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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可以注銷營業執照。如果個體戶不開了,那么每年的年度報告就沒有了,注銷營業執照是必要的。沒有正常提交會被當作是營業異常處理,會影響到信用登記,對以后申請注冊會產生阻礙。符合注銷條件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向當地的工商局提出書面申請,由工商局受理。受理時查驗債務清償說明,審核《注銷登記申請書》是否填寫完整,
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副本,符合條件發放《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申請書》,不符合告知不符合項,重新整理后再次提交。《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申請書》填寫完整后提交審核,辦理注銷登記。
(來源:文章屋網 )
(一)認真抓好企業登記制度改革,力促市場主體多生快長。一是落實準入政策。繼續貫徹落實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多生”、“快生”、“優生”。二是加強創業引導。開展進高校、進鄉村、進社區,進行創業宣傳,變坐等上門登記為提前介入、主動引導創業。重點面向高校畢業生和無業、失業人群,把潛在的創業主體變為現實的市場主體;面向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通過轉型升級,把微型的創業主體變為規模的市場主體;面向廣大農民,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帶動,把分散的創業主體變為集群的市場主體。三是強化咨政服務。提高工商咨政的針對性、實用性、指導性,為縣委和政府部門制定產業政策、調整產業結構等提供決策參考。定期向社會公眾市場主體發展信息,引導各類市場主體投資創業,打造工商咨政服務的新品牌。截至2015年6月30日,共登記企業1855戶,登記個體工商戶5220戶。今年上半年新增企業237戶,注冊資金881680萬元,投資人數262人;新增個體工商戶412戶,新增資金數額7316.6萬元,新增從業人員347人。
(二)多措并舉開展服務企業年報和信息公示工作。《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自2014年10月1日實施以來,按照上級部署,廣泛宣傳,精心組織,從學業務、暢咨詢、忙指導等方面跟進服務,有效推進全縣企業、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工作平穩有序開展,確保企業公示年度報告和即時信息順利完成。截止6底受理企業年報電話咨詢1500余個,已完成年報信息公示企業3954戶,公示率95%,提供指導服務360余次
(三)推進實現“三證合一”制,與質監局做好銜接,將機構代碼窗口與注冊登記窗口合署辦公;以“三通”服務制度化、登記事項標準化、窗口服務規范化,提升服務軟實力。6月30日,注冊登記大廳發放了我縣首張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一)縣局制定并出臺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促進全縣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在全局深入開展深入開展“為企業排憂解困專項行動”,對重點項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蹤服務,并實行了小微企業年檢備案制,受到了企業好評。
(二)實施商標興市戰略,提升__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建立重點商標企業聯系制度,上門實地了解企業發展現狀,引導企業充分發揮品牌優勢,增強市場競爭力。對商標申請企業,提供全程跟蹤服務,手把手指導企業準備商標申報材料,幫助企業提高申報成功率。
(四)主動作為激活要素,破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加大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溝通,組織培訓3次,舉辦金融產品推介會2次。堅持“依法登記、快捷方便、靈活處理”的原則,認真落實當場辦結、限時辦結、跟蹤服務、事后回訪等制度,努力提升服務效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對抵押人提交的有關登記材料嚴格審查把關,對《物權法》明令禁止抵押的動產,堅決不予辦理,確保抵押登記質量。同時加強對抵押合同的后續監管,對當事人抵押合同履行情況,定期進行回訪,及時掌握抵押物變動情況,防止其流失和非法轉讓。 幫助30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1.2億元;辦理動產抵押登記4份,助企融資5778萬元。
(一)監管執法扎實推進。一是積極開展“紅盾護農”,抽樣檢測化肥17個批次,化肥合格率67.5%,檢查農資經營戶600戶次,立案4起。二是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和商標侵權違法行為,查辦假冒偽劣和商標侵權案件18件。三是大力治理虛假違法廣告,監測廣告1.6萬條次,責令停止10條次,下達行政告誡、限期整改通知書8條次,立案查處4件。四是嚴厲打擊傳銷和規范直銷,與公安、住建、社區服務中心等部門密切配合,圍繞以基層社區為創建重點,以網格化管理為載體,深入推進基層打擊傳銷防控體系建設。強化日常督查、監管、巡查力度,開展重要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重點時段等關鍵節點執法清查,共開展清查2次。加強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管理,建立相關臺賬。建立社區服務中心打擊傳銷志愿者隊伍1個。五是繼續開展重點區域、重大節日和重點食品品種專項整治執法行動。嚴厲打擊
