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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管理;社會管理創新;法治理念;法治化路徑
中圖分類號:DFO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030(2012)04-0021-05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迅速,各項事業都取得了長足進步。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已經處于工業化的中期,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經濟實力顯著增強,已成長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與此同時,隨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持續推進,我國的社會管理工作也取得了顯著成效,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得到加強,基層社區建設有序推進,社會組織不斷發展,社會安全體系進一步完善。但是,與經濟發展相比,我國的社會建設與管理明顯滯后。由于我國尚處于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過程中,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社會矛盾與沖突頻發,使我國面臨“中等收入陷阱”的社會風險增大。因此,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建立和完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管理體系,是當前我國現代化進程中面臨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時代課題。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離不開法治的支撐。在法治社會,法律是調整一切社會關系的根本手段,也是實現有效社會管理的制度保障。當前,我國正在大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社會管理創新應當與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法治政府建設緊密結合,始終將社會管理置于法治化的軌道,以法治理念為指導,以法律規范和法律程序為支撐,堅持依法治理。因此,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創新社會管理就是要實現社會管理的法治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是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價值目標。
一、社會管理與社會管理創新
應該說,社會管理并不是一個新概念,因為自國家產生以來便有了社會管理,只不過由于社會性質、社會結構不同,其管理主體和模式不盡相同。傳統上,人們把社會管理僅僅視為與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政治管理職能、文化管理職能并列的一種行政職能。這種觀點認為,社會管理作為政府的一項職能,與政治管理、經濟管理相對,是指政府對社會公共事務中排除掉政治統治事務和經濟管理事務的那部分事務的管理與治理,其涉及的范圍一般是社會政策所作用的領域。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管理的內涵也在不斷拓展,人們逐漸認識到,社會管理不僅包括政府對社會的管理,還包括其他主體以及社會自身的管理,是政府職能和社會職能的復合體。由此逐漸形成了廣義的社會管理概念:社會管理是指政府以及社會組織為滿足社會需求,維持社會秩序,推動社會進步,推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的活動和過程。
長期以來,在我國政府是社會管理的唯一主體,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均由政府統一安排和管理,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采用行政手段。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我國的經濟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社會結構日益多元,社會需求更加多樣,利益格局日趨復雜。傳統的“大政府、小社會”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顯現,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市場和社會都迫切要求對社會管理模式進行變革和創新。所謂社會管理創新,是指在現有的社會管理條件下,運用現有的資源和經驗,依據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態勢,尤其是依據社會自身的運行規律以及社會管理的相關理念和規范,研究并運用新的社會管理理念、知識、技術、方法和機制等,對傳統的管理模式及相應的管理方式和方法進行改革,建構新的社會管理機制和制度,以實現社會管理新目標的活動或者這些活動的過程。社會管理創新既是活動,也是活動的過程,其目的在于形成更加良好的社會秩序,產生更為良好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益。
埃米爾·涂爾干指出:“社會秩序的精神基礎是集體意識,維護這種集體意識和價值準則對防止社會的崩潰是必須的;同時,法律是保障社會秩序的力量?!庇纱?法律是社會管理的重要基礎、規范依據和保障力量,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離不開法治的支撐。要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健康發展,確保社會管理創新的實效性和持續性,必須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規范和法律制度,通過立法明確界定政府、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在社會管理中的職責、權利、義務和責任。只有將社會管理創新納入法治化的軌道,用法律來規范、引導和促進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切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和服務,依良法善治,才能形成社會管理創新的長效機制。
二、社會管理創新須遵循的法治理念
關鍵詞:普法教育問題對策
1農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以來,農信社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廣大員工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明顯增強,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隨著農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農信社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1.1員工學法積極性不高。農信社員工平時工作忙、壓力大,對法律知識學習不夠。認為只要做好本職工作了,法律知識學的好不好不重要;農信社領導在對待抓普法教育這方面也存在模糊認識,對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夠,認為普法教育是“軟任務”,抓不抓問題不大,只要能完成業務指標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達到提高員工學法積極性,當然更談不上普法取得顯著成效了。
