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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市容管控力度。堅持專項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結合,定期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對城區關鍵路口、重要路段進行嚴格治理,確保主要街道無店外經營、流動攤販、亂貼亂畫。半年來,組織專項整治行動20余次,有力維護了城市市容秩序。
2.抓好早晚市管理。針對西關菜市場外溢、東關農貿市場外溢,政府廣場周邊、康樂南路占道經營嚴重等問題,市容市貌執法大隊調整工作時間,采取了凌晨突擊整治、早晚駐守、機動巡查等多種執法形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管控,防止市場外溢,占道經營影響交通、妨礙出行。
3.加強學校周邊治理。一是配合縣食藥監局,開展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工作專項整治行動。行動中將執法人員分成兩組全天巡回檢查,中小學、幼兒園周邊100米范圍內嚴禁擺攤設點,學校上(放)學高峰期間安排專人值守;二是認真做好中、高考期間的市容環境整治工作。中、高考期間,制定多項措施,加強市容管控,給考生營造了良好的考試環境。
4.開展小廣告治理。利用數字化城管和執法人員巡查,對城區小廣告進行動態監管,對政通道、民安路、人和路、豐利北路小廣告進行集中整治。并抽調5名執法人員,加強了夜間巡查,對非法張貼噴涂人員一經發現,立即查扣,力爭從源頭上堵截治理。
5.實行錯時管理機制。按照“堵疏結合,以疏為主,管罰并舉”的工作思路,加強對無證攤點、店外經營、占道經營等違章現象進行整治。針對下班時間流動攤販集中出現的特點,市容市貌執法大隊實行彈性錯時工作,提前上班、延時下班,定人定點強化巡查,確保市容管理全覆蓋。今年以來,共清理店外經營2130家(次),清理亂擺攤點800余處(次),清除亂貼亂畫、舊春聯1500余處,清理有礙觀瞻懸掛物52條。
1.提高清掃標準,全面改善衛生質量。一是增加機械化清掃街道,提高機械化清掃率。每天早5點清掃車進行一次普掃作業;二是主干道中午、晚間進行保潔,確保全天達到九個小時保潔時間;三是主要街道進行掃水降塵。從4月份開始城區主要街道進行灑水降塵,每天灑水8次以上,縣城區濕式機械化清掃率已達到52.5%。
2.擴大清掃保潔范圍。在原有基礎上新增__街、武裝部西街、__堤口往西等3條街道,現城區清掃保潔街道達到66條街道,總清掃保潔面積達到177萬平方米。同時,做到城區生活垃圾密閉化收集運輸,日產日清。今年上半年共清理生活垃圾10570噸。
3.定期開展集中整治活動。以小街小巷、出入城口、菜市場、城鄉結合部列為工作重點,在加強日常清掃保潔的同時,定期進行整治。1至6月份累計開展12次集中整治撿拾垃圾雜物活動,清理亂倒垃圾百余噸,有力的促進環境衛生凈化水平整體的提升。
4.增加環衛設施。為加強城區環衛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區品味,改善城區形象,將城區民安路、興文道、豐利南路舊式果皮箱更換安裝了230個立式果皮箱,新安裝的立式果皮箱美觀新穎,兩側設有垃圾分類投放口,方便行人投放垃圾。同時,在人和路(工商銀行北側)、日新東街北側增設了2座智能垃圾房。啟動運行鹽店北路、崇文西街、二中對過、__四座公廁,解決了困擾居民的如廁難、垃圾傾倒難、收集難和運輸難等問題,進一步改善了城區環境,提升了環境衛生質量。
強化聯動責任機制,堅持源頭治理、動態管控,強化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車輛沖洗、密閉改裝、GPS定位等渣土運輸監管措施。對違法建設采取“打早”與“打小”相結合、“打新”與“打舊”相結合,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控制、第一時間查處。今年來共查處私搭亂建4處,擅自施工建設2處,更換建筑工地圍擋1095平方米。
嚴格按照《__縣戶外廣告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抓好戶外廣告牌匾審批管理工作。同時,加強巡查,對私自安裝戶外廣告牌匾的行為進行嚴厲查處,督導業主對破損、掉字、有礙觀瞻的廣告牌匾進行更換和維修,對城區道路兩側的建筑工地和空地圍擋進行管理和維護,城區環境保持了整體美觀的效果。今年1至6月份,共審批廣告牌匾58塊,清理落地牌匾125塊,整改破舊牌匾17塊,整頓改造建筑及景觀圍擋廣告2000余平方米。
加強對數字化監督指揮中心信息受理員和監督巡視員的培訓力度,確保做到信息采集和案件派遣“雙準確、雙及時”。利用數字化城管系統加強巡查、監控大氣污染治理、網格化環境監管中涉及的焚燒垃圾、車輛漏灑、道路揚塵、露天燒烤等事項,督導城管監督員、巡查員在相應網格巡查中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并上報、立案、派遣,督導相關部門及時處置。1至6月份,數字化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共受理立案5689件,派遣5689件,應結案5672件,已結案5662件,結案率99.82%。
