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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海洋人類學;漁業社區;海權問題;話題轉向和前沿趨勢;海洋中國話語
【作 者】趙婧D,廈門大學人文學院人類學與民族學系2014級博士研究生;張先清,廈門大學人文學院人類學與民族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廈門,361005
【中圖分類號】 C912.4;P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 - 454X(2016)04 - 0074 - 007
20世紀80年代后,在全球化帶來急劇社會變遷的背景下,海洋人類學研究不再局限于學科誕生初期弗思(Firth)對馬來亞漁民及其漁業經濟的“單純”關注①,[1 ]28-63而在文化生態或社會文化的研究范式,[2 ]49-94研究態勢開始日漸顯現。在國際競爭愈加激烈的當下,海洋對于世界地緣政治格局的意義不言自明。
一、傳統研究主題:漁業社區發展與人海關系
隨著全球化與城市化的深入,漁業社區傳統的生計方式、社會結構乃至人際關系注定無法掙脫“被變遷”的命運。漁業社區的發展與良性人海關系的建立歷來都是海洋人類學應用性研究的核心話題。
王嵩興對宜蘭龜山島漢人漁村社會進行的民族志書寫,[3 ]49-91阿倫貝皮文化變遷的考察,[4 ]3-32《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安達曼島人》等早期出自人類學科學研究“實驗室”的海島民族志都是人類學對漁業社區研究的經典。在延續這些傳統討論的同時,人類學對于這一話題的研究也有了新的發展動向。
Breton延續了人類學對于親屬制度的討論,他注意到加拿大魁北克圣保羅河流域的漁業社區通過社會經濟組織所展現出對特定地理和社會環境的適應性回應,以及雙邊親屬制度(bilateral kinship)如何為適應性策略給予了巨大的彈性。[5 ]他用參與觀察的方法檢視了兩個漁業社區不同的社會組織形式和家庭結構,認為盡管這兩個社區的工作組織與食物結構都類似,但一個社區與大型社會呈現出中間人式的聯系,另一個則是直接與大型社會進行單線聯系。[6 ]
choembucher和Byron的研究旨趣與人類學經典研究相契合,前者探討了印度南部漁業種姓中的平均主義和等級秩序,并提供了大量的民族志資料。[7 ]后者在歷史脈絡下分析了北歐漁民家庭與家戶的關系,[8 ]obben從社會系統中緊密相關的社會分層、社會規模、社會等級著眼,解析了兩個巴西漁業社區所經歷的社會變遷。[9 ]
后來的研究者們擴展了其研究視野并拓寬了研究興趣的范圍,Volkman關注漁業社區中的性別話語問題,他以80年代后期印尼東南沿海漁業社區中婦女在生計方式上的轉變為例,強調文化彈性(culture flexibility)是使女性得以從“傳統”織布機上抽身出來轉投漁業貿易行當,并成為國家發展以及技術進步與貿易快速擴張獲益者的原因。[10] Taway等人分析了人們對烏干達湖濱漁業社區艾滋病高發病率所產生的刻板印象,認為漁民往往給人以不負責任的高危人群印象,但是為了獲得更好的生計和健康支持,漁民和漁業社區應該避免這種刻板印象的出現。[11 ]
然而,盡管海洋人類學對于漁業社區的研究已經逐漸多樣化,但是對于漁業社區更急迫的現狀仍然關注不足,難以顧及漁業社區的現實困境與未來發展方向的不確定性。海洋人類學的應用性研究致力于在保護當地傳統文化與保護海洋生態之間尋求制衡,為發生正在變遷的社區創造新的生活方式及謀求長遠發展的策略,關懷正在經歷變遷的人們,幫助建立良性互動的人海關系,為海洋生態保育提供更大的保障。
如何平衡地方性知識、傳統文化與資源保護之間的矛盾一直是海洋人類學應用性研究者們所面臨的困境。Siri.u.S?reng嘗試在保護資源與繼承傳統文化之間尋找兼顧兩者的方式,在對挪威近海的漁村進行考察后,他認為維持漁業可持續性發展的方法在于建立體察當地捕魚技術與文化差異的多元法律途徑。[12 ]漁業社區的文化遺產保護以及生產技藝的傳承問題也進入研究者的視野之內,Smith關于印第安人獨桅艇制作技藝的研究就是其中之一。[13 ]
拉瑪萊拉村所經歷的遭遇是當傳統生活方式遭遇現代化挑戰的典型個案。這是個位于印度尼西亞南海岸的小型漁村,延續著在每年的5月-11月期間用魚叉捕捉附近海域鯨群的傳統。但是,隨著鄰村頻繁采用炸魚的方式進行非法捕漁,近海生態的破壞以及抹香鯨種群數量的減少,拉瑪萊拉村已經面臨無鯨可捕的窘境。在全球化的壓力下,以犧牲地方文化傳統和改變社會結構與人際關系為代價,擁抱現代科技可能成為該村① 剩下的唯一指望。[14 ]
