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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財政支農資金 報賬制 存在現狀 成因 對策
近幾年來,為加強和規范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從中央到省市縣各級財政部門,不斷探索和改進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各地廣泛嘗試對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實行報賬制(簡稱“報賬制”,下同)管理。實行這項制度是規范財政資金運作的重要舉措,對強化財政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各地的發展不平衡,有些支農專項資金在實行報賬制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亟需進一步加以解決。
一、當前財政支農資金報賬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1、報賬范圍不明確。目前涉農資金項目多、涉及面廣、使用分散,哪些涉農項目資金應當實行報賬制,哪些不應實行報賬制,沒有統一的規范性法規和規章予以明確,目前做法是:根據上級下達某類專項資金規模額度時的文件要求,來確定是否實行報賬制管理。對于要求實行報賬制管理的,由于項目資金還需要再分配,這樣造成某一類專項資金落實到農村具體項目時就成為不論項目大小、補助金額多少,一律實行報賬制,有悖客觀情況,操作難度較大。
2、項目實施不到位。有些部門在項目內容和項目規模之確定后,不是積極按照上報和下達的項目內容與規模進行實施,而是在工程未做或少做的情況下,利用虛假的資料,正規的稅務發票從財政部門套取資金。一是項目“大規模小實施”。即按照上報和下達的項目內容和規模進行小部分實施,而按照財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下達的項目內容與規模進行報賬,套取差額資金;二是通過或利用某一工程建筑公司,違規使其中標,然后通過該公司套取財政資金,改變財政支農專項資金項目用途。
3、報賬憑證不真實。一是票據內容不真實。專項資金采取報賬制后,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撥付資金必須有規范票據,一些項目實施單位平時開支都是白條,而且很多項目由“三無”鄉村施工隊實施或農民投工投勞自建,根本沒有稅務發票,他們只有到當地的稅務部門索取正規發票。更有甚者是,四處找地方開具虛假發票,以此進行報賬;二是報賬憑證虛假。為了騙取財政資金,有些項目單位不惜編造假單據、假名單、假簽字簽名,報假賬來套取財政專項資金和應對上級檢查。
4、資金撥付不規范。實行報賬制應當設立專戶,建立專賬,資金直達,封閉運行。但是,目前部分項目沒有設立專戶和專賬,或者有的項目實施單位雖已基本做到了專賬核算,但作為一部分鄉鎮項目實施主體的水利、農技等單位,由于只能在銀行開設一個基本戶,未能按要求在銀行開設專戶,客觀上導致了專項資金與其他資金混戶,極容易造成臨時占用專項資金的現象。在資金撥付上,有的項目款項通過報賬實行直接撥付到工程建設單位或項目實施單位,但大量資金仍然通過各級財政或行業主管部門層層下撥,“渠道仍然過長,滲水依然很多”,使涉農財政專項資金未能及時、足額到位,影響了支農資金有效運作和使用效益的發揮。
5、項目報賬不及時。項目專項資金實行報賬制管理后,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一般是按一定比例先期撥付項目資金,然后根據項目進度報賬再撥付資金,有的建設單位因項目實施后無正式發票,遲遲不予報賬;有些項目單位收到先期撥付資金后,根本沒有按規定項目實施,也不再申領其余部分資金,未能達到預期目的,造成資金損失浪費。
6、會計核算不完整。根據《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以真實、完整、合法的會計憑證為核算依據。但是實行報賬制核算后,由于基層項目實施單位缺乏完整的原始憑證而無法成為會計核算主體,也有的基層單位憑復印件入賬,有的干脆在賬外設賬,把上級已下撥的項目專項資金放在“體外循環”。這些都造成會計核算在空間上分離、核算主體缺位,會計監督失控,會計信息反映不真實。
7、資產管理不落實。部分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管理不規范,由于會計核算不規范,會計原始憑證報送到上級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建賬入賬,有的已形成資產但也未及時辦理資產移交管理手續,成為賬外資產。也有的既使由同級部門經營、管理,也不按規定作資產管理、核算,所取得的經營收益由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實施單位自行支配,有的甚至體外運作,直接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更不能體現財政支農資金投入的目的和效益。
8、報賬管理規章不健全。目前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制度管理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未建立或不夠健全,許多規定零星分散。有一些文件之中,沒有制定完整、系統的報賬制管理辦法,對報賬制的范圍、資金管理、報賬程序、會計核算和資產管護等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各地做法不一,不夠科學和規范,有的做法內控手續不嚴,漏洞頗多,影響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制的推廣和運用及作用的有效發揮。
二、完善財政支農資金報賬制的對策與建議
解決上述問題,需要在嚴格執行《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前提下,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在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規、措施上下功夫,以完整、系統的法規、規章和制度形式規范報賬制管理,以確保專款專用,提高支農資金使用效益。
