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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音樂學專業 課程體系 人才培養 教學改革
【基金項目】吉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課題《2005年―2014年吉林省高師音樂學專業課程體系建設研究》,批準號:GH14374。
【中圖分類號】J6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6)31-0211-01
吉林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課題《2005年-2014年吉林省高師音樂學專業課程體系建設》申報于2014年5月,于2014年7月18日,經吉林省教育科學研究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準立項。課題的研究背景建立國家教育部在2004年12年下達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以及2006年11月下達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本科專業必修課程教學指導綱要》這兩個重要的教學改革指導文件基礎之上。自上述兩個文件下達之后,吉林省高校音樂學專業積極響應改革,并根據自身辦學基礎與辦學條件,調整課程體系。在近十年間,各所高校通過不斷的調整課程體系,實現了各具特色的音樂學專業人才培養。課題的研究正是基于國家宏觀教學改革方案,對近十年來在國家“方案”下達后,吉林省地方高師音樂學專業課程體系的具體建設情況進行調查研究。
前期的文獻梳理:
近年來,隨著教學改革的不斷深入,有關高師音樂教育課程體系建設方面的論文層出不窮。僅從知網中獲取相關論文,包括公開發表的期刊論文以及碩士與博士畢業論文有就243篇(從2005年-2014年)。這些論文從不同的角度對高師音樂教育改革提出不同的建議。對此類論文進行篩除,最后精選了其中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文獻進行述評。
1.從宏觀高師音樂教育專業課程體系進行研究。
這一類的文章直接從高師音樂教育專業課程體系的構建方面,通過較為詳細的數據支撐其結論。代表性的文章如王麗燕的碩士論文《我國高師音樂教育課程體系改革研究》[D].(中央民族大學,2005.)等。
2.以某一專業方向作為切入點,對高師音樂教育專業課程體系進行研究。
這一類文章通常以“聲樂”、“器樂”、“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基礎理論”等專業方向作為研究的切入點,在高師音樂教育課程的整體中取其研究的部分進行專門研究。代表性的文章如龔迅的文章《淺談高師音樂教育專業樂理課程教學框架與教學流程》[J].(《音樂探索》,2012,04:124-126.)等。
3.以基礎音樂教育改革為中心,對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設置進行研究。
這一類文章從高師音樂教育與基礎音樂教育之間的統一性出發,以基礎音樂教育教學改革的動向作為高師音樂教育課程調整的依據,對高師音樂教育課程體系提出合理化建議。代表性文章如張海彬的碩士論文《基礎課程改革視野中的高師音樂教育課程整合研究》[D].(東北師范大學,2006.)等。
4.以社會人才需求為中心,對音樂教育專業課程設置進行研究。
這一類文章從社會人才需求、各類技能大賽中反映出的人才培養規格等方面,對音樂教育專業課程設置與課程體系建設展開研究。代表性的文章如李艷紅,劉雪松的論文《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高校音樂課程設置與改革策略》[J].(《大舞臺》,2013,10:178-179.)等。
綜上,近十年里,有關于高師音樂教育專業課程體系的建設方面的研究已經形成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以服務于吉林省音樂教育事業為研究目的,將吉林省省屬高師音樂教育專業作為研究對象,對長春師范大學、吉林師范大學、通化師范學院、白城師范學院的音樂教育專業近十年來的課程體系建設方面的綜合性研究成果目前還處于空白狀態。
在過去的一年多的調查與研究工作中,我們先后走訪了長春師范大學、吉林藝術學院、吉林師范大學、北華大學音樂學院、通化師范學院、白城師范學院等六家高校的音樂學(教師教育)專業,在各兄弟院校音樂學院教學院長與教學秘書的大力支持下,我們搜集到了各校近十年來人才培養方案共計11個版本。這些人才培養方案對于本課題的研究起到了關鍵性的支撐作用。
另外,在走訪過程中,我們還對于課程的實際開設情況作出了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礎上交流各校教學改革思路,這些工作中,課題組成員無論是從教學研究的視角與視野,還是從教學改革的構思與課題調研實踐,各方面均有所收獲。
本篇文章所綜述的內容僅是課題研究過程中的階段性成果。課題的研究目前仍在進行,課題的下一步工作將把重點放在人才培養方案及課程結構與課程體系的進一步對比研究之中,通過上述內容的比較研究得出結論,為吉林省乃至全國的高師音樂學教學改革提供一定的參考。
參考文獻:
[1]王麗燕.我國高師音樂教育課程體系改革研究[D].中央民族大學,2004.