銷售不合格、過期、“三無”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切實維護食品市場秩序。突出抓好節日性食品以及季節性食品的檢查,特別是元旦、春節、“五一”、“十一”、中秋節等節日性食品市場專項檢查,凈化流通環節消費環境,確保市場食品安全。 (二)結合大氣污染防治,開展高危行業、煤碳和無照經營專項整治。檢查經營主體716戶次,查處無照經營36戶,補辦營業執照25戶。配合環保、安監、公安等部門,對嚴重影響環境的小電鍍、小冶煉、化工、液化氣站等行業進行執法檢查,檢點行業企業、個體工商戶202戶次,辦理注銷登記11戶,辦理變更登記5戶。
(三)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日趨完善。依據市場巡查和行政處罰情況,不斷完善全市市場主體信用數據庫,實現企業信用動態長效監管。
(一)進一步完善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加大12315“五進”工作力度,完善受理和處理工作程序,進一步暢通受理消費者訴求渠道。截止6月30日,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9件,處理19件,挽回經濟損失8.23萬元;消費投訴調解成功率達100%以上。圍繞2015年“攜手共治、暢享消費”年主題,開展了“3.15”宣傳咨詢活動,共發放宣傳資料3000余份,現場答復群眾各類消費咨詢300余人次,填寫消費者調查問卷100份。
(二)強化重點商品質量監管。監測商品25個批次,對不合格商品依法進行了處理。對兒童用品、手機、家電、汽配、裝飾裝修材料等進行了專項整治,對315晚會曝光的問題進行了有效處置。
一是以正在開展的“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為契機,延展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成果。 落實省局“十用十不用”的用人標準,進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會等制度,深化班子思想政治、組織建。二是層層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八條禁令”,嚴格落實黨政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三是不斷強化干部隊伍政治思想教育、宗旨觀念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嚴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四是黨風廉政建設持續加強,進一步健全監督制度,不斷深化行風建設和效能建設。
(一)主動服務全縣重點項目建設,全力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充分發揮工商職能作用,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做好全縣重大項目和招商引資重點企業幫扶工作。對全縣重點項目建設實行點對點對接服務機制,主動融入,跟蹤服務,全力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二)加快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積極推動市場主體健康有序發展。積極推行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政策,讓地方經濟充分享受改革紅利。進一步建立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誠信檔案,把個體私營企業的自律情況、經營活動、年報告情況、突出事跡以及重大失信事實等全部記錄備案,全面落實“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提高企業違法成本。
(三)強化行政執法,切實整頓和規范好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流通領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抓好法律法規宣傳培訓,進一步加大校園周邊環境、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及電子電器、服裝鞋帽、交通工具、裝飾材料等重點品種的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
一、堅持理論學習,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文件精神
根據年初注冊登記工作方案,積極認真學習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內容,按照局領導安排及時參加各類培訓活動,認真學習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各項內容,積極促進各類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為我縣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切實做好企業登記管理工作。為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長高軍為組長,副局長格登及紀檢組長蘇成剛為副組長,各股所室成員為組員的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領導小組。做好了各項實施方案的落實工作,明確工作職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全面推行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