拉瑪萊拉村是全球范圍內眾多發生劇烈社會變遷的漁業社區的其中之一,對漁村進行新聞式的報道顯然不是海洋人類學應用性研究的目標。在傳統生活方式、傳統文化與現實中尋找漁業社區的出路與建立良性互動人海關系才是海洋人類學應用性研究的宗旨。當然,設立海洋保護區(MPAs)的國際通行做法對漁業社區產生了深遠影響,海洋保護區的建立為漁業社區帶來了食品安全、資源權力、雇傭、社區組織結構和收入等方面的福利,并賦予當地社區爭取政治經濟訴求的力量,但是獲益的漁業社區和漁民只是少數而已。[15 ]
對海洋社會和漁業社區而言,亟待解決的問題是:如何以人類學的方法與關懷去幫助架構良性互動的人海關系;如何平衡漁業生產與海洋生態保護之間的關系;如何在具有高度流動性的海島社會中維持社區的穩定與和諧。因此,雖然海洋人類學的應用性研究肩負漁業社區發展與良性互動人海關系建設的責任,但未來的研究路途仍然任重道遠。
二、話題轉向下的新焦點:作為海權問題之核心的產權問題
當今,海洋已經成為各個國家的戰略重點,基于海洋權益的一系列問題已成為各學科、各層面討論的焦點。這些看似為圍繞著爭端、海上安全利益、捕撈權(fishing rights)、海洋資源開發等海事權益(maritime rights)等核心展開的各方博弈,實則根源于海陸(ocean/land)不同的資源屬性以及產權(property rights)這一關鍵概念本身的撲朔迷離。海洋人類學的應用性研究對這些問題也進行了回應。
產權問題從其概念本身再到產權的確認與屬性的辨析就是不乏爭議且令人困惑,其被視作一系列相關權利(bundle of rights)并涉及一套復雜區分系統。但是不論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都認同在所有者享有的進入(access)、管理(management)、排他(exclusion)、轉讓(alienation)、撤銷(withdrawal)等基本權利中確認產權的關鍵在于排他性。[16 ]13-41動性特點顯然使得人們難以套用在陸上區分資源或財產屬性的邏輯去輕易判斷其排他性。因此,海洋到底屬于公共資源還是私有財產并非一目了然,這也使得產權確認、海域(territoriality)所有權與海洋資源使用權的界定和區分問題陷入難解的循環論爭中。
實際上,論爭的核心在于海洋到底是無疆還是有界,即海洋究竟是理所當然的公共財產(common property)與開放資源(open resources),還是設有準入限制和產權歸屬的私有資源(private property)。換言之,各種豐厚的海事權益應是均享抑或專屬。對于世界上大多數海事權益相關者而言,產權問題 ① 決定了他們是可以隨心所欲地享有海洋資源,對所有權一事置若罔聞,還是必須遵循海洋產權的劃分和所有權的歸屬并對各自在海洋上的行為保持克制。
就通常意義而言財產(property)無所不在,而產權則處于法律、經濟、國家、政治、文化的交叉地帶,甚至涉及社會認可的經濟權利(economic rights)。Carruthers和Ariovich根據其在經濟學和法學框架下進行的研究提出了進行產權確認需要參照五個維度的新觀點,即財產的客體與主體、財產的使用、強制權以及財產的流轉。[17 ]人類學家主張,人們對資源的占有形制(tenure)受到從資源本身條件到技術水平、人口增長幅度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盡管大部分文化中陸地與海洋都隱含了作為公有財產的預設,但是隨著人口增長,環境資源變得稀缺,調節資源占有形式,轉換資源公私屬性的社會機制(social property regime)便應運而生。當然,也存在人口增長后人均資源占有率下降,但是公共資源仍然保持其公有性質的案例。因此,簡單而倉促地對海洋作出公私屬性的判斷無疑武斷而粗暴地忽略了社會現實。[18 ]
Acheson長期致力于海洋人類學的研究,他早年堅持將海洋生物等海洋資源視為公共財產(common property),但同時也承認陸地、海洋、江河等公共資源存在被過度開發或濫用的事實。Acheson認為私有資源由其所有者維護,因為他們必須通過對資源的投資來獲益,故而不會出現過度開發或濫用的情況。于是,被貼上公共財產標簽的開放資源就陷入了只有無限制開發才符合邏輯的悖論中,[19 ]因為個體缺乏集體責任(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動機而造成的公地悲劇一樣。[20 ]對美國緬因州龍蝦產業和捕蝦人進行了跨越近30年的定點研究后,Acheson發現人們將海洋作為公共財產的預設受到現實中各種劃分地盤(territoriality)的非正式規矩的挑戰,[21 ]逐漸意識到人們在海上的地盤之爭是包含一系列沖突與策略的復雜博弈。[22 ]
