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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320.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9-0040-03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是推動農村各項工作、切實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驅動力。我們必須深刻認識農村科技創新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作用,深入分析和把握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對科技的重大需求,充分發揮科技的支撐作用,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構建中國農村科技創新體系的緊迫性
縱觀農業發展史,從傳統農業、近代農業到現代農業,每一個階段無不以技術變革為動力、以技術進步為標志。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也是一個人口大國,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等問題,國家用于農村的科技投入不斷加大,科技進步正在成為農業農村發展的主要動力與標志。從世界各國農業發展趨勢來看,農業生產日益科技化,高新技術已成為農業發展的強大動力;農業科研機構和技術推廣體系日益健全;農業專業化生產向農工商一體化發展。
目前中國農業發展正處于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過渡階段,既承擔著為新農村建設提業支撐的歷史重任,又面臨著資源和市場的雙重約束。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要突破資源的瓶頸制約,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現代農業,促進形成農民持續增收的長效機制,實現農村生產力的大幅度提高,這就要求把農業發展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的軌道上來。西方經濟發達國家對此問題的研究頗為成熟,中國地處經濟發達的沿海各省也在進行積極的探索,在農村科技創新方面取得了一些顯著成果。但受制于計劃經濟傳統思維的約束,農村科技創新體系的構建還處在摸索過程,基本上處在一個“破”和“立”的境地。農村科技創新體系還有諸多問題需要解決,如農村科技管理體制不健全,激勵機制不完善,農、科、教、產、學、研的聯系機制尚未建立,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農村科研機構體制改革面臨困難多;農村科技人才總量不足,高層次人才嚴重缺乏;農村科技資金投入不足,多元化的投資機制尚未建立等都嚴重影響著農村科技創新能力,迫切需要重構農村科技創新體系。在這一過程中,學習西方發達國家的成熟做法,并結合中國國情加以吸收、利用和借鑒,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發達國家農業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歸因于它們的科技強農措施。盡管這些發達國家的特點、國情各不相同,但他們在構建農村科技創新體系中的成功做法,無疑對我們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美國、以色列及荷蘭均是農業現代化程度較高的國家,都建立了科學發達的農村科技創新體系。在美國的農業產出增長率中,農業科技所占的比率達到了81%左右,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率達到了85%;以色列的科技進步對農業發展的貢獻率達到了96%,荷蘭超過了80%,雖然荷蘭人均耕地和牧場均低于中國的平均水平,但卻在農牧業生產方面,創造出了難以想象的高生產率,成為人多地少類型國家發展現代農業的典范。
二、發達國家農村科技創新體系的模式分析
(一)發達國家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1.建立了多層次、強合作的農村科技創新研究機構
美國的農村科技創新科研體系是根據農業科研的不同側重,形成了由國家科研機構、地方科研機構和民間科研機構三大系統共同組成的多層次管理方式,并各有側重開展科研活動。它們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互為獨立,但彼此之間又相互滲透、依存、合作與競爭。國家級農業科研機構重點從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地方科研機構重點從事應用研究,民間科研機構重點從事開發性研究。
