低,資本金來源有限,限制了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開展,通過銀行資產證券化的運作,可盤活大量資產,把流動性差的資產變成流動性強的資產。二是實行資產證券化運作,商業銀行可降低資產的不確定性,把風險分散,降低整個金融體系的不確定性。三是實行資產證券化支持了銀行資產結構的更新,并創造出新的利潤增長點。商業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將不良債權從資產負債表中移出,同時對長期性債權做出調整,盡可能地優化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以減少銀行資產與負債不相匹配所帶來的經營風險。
三、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可行性分析
商業銀行在資產構成方面積累了大量不良資產,形成了嚴重的風險隱患,造成商業銀行可供使用資產不足,流動性不強。在激烈市場競爭下,如何保證資產的充足率,優化資產構成成為商業銀行急需解決的問題。資產證券化為商業銀行提供了良好的解決途徑,它不僅能夠增強銀行的流動性,優化資產配置,提高不良資產的處置效率,而且為銀行融資,連接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開辟了新道路,促進了金融市場的發展。雖然單筆資產無法進行證券化,但銀行的不良資產總量大,通過對單筆資產進行分析、審核、預測回收率和回收期限,進行折算,匯集具有相近回收期限的資產形成資產池,且對于信用較低的資產通過信用增級等辦法可以滿足證券化的條件,如此便為不良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大量供給。
經過多年的快速發展,我國經濟實力大幅度提升,居民存款增加急需有效的投資渠道。資本市場上也存在大量的閑置資本,如大量的住房基金、養老保險、退休金等尋找不到有效的投資方式,造成資源浪費,降低社會效率。資產證券化能夠為這些資本的使用提供合理渠道,資產證券化能夠保證資本收益,同時風險較低。如果政策允許,擁有大量資金的機構投資者進入市場能夠為資產證券化的需求市場提供強勁的動力。
四、我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政策建議
資產證券化在發達國家雖然已經成為商業銀行重要的提高資本的手段,但由于我國商業銀行自身原因,資產證券化的使用還需要很多改進,合理運用資產證券化更好促進我國經濟發展。
首先,保障進行資產證券化的資產能產生穩定的收益。資產證券化需要保證產生現金才能吸引廣大投資者。從理論上講,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是指以借款人向銀行支付的現金流向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者支付本利。當資產支持證券的現金流出既定時,如果其現金流入不穩定甚至斷流,那么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起人或擔保機構就不可避免地面臨支付風險甚至支付危機。
其次,增加信用評級機構的規范性。資產證券化設計到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中介機構的參與。信用評級機構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扮演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信用評級發展不夠,存在信用評級不夠透明、不完善,缺乏被公眾認可的機構。因此需要大力發展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規范信用評級機構的規范性。
最后,培育完善資本市場,放寬機構投資者入市。限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和流通需要一個良性和規范的市場環境,需要一些有實力、有遠見的機構投資者參與進來。因此要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我國的資本市場,需要通過市場自身的發展完善來培育和發展更多成熟理性的機構投資者,也需要政府通過改革現有的政策規定,進一步放寬對機構資金包括保險資金、商業銀行資金、外資等入市限制,以促進資本市場投資需求的充分發育,提高資本市場的運行效率,推動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進一步開展。
參考文獻:
[1]喻國平.銀行資產證券化與資本結構優化、金融穩定關系研究.價格月刊.2008(10).
一、保險投資的重要性分析
上表中六個發達國家的承保收益率都低,美國、法國、英國、瑞士都為負數,法國虧損率還達到了兩位數為-11.62%,他們通過保險資金的投資來獲取較高的收益以彌補承保的虧損。2008年資本市場受到金融危機的嚴重影響出現了嚴重的挫傷,各個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急速下滑,造成全行業的盈利大幅下降。事實表明,單純地追求投資收益的發展模式是不可持續的,造成了保險業效益的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中國保險業通過這次深刻的教訓開始進行結構調整,加強承保管理。開始對盈利模式進行轉化,從一開始僅依賴承保的利潤到現在實行承保利潤和投資收益同步進行的模式標志著保險業進一步走向理性和成熟。可見,保險投資在保險公司實現經營利潤的最大化的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我國保險投資資產證券化程度的現狀分析
1.從 1980 年到 2004 年初,我國的保險業用了 24 年時間總資產突破了萬億元大關。從此以后保險總資產就開始以突飛猛進的態勢增長,保險資產總額在 2007 年和 2008 年連續突破了2 萬億元和 3 萬億元。在 2009 到 2011 年連續 3 年有了 4 萬億元、5 萬億元和 6 萬億元的突破,從資產總額來看保險行業的整體實力明顯增強。但是我國的保險資產證券化整體水平相對西方發達國家來說還較低。從國際發展趨勢來看,在 20 世紀 80年代后期,保險資金運用的資產證券化已不斷加強,美國進行保險資產證券化的資產占了 80%以上。通過表 2 可以看出我國保險業從 2007 到 2011 年的證券化資產比重的比例平均值為65.84%。顯然,保險資金的流動性和收益性由于較低的保險資產證券化程度而降低了。