1.2農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普法工作的客觀要求。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信社新業務不斷推出,員工得把越來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業務的學習中,把員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課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在內容、方式方法上無法滿足員工的喜好,這勢必挫傷員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參與熱情。目前,農信社普法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方法簡單,形式單一,普法未能真正進入基層社,在上級檢查這項工作時,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應付。
1.3農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針對性不強。農信社沒有建立起法律法規定期學習制度,領導沒有把此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不能及時跟蹤學習新近出臺的一系列與銀行業務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所以也談不上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詳細解讀和分析,更談不上用于指導和防范業務經營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1.4員工結構不合理,影響法制觀念更新速度。目前聯社員工基本上是兩大結構群體: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參加工作的員工,即一部分是學生出身和轉業軍人構成的青工隊伍,人員成分復雜,思想不穩定,可塑性強,且每個人的知識層次、生活閱歷、思想覺悟、業務技能千差萬別;另一部分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招工社的老職工,他們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商業銀行轉軌的歷史變革,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理論,雖然后期也經歷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實踐鍛煉,有相當多的人員進入高等學府深造,也出現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員工隊伍整體結構而言,新鮮血液補充太慢,員工年齡沒有形成梯次結構,尤其在基層聯社,人員老化、合適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普遍存在,嚴重影響了普法教育速度,影響了聯社普法教育的有效開展。
1.5普法教育忙于應付。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聯社的業務范圍、產品種類、客戶構成、服務手段等發生了深刻變化,隨之各種制度、辦法、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等不斷出臺,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關聯性、前后銜接性和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漏洞預見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現為不順暢、不自然,難與國家法規有機地結合起來。內部風險防控總處在亡羊補牢狀態。
1.6自卑心理產生對普法教育的抵觸情緒。
聯社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改革的步伐較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相對慢一些,從單位形象到員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國有商業銀行,致使部分員工在攀比中產生了自卑感,特別是習慣了“吃大鍋飯”的那部分員工,經常對從事的工作產生消極情緒,對普法教育新理念產生抵觸,他們是聯社進行普法教育的重點教育對象。
2推進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策
隨著國家普法教育的進一步深入,廣大農信社員工要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提高農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積極推動農信社民主法治建設,大力加強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2.1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機構職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當前實際,善于借臺唱戲,借兵打仗,借箭發令,積極主動協調各級地方政府,加強與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協調普法與效能、綜治等共同督查、督辦;積極引導全員關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積極參與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運作機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普法領導小組的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把普法與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精神文明活動等結合起來,實現資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農信社普法廣泛開展。
2.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一要建立剛性機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只規定應該怎么做,而對沒有做到如何處罰沒有規定,從而導致法制教育忽緊忽松。二要建立規范的指導體系。要盡快制定農信社具體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意見、依法治社指導性意見,在全轄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科學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組織人員根據實際,制訂一個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評量化標準,納入績效考評,每年組織檢查考評,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各信用社評先評優的重要條件。