以色列的農村研究機構主要由獨立的公益性研究機構、農業教育機構和公司類社會研究機構組成。公益性研究機構主要有農業研究組織(ARO)、魏斯曼科學研究院以及與農業有關的專業研究所。其中魏斯曼科學研究院是世界一流水平的綜合性研究院之一,該研究院聚集了2 500多名科學家,其中農業方面的專家有800多名。以色列和美國相似,有相當多公司類農業科研機構,且數量僅次于美國。其領域涵蓋了農業研究的方方面面,包括材料、化工、電子、基因、細胞、醫學、生物工程等。
荷蘭農村科研由農業實驗站、區域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大學等部分組成,各自的研究方向和重點不同,分工明確,并相互協作,研究經費充足,設備先進,許多研究領域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聲譽,研究成果及時推廣于農民,很快就轉化為生產力。農業科研和推廣為農民提供了雄厚的科技支持,荷蘭國家農村科研機構除了上述的隸屬農業部外,還有隸屬于國際研究組織的國家農業研究國際服務局。
2.進行了巨額、多方位的農村科技研發投入
美國農村科研經費的投入主要來自聯邦政府預算撥款、州政府預算撥款和私人企業自籌。在農村科技研究經費的投資方向上,公共研究系統的經費投入主要以基礎性研究和應用性研究為主、其中基礎性研究大約占41%,應用性研究大約占56%。而私人企業的研究經費主要用在運用性研究和新產品的開發研究、其中應用性研究大約占50%,新產品的開發研究大約占40%。美國聯邦政府對農業研究、教育和推廣的投入比例一直比較穩定,研究投入占農業部預算的2%~4%,世界平均水平只有1%。美國對科技成果轉化與產品開發的投入相當重視,越是高新技術,投入越大,例如對生物技術產品的投入大約為55%。
以色列政府每年對農村科研經費的投入上億美元,大約占農業產值的3%,而中國僅為0.2%左右。在農業部的農村科研經費中,每年有50%是定向撥給國家農業研究組織(ARO),剩余50%和其他政府農業研究基金按分類管理,統稱為“競爭性基金”。此外,以色列企業也提供農村研究經費,主要用于引導和補貼應用性研究,如化肥、化工以及農業機械產品等。
荷蘭政府對農村科研非常重視,優先支持發展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事業,其農業科研力量非常精干、高度集中。政府每年對農業科研、推廣和教育的投入經費約為30多億荷蘭盾,用于農業研究的經費占國家農業預算的25%左右。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穩定的經費投入,極大地促進了荷蘭農村科技的發展進步和推廣應用。
3.建立了層層推進的科技創新推廣體系
美國的農村科技推廣體系分為三個層次:聯邦農村科技推廣局、州農村科技推廣站和縣推廣辦公室,其中州農村推廣站在推廣體系中處于核心地位,是聯結聯邦推廣局和縣推廣辦公室的紐帶。聯邦農村科技推廣局隸屬于美國聯邦農業部,其主要任務是確保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一個有效的農村科技推廣體系,執行與農業技術推廣相關的法律和規章,以保證高質量地服務于農業企業。縣推廣辦公室大部分人員都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推廣人員大部分時間是親自到農場或農戶中進行訪問,解決推廣中存在的問題,并向農民提供信息與咨詢服務。
以色列的推廣體系由國家農村技術推廣中心和區域推廣服務中心兩個層次組成。這兩個層次的組織各司其職,相互協作,有效地將各項科技創新成果推廣給農民。以色列農業部專設農村技術推廣服務局,其中從事農技推廣的工作人員超過800人,他們工作主要場所是在農場、田間、果園,而不是在辦公室或培訓中心。值得一提的是,以色列對科技成果的評價非常重視,都要進行投入與產出的經濟效益比較分析,并對一項成果從開發到最終的使用實行全程追蹤評價。這也是為什么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科技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一般在70%以上,而以色列的科技對農業的貢獻率達到90%以上。
荷蘭的農村科研推廣體系實行政府與地方或農民合辦的協作方式,即由國家推廣系統、農協組織(社會和經濟推廣系統)、商貿私有咨詢服務系統和農民合作社組織四方面的力量組成。荷蘭農業領域的推廣工作也由農業部提供資助。1997年用于農業推廣的經費預算就達2 850萬荷蘭盾。
(二)發達國家的農村科技培訓與教育體系
美國建立了完善的農業教育體系――農學院系統。美國除了正規教育之外,在農村還廣泛舉辦培訓班,利用冬季和農閑對青年農民進行系統培訓,同時辦有農民繼續教育班,向成年農民傳授新的科技知識。美國大約有5萬多個農民俱樂部,幫助農村青年學習各種專業技術,提高經營管理能力。據統計,25歲以上的美國農民中,有17%的人完成了高等教育。在農村科技人才的教育和引進上,美國也有其獨特而成功的做法,如對農業教育投資的增加、打造開放的文化氛圍、用充足的財力支持獨立研究、給予農業科研人員高于歐洲同行的薪水、置備世界上最好的研究設施、科技人員個人的升遷由其取得的成就來決定等等。這些優惠的舉措吸引了包括歐洲在內的外國科技人才,并會對包括留學生在內的高科技人才產生強烈的吸引力。