(一)推進工商注冊制度改革,營造寬松平等的準入環境。一是積極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新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于3月1日正式實施,“先照后證”登記制度改革11月1日在我州全面實行,我局認真做好改革實施準備,加強業務培訓,按照規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依法穩妥推進注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工作,推行使用新版表格。制定了具體的實施辦法、配套措施,確保新舊登記制度順利對接、平穩過渡,使各類市場主體更加方便快捷地進入市場領域。二是用好用活各項支持促進政策。認真落實好總局、省局出臺的各項政策措施,將好的政策轉化為推動科學跨越發展的現實生產力。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繼續大力推進"個轉企"工作的開展,做好宣傳講解工作。充分發揮個體私營企業協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功能,建立健全服務體系,優化協會組織結構,加強業務技能培訓,更好地發揮企業家作用。
(二)加快學習新登記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快熟悉和掌握新登記制度的流程,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發展活力,進一步聚焦生產要素,真正幫助各類市場主體做大做強。
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積極推進企業登記管理制度改革和創新,充分發揮登記管理職能,優化登記程序,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發展。目前,全縣共有各類企業121戶,注冊資金155527.136萬元。其中內資企業65戶,注冊資金122372.136萬元,私營企業56戶,注冊資金33155萬元。今年新登記內資企業11戶,新增注冊資本5500萬元,新登記私營企業16戶,新增注冊資本4298萬元。
(三)根據州局《關于轉發工商總局啟用新版營業執照和做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徇私銜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及州局換照工作要求,我局于2014年3月1日起對各類市場主體舊版營業執照展開了換照工作,截止目前,共換發各類市場主體執照552份。其中企業62戶。在換照工作中做到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精習組織、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在換照工作的同時,加強對企業數據的清理、補錄規范工作。
(四)進一步做好藏傳佛教寺廟社會化管理工作,引導寺廟經濟健康發展。自活動開展以來,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8人次,出動車輛7臺次,為9座寺廟的900名僧侶做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通過全局工作人員的努力工作,今年上半年以來,我局企業登記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三、強化宣傳、完善信用監管機制
(一)健全完善信用監管機制。根據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企業信用信息監管是新形勢下工商機關改革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的根本路徑選擇。要以工商登記信息為基礎,按照統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類管理標準,整合各類監管執法信息,加快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確保按時上線運行。認真落實總局、省局及州局的部署,我局于10月29日至10月31日對轄區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共420人次進行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以及年度報告的操作流程進行了培訓及宣傳。
論文摘要:公司治理問題是困擾我國城市商業銀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隨著商業銀行監管制度的不斷完善,城市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問題雖有所改善,但治理效率仍然低下。資本市場的開放,使得城市商業銀行邁入上市公司的行列,為上市城市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優化和治理效率提高奠定了制度性基礎。