2.3明確普法教育的對象。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象應該包括農信社的高管人員、聯社所有科室人員、基層網點負責人及基層員工等所有從業人員。各社應該設置普法教育領導小組,加強對基層社普法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并在每個社設置普法宣傳員,負責本社員工的普法宣傳任務。
2.4選準普法教育的內容。要廣泛宣傳整個法律體系的知識,著重抓與農信社工作有關的法律知識的普及教育。通過舉辦培訓班,使廣大農信社的干部普遍提高守法、用法水平,能熟練掌握和運用金融法規知識,結合具體工作崗位,有針對性地開展法規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律素質和業務水平,達到監管的要求,使經營活動與法律、規則和準則相一致??芍攸c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擔保法》、《物權法》、《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法規以及《票據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保險法》、《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應制定切合實際的培訓計劃,有目的、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培訓內容,達到學以致用,熟練掌握的目的,真正達到普法知法的效果。
內容摘要:協同思想強調不同社會主體間的相互配合與協作。本文在科學分析當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與創新形勢的基礎上,根據協同理論以及國內外有關社區管理模式的新特點,結合我國社區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構建我國新型社區,實行社區多元化主體管理的新思路。
關鍵詞:協同論 社區 管理模式 創新
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戰略空間單元,社區管理的效績高低直接關系到社會政治穩定和發展。協同論是研究復雜系統在外在參量的驅動和子系統之間相互作用下,協調不同社會主體間的相互配合與協作。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推進,我國城市社區管理已經逐步開始改變傳統的行政型主導模式,運用協同論的機理與研究成果,探索和創新我國新型社區管理模式,對于更好地解決社會問題與矛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
協同學理論的核心內涵與運行機理
協同學(Synergetics)亦稱協同論或協和學,來源于希臘文,意為共同工作。協同學理論由 20 世紀 70 年代初聯邦德國物理學家哈肯創立。協同學發展與完善了系統論(System Theory)、控制論(Cybernetics Theory)、信息論( Information Theory)與耗散結構理論(Dissipative Structure Theory)等現代科學理論,采用系統動力學的綜合思維方式,揭示了各種復雜系統與現象從無序到有序、從有序到更為有序轉變的規律。哈肯認為,協同是指系統內部各組成要素之間的和諧狀態,即是研究一個遠離平衡的開放系統,在外界環境的變化達到一定的閾值時,自身如何在內部的非線性作用下、自發由無序狀態走向有序狀態或由有序狀態走向更為有序狀態的途徑問題。這種有序狀態的形成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第一,開放系統。系統與外界環境有物質、能量與信息等的交換。第二,遠離平衡態。系統處于非平衡態。第三,存在序參量。序參量起著支配子系統行為的主導作用,并對系統演變的最終狀態或結構起主導作用。第四,競爭與合作。復雜系統內各子系統間的協同行為產生出的超越各要素自身的單獨作用,從而形成整個系統的統一作用和聯合作用。第五,控制參量。除了系統內部協同機制的作用外,還需要外部環境提供適當的控制參量,為系統自組織結構的形成與功能的發揮提供保障。第六,反饋機制。任何一個開放系統要維持一定的穩定性與連續性,實現自身目標都離不開反饋,它是系統實現有序的重要保障。
國外社區管理模式的成功經驗
西方發達國家的社區管理都經歷了長期發展的過程,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管理模式。根據政府行為和社區行為結合緊密程度的不同,目前國外的社區管理有以下三種模式,即自治型管理模式、行政主導型管理模式和混合型管理模式。這三種模式各具有其特點,歸納起來,西方國家的社區實踐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值得借鑒:第一,組織管理機構健全,權限職責明確。社區作為基層的管理單位一般都具有明確的地理界限,社區內建有自治性的委員會、社區董事局等組織機構,并且都訂有自己的或法規,對各機構的組成和權限做出明確的規定,具有法律效力。第二,依法治理。西方發達國家在實施社區管理時十分注重依法治理。第三,非營利組織高度發達,在社區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歐美各國在實施社區發展計劃過程中,社區發展的各項服務性工作一般是由非政府、非營利性組織具體操作實施的。西方國家都比較注重對非營利性組織的扶持。一方面政府為其營造良好的發展空間和發展環境;另一方面給予積極的政策、資金上的支持。第四,市民積極參與社區志愿工作。
我國社區管理模式存在的問題
我國社區管理是國家經濟、政治、社會體制改革的產物。從社區建設提出至今,我國城市社區管理模式已經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社區建設中都建立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模式。但由于理論上尚不成熟,實踐上缺乏經驗,因而這些模式其本身并不一定全面、完整和完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政府未轉變在基層社區的職能
受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社區管理體制影響,我國社區大部分采取政府主導型社區管理模式,政府仍然是社區管理的行政核心,通過社區居委會來傳遞信息,代替本來應該由企業、社區自治組織和中介組織管理的事務,其他管理主體不能發揮其積極性。在這種模式下,政府往往不能處理好與基層自治組織之間的關系,會出現城市基層政府組織的越位和缺位以及社區組織的功能錯位。政府在社區建設中仍充當“包辦代替”的角色,掌握著過多的資源,這可能加劇社區成員原已養成的依賴心理和社區參與意識淡薄的狀況。而其他社會組織均缺乏足夠的資源和權威,他們還沒有足夠的能力代替政府部門組織居民管理公共事務,居民缺乏自組織的意識,社區參與度低。
(二)社區高度組織化而自治性不夠
社區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管理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如社區治安、園林綠化、社區黨建、房屋維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文化、娛樂等方面,政府不能成為社區管理的單一主體,其主要承擔宏觀調控職能,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社區的具體管理工作要由相應的社會企業、社區自治組織等來進行,不是單一管理主體能夠實現的,需要調動各個主體參與的積極性,建立社區居民自治為主的多元主體民主參與的管理體制。盡管我國政府已將相當部分的權力下放到社區,但行政權力在動員社區居民和社會資源上存在著內在的局限,社區自治組織甚至是居民都對政府存有較大的依賴性。