今年我縣實施的節日亮化工程本著節儉、美觀的原則,以“
生態__”為主題,根據不同的路段、不同的地理位置和特點,分別用不同的彩燈進行裝點,使市域特色和扮靚城市環境有機結合,集藝術性、實用性和觀賞性為一體。主要對縣政府廣場、政通道及豐利北路兩側、世紀大道路口、四季春飯店路口、豐利北路大堤口等處進行了亮化,為全縣人民營造了文明、喜慶、祥和的節日氛圍。縣城管局在2015年“十八項重點工程、十八件惠民實事”中,共承擔垃圾處理場建設工程、縣城居住環境提升兩項建設提升任務。截止目前,左各莊垃圾處理場附屬工程建設進展順利,地泵建設、圍場道路綠化、硬化,雨污分流管道、辦公樓圍墻粉刷已經完成。院內東側大坑填土完畢,防飛散、鐵藝圍墻安裝完成。滲瀝液處理站正在建設中;董村管區垃圾處理場工程,已確定投資模式,采取社會投資的方式運作。已與中華環保基金會進行2次對接,提出了具體建設方案,并對董村管區王各莊村廢棄坑塘、董村管區磚廠、董村管區高村廢棄坑塘、辛莊管區磚廠、孫氏磚廠、龍街磚廠等8個選址進行實地勘探,現正處在論證階段;完善環衛設施,目前已完成灑水車加水點建設。保潔車、垃圾桶、中轉箱、公廁、皮卡采購已經完成;房式垃圾車、灑水車、小型清掃車于6月9日開標,因參標的公司不符合招標要求,已重新掛網招標,于7月7日開標。
在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攻堅行動中,城管局主要承擔外埠重卡車輛實行繞行管控、全面取締露天燒烤、渣土物料運輸揚塵管控、城區衛生保潔四項治理任務。按照《__縣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攻堅行動方案》并結合本局工作實際,制定了《城管局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城區露天燒烤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城區渣土運輸車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城區衛生保潔實施方案》。按照任務分工,迅速開展整治,攻堅行動取得階段成效。
一、繼續抓好市容秩序管理工作。鞏固上半年的治理成果,并繼續保持和加強市容管理和執法力度,認真督導落實“門前十包”責任制,加強對店外經營、擺攤設點、侵街占道、游商攤販、打場曬糧、非法張貼噴涂等行為的管理,確保年終市容市貌治理效果更有成效,執法水平有新的提升。
二、繼續提高數字城管平臺運行效率。深入推進數字化城管工作開展,建立健全各項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提升其發現問題、處置問題的效率。進一步整合資源,形成城市管理合力,調動廣大市民參與和監督城市管理的積極性,形成公眾參與城市管理的互動機制,實現人民城市人民管。
三、繼續提高城區環衛保潔水平。開拓進取,扎實工作,全面促進環衛工作規范化、精細化、常態化。提高精細化作業標準,確保清掃保潔的質量和標準達到“六無六凈”(即無果皮紙屑、無塵土、無雜物、無碎石、無袋裝垃圾、無人畜糞;路面凈、人行道凈、雨水口凈、樹坑凈、墻腳凈、果皮箱凈)。
四、加大對違法建設的執法力度。創新工作方法,加大巡查密度和執法力度,及時查處違法建設。努力實現新違建“零容忍”,努力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全年無違法開發建設工地動工。
五、繼續加強戶外廣告牌匾管理。加強對全縣范圍內戶外廣告的管理,嚴格按照一店一招牌的要求,規范提升戶外廣告的設置檔次和水平;嚴格管理戶外廣告牌匾設置審批程序,確保做到“零審批、零落地”。
六、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繼續開展露天燒烤、渣土物料運輸揚塵、城區衛生保潔以及重卡車輛繞行等治理工作,進一步改善我縣空氣質量,切實保障居民的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
一、多措并舉,優化街道環境
圍繞提升街道環境質量,一是集中開展了“城市美容活動”。對城區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環境實施了集中治理。在積極宣傳的基礎上,落實責任,嚴格考核,通過責任單位自行整改,專業人員清洗粉刷和縣直單位干部職工義務勞動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墻體、門窗上的附著物、張貼畫、廣告語5800余處,沖洗或粉刷陳舊污損的墻體72000余平方米。繼續采取執法人員巡邏、專業隊清洗等綜合措施,增強治理辦假證野廣告的時效性,基本維持了城區主干道兩側可視范圍內無亂涂亂畫現象。二是對照省級文明縣考核驗收標準,集中力量對城區主要大街和重點地區面貌實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頓沿街兩側亂貼亂畫、亂扯亂掛、占道攤點和店外經營。設置高檔次圍擋板300余米,清理影響市容的墻體廣告600余平方米。在重點路段兩側施劃自行車、摩托車停車位6376米,規范了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二、狠抓落實,治理店外經營
