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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政策性投融資的概念及其特點
所謂財政政策性投融資是財政為了強化宏觀調控功能,以信用為手段,以實現特定政策目的,直接或間接有償籌集資金和使用資金的活動。其本質是以政府為主體按照信用原則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分配所形成的特定的財政關系。作為以財政信用方式取得資金,與常規的財政借貸沒有什么區別,但又與常規的財政信用活動不同,它是一種特殊的財政金融活動。第一,常規財政信用,是為彌補國家預算赤字而實施的,為國家預算籌集資金,并同國家預算資金一道被無償用掉,過后要靠增加稅收來歸還,而政策性投融資與預算是否有赤字無關,它是出于實施財政政策需要而進行的信用活動,所籌集的資金是以有償形式來運用的,無須用未來時期稅收歸還。因此,財政籌集起來的這筆信用資金,并不是常規的國家預算資金,而是國家財政資金的特殊補充。第二,它一手以有償方式借來資金,一手又以有償方式使用這些資金,與社會一般融資活動相同,但它的運用目的并不是為了盈利,因此,它與一般社會金融活動又有根本性區別,它的使用具有鮮明的公共性。第三,它融金融性與財政性為一體,從而在宏觀調控中,有著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雙重功能,又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實施安全得多,加大投融資力度,擴張信用,可以起到與擴張性貨幣政策相同作用,但又與一般信用擴張不同,不會帶來在拉動經濟同時,有引發通貨膨脹之虞,也不會有引起財政債務依存度過高,帶來財政風險問題。它是一種安全性大的特種信用活動。
(二)建立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的必要
正因為財政投融資,有以上所說那么多的特點和優點,在二次世界大戰后,倍受一些后起的市場經濟國家的重視,并在宏觀經濟調控中發揮了其它手段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其最為成功者,當首推日本。我國當前財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銳,宏觀調控能力很弱,而所面臨的宏觀調控任務又非常繁重,在這種情況下,建立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將是十分有意義的。
1.它是填補財政宏觀調控能力不足的有效手段。在我國財政宏觀規模過低的條件下,面對大量的市場配置失效領域的存在,所導致的各個瓶頸產業急需投資的情況,通過健全的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就可以借助社會資金來補充財政資金之不足,用以加快瓶頸產業建設,推動經濟協調發展。日本在戰后經濟能迅速恢復和發展,是與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分不開的。二次大戰后,日本財政十分困難,經濟恢復與發展所需的社會資本十分緊缺,財政政策性投融資起了非常重要的補充作用。日本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動員的資金規模是十分龐大的,截止1998年,其融資總額已達國民生產總值的11.3%。韓國在經濟起飛中,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在補充政府財政資金方面的作用,也是十分突出的,在“一五”計劃時期,財政投融資貸款,占政府農林水利投資的25.8%,社會公共資本中占53.2%,70年代在公共基礎設施及基礎產業投資中占60 %, 1989年有90%財政投融資用于高速公路、地鐵、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注:參見孫魯軍等:《韓國——政府主導型的市場經濟》,武漢出版社1994年版,第68—70頁。)
2.誘導社會投資沿政府意圖方向發展之必要。用日本人的話說,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可以對企業和銀行起到帶頭羊作用,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現著政府意志,反映政府扶持重點產業的意圖,凡能得到政府投融資支持的產業,表明這些產業很有發展前途,因此,財政投融資重點投入的產業,就會引起商業銀行和私人資本關注,跟隨其后進行投資,從而拉動社會資本投向與政府資源配置意圖相一致,起到宏觀調控作用。我國正處于經濟發展即將起飛階段,加快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建設,以誘導社會財力投向,保持社會資源配置沿著優化方向發展,就更是必要的。
3.加大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力度之必要。財政政策主要運用稅收、補貼和預算支出等手段進行調節,它偏重于調整資金結構;貨幣政策主要運用存款準備金、貼現與再貼現、公開市場操作等手段進行調節,它偏重于控制貨幣供應總量,財政投融資卻既有調節社會總需求的能力,又有調節結構的能力,在宏觀調控中,只有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兩者協調配合,方能發揮其最大作用。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具有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雙重功能,因此,在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之間插入一個政策投融資體系,就可以更好地使兩大政策協調配合,當需要加大結構調整力度,更需財政政策多出力時,通過財政投融資體系,可以更多地把社會儲蓄吸引到結構調整方面來,從而將貨幣政策轉化為結構調整手段,配合財政政策調節;當需要加大總量調節、擴大需求或供給時,更需要加大貨幣政策的總量調節作用時,通過財政投融資體系加大投融資規模,又可以有效的配合貨幣政策,提高拉動經濟力度。
總之,無論從增強財政調控的物質基礎來說,還是從更有效地發揮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調控能力及更好協調兩者作用來看,在我國盡快建立完善的財政投融資體系,是十分必要的。
二、日本財政投融資的資金來源與運用
1.資金來源。日本財政投融資體系中資金來源,比起民間金融機構更有相對穩定的來源,主要由大藏省資金運用部資金和簡易保險金、產業投資特別會計、政府保證債、政府擔保借款等構成。其中資金運用部資金居主體地位,保證了財政投融資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和運用上的政府權威性。(1)資金運用部資金。 日本的資金運用部是日本大藏省的一個直屬機構,專門承擔管理和運用民間及政府資金的一個機構。在《資金運用部資金法》中明文規定,郵政儲蓄及政府特別會計的閑置資金必須存入該部。因此,資金運用部實際上受郵政存款、各種特別會計公積金的委托,把這部分資金融通給政府金融機構和公團等特殊法人、地方公共團體等,處于財政投融資的核心地位,其運用的資金約占財政投融資的80%。 資金運用部的前身是具有悠久歷史的大藏省存款部。 后根據1941年制定的資金運用部法,改成現在的資金運用部,同時在其資本運用方法等方面,也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形成了現行制度的基礎。