1、界定報賬范圍。報賬制是財政支農專項資金項目建設單位根據項目實施計劃和項目支出進度,憑合法有效支出憑證提出用款申請,經同級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審批后再撥付資金的管理制度。它的資金管理范圍,原則上主要包括:中央、省市財政明確要求實行報賬制管理的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具體可以根據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性質、項目金額大小分類與細劃:對防汛抗旱、農業生產救災、重大疫病防治等有特殊用途的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可先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后檢查核銷;對財政支農專項補助資金小于該項目總投資額30%的可按規定不列入報賬制范圍;部分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根據實際情況,經財政部門授權,也可委托同級行業主管部門或鄉鎮財政所實施報賬制管理。
2、明確管理職責。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與項目管理應予分離,即財政部門管理資金,項目單位及其項目行業主管部門管理項目,做到分工協作,職責明確。
(1)項目單位職責。一是根據項目批復計劃,具體實施項目建設,并定時向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二是根據項目實施進度及時向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用款申請,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項目支出原始憑證及有關報賬資料;三是項目實施完成后應及時辦理驗收和財務決算;四是建立群眾投工投勞、以物折資備查賬。
(2)行業主管部門職責。一是根據項目批復計劃,負責組織項目實施,并核實項目實施情況;二是審核項目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及有關報賬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并向同級財政部門出具意見;三是項目實施完成后及時組織驗收,完成項目工作總結,并對財務決算進行審核;四是做好財政部門委托的報賬制會計核算和資金管理工作;五是收集整理項目資料,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3)財政部門職責。一是根據項目批復計劃和項目建設進度,對資金的撥入撥出進行會計核算和監督;二是對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提供的原始憑證及有關報賬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復核,并及時、足額撥付資金;三是做好報賬制會計核算和資金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授權單位報賬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并及時提供有關會計信息。
3、強化項目庫建設。要以建立和完善支農資金項目庫為基礎,以落實責任為重點,強化對財政支農資金項目的監管。采取集體研究、集中規劃、科學論證、聯合上報的原則,由財政部門協調各涉農部門,選擇符合地方特點、當地農業產業發展戰略及可持續發展要求的項目,建立項目庫,由財政部門統一編制標準文本儲備,為統一申報項目、統一執行項目、統一管理項目奠定基礎。同時以項目為落腳點加強資金監管,堅持計劃到項目、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的原則,嚴格落實責任制,把項目的實施和監督分離,形成雙向監督、相互制約、相互促進、齊抓共管的運行監督機制。
4、規范運行程序。實行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制管理,必須以專戶管理為前提,以建立項目庫為基礎,實行資金封閉運行,報賬手續齊備,資金直達撥付的運行模式。在確定項目實施單位和項目施工單位后,由項目實施單位根據實施責任書,制訂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程預算,并填寫《財政支農專項資金預(領)撥申請表》,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后,項目單位根據項目批復計劃和項目建設進度向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用款申請,經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審批后給予撥付。工程項目經驗收合格并決算審計后,撥付工程余款。在資金撥付上,對大額資金原則上實行直達撥付到項目施工單位或用款單位,小額零散資金可根據實際情況逐級下撥。《財政支農專項資金預(領)撥申請表》要具備一式數聯,確保財政支農專項資金下撥所到的每一個環節具有依此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5、完善會計核算。報賬制會計核算應以不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核算原則為前提,制定報賬制會計核算管理辦法。在會計核算主體、專戶開設、資金運行、憑證要件及報送程序、會計科目設置和報表編制等方面進行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客觀、準確、全面地記錄和反映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收支情況和經濟活動情況。要完善會計報賬憑證,會計憑證一般應包括以下資料:報賬資金申請表、招標投標資料、項目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階段性完工結算表、項目預決算表、稅務發票、驗收材料和工程移交管護材料等原始憑證。同時要明確劃分財政支農專項資金與管理業務經費的數額或比例,對財政支農專項資金配套必要的專項業務經費,實行專戶核算,專戶管理,從源頭上防止擠占、挪用等情況的發生。工程驗收結束后應及時辦理工程和財務資金決算審計,報賬資料應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完整保存,立卷歸檔。對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要及時入賬登記造冊,并辦理交接手續。
6、嚴格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定期開展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報賬制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實施審計監督;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強化項目實施的檢查監督。對報賬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除責令改正外,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從而確保財政支農專項資金安全、高效。
【參考文獻】
[1] 李哲、曾令澤:對酒泉市財政支農資金整合的幾點思考[J].現代商業,2010(17).