[2]龔迅.淺談高師音樂教育專業樂理課程教學框架與教學流程[J].音樂探索,2012,04:124-126.
[3]張海彬.基礎課程改革視野中的高師音樂教育課程整合研究[D].東北師范大學,2006.
[4]李艷紅,劉雪松.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高校音樂課程設置與改革策略[J].大舞臺,2013,10:178-179.
目前,我國高等師范院校的音樂專業教育已經不能滿足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的現狀,在培養目標、課程設置、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上都缺少變革。本文首先分析了當前高師音樂教學中存在的培養目標未得到有效貫徹、課程設置缺乏合理性、教學手段創新不足三大問題,進而提出了用課程改革為主要手段,達到培養合格的基礎音樂教育人才的目的,同時對課程改革的具體做法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
高等師范;音樂教育;教學現狀;課程改革
近年來,隨著我國的高等教育不斷飛速發展,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在專業設置以及院系數量上都有了跨越式的進步,培養出了大批量的基層音樂教育者,使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師的學歷水平踏上了一個新的臺階。但與此同時,由于發展的速度過快,導致大量高等師范院校在課程設置、教學方法以及教學內容上,簡單復制藝術專業高校,定位出現偏差,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當前高師音樂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培養目標未得到有效貫徹
某種意義上說,從事基礎教育的人才素質是一個國家國民教育水平的決定因素。教育部在2004年印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中明確了高等師范院校音樂教育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音樂教育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的高素質的音樂教育工作者。”[1]因此,高等師范院校的音樂教育專業培養出的人才,首先應該是優秀的中小學音樂教師。隨著我國基礎教育的不斷深入發展,高師音樂教育應緊跟其步伐進行變革,但培養目標始終應該是清晰明確的。藝術院校培養的是專業音樂演奏人才,而師范院校培養的是合格的音樂教學執行者,非某個音樂門類優秀的表演者。而目前高師音樂教育過于重視單一的專業技能,主要是以培養學生高水平的演奏或演唱為主,沒有充分考慮師范教育的特殊性,對全面的音樂素質的培養重視不夠,只強調學生的專業技能,忽視了教學能力和綜合文化素養。導致畢業生知識結構狹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科研能力都較差[2]。這種模式的高師音樂教育,不適應人才培養的目標,要取得理想的成果還有較大差距。
(二)課程設置缺乏合理性
在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現在的課程設置里,課程的有效銜接性不夠,同時缺少課程的交叉,以及學科的交叉,忽視了專業和學科的相互滲透。課程設置單一性強,相對獨立,綜合性弱。高等師范院校音樂教育的課程設置和新時期音樂學科的發展要相適應,這樣才能構建出科學的高師音樂課程結構框架。要在高師音樂課程中充分體現音樂的多元化,以培養學生的多元能力為目標,把專業課程、綜合教育課程和通識教育課程作為主要學習模塊,核心為培養音樂素質全面的教育人才。
(三)教學手段創新不足
目前音樂教育專業的教學手段還是缺乏創新。很多專業技能課如鋼琴課、聲樂課等還是教師示范演奏,講解為主,學生模仿、再練習。而在科技迅猛發展的今天,豐富的多媒體手段,先進的教學軟件都可以用在音樂教育中。高等師范院校應該遵循科學性和實用性的教育教學原則,對各類專業課程的授課形式,教學手段作出明確規定,這樣才能培養出適應新時期的合格的中小學音樂教師。例如鋼琴集體課,不可能每位同學都有一臺鋼琴,可以用電鋼琴來代替鋼琴教學。還可以在計算機機房完成教學,運用鋼琴彈奏軟件,如果音彈得不對,電腦會提示,還會糾正錯誤,學生很有興趣,教學效果非常好,教學質量也得到了提高。
二、改革的必要性及目標
現階段,傳統的高師音樂教師的培養模式已無法適應社會發展對于全面的復合型人才的需要,迫切需要進行改革。教學改革中我們應該以社會需求為導向,用發展的觀點來充實教學內容,最首要的應當是必須深入進行高師音樂課程的改革,才能有效地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課程改革的目標應該為:第一,能使學生熟練掌握基本技能和基礎知識,將音樂教育理論與藝術實踐有效融合;第二,要培養學習的實踐能力,為今后承擔教育科研活動打下堅實基礎;第三,要有一定的創新性,才能適應培養高質量教育人才的目標。