Durrenberger 與Pálsson在其聯合研究中就捕撈領地與海洋資源的可進入性進行了探討,盡管他們也同樣質疑了海洋作為公共財產和集體資源的刻板印象,但是他們對于產權與海洋資源準入資格之間因果關系的推定難免顯得有些簡單。其實,Durrenberger 與Pálsson也承認正是由于缺乏對產權、所有權(ownership)、可進入性(access)、海域控制(control of sea territories)等概念的系統區分才導致了爭論的延續。[23 ]
隨著研究的深入,Ostrom注意到了資源管理機構從政府到社區再到私人的三級分層對資源在公私屬性的轉換上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24 ]Quires等人為在對跨國金槍魚漁場進行了多點民族志式的田野調查后,提出產權問題的癥結在于沒有分離產權和使用權(use rights),也未能區分不同層次的公共產權設置受限的準入權。[25 ]25-59
在最近的研究中,Acheson企圖調和眾人的說法也力求對這個令人糾結又眾說紛紜的問題做出一個“了斷”。他通過分析民族志資料和比較海陸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個案(case study of Land Tenure and Sea Tenure),系統闡述了產權的概念及其產生機制,提出資源存在從公有到私有財產轉化的可能,人們對資源的占有形式取決于經濟發展的穩定性和維護資源的代價(defense cost)。[26 ]言下之意在于強調海上生計方式的不穩定性以及在海上高昂的排他成本,使得海上資源的所有形式轉化變得不那么簡單。
然而,實際上包括Durrenberger與Acheson在內的人類學家發現其研究,不過是驗證了海洋環境本身的復雜性造成了海洋屬性與產權問題的似是而非與模棱兩可。從他們的研究中我們可以看到,在具體的社會文化場景下,資源的公私屬性是可轉換的而非一成不變的。他們找到了影響資源屬性轉化的因素,但并非完全揭示了判斷資源性質和進行產權確認的普適性標準。
于是,在此之后的海洋人類學研究試圖沖破過去研究思路的掣肘,不再掙扎于界定產權的概念。擴寬思路后的海洋人類研究著力于分析人們爭奪海洋資源背后的動因和行為邏輯,而不同于經濟學家為了尋求提高漁業生產效率的漁業管理政策,而對政府控制海洋準入資格的權力尋租行為進行無力指責。[27 ]
Levine相信人類學關于產權的討論已經從對人類領地的適應與不適(adaption and maladaptation)轉移到控制進入空間和資源的消極/積極因素上來,在涉及地盤(territoriality)爭奪的諸多變量中,產權問題應該躋身更中心的位置。在對三個以捕撈鰲蝦為主要生計方式的新西蘭村莊進行的比較研究中,Levine歸納了準入控制(Controlling Access)的三種類型并對這一行為作出了解釋,他認為人們爭奪海洋資源就像爭奪地盤一樣,準入控制代表正是漁民保護財產的方式。據此,他反對在漁業管理中對公共財產的無限制應用(unqualified application)。[28 ]
此外,人類學家還關注漁業社區的社會結構以及社區在爭取資源和權益時的訴求與進行的表達,嘗試用文化的視角來解釋產權問題對漁業社區和漁民們所具有的意義。Taylor在對愛爾蘭Donega郡轄下的一個沿海居民點Teelin進行的考察中討論了捕撈大馬哈魚(salmon)與表達社區認同之間的關系。他認為Teelin居民在夏季捕撈大馬哈魚的行為并非旨在創造更多的家庭收入,而是以此作為表達社區認同和個人認同的方式,并與意識形態相結合,最終起到將當地社區凝聚成一個社會整體的功用。[29 ]
總的來說,海洋資源的屬性難以一概而論,而實際上在具體的社會歷史場景和文化脈絡之下,資源的公私屬性是可轉化的(convertible)。在人類學家看來,產權問題的復雜與可變恰恰源于世界各地的海洋社會在社會結構、社會關系以及地方性知識乃至認知體系上的多元。因此,在社會歷史情景和文化脈絡下理解產權問題,并分析資源以及產權對于當地社會的意義,才有最終可能厘清該問題。