本文通過對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度的分析,來探討我國城市商業銀行上市帶來的公司治理結構優化效應。
一、城市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現狀
1、股權結構不合理。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的股權結構不合理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股權結構的過度集中。據統計,地方政府在城市商業銀行中的平均持股為32%,最高的達到60%,中小股東由于持股比例較低,根本沒有話語權。二是大股東主體虛擬。由于大股東為地方政府,缺乏一個真正明確的、以利潤為目標的股東主體,因此,很容易形成對經營者監督不力、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成本高企等公司治理問題。
2、“三會四權”形同虛設。
根據《城市合作銀行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城市商業銀行(前稱城市合作銀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業銀行,根據本《規定》,每個城市商業銀行內部都建立了所謂的“三會四權(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經營管理者)”的治理架構。但是,由于股權結構的不合理,政府干預和內部人控制的現象時有發生,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股東大會往往流于形式,難以對中小股東進行保護;董事會基本上是通過聽取行長報告來對銀行重大事項進行審議,并不直接進行決策;由于行長是政府任命,常常出現董事會和監事會對高級管理人員無法制約的局面。從當前城市商業銀行的普遍情況來看,其內部的三會四權的治理架構可以說是形同虛設。
3、信息披露不完善。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絕大部分尚不具備上市的條件,并且相關信息并不需要進行公開披露和接受公眾監督,因此在信息披露工作方面仍然存在諸多問題沒有解決。許多城市商業銀行年報在內容和格式上存在不規范現象,對會計報表附注不夠重視,有的甚至沒有,在風險方面尤其是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披露非常少,信息披露存在巨大“缺口”。
我國城市商業銀行除了存在上述公司治理問題以外,還存在激勵機制不足、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外部監督不足等問題,所有這些問題的根源除了在于城市商業銀行產生時的先天性條件不足外,還與城市商業銀行面臨的制度基礎存在千絲萬縷的關系,了解和完善其公司治理的制度性基礎,對于改善城市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城市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礎分析
1、關于股權結構。
《城市合作銀行管理規定》第23條規定“城市合作銀行股本由當地企業、個體工商戶、城市居民和地方財政入股資金構成。其中,地方財政為最大股東,其入股比率不得超過城市合作銀行股本總額的30%”。根據規定,城市商業銀行的最大股東為地方財政,即地方政府,其他出資人除城市信用社原有的個體工商戶、城市居民(兩者加起來占股本的比例都很小)外,實際運作中基本上都是當地國有企業。
也就是說,國有成份占有絕對多數,而且出資人出于同一座城市。在這種股權結構下,地方政府表現出較強的金融控制力,從而使城市商業銀行依附于地方政府,變成地方政府的準行政部門,導致盲目投資和金融風險積累。同時,由于地方政府作為大股東,這一虛擬主體對剩余索取權的追逐要求無形中被軟化,因此,很難對城市商業銀行的董事會、經營班子形成約束機制,“三會四權”的制衡職能嚴重弱化。
應該說2002年后,隨著民營資本進入城市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的股權主體突破了地域的限制,股權結構開始逐漸分散,部分城市商業銀行地方政府的股權比例出現明顯下降,民營資本參股比例有所提高。但是,隨著民營資本投資比例增加并取得實際控制權后,在城市商業銀行內外部制約機制原本就不到位的情況下,民營資本急功近利的逐利性特征顯現出來,大股東侵占中小股東利益的治理問題開始凸現。
2、關于外資參股。
關于外資參股國內城市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管理規定》第23條規定的入股主體,僅僅包括當地企業、個體工商戶、城市居民和地方財政,明確排除了外資參股的可能。在1994年的《關于向金融機構投資入股的暫行規定》也明確禁止外資、合資金融機構和企業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應該說,這是和當時中國金融環境相適應的,但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對外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和企業向中資金融機構逐漸有所開放。2003年頒布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第8條和第9條規定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對非上市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25%。