三、合理課程設置,完善教學內容
(一)增設教學法課程,提高音樂教學能力
教學中只知道不停地灌輸教育理論,只知道教會學生,而不是“教給”,這不是一個好的老師。好的老師會針對不同的學生,運用不同的教學方法,因材施教,提高學生的專業技能和教學能力。目前師范院校開設的高師音樂教育課程中,對于專業知識的教育課程設置很多,但是關于教師教學法的課程較少。高師音樂教育的所謂師范性,就體現在了對任何音樂知識和技能技巧的掌握,最終都要致用于基礎音樂教育上來。我們培養的學生,畢業后都將走進中小學音樂課堂,僅僅對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學習是遠遠不夠的,那么都應該在牢固掌握其知識的同時,還要很好地加強教學能力的培養,也就是說,更應該掌握該門課程內容的教學法[4]。因此,應該把音樂教學法課程的學習放在高師音樂教育專業課程的核心位置,這樣才能有效地提高畢業生從事音樂教學的能力,提升我國基礎教育的音樂教學質量。
(二)增設藝術實踐課程,將理論學習與藝術實踐相結合
在新課標中,對音樂教育理念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培養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注重學生的音樂審美。在這個要求下,藝術實踐課成為高師音樂教學的一門重要課程,是理論課程和專業技能課程的延伸,是教學實踐的平臺[5]。作為一名今后的中小學教師,只有良好的專業技能或理論知識是不夠的,要真正地成為一名“傳道授業解惑”者,必須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才能讓學習的理論知識在具體實踐中得到鞏固。藝術實踐課程包括專業實踐課程和課外實踐課程。音樂專業實踐課程指的是可以定期舉辦藝術實踐活動,將在專業課中學習到的知識應用于舞臺,這樣既檢驗了平時的學習效果,又增強了學生的舞臺演出經驗,鍛煉了表演能力。在這一塊,安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就做得很好。每年都有兩周藝術實踐周,提供給本科生很多排練、演出、實踐的機會。還可以不定期邀請專家來學校舉辦各種音樂會、學術講座、大師班,既拓寬了學生的專業視野;又能學習交流到本專業發展的最新前沿動態。同時積極鼓勵學生參加各種類型的比賽,既鍛煉了表演者心理素質,又增強了專業綜合素質。課外實踐課程指的是教育實習。要將學校課程的學習與校外教育實習結合起來,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實習制度。讓學生通過實際的中小學課堂教學,參與教學管理工作,親身體驗教師的職業職責,在積累教學經驗的同時,獲得教育教學能力和自身職業素養的提升并能夠進行音樂教育教學研究等工作。因此,要格外重視對學生教育實踐能力的培養。
(三)增設教育技術類課程,運用現代化多媒體進行教學
教育技術類課程可分為兩類,其一是“電腦音樂制作”、“信息化教學設備的使用與課件制作”等課程,隨著當前信息化設備在學校和課堂的推廣和普及,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已成為當今教師應該必須掌握的技能。這些教學手段,可以大大提高音樂課堂教學效果,吸引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其二則包括“樂器的保養和維護”、“電鋼琴的使用方法”等,以解決教師在實際教學工作中的技術問題為目的。這些教育技術類課程能讓學生大膽嘗試新的教學方法,激發學生的創造思維,只有這樣才能夠更好地勝任今后的音樂教學工作。
四、結束語
高等師范院校的音樂教育專業肩負著培養合格的基礎教育師資的重任,應該緊跟我國中小學音樂教學的現實需要。課程設置既要符合國家對教育發展的要求和整體規劃,又要追尋當代科學技術的最新發展;既要扎根于基礎音樂教育的實際,又要在更新教學觀念、改革教學手段和引領學科發展上有所引導。希望通過對專業課程的合理設置,對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教學改革進行一定程度的探討與研究,開拓出高師音樂改革的新思路,努力培養優秀的音樂教育人才。
作者:許鳳 單位:安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參考文獻
[1]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學(教師教育)本科專業課程指導方案[Z].2004,12.
[2]付莉.淺談高師音樂教育課程改革[J].大眾文藝,2015,(11):215-216.
[3]教育部.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1.
[4]王瑜.基于鋼琴課的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發展的探討[J].文教資料,2009,(15):77-78.