然而,現實情況實際遠比研究者的預設更為復雜。Gatewood觀察了西南阿拉斯加采用圍網捕撈技術(seiners)的大馬哈魚漁場,他發現漁場的性質以及漁民們之間的關系其實長期被忽略了:漁場本身是一個充滿競爭的商業組織和信息分享單位,人與人之間既有競爭又有合作,并非簡單的人群集合。[30 ]Vinck在對斯里蘭卡北部長期受內戰影響的漁村進行定點考察后發現,北斯里蘭卡的捕漁權、產權糾紛以及漁場準入問題涉及多個主體(個人和漁會都善于表達自身的訴求)與多維度的權力斗爭。[31 ]
在加入新制度經濟學和歷史學維度的研究與反思后,不免發現靜態地就產權而論產權的人類學研究可能是研究者自己天真的一廂情愿。產權的概念其實由來已久,在明清以來的中國鄉族社會就不乏爭奪水資源分配權利的個案,圍繞水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的斗爭往往以宗教儀式作為展演形式(performance),并由此促成了區域聯盟的產生。[32 ]現代意義下的產權制度只是人類整個產權進程中隨著資本主義發展所產生的一種產權形態。按照布迪厄的資本理論體系,資本可以分為客觀資本和象征資本,其中客觀資本包括源于經濟資源的經濟資本,實質為信息資本的文化資本,以及作為資源與政治權力連接形式的政治資本,還有疊加于實際與潛在人際關系網絡之上的社會資本。此外,象征資本則是一種一般性的認知資本,各種客觀資本都無法脫離隱含于自身的象征存在。用布迪厄的話說,“象征資本就是不同種類資本所取的形式。”[33 ]119作為產權依托形式的經濟權屬之外的社會意義和文化內涵的角度出發,[34 ]對具有再生產性的象征產權的重視而言,關于產權的人類學討論還有重新檢視的必要。
三、話題轉向下的新焦點:海洋治污與管轄權問題(jurisdiction)
在全球化及城鎮化的加速推進的壓力下,海洋生態環境受困于生產-污染的吊詭對立,海洋污染不僅是全球范圍內存在的普遍問題,而且是既牽涉政治、經濟、技術、法律等多方面的問題,也是影響地區與國際利益的疑難雜癥。
從20世紀中期開始,海洋污染問題就已經引起海洋學、環境科學等多個學科的重視,在這些數量龐大的研究中,關注海洋污染現狀,分析污染原因,尋求污染解決辦法是其中主要的研究線索。[35 ]在經歷了前期以尋找污染源和劃分污染類型為重點的研究階段后,后期的研究側重于從技術手段上提出治理海洋污染的新方法。[36 ]
此外,解決海洋污染的主流途徑是在聯合國框架內展開國際合作,力求在國際法范疇內探索處理海洋污染的辦法。盡管通過國際合作來治理海洋污染已經取得不少突破,但是海洋污染問題的處理仍然亟待“直達病灶”的良方。《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于1982年正式生效,并日漸成為裁決國際海洋爭端、海洋資源問題、海洋污染治理的主要法律依據。然而,管轄權的曖昧與模糊成為在國際法框架下解決污染問題的障礙。因此,為了處理涉及具體國家與責任認定的污染問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三次會議界定了海洋污染來源的類型,其中包括陸基來源(land-based sources),國家管轄權內由海底行為(seabed activities)引起的污染,超出國家管轄權范圍由海底行為引起的國際海域污染,傾倒引起的污染,由空氣或通過空氣傳播的污染,船舶引起的污染。[37 ]
但是,在涉及經濟活動和國際政治博弈的復雜海洋生態問題上,面對具有不同訴求的主體,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海洋污染的難度與壁壘可想而知。Diehl和Siqueira在巴西的觀察就說明,盡管人們明確海上商品運輸是海洋原油污染的首因,而且對其產生的負面影響心知肚明,但是海事水域司法監管職責的履行(marine waters guardianship)卻未能配合當地的司法命令(judicial ordering)。[38 ]
人們已經意識到海洋污染對海洋生態、海島社會、漁業社會乃至海洋文化遺產保護帶來的影響和危機。[39 ]面對復雜的海洋污染問題,難以找到一蹴而就的解決方法或補救途徑。“誰污染,誰清理,誰賠償”的假定原則只能起到有限的效力,這在試圖尋求海洋污染解決辦法的研究者們中幾乎成為一個默認的共識。Levy在對海洋原油污染的分析中認為,海洋污染之所以成為頑疾,是因為對污染責任方的簡單責難起不到震懾作用,而徹底禁止海事活動又難免對合法權益者有投鼠忌器的擔心。[40 ]