隨著對外資和合資金融機構入股中資商業銀行的開放不斷推進,許多城市商業銀行逐漸被外來資本所關注。外資金融機構入股城市商業銀行在帶來股權結構多元化的同時,還在董事會層面強化了制衡關系。從上海銀行、南京銀行、西安商業銀行和濟南商業銀行外資入股城市商業銀行的情況來看,各行均為外資方提供董事會席位,增加外資話語權,強化雙方合作與技術協助,對城市商業銀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起到一定的推進作用。但是,由于所占股權比例和董事會席位有限,外資金融機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十分有限,很難起到點石為金的效果。
3、關于信息披露和外部監督。
2002年中國人民銀行了《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對商業銀行信息披露原則、內容、方式和程序作出了整體規范,規定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包括財務會計報告、各類風險管理狀況、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項等信息。2004年銀監會下發了《關于規范股份制商業銀行年度報告內容的通知》,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年度報告應當披露的內容提出了更為詳細的要求,包括主要財務信息、風險管理狀況、股東關系及關聯交易情況、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項六個方面,涵蓋了商業銀行經營發展的整體狀況。自2004年11月起,銀監會多次下發文件、通知,針對城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試點工作中的不足進一步分類明確了要求。
城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城市商業銀行審慎經營,加強自我約束,但由于所披露信息的關注主體主要是監管機構和股東等利益相關者,而且披露信息的詳細程度還有待于加強,因此,很難對管理層形成有效的外部監督壓力。從目前來看,由于城市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受眾群體十分有限,很難受到市場公眾的監督,因此,其外部監督主要來自于監管部門的監督。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城市商業銀行應接受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管理、監督和稽核,并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
4、關于股權激勵。
關于商業銀行的股權激勵問題,目前的商業銀行法律法規并沒有相關的條款或規定,對銀行高管實施股權激勵和薪酬制度改革,雖然許多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都在進行嘗試,但也只有部分上市銀行才獲得批準。在一些城市商業銀行形成之初,有部分員工持有公司股票,這種員工持股與資本形成過程有關,嚴格意義上不屬于股權激勵的范疇,確切地說是員工持股。
在公司資本形成過程中,員工和外部投資者出資取得股權,與通過股權激勵獲得股權有本質上的不同。而且,這種形式形成的部分員工持有公司股票的狀況,能否在公司未來發展中體現效率優先和兼顧公平的原則,是否能提高公司治理效率,還不能確定。
三、推進城市商業銀行上市,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推進符合條件的城市商業銀行加快上市步伐,有效改善城商銀行股權結構、信息披露和監督機制,以及完善公司高管激勵體系,對于城市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優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1、有助于優化公司股權結構,改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
從我國城市商業銀行股權結構來看,在上市前體現出相對集中的股權結構,雖然經歷了2002年以來的增資擴股熱潮,但股權結構集中的特征依然明顯,而且體現出地方色彩。城市商業銀行通過上市公開募集股份,根據《證券法》和《公司法》關于股票發行上市制度,投資主體范圍得到廣泛擴展,國內外戰略投資者的介入將使公司股權結構得到優化,對公司治理結構改善起到重要作用。《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單個境外金融機構向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對非上市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合計達到或超過25%的,對該非上市金融機構按照外資金融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對上市中資金融機構投資入股比例合計達到或超過25%的,對該上市金融機構仍按照中資金融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根據本條規定,城市商業銀行上市后,境外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向上市城市商業銀行的股權投資比例將突破25%的限制,從而有利于境外機構加大股權投資比例,增加其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話語權,有利于強化治理結構的內部制衡機制,提高治理效率。
2、有助于改善信息披露,強化外部監督。