1997年度末,資金運用部資金來源總額為455508億日元,其構成內容25%以上是郵政儲蓄,加上福利保健年金、國民年金等眾多的小額資金,則占總額的85%。(注:日本《經濟統計年鑒1998》,第537頁。 )從期限類別來看,大部分委托金是七年以上長期性的。資金運用部吸收的資金均屬托管性資金,資金運用部運用這些資金須支付利息。在資金運用上,須經資金運用審議會審查批準,在規定的范圍內運用資金。運用的主要目的在于促進公共利益,其應用范圍被限定在:對國家、地方、公共團體的貸款或國債、地方債;向政府相關機構及公團等特別法人貸款或購買它們的債券;對電力資源開發股份公司貸款或購買該企業債;購買一定限度的金融債。(2)簡易保險資金。 所謂簡易保險資金(簡稱簡保資金)是在“簡易生命保險及郵政年金特別會計”結算中產生的剩余積累金。它作為政府資金綜合管理的唯一例外由郵政大臣管理。從簡保資金的結構來看,其大部分是簡易生命保險的積累金。作為簡保資金的運用對象,在資金運用部的對象范圍基礎上,允許對簡易生命保險、郵政年金的契約者提供契約者貸款以及向民間保險和具有競爭力的高利率的電力、煤氣、私營鐵路事業債(每種都是由資本金在40億日元以上的公司發行的)提供資金。在運用資金時,為和資金運用部資金形成一個整體,該項資金也納入財政投融資計劃,資金使用方針和運用條件也必須預先經過和資金運用部同樣的資金運用審議會審議。(3 )產業投資特別會計。它是以進行重建經濟、開發產業及振興貿易為目的,承接1953年美國對日援助物資資金特別會計而創設的。作為每年度財政投融資計劃的資金來源,1980年以前逐年擴大的投資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要依賴從一般會議籌措,但80年代以后,主要靠資金貸款的本金和利息收入來籌集。其資金運用方向,從設立到1955年度,主要是對日本開發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電力資源開發股份公司等骨干產業的擴充和貿易振興提供所需要的資金。以后也以公庫、公團、特殊公司等為投資對象,1980年以后停止了直接對公司法人貸款,專門行使投資特別會計的職能。(4)政府保證債、政府保證借款。國營公共事業企業、 公團等政府相關機構發行債券或從民間金融機構籌集長期資金時,其本金和利息的償還,由政府擔保的分別叫做政府保證債、政府保證借款。對于這些資金籌措,政府保證的限度需要在一般會計預算總則中,按機構類別規定并經國會決議通過。政府保證債、政府保證借款之所以包括在財政投融資的資金來源中,是因為各機構的借款雖然是民間資金,但最終是由政府保證還本付息的,特別是政府保證債,其發行數額、發行條件等均由政府和銀團共同商定,是專門以財政政策為依據的資金,所以作為政府的資金來源處理是比較合適的。從1971年起,為適應將來經濟形勢的變化,對政府保證債和政府保證借款的發行、借款限額,每個機構都可以在當初50%的限額范圍內增加一定數量,即所謂的“彈性條款”。其發行條件是政府保證債及政府保證借款利率,都作為長期利率的一部分,隨金融形勢的變化而變化。政府保證債應募者的利率在普通國債和公募地方債之間,政府保證借款利率屬于長期優惠利率,兩者比較起來在籌資成本上,政府保證債要低一些。因此,在以政府為保證的資金籌措中,政府保證債占90%以上。80年代以后,由于資金運用部資金有限,已不能滿足財政投融資的需要,所以對政府保證債、政府保證借款的依賴性又有了增強。
2.資金運用。日本政府的財政投融資金運用,是依據每年制定的財政投融資計劃綜合運營的。財政投融資計劃由“財政投融資資金計劃”、“財政投融資原資推算”和“財政投融資用途別分類”三部分構成。其中,“財政投融資資金計劃”是按投資對象機構來確定如何運用資金;而“財政投融資原資推算”和“財政投融資用途別分類”既是財政投融資計劃的附表,也是財政投融資計劃主要資金來源、以及資金用途分類的明細表。另外,在資金運用部資金和簡易保險資金中,期限未滿五年的短期運用,不列入財政投融資計劃。
歸納起來,依財政投融資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大體包括:住宅建設、改善生活環境、社會保健福利事業、文化教育事業、發展農林漁業、國土保全、道路修建、運輸通訊、區域開發、救災重建、促進外貿與經濟合作、及推進產業與技術發展等方向。其貸款對象是十分廣泛的,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用途范圍內的用款者,都可得到貸款,其中很多是經過公共金融機構貸出的,直接供款的主要是,國家各種公共事業特別會計貸款;對公營的企業事業團體貸款,公共金融機構供款。以及認購地方政府債券等等,其中對公共金融機構是基本貸款對象。
財政投融資活動是通過政府的金融機構實施的,日本公共金融機構,是由資金運用部為核心的,吸收存款的郵政局和發放貸款的政策性銀行和政策性公庫構成的,主要由兩行十庫構成,兩行是“日本輸出入銀行”和“日本開發銀行”,十庫是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醫療金融公庫、環境衛生金融公庫、農林漁業金融公庫、住宅金融公庫、北海道東北開發公庫、公營企業金融公庫和沖繩振興開發金融公庫。這些金融機構在行政上歸大藏省監督和管理,業務上一般由大藏省及有關主管省廳共同領導。商業銀行、專業金融機構及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的民間金融機構以盈利為目的,其經營活動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預,但必須服從于法律的制約。而政府金融機構是為貫徹國家政策而在不同領域內設立的機構,故又稱為“政策金融機構”。它們在貸款中優先考慮政策目的,只對民間金融機構因資金不足、害怕風險和收益不大而不愿提供貸款的領域進行貸款,而且利率較低,期限較長。它們一般不辦理存款業務。
三、改革中國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設想
(一)我國財政政策性投融資的現狀和問題
所謂財政政策投融資,它不是泛指財政一般性的投資和融資,而是專指政府為實現宏觀經濟調節政策目標,而采用的有償的投資融資手段。我國的政策性投融資,從建國初期就已經存在,并在后來得到不斷發展,例如財政在50年代對國營企業實行的小型技術改造貸款,60年代建立的支農周轉金,80年代末推行的基本建設資金“撥改貸”以及不少地方搞起來的“財政信用”等等。90年代政策性銀行的成立,標志著我國政策性投融資又有了新的發展。在國民經濟發展的各個時期,政策性投融資都為解決國家的財政困難、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從嚴格意義上講,我國的真正意義上的財政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并沒有形成,現有的政策性投融資不僅分散,而且規模過小,還常常是同財政一般性投融資混在一起實施。給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發展帶來一系列問題。
1.資金來源渠道單一,投融資鏈條不完整。我國政策性投融資的資金來源,主要靠財政注入,缺少借社會財力的手段。加之財政收支矛盾尖銳,財政不得不優先保證基本職能的需要,導致財政預算無法拿出更多的資金列入政策性投融資資金來源,政策性投融資機構資本金不足,同時,國有大中型企業效益低下,虧損問題嚴重,不僅上繳財政收入減少,而且一部分還要靠財政周轉金和借款度日,財政對企業的投入不能產生效益,投資難以收回,導致政策性投融資鏈條斷裂,難以為繼。
2.形成不了統一的投融資體系,主要表現為缺乏總體管理機構,操作主體各自為戰,且不說地方的財政信用管理上的五花八門,就是1994年后建立起來的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信貸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等專司公共政策職能的銀行,也是各自獨立作戰,缺少一個類似日本“資金運用部”這樣一個統籌資金、協調行動的管理機構。當然,政策性銀行要受中央銀行監督管理,但中央銀行的性質,決定它不能替融資體系的協調管理工作。在當前,正是因為政策性投融資沒有形成體系,才使各政策性銀行陷入資金短缺,影響其宏觀調控作用的發揮。
3.資金使用缺少嚴格法律規范,各類政策性資金的運用都沒有同各項政策規劃對接起來,致使資金運作中隨意性較大,特別是有的地方財政信用和財政周轉金的使用效率不高,要么是“蜻蜓點水式”的投放,發揮不了應有的政策效應,再不就是缺少可行性研究,盲目上馬,造成資金投入有去無回,更有甚者,個別地方將財政信用投放于盈利性項目,搞一些稅高利大“短、平、快”項目,形成和商業銀行爭利的局面。