關鍵詞:音樂教育;大學生;科學素質;培養
高校音樂教育專業是培養音樂基礎教育師資的搖籃,今日音樂教育專業的學生,就是明日基礎教育戰線上的藝術教育主力軍,他們的綜合素質將直接影響到音樂基礎教育的質量。而目前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大學音樂教育專業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與社會要求存在明顯差距。因此,大學音樂教育在培養學生較深厚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同時,更要注意培養具有較為完善的人格的與時俱進的音樂人才。
一、要著力培養音樂專業學生的人文科學素質
人文素質的培養教育旨在通過知識傳授和環境熏陶,使人類優秀的人文知識成果及其所蘊含的價值觀念、道德標準、人生態度、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內化為受教育者的品格、氣質修養、處世哲學。因此,在注重對學生進行專業技能教育的同時,必須加強對學生人文素質的教育。一是注重培養音樂專業學生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二是注重培養學生科學的學習方法和思維能力;三是注重培養學生道德素質。音樂本身就是文化底蘊相當豐厚的藝術門類,加強學生人文素質的培養,特別有利于拓寬學生的文化視野,增進對音樂的理解、表現和創造。因此,我們在大學音樂專業教學中,應該突出師范性特點,本著厚基礎、寬口徑的原則,減少專業必修課,增開專業選修課,增強課程的針對性、實效性,培養學生的探究意識,培養學生多元的文化觀,為社會輸送高素質的合格的音樂基礎教育工作者。
二、要著力培養音樂專業學生的自然科學素質
音樂專業的學生從上高中起就遠離自然科學,自然科學素質沒有得到應有的培養,而現代音樂人才不能不具備一定的科學技術知識與技能,音樂教師更不能是科盲的。提高音樂教育專業學生的科學素質已成為高等教育特別是高等師范教育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為大學音樂教育專業學生開設科學技術教育課,將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有機地結合起來,以達到良好的效果。現學校開設了音樂聲學、計算機音樂、電腦動畫與音樂課件制作、電腦音樂創作與制作、信息技術在音樂教學活動中的應用等課程,對培養學生自然科學素質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要著力培養大學音樂教育專業學生的藝術創新能力
培養學生的藝術創新能力,是大學音樂教育專業重要的教學目的之一。學生具備了藝術創新能力,就能夠在藝術實踐、藝術活動中將創新意識貫穿到理解、分析、處理藝術作品和表現藝術作品的整個過程中,運用創新思維和創造能力,能夠從不知到知、從不會到會、從未知到已知的藝術探索中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巧,并能夠在前人的基礎上發現新情況,提出新問題,產生新的藝術觀點和見解。因此,我們把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創新素質列入到教學內容中,結合音樂教育學科的特點,以專業課程為基礎,以加強實踐技能訓練為重點,將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專業知識和非專業知識、教師導學與學生自學、考試與檢測檢查結合起來,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四、大學音樂教育專業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途徑
1.重建適應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的課程架構課程架構,是人才綜合素質培養的前提。對大學音樂教育專業課程架構的設置,要與音樂教育專業人才綜合素質培養目標相協調、相一致,充分體現素質教育的內涵和創新人才培養的要求,充分體現當代人文藝術、音樂藝術發展的大趨勢。