一是嚴格攤點設置審批管理,壓縮城區臨時攤點數量,實行了臨時攤點“四不設”和“三定一簽”制度。即主干道兩側沒有固定門頭的攤點不再設置;博城五路、樂安大街兩條“示范路”兩側不再新設臨時攤點;學校門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設置攤點;對多次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攤點一律取締,不再設置。對必須設置的早點、饅頭等便民臨時攤點,與其簽訂以定點、定時、定衛生管理責任為主要內容的《規范經營責任書》。二是進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點,低峰巡線,延時、錯時管理辦法,對商業集中區、學校門口和集貿市場周邊店外經營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實行全時段無縫隙管理,改善了城區沿街經營秩序。三是6月份,我局會同縣市政部門重新與城區沿街單位、商戶簽訂了以包環境衛生、包綠化美化、包立面整潔、包公共秩序、包設施安全為主要內容的“門前五包”責任書。同時,逐商戶發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為主題的《致城區沿街經商業戶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會共同參與的城市環境管理長效機制。
三、突出重點,實施城市噪聲污染整治
為強化城市污染防控,我局立足職能,在加強日常生產、經營性噪聲污染治理的基礎上,重點對建筑工地違規夜間施工噪聲擾民行為進行了查處。尤其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實施了高中考期間噪聲污染管控,通過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安排執法人員實施夜間值班管理,今年已查處夜間噪聲擾民行為11起,查處商業宣傳高音喇叭噪聲污染26起。為控制煙塵污染,通過采取中隊包片、隊員包店的方式,對城區主干道路兩側露天燒烤業進行了集中整治,依法取締露天燒烤點,鼓勵經營戶換上了無煙烤爐入室經營,減少了環境污染。
四、堵疏結合,實施禁止占道打場曬糧專項整治
今年麥季,我局及早動手抓好禁止在城區道路打場曬糧工作。在廣泛宣傳縣政府關于禁止在城區打場曬糧《通告》、積極協調解決城區周圍各村農民打場曬糧場地的基礎上,嚴格落實各中隊管理責任,按照責任分工,從早到晚,全天時上路值班巡查,做到發現一戶,清理一戶。重點路段安排執法人員全天輪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絕了在城區道路上打場曬糧問題,保證了道路整潔暢通。
五、重點突破,整治商務中心區環境
為優化市民購物環境,我局對縣城百貨大樓周邊商業中心區域的亂停亂放、亂擺亂占、亂貼亂畫行為進行了集中整治。取締了占道流動攤點,外遷飲食、修理等臨時攤點23個;清理占用商業網點停車場地的出租貨車21輛,并督促各商業網點施劃了停車位,規范了機動車和自行車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墻體、地面和公用設施上的亂貼亂畫,規范了戶外廣告牌匾設置,清理了各類違規廣告條幅;進一步強化各商業網點的門前環境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了門前環境專管人員和長效措施。通過整治,該區域環境秩序明顯改觀。
六、配套聯動,優化道路交通環境
項目管理辦公室(projectmanagementoffice,PMO)就是在這樣的現實背景下誕生的。在最近的十幾年間,許多組織設置了一個或多個項目管理辦公室。它作為項目管理結構中的一個組織部門,既可以扮演操作性角色,也可以扮演戰略性角色[]:前者主要是指項目管理辦公室可以負責不同項目間資源分配的具體執行工作,協助項目經理實現項目目標;后者主要是指項目辦公室可以利用其特殊優勢,充分掌握組織所執行項目的大量信息,協助制定公司戰略計劃,甚至獨立做出戰略性決策。
1 項目管理辦公室的概念
美國項目管理協會(ProjectManagementInsti-tute,PMI)在《項目管理知識體系指南》(2008年版)中對項目管理辦公室下了一個簡單的定義:項目管理辦公室是一個負責對所轄項目進行集中協調管理的組織部門,其職責可涵蓋從提供項目管理支持到直接管理項目。從這一定義看,項目管理辦公室主要是一個操作性機構,其職責是對組織內的多個項目進行整體協調管理,它本身并不具有戰略性地位。美國PMI的《項目集管理標準(第2版)》中提到,項目集管理辦公室(programmanagementof-f1Ce,PMO)是項目集基礎結構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它支持項目集經理進行多個項目的管理。此定義同樣比較寬泛。盡管如此,對于當前日新月異的PMO實踐,寬泛的定義仍然具有啟發意義。實際上,在不同的組織中,PMO的結構、角色定位和認知價值都具有很大的不同,在一些組織中,PMO甚至成為組織收集、分發和更新項目管理類智力資產的首選執行部門。