4.體制定位不合理,至今依然把政策投融資,與國家預算拴在一起,看成是國家財政預算一種支出形式,所有的政策性投融資的形成,都主要依靠財政預算資金轉化。這種體制定位,使各個政策資金運用機構,對國家財政依賴性過強,不僅造成財政不應有的過分負擔,更造成政策投融資難以為繼的困難局面。因為,第一,財政的性質決定,財政資金的使用只能是無償性的,搞有償使用只能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在經濟收支有結余的情況下,才是可行的。所以,規模龐大的政策性投融資的需要,主要靠財政供給是不可行的,這樣做勢必會由于財政收支矛盾的制約,使投融資資金供給嚴重不足,使政策性投融資陷入困境。當前各個政策性銀行資本金難以到位,以及融資渠道不暢所帶來的種種困難,就是明顯例證。第二,把政策性投融資的資金來源,局限在財政預算資金轉化上,就阻斷了政策性投融資與社會資金之間的渠道。各國實踐經驗表明,政府實行宏觀政策,僅靠財政資金不僅調控力度有限,而且使用過度,還會帶來嚴重負面效應。如果借助社會財力,不僅大有可為,而且常常還會發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總之,現行的財政投融資,不僅還很不完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沒有跳出計劃經濟下財政投融資的基本思路。為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要求,在我國建設起強有力的宏觀調控體系,很有必要重塑我國的財政政策性投融資制度。
(二)投融資體系改革總思路的選擇
當前可有兩種思路供選擇,一是著眼于現行的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的完善,在維持財政籌集和供給資金原有方式基礎上,將現有的投融資渠道,集中統一由財政管理;二是著眼于投融資體系的重塑,以日本財政投融資制度為例,建立我國的資金委托、資金管理、資金運用三分離,全有償式的投融資體系。兩種思路比較起來,應當推后種思路為先。因為如前分析,我國現行的投融資體系的問題,并不單純是由于管理分散的結果,更有其運行機制問題。不重塑投融資體系,機制就不能轉換,現存的投融資體系運作中的問題,也就無從解決,政策性投融資在發展市場經濟中的積極作用,就難以充分發揮。后一種改革思路,不僅可以有效地克服現行投融資管理權分散所帶來的諸多毛病,而且可以轉換機制,更好的協調政策性投融資各方面的權責利關系,克服在融資來源上的、單純依賴國家預算資金轉換所造成的各種困難。
1.在投融資資金來源上,實行法定的委托制,可以使融資體系有一個比依靠國家預算資金轉換,更為穩定和低成本的資金來源。擁有穩定的和低成本的資金來源,乃是政策性投融資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政策性投融資的投向投量,要以各個時期政府宏觀政策目標為轉移,而不能依資金來源多少而定,只能靠擁有充分資金來源,依各項政策目標所需的調控力度,投入與之相匹配的資金量,才能達到應有的目的。政策性投融資的資金運用,它不能以盈利為目的,要以實現宏觀政策為目標,因此,向資金使用者收費不能高,但政策性投融資又不能虧本經營,必須保本,這就要求政策性投融資所取得的資金成本低廉。所以,建立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就必須給投融資體系,設定一個穩定而又成本低的資金來源。僅靠財政預算撥款,雖然成本不高,但要遭受財政收支矛盾的制約。如果靠財政在金融市場上,依市場利率發行國債籌集資金,雖然資金來源充足,但又適應不了低成本的要求。而實行投融資的資金來源法定委托制,卻可以克服這些矛盾,因為,實行法定委托制,將一些社會財力以法律形式,劃定為投融資體系托管資金,諸如將社會保障體系積存資金、郵政儲蓄、以及公共團體的某些基金存款等等,劃為委托投融資體系資金,就可以使投融資體系的資金來源,有一個穩定而又規??捎^的渠道。
2.建立資金委托、資金管理、資金運用三分離而又全有償的投融資體系,財政作為資金管理者,則處于資金委托者與資金運用者之間的中介地位,只是投融資組織者,而不是資金實際供應者,一手受托、一手貸出,一手收回貸款、一手償付委托者本息,這樣既可以減輕負擔,而又全面監督資金運作,保障資金安全和有效。
3.建立三分離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可以使資金運用機構不必擔心資金來源的有無,能夠全神貫注的、按照國家宏觀政策意圖,用好交給他的資金。從而解決現行體制下,各個政策性銀行自籌資金所帶來的諸多煩惱。同時,也解決了商業銀行,按法定利率認購政策性銀行債券的負擔,為商業銀行企業化改革創造條件。
4.投融資的三分離體制,也使資金供、管、用之間麗權利界限分明。任何一環都不能無償動用資金,這就形成一個相互制約關系,從而強化了監督機制,有利于克服現行投融資體制中,責任不清、約束無力所帶來的諸多弊端。
(三)新投融資體系建設需要解決的問題
1.廓清政策性投融資與各相關方面關系。集財政性與金融性於一身的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它與社會一般投融資活動不同,它與中央銀行的宏觀政策管理,以及財政公共預算為了滿足社會共同需要而實施的投融資,也是不同的。在建設政策性投融資體系中,必須劃清相關方面的職能界限,才能保障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的準確定位。(1 )劃清政策性投融資與一般財政收支關系,政策性投融資作為政府財政的一項特殊行為,它與財政的一般分配行為,是有聯系而又有區別的不同事物。它們之間的聯系主要表現在,都是政府用來配置社會資源的手段,其目標也是一致的,從地位來說,政策性投融資乃是一般財政分配的補充。然而,兩者又是必須嚴格分開,不可相互替代的不同事物,其基本區別點有二:第一,運作范圍和對象不同。一般財政分配是為了滿足社會共同需要,它同市場配置一樣,都是社會資源配置的主體,是日常社會資源配置的有機組成部分。而政策性投融資,雖然也是一種資源配置行為,但它是專門為糾正市場配置之失誤的手段,是為了滿足政府實施宏觀調控政策的需要。就是說,財政一般分配是主,財政政策性投融資是從。第二,補償方式不同。一般財政分配是無償的,不能以盈利為目的,也不能進入市場。政策性投融資則是有償的,雖然它同樣不能以盈利為目的,但它的活動可以進入市場配置領域,為了實現某種政策目的,它可以向以盈利為目的的民間企業貸款。(2 )劃清政策性投融資與一般投融資的界限。政策性投融資與商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區別,是很明顯的,前者是實施政府政策為目的,非盈利性的;后者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性行為,這無須多說。問題是政策性投融資與中央銀行宏觀政策管理,特別是與政策性銀行關系應當如何處理。政策性投融資體系動作中必須與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緊密配合,協調動作,一般來說,政策性投融資體系與中央銀行貨幣政策之間的分工,應當如同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分工協作一樣,政策性投融資體系應當主要著眼于結構調整,當然,政策性投融資體系運作中,也會對宏觀經濟總量發生影響,應當注意與貨幣政策協調一致,至于政策性投融資體系與政策性銀行關系,在建立政策性投融資體系過程中,理所當然要將現存的各個政策性銀行,納入政策性投融資體系的資金運用機構之中。而不應仍然獨立于政策性投融資體系之外。
一、構建與市場經濟相容的微觀基礎
在市場經濟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消費者和追求收益最大化(或風險最小化)的投資者構成了經濟運行的微觀基礎。滿足了這種定語限制的經濟主體是與市場經濟運行的內在要求相適應的或者說相容的,反之則反是。這幾個看似簡單的修飾語,可以作為判斷經濟主體是否市場化的標準。以此標準來衡量,目前我國各種經濟主體尚未實現市場化或者尚未完全實現市場化。換言之,目前我國經濟的微觀基礎與市場經濟是不相容的或者說是不完全相容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宏觀調控手段,而宏觀調控手段與傳統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經濟計劃”手段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后者是—種對經濟的事前規制,因為它是計劃者對被計劃者的直接控制,所以它發揮作用不需要市場作為媒介。而前者即宏觀調控是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從而導致經濟總量非均衡對政府提出的調控經濟的內在要求,以減少市場機制自動調節的時滯所產生的高昂成本??梢姾暧^調控既是市場機制作用的結果又是提高市場經濟效率的必然要求。同時,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性又必須以市場行為人能夠對各種市場信號作出靈敏的反應為前提。這就是說,財政貨幣政策有效性是基于與市場經濟相容的、完善的微觀經濟基礎之上的。那么,要提高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效應,就必須首先改善這種微觀基礎,具體包括:
1.從宏觀層次和微觀層次改革國有企業。從宏觀層次改革國有企業就是站在全局的高度對國有企業進行戰略性重組和結構性調整。這需要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的退出機制,以全面收縮國有企業的經營戰線,使其盡可能地從一般競爭性領域退出,讓位給比它具有更高效率的其他所有制企業。這既是非國有企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國有企業自身和整個經濟發展的需要。事實上,國有企業的巨額虧損不僅使中央和地方財政難以承受,也給銀行造成了沉重的負擔。因為一個充斥著不可持續的信用擴張的經濟結構以及一個充斥著大量的不良債權的經濟體系都是不可能持續下去的。一個很明顯的經驗事實是,在傳統國有企業經營體制下,由于預算的極度軟約束,為了追求控制權的擴大,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無效率的規模擴張,在這種情況下它對貸款利率信號是極不敏感的。國有企業累積的風險可以轉嫁給銀行,銀行最終又轉嫁給國家。在這種微觀基礎上,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由于缺乏效率)都將無效。從這個意義上說,從宏觀層次改革國有企業是提高財政貨幣政策效應的首要前提。而從微觀層次改革國有企業是指對那些經戰略性重組后保留下來的有存續必要的國有企業,按照其行業性質和對國家經濟安全影響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分別建立適合他們各自特點的企業制度和企業經營機制。但總的趨勢應該是,除極少數企業繼續保持國有獨資外,對絕大多數國有企業都要進行規范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行全面的制度創新,建立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容的微觀運行機制,從而強化它作為市場主體的性質和功能,參與市場的公平競爭,或發展壯大,或退出消失。
2.保護非公產權。財政投資對民間投資的帶動不足,是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偏低的一個重要原因。而民間投資不足的原因主要有兩個:其一為銀行對非公企業貸款的歧視性政策,另一則為對非公產權保護的法律框架不健全。在這種情況下,非公財產所有者特別是私人財產所有者的不確定因素多,保衛自己財產的交易成本過高。這種不確定使企業家無法形成對未來的穩定預期,從而導致非公投資者缺乏全力以赴投資的長期行為。這樣,作為市場經濟微觀基礎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各種非公企業,就很難發展到其應有的規模、水平和實力。
3.進一步打破壟斷,向非公企業開放更多的領城。第一,減少對傳統國有壟斷部門的準入障礙,即向民間資本(非國有經濟)開放這些投資領域,這一方面為競爭格局形成提供基本前提,另一方面達到啟動民間投資需求,增強社會對未來經濟良好預期之目的。第二,正如國有部門壟斷地位形成靠的是國家力量一樣,打破這種壟斷也必須依靠國家力量,對諸如電信、民航、電力、鐵路、教育、金融等傳統壟斷領域,科技進步及社會發展已為它們成為競爭性領域提供了可能性,國家不僅要允許而且應以優惠政策鼓勵新人者,同時對目前居于壟斯地位的企業賦予更多的逆補貼方式,以促使競爭格局的早日形成。
二、完善金融市場。逐步實行利率市場化
1.完善金融市場。金融市場是貨幣政策以及耐政政策傳導和發生作用的重要條件,培育和呵護市場特別是金融市場,其本身就是實施有效財政貨幣政策的前提和內容之一。隨著我國金融自由化步伐的加快,金融市場的發展極為迅速,在這種條件下,原有的市場管理原則已不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且發生這種變化后,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傳導過程也會相應發生變化,所以必須對有關方面進行改革。從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角度來看,主要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逐漸增加同業拆借市場的市場參與者,根據有關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合作金融機構、證券公司以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參與同業拆借市場,從而擴大同業拆借市場的資金需求,降低銀行信貸資金滯留在同業拆借市場的比例。二是發展國債回購市場,建立國債回購的一級交易商制度,這不僅能完善我國的金融市場體系,而且還能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提供交易場所與交易對象。三是加快商業信用票據化的步伐。實現企業間資金融通的票據化不僅有助于解決長期以來困擾我國的“三角債”問題,而且還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調控增加了一條有效的途徑。四是發展資本市場,增加企業直接融資的比率,提高企業和居民戶資金安排的利率敏感度。五是大力開發金融產品,鼓勵和引導各種金融機構進行產品創新和有利市場化改革方向的制度創新。
2.采取措施逐步實現利率市場化。利率作為資金的價格,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它對資金這種稀缺資源的配置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故常被用來作為貨幣政策的中介目標。然而在存貸款利率受到嚴格管制的條件下,利率的這種作用受到極大的限制。市場化的利率作為貨幣政策有效性的重要條件之一,從提高貨幣政策效應的角度上說,實行利率市場化是有益的。但實行利率市場化必須具備一定的前提,他們至少包括:第一,對利率變化具有較高敏感度的存、貸款主體;第二,完全商業化運作的銀行機構,它們既有嚴格的風險控制機制和能力,又有追求利率最大化的有效的激勵機制和動力;第三,中央銀行具有較高的監管水平。目前,中國的通貨膨脹負增長,總體利率水平較低,商業銀行自我約束加強,利率擴張機制受到抑制,是實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有利時機??梢栽跀U大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的基礎上逐步放開對貸款的直接利率管制,讓商業銀行根據貸款對象的資信狀況和貸款的風險大小,靈活確定貸款利率。此后,對存款利率實行上下限管理,擴大浮動幅度,最終實現存款利率的自由化,讓利率真正成為資金的“價格”,居民戶可以充分自由地選擇金融商品,各類企業可以在利率約束條件下一視同仁地獲得貸款,這樣必能反過來提高居民戶和企業資金需求的利率彈性,從而促進貨幣政策效應的提高。
三、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和經營機制
在通貨緊縮條件下貨幣供應的內生性加強是貨幣政策有效性降低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商業銀行對央行調控行為的不配合又是貨幣內生性增強的原因。目前我國四大商業銀行的存貸款總額仍占全部存貸款總額的近70%,它們的行如何對貨幣政策效應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而目前我國四大商業銀行不僅有著一般國有企業的通病,而且還存在大企業病。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前,四大商業銀行普遍缺乏風險控制機制,形成了大量爛帳、壞帳(當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吸取亞洲金融危機的教訓,危機之后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加強了風險控制。但現在的問題是它們似乎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即在強化風險控制的同時沒有構建與之相匹配的激勵機制,以致出現普遍的消極“借貸”的行為,這種行為加劇了這次的通貨緊縮。究其根源,這種消極“借貸”與當初缺乏風險控制一樣,都是產權制度的缺陷所致。基于此,目前理論界和銀行實際部門都在探索深化國有銀行改革的措施,比如,“多級法人制”、“切塊上市”等等。盡管在改革的具體措施上有不同爭論,但在總體改革方向上是比較一致的,那就是國有商業銀行也必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實現產權多元化的基礎上建立有效的企業治理結構。使之成為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真正的企業。