論文關鍵詞:健全,機制,全程,監管,提升
莒縣財政局以強化財政專項資金精細化管理為抓手,不斷完善財政監管手段和方法,構筑貫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監管體系,切實規范和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提升了財政精細化管理水平,保證了財政專項資金安全、規范運行,提高了財政資金的經濟社會效益,更好地服務了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實施制度創新,建立完善財政專項資金精細化管理機制
財政專項資金是國家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政策手段,如何管好用好資金,確保真正發揮效益,是各級財政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部門的重要職責。2008年以來,我們從“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強化監管、提高效益”四個方面入手,不斷健全和完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先后制訂了《莒縣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莒縣財政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莒縣財政惠民補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莒縣鄉鎮財政專項資金會計核算辦法》等多項規章制度。通過制度建設,解決了目前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中突出存在的問題,一是解決了部門協調問題。針對過去項目申報過程中出現的越權申報、多頭申報、部門職責不清等問題,通過制度的制訂完善,明確規范在項目申報、建設、監管過程中部門職責權限和程序,加強了部門之間的協調;二是解決了資金撥付程序問題。通過規范資金撥付程序,完善資金撥付方式,保證了項目資金按進度及時、快捷到位,民生補貼資金發放流程更加順暢;三是解決了會計核算問題。通過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會計核算制度,真實、全面反映了專項資金運行的全過程,進一步促進了專項資金管理的規范,提高了項目單位財務管理水平;四是解決了財政監管問題。通過制定完善監督檢查辦法,豐富了專項資金監管手段和方式,進一步強化了財政監督職能,保證了依法理財。
二、構筑全過程動態監管體系,提高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效益
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過程中,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注重資金監管與項目建設的有機結合,財政監管始終貫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
(一)完善財政項目立項決策機制,確保財政專項資金投向科學合理。一是逐步完善財政項目庫。為提高財政專項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及發展規劃,先后建立了包括經濟發展項目、民生項目、教育危房改造項目、畜牧規模養殖場、支農合作組織項目、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項目、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等財政專項項目庫。截止目前,全縣各類財政專項項目入庫985個。二是健全項目論證制度。在組織項目申報時,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對項目可行性、資金使用效益、項目承擔單位申報意愿、單位資質進行實地考察、充分論證。如,在選擇村村通集中供水工程建設地時,對各地供水需求、地質條件、項目所在地政府協調能力等因素進行了充分論證,從項目庫中擇優選擇了11處建設地。由于前期論證有力,施工條件得到充分保證,群眾非常支持,項目建設取得了成功,我縣采取的山丘區集中供水建設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廣。
(二)強化財政專項資金運行監管,確保資金監管全方位、無縫隙。一是完善財政專項資金撥付方式。注重資金與項目結合,嚴格按程序、按進度及時核撥資金。實施國庫集中支付、縣級報賬提款,項目資金直接支付建設單位。二是規范項目監管。督促項目建設實施“五制”管理,即招投標制、監理制、法人制、公示制和審計制。實行項目招投標制,對一些總投資規模較大,單項工程額較小的項目,實行集中采購,合并招標,如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村村通自來水工程。對投資規模大的重點項目,采取全國范圍公開招標方式,邀請省內專家進行評標,如沭河攔河壩、大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對項目建設實施工程監理,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動態監管。實行項目法人制,完善質量問責機制。實行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制,核實項目支出內容,剔除不合理費用,節約財政資金。實行項目公示制,接受社會監督;三是規范民生資金管理。協調有關業務部門、鄉鎮政府及銀行系統,完善補貼操作流程,加強部門協調,從基礎數據采集、審核到數據庫建立、導入發放系統、資金發放、發放信息反饋等步驟進行細化,每個環節都明確職責、時間進度等要求。目前,我縣已將種糧直補、農資綜合直補、水稻良種補貼、大中型庫區移民后期扶持補貼等各項惠民補貼全部通過“涉農一卡通”系統發放,2009年通過“一卡通”系統發放各類民生補貼9871.46萬元,涉及30余萬農戶。
(三)實施外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結合,豐富財政監管手段。采取財政專項項目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全程參與和財政內部監督控制相互結合的方式,實現監督關口前移和監督全過程的參與,豐富了財政監管手段,加大財政監管力度。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實施社會中介機構全程參與,保證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公正性。在重點工程實施中,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參與預算編制審查、項目建設審核、工程決算審核,根據審計意見撥付資金,實行邊建設、邊撥款、邊審計、邊監督;完善財政內部控制制度,保證資金撥付的規范性。將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納入局內部監督范圍,重點監督撥款程序是否合規,撥款手續是否完善,資金撥付是否及時,資金使用是否合理,項目檔案是否齊全。使財政內部監督關口前移,充分發揮財政監督的預警、監控職能。