Hobbs和Aubry發現,在大部分組織中,PMO的設立時間都不長,超過一半(3%)的PMO的設立時間不超過2年。他們將PMO的特點總結為如下4點:①多樣化有價值,存在經濟附加效應;③通常會歷經成立、解體以及再成立的過程需要在變革中發展。第一個特點是指,在不同的組織中,PMO的定位和職能是不同的,它不具有跨組織的相似性或統一性;第二個特點是指,PMO通常都是為了實現某一特定目標而設立的,因此在建立之初就被寄希望于實現經濟附加效應;第三個特點是指,PMO在組織實踐過程中可能會經歷一個過程;第四個特點是指,PMO必須經過一些變革才能得到發展、完善——這也是目前所呈現出的PMO的發展趨勢。具體來說,項目管理辦公室的“成立-解體-再成立”的過程是:組織高層認為項目管理辦公室具有重要作用,并成立了該部門;之后,企業的項目管理文化形成,組織中的每個成員都接受了項目管理,此時PMO失去了存在的價值,于是可能被解體;再經過一段時間后,當組織面臨的問題從項目管理向項目集和項目組合管理轉變時,組織又遇到了新的困難,此時可能會考慮重建PMO。當然,不排除接下來PMO再次被解體的可能,特別是在項PMO的職能和文化精髓巳經融人企業的項目、項目集和項目組合管理的情況下。
PMO的常用或類似叫法包括項目管理辦公室、項目集管理辦公室、項目集辦公室(programof-fice)、產品管理辦公室(productmanagementof-fice)、項目集支持辦公室(programmanagementof-fice)、項目支持辦公室(projectsupportoffice)、產品支持辦公室(productsupportoffice)、項目支持工作組(projectsupportgroup)、項目管理支持辦公室(projectmanagementsupportoffice)、組織支持項目辦公室(organizationsupportprojectoffice)、項目管理中心(projectmanagementcenterofexcel?lence)、項目管理能力中心(projectmanagementcompetencycenter)。
對于“PMO的概念不統一、形式具有多樣性”這一現象,學者和企業管理者認為,設立PMO是組織對其自身需求和所處環境的響應,PMO是為了實現組織的特定目的而設立的獨一無二的結構性實體,因此不同組織的PMO具有的共同點較少[9]。
為了研究方便,本文提出,PMO是組織給予項目經理在管理和知識平臺方面的有力支持,是推動組織高層進行資源配置和戰略對應(strategyalign-ment)的組織部門。該定義不僅強調了PMO的操作性角色,而且明確了PMO的戰略性角色。
2項目管理辦公室的發展歷程
在總結現有資料的基礎上,我們認為,從服務對象的角度,可將PMO的發展歷史劃分為如下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90年)客戶群PMO。在約40年的時間里,PMO的核心功能是客戶群PMO。PMO由分派了具體項目(經常是大型項目)的一些項目管理專職人員組成,即通過建立一個直接面向客戶的組織來更好地貼近客戶。只有在項目管理方面訓練有素并真正理解它的人才能成為PMO的成員。PMO可能與組織內的其他所有部門聯系,并被視為利潤中心。而傳統的層級結構下的職能部門則被視為成本中心。此外,還存在為多個項目服務的客戶群PMO,即通過集合多個項目以便更好地與客戶溝通、管理客戶關系、服務客戶需求。對應筆者在前文所下的定義,可以說,客戶群PMO與現在人們經常定義的PMO存在較大的概念差異。
(2)第二階段(1990—2000年)職能型PMO。隨著IT等技術的飛速發展,人們開始關注非傳統的管理技術,如項目管理。管理層意識到項目管理對公司經營產生的沖擊,意識到專業化的項目管理才是提升績效的根本,并考慮將項目管理的所有關鍵活動在PMO的監督下進行。此時PMO的主要職責包括:項目管理的資源配置;項目管理的指導和問題解決;項目管理方法和標準的制定和執行;項目管理培訓和教育;項目管理的持續改進和標桿基準設置。在這一階段,大多數企業通常在組織的一個職能領域或部門成立PMO,其最核心的職責是管理核心資源池——管理組織擁有的各種資源,此時PMO扮演的是操作性角色。
(3)第三階段(2001年至今)公司級PMO。進人21世紀,PMO成為很多企業的管理體系中的必備機構。盡管分派給PMO的主要活動并沒有改變,但企業賦予了PMO一些新的使命:PMO要收集關于項目管理的所有智力財產,要積極支持公司的戰略規劃。在這一階段,PMO主要為公司自身服務,其職責聚焦于公司的戰略問題,而不是單純的職能問題,PMO轉變成一個控制公司的項目管理智力資產的中心。
除此之外,很多學者將PMO的建立和使用與企業化項目管理(enterpriseprojectmanagement,EPM)相結合,提出建立以項目管理為核心競爭力的、由組織內致力于項目管理實踐的團隊組成的PMO,以提高組織績效、為組織增加價值[1°]。企業化項目管理是一個涉及整個組織的管理理念。它基于這樣一種思想:通過同時實施一系列項目(如公司戰略項目、業務改善和組織改革項目、新產品或新服務開發項目等)實現公司目標,并采取系統的方法支持這些項目。在項目管理理念的指導下,每件事情
都可以按照項目方式進行處理。組織績效的提高可以通過運作項目和制定項目管理標準流程來實現,從而使組織朝著企業化項目管理的理念前進。PMO成為組織內實施和維持項目的關鍵,也成為組織實現企業化項目管理的平臺。
與以上總結相類似,Aubry、Hobbs和Thuillier對4個公司的PMO發展歷史進行了實證研究和分析,具體見表1。
通過對比分析這4家公司的PMO發展歷程,我們發現:
第一,組織內的PMO有多種類型,小至為單一項目服務(甚至一個人也可以組成一個PMO),大至為整個組織服務。PMO可以從屬于某個部門(如IX部門),也可能高于任何一個部門(如工程部門或IT部門),屬于公司級別的PMO。
第二,可將PMO的發展歷程視作是公司的組織變革和價值創新重塑的過程,如公司級別的PMO的目標經常是在公司范圍內領導項目管理持續改進、推進組織變革,使組織更有成效地進行項目管理。