(三)社區管理相關法制不完善
我國目前的政府行政號召、行政協調與督促直接構成了社區組織參與社區管理的基礎。但現行的有關社區管理和居委會組織的法律法規還有許多立法上的空白,法制還不完善。政府的政策沒有變成相應的法規,對居民、組織和社區工作者的約束力受到限制,導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致使居委會的工作經常處于兩難的困窘境地。另外,也缺乏支持社區工作的法定措施。社區管理各主體存在職能交叉、職責不明現象,這就需要政府部門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定社區各管理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把社區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
協同論視閾下我國社區管理模式創新思路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發現,在當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與創新體現出社會化、基層化、綜合化、互動化的趨勢下,政府、市場、社會都可以成為社會管理主體。因此,根據協同論的核心內涵以及國內外有關社區管理模式的特點,結合我國社區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因地制宜地構建新型社區,實行社區多元主體管理模式將是我國社區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因地制宜地構建富有特色的新型社區
新型社區是適應現代化的要求,以地域性為特征、以認同感為紐帶構建成的社區組織體系,居民的素質和整個社區文明程度高,社區內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際關系和諧。新型社區堅持以人為本,把改善人居環境放在重要位置,社區服務實行網絡化和產業化,做到經濟建設、城市建設和社區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當前,應努力建設的新型社區主要有學習型社區、自治型社區、服務型社區、“綠色”社區和“數字型”社區。
學習型社區是指以學習型組織和終身教育體系為基礎,以學習者為中心,能保障和滿足社區各年齡段成員的基本學習權利和積極主動的終身學習需求,從而促進社區成員素質和生活質量的提高以及社區可持續發展的新型社區。學習型社區的意義在于使學習成為社會的一種運行模式和發展方式。
自治型社區是指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社區。社區自治的內容和宗旨是:通過由社區居民民主選舉產生的社區自治組織機構管理本社區事務。實現社區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從而增強社區組織的凝聚力,帶領社區居民發展各項事業,努力創造環境優美、治安良好、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生活便利、人際關系和諧的新型現代化社區。
服務型社區即從整體社區區域功能上進行服務整合,形成服務網絡和社區服務聯動,使之成為一種社區功能的動態。服務型社區建設遵循以人為本、服務居民的原則。
“綠色”社區是指具備了一定的符合環保要求的硬件設施,建立了較完善的環境管理體系和公眾參與機制的社區,在硬件和軟件方面都有基本的綠色環保要求。
“數字型”社區也稱為“數字化”社區?!皵底只鐓^”是指實現了信息數字化的社區,即應用現代信息通信技術,尤其是因特網技術,構筑社區政務、社區管理、社區服務、小區及家庭生活等各個方面的信息技術應用平臺和通道,并與現實社區系統有機地聯系起來。使與社區有關的各個成員在溝通信息時更加便捷,而且能夠更加充分有效地開發、共享和利用社區信息資源,最終達到提高社區成員生活質量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的目的。
(二)實行社區多元主體管理模式
社區多元主體管理是指社區建設、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社區安全的公共事務由政府、社會、市場共同協作來推動,通過政府引導、協調、支持,由市場和社會共同來建設社區,從而達到政府、社會和市場的良性互動、和諧共贏。具體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1.理順社區管理多元主體之間的關系。由于政府、市場和自治組織在社區管理中的職責和作用各不相同,因此,在發揮政府、市場和自治組織在社區管理中的作用時,又必須規定其各自作用的邊界,理順它們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三個方面的積極性,在三者之間建立起相互合作、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動關系,完善社區管理多元主體之間的協調合作機制,以保證社區持續、健康、協調地發展。
2.提升居民社區民主意識。政府應積極探索如何利用社區居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引導社區成員參與社區管理,從政治生活和社區事務兩個方面為共同切入點,不斷推動社區管理的有效性。社區建設的趨勢是實現居民自治,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區管理體制,就要堅持社區居民自治原則,其實質就是轉變政府職能,社區管理重心下移,使得居民擁有自我管理社區事務的權利。此外,實行社區居民自治,也有利于改變許多社區存在的物業管理公司主宰一切、居民被動適從的異?,F象,確保社區居民(業主)的權益。社區居民自治主體是非盈利性的組織,應當機構精簡、辦事高效。
3.加強社區多元管理法治建設。社區管理存在的很多問題都是由于缺少相應的法律法規,無章可循或有章不依,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區管理體制,就應該建立和完善社區管理法律法規,對于社區管理的各個方面都有法律約束,以法律條文形式規定社區管理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社區管理工作都應該遵照法律程序進行,避免出現遇到糾紛事件時無法可依、無法可查,事情得不到有效解決,相關部門相互推諉責任的情況;其次,加強執法力度,規范執法行為,保證社區管理的各項工作符合法律程序和相應的規章制度。這樣,才能使得社區管理工作步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
總之,要提高我國社區管理質量與效率,應當以協同理論為指導,結合我國國情,探索各具特色的適應不同環境條件的新型的社區管理模式,把社區作為一個組織,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協調社區各管理和服務主體,為社區創造一種和諧的環境,為社區管理和服務各主體之間的合作提供一個協調性空間,使得各主體為了共同的目標可以充分地相互理解、相互交流和配合,社區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能夠有序和有效地進行,實現所有管理主體的協同效應,最大限度地滿足社區居民的需求,實現社區和諧、文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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