荷蘭政府每年用于發展農業教育的經費達8億荷蘭盾以上,其中的51%用于初級農業教育。提高農民接受新技術的能力是荷蘭農業教育的顯著特點,也是荷蘭農業高新技術能廣泛應用的基礎。荷蘭農民多數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的還是雙學位或碩士、博士,不僅熟悉和掌握現代種養殖技術及農畜產品加工技術,而且會使用甚至會修理各種農機農具和自控設備,及時收集和了解有關的農業信息。基于農業經濟對人才發展的需求,荷蘭農業人才培養與農民教育培訓已經形成了十分完善的體系,由初等農業職業教育、中等農業教育、高等農業教育三個正規教育層次組成。此外,還包括各種農業成人教育和技術培訓作補充。荷蘭農業人才培育和開發的成功為荷蘭現代農業的巨大成功奠定了基石,它與發達的市場機制、適度的經營規模和靈活的生產方式一道成為荷蘭農業制勝的法寶。
20世紀80年代末,以色列已經建立了高度發達的全民教育體系,形成了一個學習型社會。以色列以法律的形式規范教育。“義務教育法”規定5~16歲的孩子必須接受免費義務教育,并且一直到18歲均為免費教育,此外,還有“國家教育法”、“高等教育委員會”、“學校督導法”、“特殊教育法”等對教育做了規定。而以色列對教育的投資比較高,一直保持在9%~12%,政府對小學生的花費為3 938美元/(人?年),大學生的花費為11 036美元/(人?年),均高于其他發達國家。以色列成立了專門的農業教育培訓機構。在建國初期,受教育水平最高的是農民,他們大都受到高中以上的教育,甚至大學或專科。現今以色列農民中大學以上文化程度占到47%,其他至少是高中文化程度。
三、對中國建立農村科技創新體系的啟示
1.應建立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三位一體、互推互進的政府管理機構
以上發達國家沒有建立全國統一的農村科研管理機構,而是都建立了獨具特色的農業科研、教育與推廣三結合的科技體系,其中美國還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將該體系固定下來,而荷蘭實行的是網絡化的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體系,三者形成一個互相推動的三角形,使農民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
發達國家農業科研、教育、推廣三位一體的管理體系優于中國現行的農業教學屬于教育部門、農業科研屬于科技部門、農業技術推廣屬于技術推廣機構的分設模式,長期以來,中國農業的科研與生產實踐聯系不緊密,尤其是與市場嚴重脫節,部分原因是分設模式不利于農業科技成果的及時推廣運用。而三位一體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政府管理機構有利于確保農業科研與生產的緊密結合,促進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
與此同時,在科研、教育和推廣一體化體系中,要推行農業科技成果的全程式追蹤評價,提高科研成果的轉化率,例如,我們可借鑒以色列做法,在培育新品種進程中,產前對公共政策、宏觀環境以及組織形式進行分析;產中進行生產成本、栽培管理、病蟲防治、收獲等評價;產后對包裝冷藏、運輸、加工等過程進行管理控制等。
2.應建立多層次、全方位、分工明確的農業科研創新體系
比較研究表明,發達國家都形成了政府、地方、企業或農民組織相協作的多層次的農村科技創新研究機構,都相當重視農村科技研發投入,并且還發展了層層推進的科技創新推廣體系。其中,以色列和美國相似,有相當多公司類農村科研機構,其領域涵蓋了農業研究的方方面面,包括材料、化工、電子、基因、細胞、醫學、生物工程等。這些科研機構、科技創新推廣組織相互之間互為獨立,但彼此之間又相互滲透、依存、合作與競爭。分工明確、相互協作,這種多元化的分工模式有力地提高了農村科技創新能力,也確保了農村科技創新的潛力。
3.明確農業技術發展的優先領域,科學分配科研投資比重
21世紀農業的競爭,說到底就是農村科技尤其是農業高新技術的競爭。各發達國家都結合了本國的實際情況,發展了不同的農業高新技術,走出了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美國、以色列都把農業生物技術作為優先發展的重點,并出臺了多種政策和法規從多個層面上進行鼓勵、扶持。荷蘭政府揚長避短,鼓勵重點發展畜牧業、奶業和附加值高的園藝作物,并鼓勵這些領域和產業“快步增長”,出口創匯。中國在國家財力投入有限的情況下,應結合國情找到優先發展的農業科技領域,本著“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科學地分配農業科研投入比重,創造出最高效的科技創新成果。
4.加大農業科研投資強度,開辟多元化的農業科技融資渠道
美國聯邦政府對農業研究、教育和推廣的投入比例一直比較穩定,研究投入占農業部總預算的2%~4%,以色列政府每年對農村科研經費的投入上億美元,大約占農業產值的3%,世界平均水平只有1%,而中國僅為0.2%左右,很顯然,中國農業科研投資強度既遠遠低于這些發達國家,低于世界平均投資強度,也低于中國其他科研領域的投資強度。努力增加投入,是不斷提高中國農村科研水平的必要條件。增加農村科研投資強度,要在加大國家財政投入的同時,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和政策導向作用,鼓勵和吸引各種資金投入農村科研。