四、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投融資體制缺陷是我國重復建設嚴重、經濟結構不合理和財政政策效應低下的重要根源之一。實踐表明,缺乏微觀指引的擴張性宏觀政策往往只能大量增加存貨而使資金沉淀,從而不能帶來較大的乘數效應。那么如何發揮微觀指引作用呢?這就需要深化融資和投資領域的改革,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使資金流入有效益的行業和企業。改革的方向是減少政府在投融資領域的干預,建立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標準的投融資體系。具體而言,一方面要求商業銀行提高貸款回報,并從外部“硬化”企業的財務預算。另一方面,則需要建立和發展新型的中介機構,尤其是高水準的專業化投資銀行和基金管理公司,以識別高回報的投資項目,進行有選擇的融資和投資提高投資的效益水平。不僅如此,這些金融機構可以依托市場對國有企業進行資產和債務重組,從而將國有企業改革、經濟結構調整與投融資有機結合起來,造就行為端正的微觀經濟單位,為包括財政貨幣政策在內的各種宏觀政策的實施提供良好的微觀基礎和機制。
五、提高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和中、高收入階層的消費傾向
消費是驅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無論是對財政政策乘數還是對貨幣政策乘數而言,都是邊際消費傾向越大則乘數越大。所以提高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和提高全體居民特別是中、高收入階層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對于提高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效應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為此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1.提高農民收入,降低貧困人口比重。第一,增加對農村的財政投入,努力改善農村的自然條件、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這是提高第一產業相對生產率進而提高農民收入的物質前提。第二,改革現行農村土地使用權的管理方法,研究農民具有固定土地使用權并可進行交換的具體方法,以促進土地的規?;洜I。這是改變落后耕作方式,提高相對生產率進而提高農民收入的制度前提。第三,逐漸取消戶籍制,堅決取消對農民的歧視性就業政策,徹底清除限制農民向城市流動的體制障礙,使進入城市并能在城市以合理合法方式生存的農民獲得體制內生存,享受公正的體制待遇。這既是農業規模化經營的前提,也是迅速降低貧困人口比重的有效途徑。第四,實行優惠(至少是公平)政策,進一步促進鄉鎮企業的發展,并在政府的規劃及其相關政策配合下通過市場機制引導鄉鎮企業向一定的地域適當集中,以產生集聚效應,促進農村城市化進程。農村城市化是農民非農化進而降低貧困人口比重的最根本途徑。
2.加快建立社會保障體制,引導居民消費倫理合理轉變。居民對未來預期收入與支出的不確定性,是居民預防性儲蓄的主要動因。居民的這種不確定性越大,預防性儲蓄的比率就越高,相應地即期消費也就越少。如果建立社會保障體制,可以消除或減少居民的不確定性,使消費持久上升。同時應積極發展消費信貸,促進居民消費倫理合理轉變。居民在從低收入的生存型消費轉變為高收入質量型消費時,消費占其收入的比重增加,周期變長,若靠居民自己儲蓄,則需要很長時間,使消費波動性較大,容易出現消費的“斷層”。消費信貸的介入使居民可以“花未來的錢”,從而使居民消費結構的轉變在支出上得以平緩地實現,降低消費的過度敏感性,避免消費“斷層”的出現。如果說低收入階層的消費疲軟可以通過收入調節來激活的話,高收入階層的消費疲軟則只能通過供給調節來激活。應通過供給主體性質的多元化來增加有效供給,從而消除供給結構“折層”,這對啟動高收入群體的消費進而提高他們的消費傾向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六、優化經濟結構,增加有效供給
無論對于財政政策還是貨幣政策而言,其效應的形成機理都是通過最初的政策變量的改變進而經過該變量在一定經濟結構內與其他變量的相互作用而產生的。如果經濟結構不合理,即使是適當的財政貨幣政策也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應。
我國目前經濟結構不合理突出表現在:第二產業的地區產業結構趨同、同一類型的企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第三產業發展滯后;第一產業現代化程度太低,勞動生產率低下。這些問題的存在,使社會總供求的結構錯位,既抑制了有效需求,使得需求嚴重不足,又造成了大量的低效供給與無效供給,使供給相對過剩,亦即供給相對過剩與有效供給不足并存,在這種情況下,擴張需求僅依靠財政貨幣政策往往難以湊效,而必須通過調整結構改善供求的結構性關系來實現。調整經濟結構一是要促進傳統部門的產品升級換代;二是要治理低水平重復;三是要促進新興產業部門的發展,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例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促進生物工程產業的發展,促進以教育產業化和旅游產業化籌為特征韻精神產品產業的發展,使新的需求得以較快增長:四是要加大對農業的投入,提高第一產業的現代化水平;五是要減少對第三產業的準入障礙,向民間資本開放第三產業投資領域,形成有效競爭的格局,全面提高第三產業的產值比重和質量水平,以增加第三產業的有效供給??傊?,只有在結構調整中,才能在形成新的供給(有效供給)的同時形成新的需求,使供求結構相銜接。這樣財政投入和貨幣政策引致的投資增加才不會以存貨的形式沉淀下來,從而為財政貨幣政策乘數的形成提供必要前提。
七、改革財稅體制,提高政策之間的協調性
財稅體制從根本上說是關于資源和收入在社會成員與政府部門之間以及在各級政府機構之間進行配置和再配置的制度安排。因為這種制度安排對社會成員的經濟行為有著巨大影響,進而也通過這種影響對財政貨幣政策效應的形成發生作用。目前我國的稅制主要是1994年在治理嚴重通貨膨脹的背景下產生的,現在的宏觀經濟背景與當年顯著不同,故現行稅制與經濟發晨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稅收政策與擴張性財政貨幣政策的目標取向顯得極不協調,也因此降低了財政貨幣政策的有效性。比如現行增值稅,其模式是生產型的,即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制度,越是高新技術或者機器設備越多的大型企業,不能抵扣的稅金就越多,企業稅負就越重,這種抑制投資需求的稅種阻礙了投資的擴大,不符合加強技術創新、優化經濟結構的要求,從而也不利于提高財政貨幣政策的有效性。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內部各工具之間(如利率、稅率、匯率)以及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之間,都應圍繞宏觀調控的總目標彼此協調一致、相互配合,避免相互沖突而使政策效應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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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財政投融資起源較晚,改革開放初期才開始緩慢發展。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日漸完善和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確立,原有財政投融資體制的問題日益突出,使得對其進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大大增強。