事實上,盡管人類學家已經意識到海洋污染問題嚴重影響了漁業社區的傳統生計方式,以及海洋社會的人際關系乃至社會結構,然而在針對海洋污染問題進行的諸多研究中,對海洋社會、漁業社區、人海關系進行深描,關注海洋生態環境變化對當地社會和地方文化造成的影響,并重點解析造成海洋污染中文化變量的人類學研究卻并不多見。人類學研究在該話題上的方興未艾也許才是海洋污染問題“久治不愈”的原因所在。
關注當前社會熱點問題,參與攸關民生的社會議程討論,以人類學理論指導社會應用實踐是人類學發揮學術影響力和社會號召力的必要方式,也是建構負責任的人類學(engaged anthropology)的基本準則。[41 ]人類學的應用性研究處理海洋污染問題主要集中在幾個方向:用文化的視角體認并“翻譯”人們在不可逆的全球化過程中的經歷與感受,揭示海洋污染對生計方式、地方文化傳統所造成的影響,為受到海洋污染影響的社區謀求利益,[42 ]259-280提出社區應對生態危機的具體措施。[43 ]如何擺脫開發即污染的“詛咒”,在關注海洋污染治理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育的同時,以不犧牲地方文化傳統和文化多樣性為前提,為變遷中的漁業社區尋求新的生計與生活方式才是未來海洋人類學應用性研究所面臨的艱巨挑戰。
四、構筑“海洋中國“的話語體系:海洋人類學話題轉向下的機遇
海洋因其承載著人們有關食物、資源、政治、經濟等多方面的考量已經成為人類越來越重要的庇護所。 [39 ]在從“海洋”出發又重返“海洋”的人類學研究大趨勢下,[44 ]人類學的研究前景勢必可期。
然而,伴隨全球化浪潮席卷而來是急劇的社會變遷以及前所未有的海洋環境危機,海洋社會與人海關系均呈現出愈加復雜的趨向。這使得人類學家們體認到從傳統、經典的研究主題,轉向旨在以推動解決當下實際社會問題為目標的新話題的必要性和急迫性。
“一帶一路”戰略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基石,也是中華強國夢想得以實現的前提。“海洋”作為“一帶一路”戰略的重要維度,對于順應全球化和世界經濟一體化以及推動我國的現代化建設事業都至關重要。然而,相對于內陸農業社會來說,“流動”的海洋社會并非我國人類學界最為熟稔的研究對象。但是,只要系統梳理國際海洋人類學成果并及時把握學科發展的前沿動向,方興未艾的中國海洋人類學研究將會為厘清當下海洋熱點問題貢獻出自己的智慧。更重要的是,將為理解我國傳統海洋文明和傳承海洋文化,構筑海洋中國的話語體系推動“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和海洋強國夢的實現產生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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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許會說,不就是城市里工業和生活污水處理時產生的淤泥么?說得沒錯,但更準確的定義是進行廢水處理過程中分離出來的固體。
在我們過去的認知里,這些污泥實在是讓人頭痛的廢物之一。它的成分及來源均比較復雜,其中含有大量的氮、磷、鉀等多種營養元素和有機質可利用成分,也可能含有有毒、有害(二(啞心)英)、難降解的有機物(多氯聯苯等)、重金屬(銅、鉻、砷、汞、鎘等)、病原茵及寄生蟲(卵)等物質。因此,大量未經處理的污泥任意堆放和排放,會對環境造成新的二次污染。
20世紀70年代以后,城市污泥產生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在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人口急劇增加、國家對環保事業投入不斷增長的推動下,我國污水處理廠數量連年增加,污水處理能力不斷提高,由此產生的污泥也將保持較大幅度的增長。據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規4算,到2010年,我國各城市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濕污泥將達5000多萬噸,占我國年總固體廢棄物排放量的5%以上。
在全球資源緊張的大背景下,改變傳統的污泥處理和利用方式,減少污泥的二次污染,發展污泥資源化利用技術,已成為中國乃至全世界環保界廣泛關注的課題之一。
變廢為寶有沒有可能?