建立完善農村科技創新體系,提高農村科技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是農業與農村科技發展的迫切需要,是推進中國城鄉一體化進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的迫切需要,也是當前中國農業與農村科技戰線的緊迫任務。
參考文獻:
[1]胡春明.創新農村科技服務機制建立市、鄉、村三級服務網絡[J].新,2009,(1).
關鍵詞:金融體系 市場主導型 銀行主導型
一、引言
金融對于科技創新的支持作用主要是通過金融體系來實現的。金融體系是指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和社會經濟條件下,各種不同的銀行和金融機構所形成的不同層次和系統及其相互關系的組織體系。目前,世界各國(地區)的金融體系不盡相同,各有特色,但概括起來,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以美國為代表的金融市場主導型的金融體系,另一類是以日本為代表的金融中介主導型的金融體系。兩種制度孰優孰劣,很難比較。本文通過對這兩種制度分別加以考察,試圖從中找出我國科技金融發展的思路。
二、金融市場主導型的金融體系
美國是世界上科技最發達的國家,其經濟增長的70%來源科技創新。美國強大的科技實力的取得與其完善的以金融市場為主導的金融體系的支持密不可分。
(一)美國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扶持
美國政府對于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首先表現在直接參與到科技創新的投資中。聯邦政府的設有專門的研究與發展經費預算,除了直接投向政府各個機構所屬的科研單位外,還以直接撥款的形式對私人工業企業、高等院校和其他科研機構的科技項目進行投資,政府通過對科技研發的直接參與,來引導社會投資的流向。不僅如此,美國政府還通過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利用直接經費資助、信貸支持和稅收優惠等財政手段來支持企業增加科研投入。
(二)美國間接融資體系的融資支持
在美國的科技融資體系中,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的作用也不容小視。在間接融資中,貸款風險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它直接決定著科技型創新企業融資活動的成功與否。美國利用完善的擔保體系和發達的資本市場,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間接融資風險分擔體系,為間接融資的開展提供了必要的便利條件。美國專門設立小企業管理局,為廣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不僅如此,美國還利用其發達的資本市場,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手段,讓銀行以小企業管理局擔保的企業貸款為抵押,在債券市場出售債券,加快回收資金,以提高銀行資產的流動性。
(三)美國高效的資本市場
1.美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美國的資本市場大體可以分為四個層次,形成一個“金字塔式”的結構。處于最頂端的是紐約證交所(NYSE)和NASDAQ市場。紐約證交所定位于全球性的藍籌股市場,NASDAQ市場則主要面向成長性企業。目前,納斯達克市場已成為美國科技創新的孵化器,據統計,美國高科技產業中80%以上的上市公司在納斯達克掛牌交易。第二層級是公開報價系統。主要包括全國性的場外交易市場和粉單市場,主要為未上市公司證券和下市股票提供交易的平臺。第三層級是地方性的柜臺交易市場,據統計,大約有10000余家區域性的小型公司的股票在該市場交易。第四層級是私募股票交易市場,該市場通過Portal系統,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交易私募股份提供平臺。
總的來說,美國多層次高度細分的資本在不同的層級有不同的上市標準,分別與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融資需求相適應,從而為企業的科技創新活動提供有效的資金支持。
2.美國為數眾多的風險投資對于科技創新的推動
伴隨著美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是為數眾多的風險投資。美國是世界上風險投資最發達的國家,硅谷已經成為高科技與風險投資完美結合的典范。與其他國家相比,美國的風險投資更集中于高科技行業,據統計,其在計算機軟硬件、生物、醫藥、通訊等高新產業的投資比重高達90%以上。不僅如此,美國的風險投資投資階段也集中于創新企業的導入期和成長期,通常這兩個時期也是企業融資需求最旺盛的階段。另外,美國發達的資本市場尤其是NASDAQ市場的建立,為風險投資提供了暢通的推出機制。