第三,PMO的不斷變革也是其所在組織在不同發展階段轉型的表現。PMO通過傳播項目管理方法、構建相關的標準體系以及運用管理工具等而成為組織項目管理文化變革的推動者。從這個意義上說,探究一個組織的MPO的發展進程是非常有意義的。
3項目管理辦公室的職能
作為組織內具有特殊功能的部門,項目管理辦公室有多種職能,可以支持、協調以及控制項目以及與項目相關的活動,實現組織價值的最大化。
一般來說,PMO肩負著維系組織內部和外部的項目管理與項目組合管理的重要職責。具體而言,PMO的主要作用應當包括:建立一套組織的項目管理標準及流程,包括開發出各種輔助工具;開發項目管理的各種模板、表格和文檔,改進項目的計劃工作和溝通;是供或組織開發項目管理培訓,提供項目管理咨詢;開展項目評審,確保項目管理標準及流程被很好地貫徹;收集和總結項目管理的經驗和教訓,改進和維護項目管理標準及流程;為項目管理專業人員提供一個平臺,建立項目管理專業人才資源庫,并為在項目管理中實現更好的溝通提供服務支持;收集和整理項目信息,對內更好地協調部門之間、項目干系人之間的關系;對外提供便于與客戶溝通的窗口,提高客戶滿意度;對項目組合實施組合管理,包括項目組合計劃、優化、監控和資源調配;從組織戰略的角度對項目組合進行分析評估,確保組織戰略被貫徹實施。
在對現有的學術文獻進行綜述的基礎上,本文提出,pmo的職能包括5大類——開發、支持、監控、培訓和組合。
(1)“開發”強調PMO需要開發一些標準流程、信息系統以及項目工具,以協助組織內的項目管理。具體職責包括:開發、實施以及維護項目管理的標準、流程與方法論;開發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推動項目管理的信息化;提供一系列標準化的工具;建立和管理具有潛在風險的數據庫;持續改進和完善企業的《項目管理手冊》確認、記錄項目管理的最佳實踐。
(2)“支持”指PMO要為項目經理們提供行政支持,使他們受益于組織積累的經驗以及PMO的規模經濟,以減少其工作量。具體職責包括:向組織高層匯報項目狀態,并提出相關的改進建議;招聘、選拔與培養項目經理,相其提供有關項目管理的咨詢服務和工作指導;整合項目管理組織過程資產,提供項目管理平臺和工具,共享項目的經驗和教訓;支持客戶關系管理,協調供應方與合同方的關系;衡量顧客滿意度,并跟蹤顧客需求。
(3)“監控”指PMO需要收集報告、審計項目、進行項目后評估以及為不同的項目分配資源。具體職責包括■為項目經理設定明確的項目管理目標;要求、督促、檢查項目部制定完備的項目計劃并切實付諸實施;組織項目各階段的評審;跟蹤記錄項目的重大變更;執行項目審計;協調項目部門與職能部門以及項目部門之間的沖突;進行項目資源特別是人力資源的調配與平衡;規范項目收尾工作,積累項目管理組織過程資產;發展、完善項目評分制度。
(4)“培訓”指PMO需要發展組織中的項目管理文化,培訓項目管理員工,并提供咨詢服務。具體職責包括:通過開展培訓等提高項目團隊成員的個人工作能力和整體協同工作能力;為項目經理獲取和傳播知識提供指導;為項目團隊成員提供職業發展咨詢;組織提高組織項目管理成熟度、豐富團隊成員個人知識、提高其能力的各類認證考試。
(5)“組合”指PMO組合所有與多項目管理相關的方法。具體職責包括'參與戰略計劃的制訂;分析項目的成本和收益,管理一個或多個投資組合;確認、挑選新項目,并確定其優先級;對不同的項目進行資源協調;管理一個或多個項目計劃;評估組織的競爭力、能力以及成熟度;為項目的啟動提供支持。
總之,PMO的職責有很多,它可以提供與項目相關的專業化服務,以滿足企業的業務需求,并將項目經理從日常的瑣碎事務中解放出來,如PMO可為相關部門收集信息并將之格式化,以便對項目的進展情況有統一認識。PMO將項目管理的多項職能加以整合,可以提高項目工作效率,更好地支援項目。也有一些研究者認為,PMO的職責還包括制定公司的項目管理發展戰略、確定項目管理的激勵機制以及加強組織項目管理的信息溝通等。
4案例分析
國家應用軟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為NAST)是我國質檢系統中第一個國家級軟件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是經中國國家實驗室認可和國家計量認證的第三方軟件產品質量評測機構。
經過近10年的運轉,NAST的檢測業務范圍不斷擴大,傳統的單項目管理巳經不適應其實際情況,NAST對PMO的需求逐步顯現。2011年,NAST成立了項目質量管理部,建立此部門的目標是使之成為中心技術業務協調、監督和服務的中樞。
項目質量管理部的主要職責如下:負責實施管理體系的建立、完善、貫徹和推行;協助中心主任組織管理體系管理評審;負責組織軟件檢測過程的質量監督;負責用戶投訴的處理;負責中心管理體系文件的管理、發放和更改控制;負責組織質量文件、技術文件和記錄的歸檔、保存、管理、銷毀和作廢;負責標準查新,跟蹤國際先進軟件檢測質量標準、管理規范;組織管理體系的內部審核業務;組織實施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驗證責任部門的糾正/預防措施及實施情況;負責中心所有項目的分配工作;負責測試環境的搭建及維護;負責中心信息系統的管理和維護;負責中心設備的調度、管理和維護;負責中心網絡維護、網絡接人和托管服務。