大學音樂教育專業學生的素質,應該包括教育專業學生所應有的思想品德素質、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人文素質、專業知識和能力、專業水平以及教師職業素質。大學音樂教育專業課程內容應該以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的思路來設置。一是設置哲學、外語、計算機應用、大學語文、體育等公共必修課;二是在保證學科體系科學性和系統性的前提下,規劃、發展和建設四個系列的課程群,即音樂理論與技能基礎課程群、作曲技術與指揮課系列課程群、聲樂表演與教學課系列課程群、鋼琴演奏與器樂課系列課程群;三是將教育科學課程,如音樂教學法、音樂心理學、音樂教育學、學科教育論作為必修課;四是設置比較寬泛的選修課程,如美術、寫作、教師語言藝術、電化教育、意大利語、德語、音樂美學、童聲合唱訓練、東西方音樂文化史、音樂學概論、MIDI技術與制作、現代錄音與錄音技術、舞臺藝術、教師口語、中學音樂課程設計、音樂教育管理等。
目前音樂教育的專業課程可分為公共(通識)課程、專業課程、教師教育課程幾個部分,除了基礎的教育學、心理學之外,與學生教學實踐能力息息相關的音樂教育類課程主要集中在專業基礎(必修)課程或教師教育課程中,大多在本科三、四年級開設,大部分高校目前只開設了一門必修的音樂教育課程。隨著基礎音樂教育的改革和發展,高師音樂教育專業將越來越意識到音樂教育課程的重要性,增加音樂教育課程必將成為高師音樂教育專業改革的趨勢。然而怎樣科學地調整課程結構,增加適用的音樂教育課程呢?筆者認為以下幾點是值得思索的:一是音樂教育課程在音樂教育專業各類課程中是否真正占有核心地位,各音樂教育課程開設的時間是否貫穿于本專業大學四年的始終,該類課程是否真正受到教學管理人員、教師、學生的一致重視;二是音樂教育課程是否真正貫徹了“以學生教學實踐能力為核心”的觀念,如果開設的音樂教育類課程僅僅是數的增加,那只是增加了學生的負擔。筆者建議可開設中小學音樂教材教法、中小學音樂課堂樂器演奏、中小學音樂課課例鑒賞等實用性課程;三是音樂教育課程是否能夠立足于本民族民間音樂文化,目前許多音樂教育類課程主要借鑒了國外一些知名的音樂教育思想(如奧爾夫、達爾克羅茲、柯達伊等),然而基于本民族民間音樂文化的教學方法卻幾乎沒有,學生只能運用國外的音樂教學法對我國民間音樂素材的音樂作品進行教學設計,有時候未免牽強附會,因此筆者認為應該開設基于民族音樂文化的音樂教育課程。
二、改變教學模式,注重課程融合
高師音樂教育專業開設的專業課程大致可分為音樂技能類課程、音樂理論類課程、音樂教育類課程,每一類課程對于學生教學實踐能力的建構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這些課程各自為政、互不融合,那么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因此這些課程只有協同作戰,才能達到1+1>2的效果。對于音樂技能課程來說,首先要使學生明白學習音樂技能課程的目的,是以舞臺表演為目的還是以當教師為目的,這個問題必須搞清楚。其次應培養學生的教師角色意識。這樣,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不僅學習了技能技巧,還會主動思考如何在學習的過程中找到教學規律,如何解決學習過程中的難題,如何將學習所得運用于中小學音樂課堂的教學實踐。另外應開設一些與中小學音樂教學結合緊密的技能性課程,如自彈自唱、即興配奏、小型課堂樂器演奏等,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將學生的專業技能轉化為中小學音樂課堂的教學能力。對于音樂理論課程來說,大部分學生都不夠重視,認為理論學習枯燥無味,然而不僅音樂技能技巧的學習有賴于音樂理論的學習,而且從音樂教師需要的綜合素養來看,對音樂本體的分析還是對音樂相關文化的掌握,無不需要扎實的音樂理論根底,因此,首先要增加學生對理論學習的興趣,筆者建議可改變僅由教師講授的單一的教學方式,將理論課程學習中一些簡單的內容交由學生講解,教師加以引導和補充,這樣既能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又能提高學生的興趣,增強學生的教學實踐能力。對于音樂教育類課程來說,要提高學生的教學實踐能力絕不可能單打獨斗,要和音樂技能課程、音樂理論課程協同作戰,要使學生認識到,只有將所學的音樂知識、音樂技能與音樂教育理論教學技巧聯系起來,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教學實踐能力。此外音樂教育課程應改變教師單一說教的模式,開發各種實踐形式,如課例鑒賞、教案寫作、中小學音樂課情境模擬、微格教學、說課實踐等,只有讓學生親身體驗中小學音樂教學,才能提高學生的教學實踐能力。
三、增加實踐形式,拓寬實踐渠道