1我國財政投融資體制現狀分析
我國財政投融資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財政,包括各項財政周轉金、預算執行中的間歇資金以及行政攤發的國家債券或金融債券。既缺乏市場性融資手段,又不能適應市場的進程,適時地吸收郵政儲蓄、社會保險基金和借助于一些社會財力,甚至一些應納入財政投融資范圍的資金也沒有到位。因此融資渠道單一,融資范圍狹窄。同時,由于缺乏全國統一領導、規劃,財政投融資管理比較散亂,不成體系。
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推進, 投融資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在投融資決策方面, 由過去的中央集權決策體制轉變為中央、地方、部門、企業和個人的多級分權決策體制。在投融資資金來源方面,由過去的單一財政撥款渠道轉變為財政、銀行、地方政府、部門、企業和個人的多元資金來源渠道。在投融資方式方面, 由過去的財政直接投資形式轉變為銀行貸款、發行債券與股票、企業內部積累等多樣化的自由競爭的籌資格局。在投融資管理方面,由過去的單純行政手段管理轉變為實行以經濟方法管理為主,行政辦法管理為輔的管理格局。在項目決策管理方面,由過去的個別行政首長憑經驗拍板轉變為項目決策前實行可行性研究,在決策中實行一定程度的民主化、科學化管理。在投融資領域各方面的經濟關系中,注入了市場經濟的因素,實行了招(投)標項目責任制。
2我國財政投融資體制面臨的問題
2.1政府定位模糊,缺乏目標
由于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改革不夠徹底,我國現階段實際處于兩種體制并存的局面。政府在這種狀況下,還沒有找準自己的位置,主要體現在政府在很多領域進行投資缺乏競爭不按市場規律辦事, 資金利用率較低,浪費嚴重。在進行市場競爭時政府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一方面是法律法規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另一方面又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勢必會影響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和執行效果,在競爭中難以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影響了市場機制的運行。
2.2企業錯位缺位現象嚴重
企業產權不明晰、所有者缺位問題是一直困擾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主要問題。由于改革不徹底和國有資產的特殊性, 我國國有企業的產權一直不明晰, 所有者一直不明確,無法建立起有效的責任制和相應的監督評估機制。雖然這幾年民營企業發展速度快效益良好,但不少民營企業還沒有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 有的還屬于家族式企業,企業內部的利益、責任關系沒有理順,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同時不少企業還沒有建立起現代財務會計制度,企業的經營財務狀況比較混亂,難以得到真實有效的反映,資信程度不高,在對外融資時難免處于不利局面。
2.3金融體系不完善缺乏完整的信用制度
我國經過多年的發展和改革,已初步建立起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股票市場為輔的金融體系。但是,我國的金融體系還不夠規范和完善,資本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還比較落后,無法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甚至出現不少法律空白、隱瞞企業經營和財務等問題,導致我國資本市場的風險較大。
3我國財政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
3.1創新融資渠道,擴大融資規模
從當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財政投融資主要從預算撥款、郵政儲蓄存款、社會保障基金的剩余金、政府擔保借款以及民間資金等渠道籌集資金。但財政投融資機構除采用借款等融資方式外,還可發行股票、債券和其他有價證券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
3.2明確投資范圍和領域
明確財政的投資范圍和領域,這主要包括市場機制難以發揮作用的公共領域。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財政投融資的重點對象應當是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農業、科技進步、區域發展、環境保護等過去忽視的范圍和領域。
3.3提高投融資效益,加強財政管理
制定財政投融資資金使用的審批制度、監督檢查制度、回收和效益考核制度、預決算制度、財政投融資內部財務核算制度及其配套管理辦法,并切實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實施財政投融資活動,保證財政投融資資金的有效投放和健康運行。建立合理、高效的財政投融資管理機構,并實行現代化管理。
3.4創新財政投融資機制
鑒于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在市場競爭中的弱勢特征,許多國家政府都逐步將中小企業納入經濟政策關注的重點,并實施必要的扶持政策,以保障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具有良好的政策環境。財政是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充分運用財政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是各國政府的普遍做法。如美國政府建立了包括稅收優惠、資金扶持、政府采購等措施的財政扶持政策體系,歐盟各國政府實施了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技術創新計劃等財政扶持政策,日本政府則通過建立擔保公庫方式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迅猛,生機蓬勃,已成為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據統計,占全國企業總數99%的中小企業,提供了85%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創造了75%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貢獻了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稅收。同時,我國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也同樣存在市場失靈問題。
正因如此,多年來,我國一直把支持和加快中小企業發展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予以高度重視,連續了《中小企業促進法》、非公36條、國發〔2009〕36號、國發〔2012〕14號等法律法規,明確了鼓勵、支持和引導中小企業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中央財政積極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充分借鑒國際經驗,不斷探索實踐,逐步構建形成了以財政資金支持、稅收優惠、政府采購、財務會計等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財稅政策體系。