雖然監管機構對城市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規范不斷強化,但由于關心信息披露的利益主體仍然不夠公眾化和普遍化,因此,城市商業銀行在上市前進行的信息披露并不能引起公眾的注意和關心,信息披露不規范的情況仍然得不到糾正。而城市商業銀行作為嶄新的市場主體上市后,這將會極大強化公司的信息披露的規范性和全面性,并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上市后,城市商業銀行除了要遵循銀行監管機構的《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關于規范股份制商業銀行年度報告內容的通知》和相關財務制度,還要遵循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因此,將大大提高其披露質量和水平。
3、有助于建立有效的管理層長期激勵機制。
2005年12月,中國證監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第2條規定,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并對激勵對象、數量、股票期權、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做出了詳細規定。2006年9月,國資委《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作出了詳細規定,包括股權激勵方式、激勵對象、激勵條件、授予數量、授予價格及其確定的方式、行權時間限制或解鎖期限、申報、考核和管理等具體內容。城市商業銀行上市前,由于缺乏相關法律基礎,很難對管理層的薪酬制度和激勵政策作出重大突破。兩個試行辦法的出臺,為城市商業銀行上市后開展長期股權激勵,完善經理人長期激勵機制提供了法律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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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市注冊登記部門以“寬進”為導向,深化改革服務發展,著力優化南平營商環境,有效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截止6月底,全市實有各類市場主體總量達到 115849戶,比去年同期增長12.3%,認繳注冊資本1486.96億元,同比增長26.33%。全市共新發展市場主體9770戶,改革后四個月新發展7488戶,半年發展總量的76.64%,環比增長37.7%。
一、 各項工作落實情況
(一) 推進注冊登記制度改革順利實施。
1.積極開展登記制度改革探索。一是先行先試,于2017年12月31日由市政府辦印發了《關于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服務南平綠色經濟發展的意見》(試行)的“11條”措施,在我市5+3 產業和十個工業園區內先行開展除“先照后證”以外部分登記制度改革,在提前釋放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紅利。
2.注重對改革工作的配套保障。一是完成登記文書指南、業務系統、工作流程的修改及掛網上線,訂購新版營業執照1.6萬份,印制新版登記表格1.4萬份,完成14臺區縣的打印機配置及調試,確保全市工商系統于3月1日起正式啟用新版的提交材料規范和登記文書,頒發新版營業執照。二是下發我市《關于做好注冊登記改革銜接過渡工作的通知》,保證改革工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三是強化對登記人員的培訓指導。改革前關注和收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珍寶并進行配套解讀,下發各類學習解讀材料共5期供基層學習。2月27日,組織全系統登記人員40余人進行集中培訓,指導其正確理解改革的具體措施和新規范要求,提高一線人員的政策執行力。四是加強對改革工作的宣傳引導。一是市局出臺關于改革方案的政策解讀,在南平《今晚九點半》欄目連續4天滾動播放, “我市3月1日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新變化”,各級注冊窗口同步開展宣傳工作,及時回應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著力營造全社會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3.改革后續工作有力推進。一是2017年5月12日、5月14日,XX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議先后審議通過了我局起草的《XX市推進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并上報省政府審批。二是我局為市政府代擬的《XX市工市場主體登記管理規定(試行)》、《XX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規定》等改革后續配套文件已完成向全市40多個部門的意見征集工作,將由市政府審定后印發實施。
4.加強改革后數據分析。落實登記制度情況逐級月報告制度,及時統計分析轄區注冊情況。針對改革后我市自然人獨資公司“井噴”增長和市場主體變化特點及時進行統計、分析和宣傳,撰寫的《XX市一人有限公司增長迅速》和《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以來XX市內資市場主體發展呈現五大特點》均被國家局政務信息網工商動態欄目刊用。