傳統方法
實際上,人們嘗試過許多方法來處置污泥。最常用的是土地填埋、焚燒處理、水體消納等,但這些方法自身也存在一定的污染或者說缺陷。
土地填埋,填埋坑中的滲出液和氣體會破壞環境,污染空氣與水源。滲出液中有害物質進入地下水層會污染地下水環境;填埋場產生的氣體甲烷,不采取適當措施會引起爆炸;另外,適合污泥填埋的場所也因城市污泥大量的產出而越來越有限,美國近幾十年來已經關閉了大量的填埋場,而歐盟各國1992年填埋處理約占40%,2005年已減至17%,而且規定所填埋的物質僅限于有機物質含量<50g/kg。
焚燒處理污泥一般要求其熱值在1000kJ/kg以上。焚燒時產生的=惡英等氣體造成大氣污染,污泥中重金屬也隨煙塵擴散。另外,焚燒成本是其他處理工藝的2~4倍。
水體消納實際上并未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造成了海洋污染。美國1998年已禁止向海洋傾倒污泥,歐盟也規定從1999年開始禁止利用海洋處置污泥。
顯然,傳統處置方法的各種弊端促使人們不得不去尋找新的解決方法。
水泥回轉窯破解難題
2009年10月28日,由金隅集團自主研發的國內第一條利用水泥窯余熱干化處置城市生活污泥示范項目竣工投產儀式在北京舉行,標志著我國第一條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線的正式投產。
據金隅旗下新北水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付秋濤介紹,項目的設計思路是利用水泥生產產生的余熱將有機污泥經過干燥后作為燃料進行焚燒,焚燒殘渣替代黏土作為硅質、鋁質原料,使廢物變成資源。
水泥回轉窯內溫度為1450~1700℃,氣體最高溫度可以達到1800℃以上,在如此高溫下廢棄物中主要有機物的有害成分焚毀率可達99.999%以上,即使很穩定的有機物也能被完全分解;同時,能將有害廢料中可能存在的重金屬固定在熟料中,避免了再次擴散之害;焚燒污泥的殘渣熔入水泥熟料,最終進入水泥成品,不會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
據了解,該項目建成后每天可處置生活污泥700噸,每年大約可為北京市處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22萬噸,占北京市生活污泥產生總量的1/4。目前金隅集團在北京還有五條新型干法水泥窯,具備日處理1000~1500噸污泥的能力。
2008年北京市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達87萬噸。此城市污泥處置項目的成功運行無疑為城市市政污泥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穩定化處置提供了一個安全的模式,更為解決北京乃至全國的污泥處置問題提供了一條新的途徑。
污泥發電前景廣闊
2008年5月11日,德中環保論壇開幕,環保問題專家、德國弗朗恩霍夫應用技術研究院研究員張浩表示:“目前中國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非常低,無害化處置設施還不到1/4。由于費用昂貴,即使在相對發達的城市,污泥處理率也僅為20%~25%,污泥隱患日益凸顯。另一方面,沼氣發電是目前發達國家處理污泥最常用的途徑。因此,污泥發電對國內一些污水處理廠來說,是一項不錯的選擇。”
污泥發電的主要方法是通過污泥厭氧發酵,產生沼氣,然后沼氣在燃氣內燃機的氣缸內燃燒做功,把化學能轉換成機械能,最終產生電能和熱能。這種方法無須對污泥進行脫水處理,經厭氧罐發酵后,能消化75%~80%的污泥,剩余20%~25%的沼渣經脫水無害化處理后,還可制成有機肥;產生的沼氣回收到沼氣罐內,隨時可用于發電,供污水處理廠循環自用;發電產生的余熱一部分用來加溫發酵池,剩下部分用于區域供熱,實現熱電聯產。
更重要的是,根據政策,企業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可享受高于煤電0.25元/千瓦時的電價,并免征所得稅和增值稅。
江蘇南京市在污泥發電上走在了全國前列。早在2007年6月,南京協鑫生活污泥發電廠就和南京市市政部門達成協議,處理江心洲污水處理廠日產的140噸污泥。該污泥發電廠總投資8050萬元,具備日處理污泥400噸、最大處理600噸的摻燒能力,是當時國內最大的污泥發電項目。