2.我國保險資金的實際投資渠道仍然比較狹窄,不能有效的對風險進行分散,并且對利率的波動、市場的波動有著較差的抵御力?;A建設投資、直接入市投資、公司債與可轉換債、證券投資基金、國債與金融債、國外債券與H股、銀行存款、銀行股權等都能夠成為國內保險資金選擇的投資渠道。雖然從立法層面上要求保險資金的投資多樣化。但是實際上仍以固定收益證券投資為主,并且絕大多數為國債,持有比較單一的債券品種。
3.我國的保險資金投資的穩定性較差并且收益率比較低。我國的保險投資收益率 2000 年為 4.1%,2001 年為 4.3%,2002年為 3.14%,2003 年為 2.68%,2004 年為 2.87%,2005 年為3.6%,2006 年為 5.8%,2007 年則達到了 10.9%,到了 2008 年僅為1.91%,2009年是6.41%,2010年為4.16%,2011年僅為3.6%。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率偏低是由于資產負債管理理念技術的落后和過于保守的投資組合,這并沒有體現出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專業效率和規模效應。
三、我國推行保險資產證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分析
1.金融合作的客觀要求
我國加入WTO以后,國際保險集團將對我國保險業產生巨大的影響,作為金融三大領域里的保險業,它的發展狀況對金融結構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這就要進行金融合作,加強與銀行業、與證券業之間的合作。其中保險業與證券業的金融合作主要表現在保險業利用證券化來提高自身的投資收益率和通過證券化把自身不能承擔或不愿意承擔的風險分散出來;保險業對金融合作的推動最主要體現在產品的融合上,這就要求保險業進行產品創新,產品的創新都是以市場為導向的,是市場上消費者需求變化的結果。保險業的產品創新能夠促進自身技術的提升,更能夠促進保險業與金融業、保險業與銀行業的融合。
2.保險公司控制風險的需要
我國是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經歷了嚴重災難的個人或企業等保險需求方,希望把這種災難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這將形成傳統的保險和再保險的需求和供給之間的矛盾,為了滿足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考慮風險分配的新形式,把這些風險向外轉移。這樣,保險資產證券化就解決了傳統的保險機制沒辦法解決的問題,為風險向外轉移提供了機制。隨著資本市場發展越來越成熟,投資者變得越來越理性,有了對投資風險多樣化越來越高的需求。正是由于保險風險和資本市場風險存在著不相關性,正好迎合了投資者分散風險的需要,保險資產證券化產品就受到了資本市場的歡迎。
3.保險公司業務競爭的需要
自從入世以來,我國大門向世界范圍完全開放,國外的保險公司紛紛進入我國,外資保險公司的實力雄厚給我國的保險公司造成很大的競爭壓力,我國的保險公司除了面對國內的同行對手外,還要面對實力雄厚的外資保險公司,足見形勢是多么嚴峻。由于我國的保險業呈現出了償付能力不足的局面,僅僅依靠增大分出業務規模、拉取保單獲得承保利潤、增加資本金等方式的傳統粗放式經營模式已經不適合如此競爭激烈的保險環境,需要將可流動的現金流進行投資,實現投資的多元化,還可以通過第三方管理費等方式獲得收入來把用來提高償付能力的成本降低;保險與證券也相結合,使得保險資產證券化,可以改善公司的經營狀況,調整產品結構,進行產品創新,可以提高保險公司的整體競爭力。
(二)可行性分析
首先,我國的資本市場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市場監管、基礎設施、法律法規、投資者隊伍等不斷完善成熟,隨著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保險業整體發展迅速,主要表現在業務的整體發展、市場主體的不斷增加和保險保費收入的快速增長上,保險業的快速發展有利于保險資產證券化的推行。其次,我國資產證券化成功的實踐為推行保險資產證券化奠定了基礎,成功的案例有中遠集團、珠海高速、海南三亞、中集集團等。最后,我國的保險精算也有了很大的進步,大批的保險人才開始研究精算并進行實踐的探索,參加我國保險監管委員會組織的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并獲得資格,精算理論的研究技術和水平能夠保障保險資產證券化和世界水平相接,這對于我國推行保險資產證券化是十分有利的。
四、推行保險資產證券化的相關對策
保險資產證券化是一個復雜的系統,為了提高我國保險資產證券化程度,考慮到我國的政治環境、保險公司自身的發展狀況,文章提出以下建議。
(一)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在一般情況下,保險資產證券化的證券發行、特殊目的載體(SPV)的設立和融資結構的建立三個過程,確定保險參與方和中介方的權利義務和市場參與者的數量,每個進程必須保證有專門的法律和法規。從現在起,應該進行的法律框架需要建立整個證券化的過程,并研究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除了基本的規則,還需要針對保險業的專業性質的法律和法規,來確保保險資產證券化良性運轉,才能提高我國的保險資產證券化程度。
(二)培養專業人才,加大技術儲備
保險資產證券化除了需要大量的專業知識外,對專業人才的要求比較高,由于保險資產證券對國內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個陌生的概念,這就需要加大對專業知識的宣傳,培育出大批的專業人才,并提高保險公司的整體技術水平,對風險的評估、保險單的成功設計、保險費的厘定、保險產品的成功創新都必須有高水平的技術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