傳統的音樂教育專業實踐主要包括藝術實踐與教育實習,藝術實踐主要是對學生音樂技能方面的展示,教育實習主要包括中小學教學實習與實作,一般安排在音樂教育專業的第四學年,無論從實踐的形式還是渠道來看,對于培養學生音樂教學的實踐能力來說都遠遠不夠。筆者認為要拓寬學生的實踐渠道,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增加學生課堂實踐的機會,這主要是指學生在專業課程的課堂中進行模仿式教學。以筆者長期執教的音樂教學論課程為例,筆者不僅講授中小學音樂教學的理論知識,更開拓空間讓學生在課堂上模仿中小學音樂課進行教學,從教材分析到教案寫作再到課堂實踐,學生從模擬的環境中會使教學實踐能力得到提高。再如,基本樂理、和聲、曲式、中外音史等音樂理論類課程,每門課程都是中小學音樂教學所需要的知識,在這些課程的教學中,我們同樣可以讓學生進行課堂教學實踐,截取其中較為簡單的內容,讓學生通過自行預習上網收集資料PPT課件展示的方式將教學內容講授給大家,教師進行引導與補充,這樣可以鍛煉學生的文字歸納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理解教材的能力等,從另一個層面來說也是提高了學生的音樂教學實踐能力。而音樂技能類課程,如果適當開設一些技能類的大課,我們就可以給學生提供一個課堂實踐的機會,讓高年級同學在初始入學的大課中輔助教師進行教學,學生的教學實踐能力無疑會得到提高。二是提供綜合性的藝術實踐活動。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藝術實踐活動多是單一的音樂技能的展示,如鋼琴、聲樂或其他器樂音樂會,筆者認為可以開展綜合性的藝術實踐活動,如自彈自唱、即興配奏、合唱指揮等,這些都是中小學音樂教師的必備技能,將有利于學生中小學音樂教學能力的提高。三是建設教學實習基地。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教育實習一般在大四進行,當前的情況是集中實習少,分散實習多,實習時間短,不便于教師指導。筆者建議高校可以和當地的中小學進行長期合作,建立教學實習基地,將一至四年級的實習目的與任務分階段細化,學生可以分不同的階段在實習基地進行見習、實習,這樣不僅能提高學生的教學實踐能力,同時也可以加強高校與中小學的聯系,實現雙方互贏。
四、結語
關鍵詞: 師范院校 音樂教育 課程改革
新世紀的第一年,指導基礎教育音樂課教學的新課程標準開始在全國試行,這標志著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作為教育“工作母機”的師范教育,如何適應基礎教育的改革,已成為了一個極富現實意義的事情。本文擬就高師音樂教育課程改革的有關問題進行探討。
一、 我國現行音樂教育課程透視
我國高師音樂教育現行課程的基本框架是建國初期照搬蘇聯專才教育模式形成的,這種課程模式對于中國音樂教育走上系統化、規范化的道路起到了重大的作用,為我國培養了大批優秀的音樂人材,開擴了中國音樂文化的視野,豐富了我國人民的音樂生活。50多年來,雖然也隨著社會的發展多次改革,但總體框架并未改變。面對新世紀音樂課程標準的實施,這種以分科設置為主流的學科課程體系已不適應新時期通才教育、專才教育相互依存,協調發展的要求,高師音樂教育的問題也日益明顯,如學生的專業口徑狹窄、專業基礎薄弱、綜合素質和創造能力不強、興趣單調、不熱愛教育工作、教育理論水平低、科研能力差、教學缺乏個性等等。出現以上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高師音樂教育課程結構不合理、內容陳舊、脫離實際不能不說是主要原因之一。課程體系的內涵是多方面的,但核心主要為課程結構、課程設置、課程內容三個方面。高師音樂教育專業的課程結構就大的框架和體系而言,也是由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構成的“三層樓”的模式。“按照這一思維邏輯構建的課程體系,在課程的設置上具有明顯的排他性,即與培養目標或實現培養目標已設置的課程無直接關系或關系不大的課程基本上都排除在課程
體系之外。”[1]這在一定的程度上強化了窄、專、深的課程體系,追求各自學科專業的系統性,完整性,重視專業的縱深發展,把分科課程的知識與整體范圍的知識割裂開來,忽視專業和學科的橫向聯系,使課程越教越細,越教越深,從而造成學生知識面過窄,社會適應能力較弱的局面。許多師范院校培養的音樂師資其知識結構往往局限于某一專業,只強調了本學科某一領域縱身性,與課程標準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其原因是師范院校沿襲了音樂專科院校的辦學模式,未能體現出音樂教育專業的特點,即師范性、專業性、基礎性。師范性是高師音樂教育專業與專業音樂院校在培養目標的主要區別。專業音樂院校是以培養音樂表演、創作、理論專門人才為目的,師范院校而是培養音樂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中小學音樂師資為目的,所以不應要求學生某一專項技能的高、深、精,而應要求其專業知識技能的全面均衡發展;專業性是指高師音樂教育專業不但要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更重要的是具備教授音樂理論、知識和技能的素養;基礎性是指為終生熱愛音樂、享受音樂、學習音樂、傳授音樂奠定良好的基礎。