(廣東省水文局湛江水文分局,廣東湛江524037)
摘 要:為了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本文通過對事業單位現行的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的優勢、執行中遇到的問題等進行分析,就如何正確處理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關鍵詞 :事業單位;非財政補助;運用
中圖分類號:F235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5)19-0257-02
收稿日期:2015-06-15
作者簡介:洪冰(1973-),女,漢族,廣東潮州人,會計師,主要研究方向為事業單位財務成本管理與內部控制。
隨著我國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很多改革涉及會計核算的調整,事業單位從單一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發展為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收支兩條線、非稅收入管理、政府采購和資產監管等多方面的核算管理體系。為規范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行為,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訂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以下簡稱“現行制度”)。
事業單位經濟活動的諸多管理發生很大變化,為進一步規范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會計核算,做到準確計算,分類管理,現行制度引進了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分配等科目,嚴格區分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通過設置“非財政補助結轉”、“事業結余”、“經營結余”和“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等科目,進一步將非財政補助資金區分結轉和結余分別核算,并對非財政補助結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況設計科學的賬務處理流程,解決了舊制度對這方面會計核算內容的不足、事業單位的收入與支出核算不明晰等缺陷。以下,我就工作中對于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的具體運用,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現行制度與舊制度對比的變化
(一)“事業支出”科目在“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二級科目下分設“財政補助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然后在此基礎上,再細分子科目,從而在年末結轉時,能很好的分類歸集和直觀反映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非財政專項資金結轉結余和其他資金結轉結余的情況,如期末,將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的支出按“事業支出——基本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明細略)”轉入“非財政補助結轉”處理;將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的支出按“事業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資金支出—(明細略)”轉入“事業結余”處理。
(二)現行制度設置的“事業結余”科目,其核算范圍較舊制度的“事業結余”發生了很大變化,不再包括財政補助結轉和財政補助結余,也不包括非財政專項資金的結轉和結余。只核算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的結轉和結余。較舊制度“事業結余”科目核算更細致和直觀了,從而達到對事業單位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三)現行制度設置的“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本年度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的結余分配的情況和結果,較舊制度“結余分配”科目核算更細致了,不再包括財政補助的結余,也能明確本科目核算的是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的結余,可以計提兩金(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的。從而提高了對事業單位的管理、資金使用效益。
二、現行制度下的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及其分配的具體運用
(一)“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核算。“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是核算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支以外的各專項資金的收入與其相關支出相抵后剩余滾存的、須按規定用途使用的結轉資金。明確“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按非財政專項資金的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突出了“按規定用途使用的資金”。具體賬務處理如下:期末,將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本期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結轉入本科目貸方;將事業支出、其他支出本期發生額中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結轉入本科目借方。年末,完成上述專項資金結轉后,對非財政補助專項結轉資金各項目情況進行分析,未完工項目,在本科目貸方,按具體項目反映事業單位非財政補助專項結轉資金數額;將已經完成項目的項目剩余資金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留歸本單位使用的,借記“非財政補助結轉”(××項目),貸記“事業基金”;繳回原專項資金撥入單位的,借記“非財政補助結轉”(××項目),貸記“銀行存款”等。