由此可見,NAST的項目質量管理部的主要職責完全對應前述的開發、支持、監控、培訓和組合五大職能,尤以開發、支持和監控為重點。不但如此,在一年的運行過程中,項目質量管理部在項目早期決策、項目完成后的評估及組織過程資產建設和中心項目管理認證等工作中起到了重大作用,也就是說,培訓和組合同樣也是NAST的項目質量管理部的重要工作內容。通過構建這樣的管理體系,項目質量管理部可以更好地行使整體的監督協調職能,避免各部門各自為戰而造成的資源浪費。
5結論
PMO作為一個為項目提供集中服務的部門,在工程、建筑和石油等特定行業領域內巳經有幾十年的發展歷史,它一般由規劃師、造價工程師和評估人員組成。20世紀90年代中期,隨著項目管理文化在其他行業得到使用與發展,PMO的概念也得到推廣和普及,受到從業人員和咨詢師的鼎力支持,PMO的數量開始急速上升。雖然目前PMO作為組織的一個結構性實體巳被很多大型公司所接受,但是,正如Hobbs和Aubry所總結的[7]:PMO的形式和內容在不同的組織中具有多樣化,較缺乏典型的共享特征。
一、巷道工程質量驗收方法
實行班組自檢和驗收員檢查驗收的方法
班組自檢即班組在施工過程中,由班長對每一道工序進行監督檢查,把好質量關,確保每道工序質量合格,以工序質量保工程質量,杜絕不合格工程。
兩生產班驗收員對本班組的施工進尺、工程質量、文明衛生施工全面負責,為第一責任人。
嚴格執行“三級驗收”制度,即:班長、跟班隊長、驗收員。
二、巷道工程質量標準及允許偏差
1.巷道掘進管理規定
按巷道中心線施工,確保規格斷面符合設計要求。
巷道設計尺寸:總寬度:5.2m,左幫:2.6m,右幫:2.6m 高為2.6m。
⑴寬度:檢查時按中心線向兩幫檢測寬度,每個檢查點
取6個測點,上寬、中寬、下寬各兩個測點。
規格偏差:0—+100mm
⑵高度:測量巷道頂底板全高,每個檢查點取1個測點。
規格偏差:0—+100mm
2.錨桿安裝及鋪聯網管理規定
⑴錨桿檢查方式:拉線繩逐排檢驗。
規定:頂板錨桿要安裝到掌子面,空頂距不得大于400mm。安裝牢固,托板密貼壁面,不松動,螺母緊固到位。幫部錨桿支護滯后工作面不超過15m。
⑵錨桿抗拔力:用錨桿拉力計做抗拔力實驗,每50m拉三根。
規定:錨固力最小值不小于設計的90%,設計值150KN,不低于135KN。
⑶錨桿間距、排距:偏差±50mm。
⑷錨桿角度:頂板支護中間五根錨桿與頂板垂直,兩邊兩根錨桿與頂板成75°夾角,幫部支護錨桿與壁面垂直。
⑸錨桿外露長度:20mm≤露出托板≤40mm
⑹鋪聯網:頂板鋼筋網長邊垂直巷道中心線鋪設,相互壓茬寬度100mm,沿壓茬外沿“一字”綁扎,每隔200mm用14#鐵絲雙股綁扎牢固。幫部塑鋼網長邊平行巷道鋪設,與頂板鋼筋網相互壓茬寬度100mm,每隔200mm用14#鐵絲雙股綁扎牢固。幫部塑鋼網之間聯網用尼龍繩綁扎,綁扎間距200mm。
3.錨索安裝管理規定
⑴錨索檢查方式:拉線繩逐排檢驗。
規定:錨索支護滯后臨時支護不超過10m。
⑵錨索錨固力230KN。
⑶錨索間距、排距:偏差±100mm。
⑷錨索角度:錨索必須垂直頂板。
⑸錨索外露長度:錨索外露從露出鎖具外150—200mm。
⑹在允許偏差范圍內錨索布置于頂板平整處,頂板不平時用木托板或板皮墊平支實。
三、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⑴巷道底板(包括人行側和皮帶下)無積水、淤泥。
⑵10m巷道長度內直徑為50mm以上的矸塊、煤塊不超過2塊,5m巷道長度內20mm以上矸塊、煤塊不超過4塊,距巷道正頭30m范圍外浮煤清理干凈。
⑶管線吊掛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成線型管理。
⑷巷道從開口至工作面底板及兩幫不得有雜物、廢棄物等。
⑸滅火器安裝符合《作業規程》要求,并掛牌管理。
⑹風筒吊掛做到逢環必掛,做到平直無彎曲、無破口,對接口不嚴等現象。
⑺巷道出渣及時,堆渣高度不得超過巷道高度1/5,綜掘堆渣長度不得超過2m。
⑻巷道頂板無懸吊物(如吊鏈、吊環、鐵絲、鋼筋頭等)。
⑼巷道頂板、兩幫報廢錨桿須當班清除(距失效錨桿正前方100mm處補打)。
⑽工裝須吊掛在專用的掛鉤上,且統一地點,懸掛整齊。
⑾巷道頂板或網內有活矸(脫離頂板100mm及以上)時應及時處理凈活矸。
⑿支護材料要定置定量碼放整齊,分類堆放,并且編碼、上架管理,錨桿頭尾方向一致,出頭差錯不超過50mm,錨固劑存放在包裝箱內且包裝箱堆放整齊,沿巷道順長方向擺放,錨桿托盤、錨索鋼帶15個一組用鐵絲捆扎且碼放整齊,網片成捆,軸線平行于巷道中心,分層碼放,出頭錯差不超過50mm,同類材料最多分兩堆堆放,堆間距不超過150mm;
⒀工器具、工具箱堆放點定置,現場有定置說明牌板,各類工器具、工具箱必須編號,且放置在距工作面不超過150m處。
四、機電設備管理規定
⑴各供電纜線懸掛平直,纜線無破損。
⑵開關的各類保護器齊全,且動作正常,無短接現象。
⑶各類開關主接地絕緣值符合規定,饋電開關、綜保均打輔助接地且絕緣值符合規定,纜線頭要掛錫處理。
⑷各類開關必須達到防爆要求,防爆面保持清潔、平滑。要做到開關上架,掛牌齊全。
⑸綜掘機、除塵風機、錨索機、邁步支架保持機器運轉正常且達到煤礦的防爆要求,各機器要保持清潔。
五、處罰辦法
⑴對不合格的項目當班及時處理,未處理的交由下一班處理,直到質量合格為止,對驗收員、隊干驗收出的工程質量問題,班組要無條件進行整改,并扣分處理,對無正當理由未整改的對班長扣除20分。
⑵巷道寬度、高度在驗收時,對超出允許范圍值的,超挖100mm—200mm,扣除當班30分;超挖200mm—300mm,扣除當班50分;超挖300mm—400mm,扣除當班100分;超挖400mm及以上,當班班長、驗收員、綜掘機司機無工。