從課程設置來看,高師音樂專業的課程主要由普通教育課程、音樂學科專業課程和教育專業課程三部分組成。普通教育課程是對學生普遍進行的專業知識以外的“公共課”的教育。它在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促進個性發展等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現時普通教育課程設置本身也還存在一些問題。據統計,我國高師普通教育課程的課時約占總課時的21%,而美國、日本、德國一般在33%至40%之間;我國采用“大一統”的課程模式,幾乎是清一色的政治理論課、體育課、外語課和計算機課等必修課,缺乏選修課,課程門類過于單一,課程設置缺乏彈性、開放性,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修課程的余地很小。而發達國家的課程大都涉及到哲學、社會科學、體育和自然科學,且學生可以根據學生自身的興趣愛好,主動選修課程,這大大調動了學生的積極性。音樂學科專業課程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專業基礎課是學生學習音樂專業所必須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的課程,是直接指向具體專業的課程,如樂理、視唱練耳等。專業課是建立在專業基礎課之上的關于某一專業的學科理論和專業技能的課程,如聲樂、器樂等。目前,高師的音樂專業學科課程設置相對獨立,“學生明顯存在著學科之間的知識割裂,曲式、音樂史、聲樂、器樂各是一回事,學生很少將這些知識與表演性和欣賞性課程內容融為一體。其結果,難免落得一個理論、技術理論和表演技術各自為政的匠人”。[2]專業課自成體系,相互之間滲透不夠,因而培養出來的師資專業知識面較窄、適應能力較差、學術水平低。“教師隊伍中存在著三多三少,即處于搬運工、教書匠、經驗型層面的教師較多,而專家型、研究型、反思型的教師較少;游離于教育研究之外的被動旁觀者,機械執行者,盲目模仿者較多,而自覺將教育研究作為自己職業生活方式的主動參與者,勇于探索者,積極創造者較少;懷抱著舊慣例,熱衷于操作訓練,滿足于技藝水平的較多,以審美的心態從職業生活中確認生命的價值,體驗存在的意義,享受創造的快樂的教師較少”。 [3]目前一些高師院校音樂學科實行的“主修”制出發點是好的,似乎體現了一專多能,但由于認識出現了誤差,在實際教學中有的只瞄準了“舞臺”,而忘掉了“講臺”過于強調一專而忽視多能。學生畢業后一旦走上基礎音樂教育崗位,面對要會彈、會唱、會講、會舞、會寫、會組織音樂活動等多方面的素質要求,往往表現出不適應。教育專業課程是最能體現“師范性”的,解決未來教師“如何教”的課程。我國目前僅有教育學、心理學、學科教學法三門課。這主要是受蘇聯專業教育的影響,特別是學科專業教育思想的影響。從課時比例來看,我國高師教育專業課程課時僅占7%,而美國、德國、英國分別占20%、30%、35%;我國高師音樂教育實習通常一次性完成即在畢業前,時間短,平均每個學生3-5節課,甚至1-2節課,內容窄,模式單一,多數流于形式,起不到應有的作用;而發達國家的教育實踐則在20周左右,且分數次進行,突出了實踐課程,把課程學習與教育實習有機的結合起來。
從課程內容來看,一部分課程觀念陳舊,知識陳舊,內容陳舊,有些音樂專業教材幾十年不變,有的雖然作了修改,但基本上還是老套子,無質的變化,不能及時反映音樂學科研究成果;有些課程門類多,內容龐雜且概念不清,知識結構不系統,缺乏內在的邏輯聯系,更無法進行學科的交融和滲透;還有西方音樂的理論技能知識比例遠高于中國音樂等。觀念上的落伍,內容上的陳舊,嚴重制約學生素質的提高。由于專業基礎課內容不夠寬,相互之間聯系不緊密,致使專業課的開設結構不盡合理,帶有較大的盲目性,經常因人開設,而非根據學生的需求和培養目標來開課;嚴重脫離中學實際,脫離高師的自身特點,脫離培養目標,致使高師音樂專業的學生在大學四年期間對基礎音樂教育的狀況了解甚少,畢業后高不成低不就。甚至有些教師、學生一味地向專業音樂學院看齊,以演奏家、歌唱家、理論家為終極目標,至于學生畢業后有相當的一部分
,尤其是專業方面有特長的不愿意或不安心從事音樂教育,尤其是基礎音樂教育工作而改行,造成音樂教師流失現象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