(二)“事業結余”科目核算。將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本期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結轉入“事業結余”科目貸方。將事業支出、其他支出本期發生額中的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以及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的本期發生額結轉入“事業結余”科目借方。
(三)“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核算。“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則用于核算事業單位本年度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的情況和結果。主要財務處理流程如下:
首先,年末,將“事業結余”科目余額轉入到本科目:借記事業結余,貸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或者:借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貸記事業結余。還將“經營結余”科目的貸方余額也轉入“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下:借記經營結余,貸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如有繳納企業所得稅義務的事業單位則應計算出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借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并按照事業單位不超過40%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的金額,借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貸記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
然后,按規定完成上述處理后,將該科目余額結轉入事業基金:借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貸記事業基金。或者:用事業基金彌補超支,借記事業基金,貸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
(四)在執行現行制度中遇到的問題
1.年末對當年未完成的任務的“事業收入”等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的結轉問題。現行制度下,沒有明確年末對未完成任務的非財政、非專項資金的“事業收入”如何處理。如:12月事業單位對外提供服務,是從事專業業務活動,并且是非專項資金收入,款項收到后計入“事業收入”等科目。年終,由于業務還沒開展或開展一部分,應繳的稅款未交,資金要結轉下年使用,若此時按現行制度,年末“事業收入”等科目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應結轉入“事業結余”,但由于“事業結余”科目年末將余額結轉入“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然后計提基金,應無余額。這樣就變成了項目尚未完成就結轉計提基金,下年需要開展業務活動,沒有對應的資金列支成本的奇怪現象。由此即不能準確地核算出當年會計期間的結余情況,也不能很好地反映下年開展業務活動需列支的成本。
對當年未完成任務的非專項資金“事業收入”等收入,有觀點認為,需要將資金結轉到第二年使用的,應結轉到“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核算。但筆者認為,非專項資金“事業收入”等收入屬于非財政、非專項資金,與“非財政補助結轉”專門核算非財政專項資金的表述不匹配,可以增設一個“其他業務結轉”的結轉科目,用于核算當年未完成任務的非專項資金,作為事業單位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其數額及年度變化,直觀反映單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及資金使用效益等諸多情況。并且和《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二十八條“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執行,下一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的敘述保持一致。具體會計處理:
年末,借: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
貸:事業結余
借:事業結余
貸:事業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資金支出—(明細略)(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
年末結轉,借:事業結余
貸:其他業務結轉(當年未完成任務的非財政、非專項資金)
2.上繳上級支出和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的結轉問題。現行制度對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按專項資金和非專項資金分別結轉到“非財政補助結轉”及“事業結余”科目,事業支出和其他支出也按按專項資金和非專項資金分別結轉到“非財政補助結轉”及“事業結余”科目,但卻沒有對上繳上級支出和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按專項資金和非專項資金進行分類結轉,而是在期末全部結轉入“事業結余”。收入與支出沒有形成很好的配比,不能直觀反映當年的收支結余情況。
對于上繳上級支出和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兩科目的結轉,筆者認為,也應象事業支出和其他支出一樣,分專項資金和非專項資金進行分別結轉,以便于對應相關的收入,符合收入與支出配比的原則。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經濟科學出版社.2012年.