⑶錨桿(索)施工,安裝不緊固,托盤不緊貼壁面,角度不符合規定。錨桿每出現一根不合格的扣10分,錨索每出現一根不合格的扣15分。
⑷錨桿(索)間排距超過偏差,不符合規定的。每出現一根不合格的扣10分。
⑸錨桿(索)施工,錨固力達不到設計值。每出現一根不合格的扣20分。
⑹錨桿、錨索外漏長度不符合規定的,每出現一根不合格的扣10分。
⑺鋪聯網不平展,網不緊貼壁面,壓茬寬度和綁扎距離不符合規定的,每出現一處不合格的扣10分。
⑻錨桿、錨索施工不成排成行,每出現一根不合格的扣10分。
⑼對管路吊掛,出現漏水一處,扣除班組30分。
⑽對管路吊掛,不平直的,出現一處,扣除班組30分,并重新吊掛,對不整改的,另外扣除班長20分。
⑾文明生產不合格的對相關責任人按情節給予20—50分處罰。
⑿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其他方面的問題,由驗收員根據隱患的危害程度,自行考慮扣分。
六、要求及說明
⑴跟班隊長、驗收員、各班長要嚴格遵守本制度,把好質量驗收關,杜絕不合格工程。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翻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建設工程(國家另有規定的大中型工業、交通等建設工程除外)和混凝土構件、商品混凝土產品的質量監督,均按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主管機關,是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以下簡稱監督總站)和區、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監督站),具體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監督工作,業務上受同級技術監督部門指導。
監督總站負責國家和本市重點工程以及其它重要工程和一、二級混凝土構件廠、商品混凝土攪拌站產品的質量管理監督。區、縣監督站業務上受監督總站領導,負責本區、縣行政區域內監督總站監督范圍以外的建設工程和三級混凝土構件廠產品的質量管理監督。
第四條 建設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含城市建設開發企業)按照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管轄范圍向監督總站(站)申辦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未經注冊登記,市建委不予批準工程開工。
建設工程竣工,由施工企業會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施工企業向監督總站(站)申報建設工程竣工質量核定。
第五條 施工企業和混凝土構件、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格按照政府主管機關核定的業務范圍承擔工程施工或生產業務。按照建設工程和產品的技術要求配備相適應的技術負責人和技術人員。
二、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實行全面質量管理,落實質量責任制。
三、建立健全建設工程總分包質量責任制。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全部工程質量向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對分包的工程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
四、嚴格按照設計文件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文件。嚴格執行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和操作規程。
五、嚴格按照工程質量標準使用建筑材料、構配件和相關設備。不得使用無出廠證明和質量不合格的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無生產許可證的不得使用。嚴禁偷工減料、粗制濫造、弄虛作假。
第六條 監督總站(站)對混凝土構件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的營業資格進行審核。產品出廠須附具產品質量合格證;構件應標明產品型號、生產日期并加蓋檢驗合格證章,實施生產許可證的構件,須按照規定標明生產許可證編號。
第七條 監督總站(站)依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設計文件,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工程進行質量監督:
一、開工前,核查工程設計、施工企業的業務范圍,依法審查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包括質量責任制)的落實保障措施,審查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