一是資金政策。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和薄弱環節,圍繞國家宏觀經濟目標和產業發展規劃,中央財政先后設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專項政策,采取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加快轉型升級,拓寬融資渠道,發展特色產業,開拓國際市場,以及改善公共服務環境等。近年來,中央財政支持中小企業資金規模實現了較快增長,由2008年的49.9億元增至2013年的約150億元。
二是稅收政策。主要包括: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自6%和4%統一降至3%。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對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從事擔保業務取得的收入,凡符合規定免稅條件的,3年內免征營業稅等。
三是政府采購政策。采取預留采購份額、評審優惠、鼓勵聯合體投標和分包等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并通過計劃管理、合同管理、報告和公開制度、信息化建設等措施予以保障。同時,推進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鼓勵為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提供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和融資擔保等服務。據初步統計,2012年全國政府采購金額13900多億元,其中小型和微型企業獲得的合同金額5800多億元,占40%以上。
四是財會管理政策。制定頒布《小企業會計準則》,統一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要求,推動小企業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真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升管理水平。同時,進一步加強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記賬行為,促進我國記賬機構更好地服務于小微型企業發展。
事實證明,上述財稅政策的實施,為化解中小企業經營風險、擺脫瓶頸制約、增強競爭活力和提高創新能力提供了有力幫助,有效促進了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改善,也為中國中小企業不斷融入世界經濟奠定了良好基礎。
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站到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新世紀新階段,面對經濟全球化潮流,黨的十報告總攬全局、審時度勢,提出了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一系列新的發展理念和指導思想。新一屆政府明確提出了“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的戰略目標。
根據中央的總體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基于完善市場機制、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等戰略目標,抓緊研究完善財政體制改革方案,努力構建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公共財稅政策體系。我們認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應當把握如下基本原則:
一是合理界定政策范圍。要劃清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界線,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政府重點關注市場失靈領域。財政政策應該創造條件,因勢利導,著力激發市場機制和功能,既不能缺位,又不能越位。
二是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在遵循市場規律的前提下,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對社會資金及企業經營行為的引導作用,更多采用市場化方式運作,努力實現政府政策性目標與社會資本商業性目標的有機結合。
三是將公共性貫徹始終。中小企業分布廣泛、數量眾多,政府不可能逐個企業、逐個項目地支持。財政政策要著力于營造良好的中小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建立激勵中小企業發展的體制、機制,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使廣大中小企業普遍受益。
中央財政將在遵循上述原則的基礎上,對現行中小企業的財政扶持政策做進一步的調整和優化:一是由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后端逐步轉向支持前端,逐步加大對中小企業起步期、成長期的支持,彌補市場失靈。二是對企業的支持由直接投入為主逐步轉向間接投入為主,通過財政資金的間接化投入,引導和帶動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三是由支持“點”為主逐步轉向為支持“面”為主,減少對具體企業、具體項目的支持,著力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大中小企業稅收優惠力度。稅收政策具有普惠、公平的特點,是諸項扶持政策的首選。中央財政將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逐步解決服務業營業稅重復征收問題。結合深化稅收體制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今年7月24日,在我國經濟增速整體放緩,財政收入增長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8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重視和支持。
二、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內外經驗表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可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放大功能,帶動更多的社會資金流向初創期中小企業,有效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我們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政策,推動建立引導基金獨立賬戶,強化監管,擴大合作范圍,并大幅增加預算安排規模。同時,我們將加快推進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設立和運作,主要采取引導基金方式,撬動各類社會資本共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采購;問題;對策
一、行政事業單位實施政府采購的意義
1 有利于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以往我國沒有實行統一的政府采購制度,通過采取以貨幣形式向各預算單位撥付經費,再由各單位分散采購所需要物品的辦法。從而導致了財政對占財政支出較大比重的購買性支出難以實施有效的控制,從而影響了資金使用效率。單位財政采購制度的實施,加強了政府對財政資金由價值形態向實物形態轉變過程的管理,有效地規范了政府購買行為。另外,政府采購采用招標等方式,又實行集中采購,采購量比較大,從而在市場上能獲得比較優惠的價格,可以降低財政采購成本,節約財政支出。