一、會計集中核算后存在的問題
1.財政財務管理職能弱化。由于集中核算體制決定其工作重點是保障所管理的單位財務工作的正常運轉,如會計報表按時報出等。對于其他工作則處于應付狀態,特別是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如預算管理、資產管理、經費管理、債權債務清理等基礎管理工作被忽略,成了行政事業單位和項目單位管理的薄弱環節,導致一些單位內控制度形同虛設。如:
(1)專項資金不能專款專用。很多單位和項目部都有專項資金,但核算中心人員對專項資金具體用途不能準確把握,混淆于行政經費之列,往往造成專款不能專用,致使資金使用效益較差,甚至發生揮霍浪費現象。
(2)往來款不能及時清理。由于核算中心人員對各單位情況了解比較少,加之部分單位又不能及時報賬,有的往來款項掛了若干年,變成了呆賬死賬,最終予以核消,從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3)對各單位的實物資產不能進行定期清理盤點。核算中心人少事多,無力對各單位的實物資產進行定期清理盤點,部分單位實物資產的變化又不能及時向核算中心報賬,從而導致賬實不符,會計財務失去了監督牽制作用。有工程管理和實施職能的單位使用國家資金購置設備材料后,憑用款單位領導和經辦人簽字一次性到會計核算中心報賬支出,但有些情況下不是一次性全部消耗的物資材料。按會計常規處理并不是購多少支出多少,而是通過存貨反映實際消耗多少支出多少。如果直接作支出,一些大宗材料物資反映不出真實消耗,用于哪些項目,不能建立規范的賬簿記錄和收發領用手續,使用款單位的存貨和固定資產失去控制,損失浪費在所難免。
2.會計監督職能弱化。核算中心成了記賬機器,一名會計人員往往要兼記多個單位的賬,少則五六個,甚至更多。會計人員常年在核算中心上班,不參與有關單位內部工作和管理,對各單位和業務事項知之甚少或根本不知道,對各核算單位的經濟事項不僅沒有事前監督,事后監督也表面化。對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核算中心只注重票據是否合規、手續是否齊全,而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很少過問。
有的單位不合理開支無法向核算中心報賬,就想方設法開具虛假發票套取資金,且屢屢得逞;有些單位收入項目繁多,為了省去報賬的繁瑣手續,干脆把部分收入不入賬,在單位內部坐收坐支,致使部分資金體外循環。
二、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的審計思路
1.會計核算中心也應納入審計監督的范疇。重點審查會計核算中心與被審計單位之間有無相互銜接、切實可行的內控制度;納入會計核算單位中心管理的專項資金是否及時撥付,有無無故滯留或有意拒付;進入會計核算中心的各項資金,特別是大宗資金的流向是否合理、合法。
2.根據會計集中核算后出現的新情況,確定新的審計重點。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單位明顯的違紀問題相對減少,而暗藏和非常規問題有可能出現,因此審計的側重點應有所改變。
(1)重點檢查財務支出是否有轉移現象。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一些單位為了使某些不合規的支出合法化,采取巧立名目、弄虛作假的手法進行報銷;有的單位還可能將有些費用轉嫁到下屬單位或企業(關聯單位)報銷,因此,審計可以從真實性入手,采取內查外調的方法,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合理測算被審計單位費用支出比例。
(2)重點深挖是否有賬外賬和“小金庫”。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對某些單位和個人來說,有些不合規的開支不好操作,他們總是千方百計地另找出路,就有可能在會計核算中心賬目之外搞名堂,審計可采取多種方式查處:注意觀察被審計單位有無房屋出租收入、培訓辦班收入等,然后對照賬面審查有沒有反映,有沒有全部反映;將被審計單位的業務資料和會計資料相結合,看是否存在收入部分不入賬,是否存在罰沒物資不入賬;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現金盤點,如發現現金實際結存數與賬面結存數差額較大,而又說不清來源或支出用途,就應進行追查;從審計各種票據入手,核對被告審計單位收入的真實性、完整性,查其非稅收入是否全額上繳財政專戶,是否達到以票管費,有無白條收費和無票收費,是否以物抵收或以支抵收。
關鍵詞:事業單位 專項資金管理 問題 對策
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專項資金在加強政權建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改善人民生產和生活條件,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財政專項資金在分配、管理和使用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如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資金使用管理、項目實施管理、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等。有些問題帶有普遍性,有些問題還相當嚴重。本文擬就深化專項資金管理改革,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規范財政行為提出初步探討。