二、施工中,監督檢查執行技術規范、質量標準情況,檢查監督施工質量,特別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部位的施工質量。
三、監督檢查所使用的材料、構配件和相關設備的質量。
四、竣工后,核查施工企業申報竣工工程的有關技術質量資料,核定工程質量等級。
第八條 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督促施工企業按照設計文件施工,并參加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九條 發生工程(產品)重大質量事故,施工企業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監督總站(站)報告,由市或區、縣建委組織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參加調查處理,屬進行加固補強等技術處理的處理方案,應由設計單位提出或簽認。
第十條 人民防空工程在施工中的質量監督,由監督總站(站)會同市或區、縣人防部門進行,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監督總站(站)負責處理。新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的規定。
第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不按照規定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擅自開工的,由監督總站(站)責令限期改正或停止施工,并由市或區、縣建委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不按規定的范圍承擔工程施工或進行產品生產的,由市或區、縣建委按照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處理。
三、在施工或生產中不執行技術規范、質量標準、操作規程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和相關設備,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質量低劣的,由監督總站(站)責令停工或返工,限期整頓,并視情節輕重處責任單位1000元以上1 萬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的,處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款;偷工減料、粗制濫造、弄虛作假,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 萬元以上1 0 萬元以下罰款。因質量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對單位負責人處5 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罰款,并由單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申報竣工工程,經監督總站(站)質量核定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對責任單位按該工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 元處以罰款,并限期返修,使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五、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或多次出現不合格工程(產品)事故的,由市或區、縣建委給予降低企業等級的處罰,直至提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屬勘察設計質量不合格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的,移送勘察設計質量監督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監督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法,忠于職守,秉公辦事。對徇私舞弊、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或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和混凝土構件、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須向監督總站(監督站)繳納管理監督費。其費率標準為:房屋建筑、設備安裝等工程為建安工作量的千分之二點五;市政公用工程為施工產值的千分之二;混凝土構件企業為產品銷售額的千分之一點五;商品混凝土生產單位為產品銷售額的千分之一。
監督管理費為行政性收費,列入工程總概算或產品成本。
第十三條 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城鄉建設委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