5.提前預熱年度報告工作。一是加強宣傳引導。及時在各類媒體上《停止個體工商戶驗照》、《停止企業年檢》公告,使企業及時了解年檢改年報的政策。二是加強咨詢指導服務。各級窗口安排專人接受企業有關年報的現場或電話咨詢,印制《福建省市場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宣傳單,讓企業了解年報的申報方式。三是做好年報系統的數據檢測工作。按照省局的部署,及時跟進年報系統檢測工作,反饋問題。四是針對社會公眾對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不熟悉,誤認為年報公示制度放任企業自由申報,弱化了企業的監管等問題,撰寫了《淺談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在企業監管中的作用》論文,被國家工商總局政務信息網信息調研欄目刊用。
(二)全力服務南平經濟綠色發展
一是出臺《關于貫徹執行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服務南平綠色經濟發展意見(試行)的操作說明》,指導基層統一登記標準。二是通過下放登記權到工商所、推行“縣域通辦”,方便農戶就近辦理農村市場主體登記,今年已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353 戶,登記合作聯社1戶。三是扶持家庭旅館經營,農業觀光、民俗風情、特色休閑等旅游產業登記經營,今年已登記涉及鄉村旅游市場經營主體62戶。四是扶持引導農村種養業開展從事家庭農場經營,今年已登記家庭農場98戶。
二、 工作亮點
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省局《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后,我局即按照《方案》精神,擬定了《關于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服務南平綠色經濟發展的意見》(試行),經市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轉發實施。在我市的5+3產業和工業園區內先行部分登記制度改革,提前釋放改革紅利。葉木凱局長多次對我市在登記制度改革中積極主動、不等不拖,大膽先試的做法給予表揚肯定。1月3日,市長林寶金在市工商局有關《意見》的報告上批示:“市工商局改革創新意識強,工作成效顯著,希望新年再接再厲,為南平綠色發展做出新貢獻!”1月6日,市委書記裴金佳批示:“很好”。意見的出臺,為我局后續啟動登記制度改革奠定良好基礎,累積寶貴經驗。5月7日,XX市委書記裴金佳在XX市工商局呈報的《關于推進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上批示:“很好,積極推進。”4月30日,林寶金市長在XX市工商局呈報的《關于推進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請示》及《實施方案》上作出批示:“改革意識強,工作有序推進,成效顯著。”
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
1.延伸監管觸角。加強與市綜治辦的協調,在全省率先將協助查處無證無照經工作納入綜治協管員工作職責,使遍布全市各村(居)的1008名綜治協管員成為查處無照經營工作的協管員、聯絡員和信息員,并建立聯絡機制、處置機制和巡查機制全面推進與綜治協管員對接工作。
2.突出專項排查。在3月至7月在全市工商系統開展“八閩紅盾出擊——無證無照經營大排查專項行動”,排查無證無證無照經營戶4291戶,引導辦照1809戶,抄告監管信息487條(涉及經營戶2036戶),立案查處無照經營案件446件,罰沒152萬元,同比分別增長40.7%和31%。
3.舉辦系統培訓。在3月16日舉辦全市企業監督管理信息抄告平臺視頻培訓班,圍繞企業監督管理信息抄告平臺系統升級建設基本情況、功能模塊介紹、系統操作演示、企業監管信息抄告范圍和相關注意事項展開培訓,市、縣(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工商所的185名平臺操作員參加培訓。
二、促進市場中介組織規范發展工作
1.推進組織部署。出臺《各縣(區)政府(管委會)促進市場中介組織規范發展工作考評標準》、《關于貫徹實施〈福建省市場中介組織管理辦法〉職責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推動縣(區)政府和中介治理成員單位依職開展工作。
2.部署專項治理。印發《關于開展規范市場中介組織執業明示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在8月-11月在全市范圍內規范市場中介組織亮證亮照經營和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監督投訴機關和監督投訴電話事項明示行為。
3.開展聯合督查。在9月10日-12日,組織市糾風辦、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單位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縣區今年以來全市開展市場中介組織規范發展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并印發《關于2013年全市促進市場中介組織規范發展工作中期督查情況的通報》,督促各級成員單位積極履職。
三、查處取締“黑網吧”工作
1.注重源頭防控。聯合市電信、移動、聯通公司出臺《關于建立源頭防控“黑網吧”工作機制的通知》,建立、完善聯絡員工作制度、信息抄告制度和黑名單庫制度,合力打造事前審查把關、事中監測抄告、事后斬網建庫的源頭治理“黑網吧”管控模式。三季度,抄告電信運營商切斷“黑網吧”網絡接入4家,并聯合電信運營商將80戶“黑網吧”經營者列入“黑名單庫”。