一、科學界定專項資金
專項資金是財政分配用于專項事業的資金,是公共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現行制度中雖然將專項資金解釋為財政或上級撥入用于專項工程或專項事業的財政資金,但在實際操作中,除了定額的人員和公用經費外均屬于專項,納入專項資金管理。但是,由于對專項資金不同的界定,在管理和統計的口徑上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如對于各單位取得的預算外收入,目前規定是應全額上繳財政專戶,使用時由財政根據實際需要再予撥付。這類資金是否屬于專項資金,在界定上就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和管理方式。在各地財政部門,有的將其納入綜合預算,實行收支脫鉤,并將撥付的資金作為專項資金管理,用款單位不得隨意擠占、挪用;有的雖也納入綜合預算,但未實現收支脫鉤,撥付的資金不作為專項資金管理,其結余部分由用款單位自行決定開支。這使得大量超標準、超定額的人員經費、公務經費和一些不能在業務費中開支的費用擠入預算外收入的現象出現,形成有預算外收入的單位個人收入和待遇大大高于沒有收入的單位,導致同是行政單位但收入待遇上卻苦樂不均。
專項資金的分類應根據專項資金的定義及內涵,明確哪些項目作為專項資金管理,確定統一的專項資金統計口徑,從而達到科學管理,有效監督的目的。對專項資金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與分類,不僅有利于用款單位對專項資金核算管理和控制,同時也有利于財政部門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和開展綜合評價。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內容
(一)專項資金的含義及特點
在不同的制度和規定中,專項資金有著不同的名稱,如專項支出、項目支出、專款等,在具體內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別,但總體看,其含義是基本一致的。一般來說專項資金是指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用于完成專項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單獨報賬結算的資金。也就是說,專項資金有三個特點:一是來源于財政或上級單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項;三是需要單獨按項目核算。
(二)專項資金的構成與分類
目前對專項資金的構成尚沒有統一的界定,從財政資金管理的情況看,在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工資福利支出(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公用性經費)以外的,由財政安排以及上級單位撥付的財政資金等,全部作為專項資金。從支出性質分類,專項資金包括個人部分(如專項補貼、專項獎勵等)和公用部分(如專項購置、專項修繕等);從支出用途分類,可以將專項資金分為基本建設支出、專項業務費、專項支出購置、專項修繕和其他專項等。
(三)對專項資金管理現行規定
根據當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規定,行政單位支出根據資金管理要求分為工資福利支出(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公用性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和專項支出。工資福利支出(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公用性經費)和專項支出的具體項目,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等。專項支出應當按照批準的項目和用途使用,并需要單獨項目的專項報賬結算,即應當與正常的撥款區分開來,分別核算,同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已完成項目的專項結余,報經主管預算單位或者財政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否則就上交財政。
一些制度、規定、辦法的出臺,無疑使專項資金從預算、執行、核算各個環節做到了有制可依,對規范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難以用現行制度予以解決和規范,亟待進一步研究和探索。
三、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核算不規范,會計科目使用不準確