2 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有利于防腐倡廉,整頓財經秩序
政府采購與以往的分散采購相比,有實質性的突破,在當前市場經濟還不完善的條件下,各部門、各單位的分散無序的采購,由于不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不公開競標,非常容易滋生腐敗現象。政府采購特別是集中采購后,突出的是透明度大大提高,監督機制較為健全。它使得政府的支出行為在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中運作,在財政、審計、監察、供應商、社會公眾等全方位參與監督的機制下進行,有效抑制了公共采購中的各種腐敗現象,有利于維護政府信譽,建設和諧社會。
3 有利于推進和完善我國的公共財政體制
實施政府采購可以有效提高我國的預算管理水平,改進預算執行制度,使預算的公平性、公開性、透明度和完整性有了很大提高。同時,政府采購對財政支付及時l生的要求,迫使政府逐步建立專門賬戶制度,實行專款專用,可以提高采購資金的利用率,提高了政府的信用度。
二、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采購存在的問題
1 政府采購預算比較滯后
部分單位領導和預算編制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把注意力放在決算上,沒有認識到政府采購預算的重要性,導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比較滯后,財政資金的運用效率低下。由于各地政府采購預算的編制比較簡單粗糙,公共支出項目還未細化到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導致政府采購工作對全年政府采購計劃很難從整體上把握,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采購在實際操作中存在隨意性和盲目性,造成了集中采購項目散、金額小,形成不了規模效益,實現政府采購的規模與實際采購的總額相比,差距還很大,也使得地方采購工作只能局限在單位平時的申報環節上,被動地接受市場信息。
2 采購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采購的手段十分落后
政府采購是一項系統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涉及諸多領域的專業知識,例如市場經濟、財經、招投標、合同、計算機、貿易、商務談判和工業技術等方面知識,而且還要懂得政府采購相關法規政策、工作程序,并且還要會準確無誤地宣傳政府采購制度。政府采購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沒有掌握有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不能很有效地開展工作。采購人員必須有踏實肯干、善于學習、不斷自覺學習和不斷創新的敬業精神。目前,我國的政府采購隊伍業務素質參差不齊,違反相關規定和操作程序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有些工作人員在采購工作前和供應商或競標單位事先接觸,甚至還存在泄露標底、預算的現象。而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對于一些納入采購范圍的某些事項或品目只能由支出單位自行確定采購標準并自行驗收,這樣就大大的影響了政府采購的質量。所以如何才能在現階段把采購體制和現有的人員素質有機的結合起來,發揮最佳的功能是一個不得不面臨的問題。
3 政府采購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
雖然我國已經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規定單位物資采購工作應接受財務、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有關規定仍然停留在文本形式上,沒有得到全面的貫徹和落實。采購監管機構和各方當事人的權責設定不明晰,審批與監督職能不分,我國對于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管職責是各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既負責對采購部門的采購計劃進行審批,又負責對采購部門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決算審核,同時還負責處理各類政府采購方面的投訴案件。一個部門身兼多重職能,降低了監督的力度。監管范圍失之狹窄。目前我國各級政府對政府采購的監管,大部分局限于對招標采購過程的監管,沒有實現對政府采購整個過程的監管,也就是說在招投標之前和之后的行為未被納入監管的范圍,沒有實現對政府采購的“立體”的監管,給政府采購監管留下死角,造成了監管乏力。
三、完善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采購的途徑
1 完善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
(1)透明原則。即有關采購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購活動都要公開。公開性原則有助于防止“暗箱操作”,從而增強潛在的投標商參與采購并中標的信心。
(2)公平競爭原則。政府采購中的競爭原則的實現主要是通過招標廣告或競爭邀請來實現的,政府采購的公平性是指所有參加競爭的投標商機會均等,并受到同等的待遇。
(3)公正原則。即單位要對各供應商提供相同的供貨標準和采購需求信息,對物品的驗收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格執行合同的標準。作為政府采購的中介機構,主要是參與采購中的開標和評價。他們應對各供應商提供的標書進行客觀科學的評價,從而得到公正的結果。
(4)誠實信用原則。要求采購機關在項目發標、信息公布、評標過程要真實;對供應商而言,需要他們在提供所采購物品和服務時要達到投標時所作出的承諾,對采購活動中要有負責的意識
2 完善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采購的相關措施
(1)全面推行部門預算。推行和細化部門預算編制是實施政府采購制度的前提和基礎。因此,采購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的同時,要按照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等規定,進一步細化預算項目,嚴格要求各單位無論是使用預算撥付,還是預算外資金和其他自籌資金采購,都要先由有關單位編制當年政府采購計劃,細化具體采購品目,形成到預算科目、采購資金數額、采購資金構成、品目名稱、采購數量、規格型號、采購方式和采購時間等內容的政府采購預算,作為部門預算的組成部分,一并報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審核、匯總,經法定程序批準后,作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轉交集中采購機構進行采購。各部門編制的政府采購預算一經確定,就不得隨意更改,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整,必須按法定程序重新上報審批,以全面反映各部門年度采購活動,增強政府采購預算的完整性和指導性。同時,要完善和規范政府采購預算調整制度,減少執行中的追加和調整事項,為政府采購工作的規范開展創造條件。另外應逐步完善現行的《預算法》,對所有的政府采購項目的預算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細化政府采購的財政預算,對預算失誤的責任進行追究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