據了解,南京協鑫是熱電聯產企業,發電過程中同時產生蒸汽,這是國家鼓勵的電力生產方式。拿供熱來說,集中供熱鍋爐效率在90%左右,小鍋爐效率只有60%左右。打個比方說,同樣滿足一個熱用戶的需求,小鍋爐如果一天要用10噸煤的話,集中供熱鍋爐只要6~7噸。
另外,用其他無害化方式處理生活污泥,成本大概在400元/噸,而污泥摻燒發電的成本只有110多元/噸,且燒完后的污泥殘渣百分之百可以用作水泥生產的原料。
美國商務部部長助理伯海吉安在參觀南京協鑫污泥摻燒現場后曾表示:“污泥焚燒發電體現了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循環經濟模式,具有明顯的環境效益。”
化泥為肥
還有一種處理污泥的方法也取得了不錯的效果,那就是污泥化肥。
在國外,污泥作為肥源農用已有多年的歷史。日本在1954年就建成第一座污泥堆肥中心,到上世紀90年代末已建55座。美國的污泥農地利用量占污泥產出總量的35%,葡萄牙高達80%,德國為25%,英國為51%。目前,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將污泥農用作為污泥資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向。
在我國,海南海口市在污泥農用領域已率先取得突破。據了解,海口市城市生活污水經白沙門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每年生成約4萬噸污泥,原先用填埋法處理污泥,每噸污泥的運
輸費和填埋費約需80元,還需要占用大量土地。
2002年,經海口市政府的協調,海南農豐寶肥料有限公司與白沙門污水處理廠簽訂合同,以每噸15元的價格包購污水處理廠的全部污泥,對城市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并以此為原料生產肥料,使海口成為我國第一個完全解決污水處理廠污泥=次污染問題和城市污泥再利用問題的城市。
據了解,海南農豐寶肥料有限公司采用專利技術,對污泥進行微生物無害化處理,殺滅污泥中的線蟲、大腸桿茵等有害生物,降低重金屬含量,然后以污泥作為基肥,迄今為止已開發生產出多達20多個品種的有機肥、復合肥和微生物肥,產品經海口市有關部門環保和質量檢測合格后投放市場,受到農民歡迎,被廣泛使用到海南的橡膠、反季節瓜菜、熱帶水果的種植中。
這一污泥治理利用方式的運用,每年為海口市政府節省近300萬元的污泥處理費用和4520萬元的填埋土地費用。農豐寶公司近三年來在海南積極推廣利用城市污泥生產的生物有機肥,應用面積已達14000公頃,平均每公頃新增產值3600元,經濟效益達50400萬元
前行之路
盡管與歐美等發達國家還存在一定差距,但上述一系列事實無一不表明這幾年我國在城市污泥處理上已經有了不小的進步。而國家的政策支持力度也在不斷加大。
2009年2月18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及科學技術部并實施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這項政策明確了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處理處置設施規劃和建設的責任主體,強調了建設規劃先行,污泥處理設施必須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時投入運行,還強化了監督管理,要求地方各主管部門各司其職,污水處理廠要報告污泥去向及用途。同時,也統一了技術路線,要因地制宜確定污泥處置的方式。
最重要的是保障了資金來源,政策明確要求,各級政府應進一步提高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水平,污水處理費應包括污泥處理處置運營成本,并可通過財政補貼等途徑落實污泥處理處置費用,確保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正常穩定運營。同時也要求各級政府應加大對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對于列入國家鼓勵發展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和設備,按規定給予財政和稅收優惠;鼓勵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污泥處理處置,建立多元化投資和運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