各部門撥入的專項資金未全部納入“撥入專款”科目核算,部分資金列“其他應付款”科目。這樣做產生許多弊端,其一是逃避了對專項資金的監督;其二是資金使用單位對本單位的專項資金到底有多少心中無數;其三是造成專項資金長期閑置,不能及時發揮資金使用效率;其四是會形成新的違紀,掛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的專項資金,時間長了就會變成單位的“自留地”,什么費用都往里面擠。
(二)擠占專項資金
擠占專項資金的現象時有發生,而且屢查屢犯,主要是由于工作經費不足,汽車費用、差旅費、招待費等都擠進專項資金開支。
(三)項目申報、實施管理不規范
首先,單位在項目申報時,不知道輕重緩急,錯報重報現象時有發生;其次,單位項目申報中,缺乏嚴格的事前分析,造成預算追加申報過多;第三,單位在項目實施管理過程中不顧申報項目,隨意支出項目資金,造成資產流失。
(四)財務控制意識淡薄
領導不重視財務管理的重要性,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中財務人員只是簡單的承擔了會計核算與資金支付的服務性工作,而忽略了財務控制在單位各項經營活動中的輔助決策與監督作用,沒有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好事前、事中與事后分析,因而財務人員無法根據業務進度合理安排資金支付,造成往來款項混亂,使得專項資金管理失控。
(五)專項資金支出的開支范圍不明確
單位沒有明確的專項資金開支范圍,具體那些能在專項中列支,那些不能都沒有明確規定,在實際操作中財務人員只能憑借理解去審查監督。一些單位還存在隨意擴大專項資金的開支范圍,特別是在購置辦公設備中一些重復購置現象嚴重,加上辦公人員沒有控制意識,造成了資金浪費現象。
四、治理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規范會計核算
規范會計核算,準確使用會計科目,各部門撥入的專項資金全部納入“撥入專款”科目核算。
(二)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原則
下達項目資金時核撥一定的工作經費,以免其他費用再擠專項資金。要加強自查、自管、自糾,確保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及時撥付,無滯留截留;
(三)進一步加強財務制度建設
各單位領導要把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作為防范腐敗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結合貫徹實施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一步完善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內部控制,規范項目核算,提高會計基礎工作水平。
(四)圍繞中心工作編好編實編細項目預算
項目的申報要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廳屬事業單位作為廳的技術支撐,就要圍繞全省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立項。在編制項目時,技術路線、工作方法要合理可行,安排的工作量要實事求是,經費預算要科學合理。要按照省財政廳項目績效評價要求,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為今后專項經費的申報奠定良好的基礎。
(五)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國土資源調查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土資源調查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按規定的費用范圍和標準列支費用,會議費、業務招待費支出應本著節約、合理、有效的原則。對職工獎勵,在效率優先的同時要兼顧公平,獎金分配辦法應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
(六)注重積累,提高單位實力
各單位在發展生產,提高職工收入的同時,要注重積累,加大固定資產和技改投入,必要的生產性設備是廳屬事業單位作為國土資源事業技術支撐的基礎,也是單位競爭力的體現。如地質勘查資質申報時,擁有規定的地質勘查設備儀器等生產性固定資產是前提條件,但有的廳屬事業單位尚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各單位在發展生產的同時,要加大技改力度,增強單位發展后勁。
(七)合理安排項目年度資金,控制項目經費結余
根據財政部《中央部門財政撥款結余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在編制下年度支出預算時,應當首先用凈結余資金安排本部門項目支出,并優先安排新增項目支出。在年度預算執行中,需要追加項目支出的,應當首先用本部門凈結余資金安排。在下一年度預算編制時,將本部門以前年度財政撥款凈結余資金的安排使用計劃,隨部門“一上”預算一并報送。部門項目支出結余資金原則上不允許在未支用的情況下連續兩年結轉。因此,應根據年度工作量情況,合理安排項目年度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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