2.開展專項行動。在7-8月聯合公安、文廣、文明辦等部門開展“暑期清網”查處取締黑網吧專項行動,排查“黑網吧”8家,抄告斬網4家,立案查處4家,查扣電腦主機、顯示器63臺。
四、企業信用建設工作
1.實行綜合監管月通報制。每月對信用管理情況進行了通報點評。第三季度,全市各縣區工商局(含湄洲島分局)共巡查 次,巡查發現問題的經濟戶口 戶,制定的月計劃 項,錄入監管信息 條。
2.深入基層調研。由局領導帶隊深入XX區局,與工商所所長、段長就信用監管工作進行座談和調研,扎實推進信用綜合監管工作深入開展。
3.推進非公經濟信用綜合治理考評工作。聯合開展非公經濟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查詢;向市誠信促進會推薦報送13家和諧企業名單。
五、安全生產工作
在7月18日召開全市工商系統上半年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上半年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布置下半年安全生產工作,會后印發《關于2017年上半年安全生產工作分析會議的紀要》;轉發《市安委會進一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重點整治百日行動的通知》等安全生產文件18份,深入各縣(區)工商局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重點整治工作開展情況。
六、查處違反企業登記案件工作
三季度,全市工商系統共立案查處違反企業登記事項案件64件,罰沒金額21.4萬元,其中市工商局企業監督管理科立案查處5件企業逾期年檢案件,已罰沒金額3萬元。
XX市外資登記管理工作繼續全面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總局、全省和全市工商會議精神,發揮優勢,挖掘深度,突出重點,拓展廣度,立足長效,提升高度,縱深推進全市外資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現總結如下:
一、外資企業登記平穩增長
1、我市外商投資企業持續平穩增長。截至2013年9月底,全市實有外商投資企業4242戶,投資總額為241.07億美元,注冊資本132.99億美元,外方認繳額108.37億美元。三季度新增外商投資企業85戶、新增投資總額24771萬美元,同比分別下降44.23%、30.06%;新增注冊資本20771萬美元、新增外方認繳額18004萬美元,同比分別增10.41%、16.22%。雖然XX市外商投資主體略降,但投資規模卻穩步攀升。
2、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登記一體化平臺順利過渡。
三季度全省新一體化平臺開始上線使用。在平臺測試期間,外資分局便指派人員參與系統測試,積極主動發現系統問題,及時向省局及軟件公司反饋。新登記平臺上線使用之后,積極收集各類問題,及時改進一體化平臺。同時加強與省局溝通,做好對各外資授權局、遠程核準點的指導工作,確保新舊登記系統平穩過渡。
3、外商投資企業全程電子化網上年檢收尾。
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全程電子化網上年檢工作基本完成,年檢通過率為91.13%。對于個別尚未年檢企業,轄區工商所加強巡查,對企業遇到的問題及時予以指導。同時加強新舊一體化平臺年檢模塊的糾錯,確保2013年度全程電子化年檢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登記服務質量穩步提升
1、認真梳理行政審批流程。全面整理各類登記事項,明確受理流程和審批時限,通過市行政服務中心平臺向社會公布。同時以此為標準,作為各外資授權局和遠程登記核準點的工作規范。
2、積極做好業務指導工作。一方面加強市行政服務中心注冊官日常外資登記業務的指導工作,提升外資企業登記質量;另一方面做好外資授權局和遠程核準點注冊官的業務指導工作,通過發送文件、電話指導、遠程軟件等形式,加強注冊官的外資登記業務水平。
3、充分授予窗口審批權限,除股東變更、企業類型變更、增資減資變更,企業的合并、分立外,其他各項外資企業注冊登記業務,實行窗口注冊官“一支筆”辦理,為外資企業提供更加優質、快捷的“一站式”服務。
三、優化企業幫扶舉措。
1、重點項目特事特辦。根據省市各級政府確定的項目需求,深化“一企一策”,專人專件,全程跟蹤,緊跟快辦、特事特辦、促進外資大項目快速落地。
2、分類服務全程指導。有效針對不同生命周期市場主體發展需求,推進個性化、精細化、特色化服務,切實當好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引導員”和市場主體發展壯大的“服務員”,促進外資市場主體持續健康發展。
四、加強外資企業屬地監管
建立以行政指導為主、以案件查處為輔的外資監管長效機制,發揮工商所與登記機關的多級聯動,加強對工商所應用屬地監管系統的日常指導、督查通報。強化t類企業安全監管,指導工商所在全市范圍開展t類外商投資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和行政指導,在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系統中及時錄入巡查記錄。
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外資屬地監管系統共生成1837份監管提醒事項,制作各類監管文書1837份,文書制作率100%;送達文書1837份,文書送達率100%;已履行的文書1563份,履行率85.08%。其中,13個縣(市)、區工商局的文書制作率和送達率達到了雙100%。經過轄區工商所的提醒和責令整改,32家外資企業履約出資,共到資1.1億美元,10家外資企業辦理了經營期限延長,63家外資企業提交了新的前置審批證件,并辦理了經營范圍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