三、金融中介主導型的金融體系
(一)金融體系以銀行為主導,間接融資非常發達
與美國的科技創新融資主要來源于資本市場不同,日本的科技融資主要來自于銀行貸款。這與日本中介(銀行)主導型的金融體系有關。
日本采取的是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體制,一般稱之為“主銀行制度”。相比美國,日本的證券市場發展比較緩慢,直接融資比重較小,以銀行為中介的間接融資始終是日本企業首要資金來源。
日本的銀行體系非常發達,主要包括以都市銀行為代表的大型金融機構和以地方銀行、信用金庫、信用組合、勞動金庫等為代表的中小金融機構。都市銀行業務范圍以大城市為基礎,并在全國設有為數眾多的分支機構,與財團資本有著十分密切聯系,實力雄厚,放款對象偏重于大企業。除了大型銀行以外,日本還存在眾多的中小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地方銀行、第二地方銀行協會加盟行(簡稱第二地方銀行)、信用金庫、信用組合、勞動金庫等。這些中小金融機構主要服務于地方經濟,經營靈活,它們的存在較好的彌補了大銀行業務的空白地帶。
(二)日本政府對科技金融的重視
日本政府對于科技創新的重視主要體現在通過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向科技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日本先后成立了日本輸出入銀行、日本開發銀行、商工組合中央公庫、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和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公庫等政策性金融機構。這些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撥款、財政借款和發行債券,他們雖然分工不同,但目的和宗旨基本一致的,都是通過以較之商業性金融機構優惠的利率水平、貸款期限和融資條件為企業科技創新提供貸款和金融服務,確保企業創新獲得充足的金融支持。
(三)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
為了解決日本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科技創新融資過程中的擔保問題,日本建立了完善的擔保體系。日本的擔保體系主要由日本信用保證協會、中小企業信用保險金庫和商工會和商工會議所組成。信用擔保體系的建立及有效運作,降低了企業融資的難度,有力的促進了企業的科技創新。
四、對我國建立科技研發金融支撐體系的借鑒
(一)政府的支持對于科技創新至關重要
不管是市場主導型的金融體系還是銀行主導型的金融體系,政府在科技創新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政府通過出臺相關法律和完善相關制度,為科技創新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支持。此外,政府的作用還體現在設立專門的政府機構,來統領科技創新活動,通過各種財政手段,比如直接貸款、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來激發企業參與科技創新的熱情。
(二)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對于科技創新必不可少
科技創新離不開政策性金融的支持。通過政策性金融的誘導作用,吸引大量的商業信貸和民間資本投入到科技研發活動中來。因此,盡快建立相關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我國當前推動科技創新的一個重要任務,可以仿照美國硅谷銀行的模式成立我國的科技銀行。同時,還要從立法、機構設置、資金來源以及經營機制等方面來進一步完善,保證政策性金融機構效能的發揮。
(三)商業銀行的積極參與是科技創新的重要推動力
商業銀行是科技創新的重要推動力量。從日本的經驗來看,多層次的商業銀行體系可以為滿足企業不同層次的科技研發融資需求,從而形成大銀行支持大企業科技創新,中小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局面,實現銀行和科技創新的無縫對接。另外,科技創新的每個階段也有不同的融資需求,銀行可以通過持續性的金融創新來支持企業的科技創新活動。
(四)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是科技創新的必要因素
美國和日本的經驗都表明,完善的信用擔保體系是科技研發金融支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擔保,降低金融機構貸款的風險,從而促進金融機構對科技創新的融資,支持了企業的科技創新活動。美國和日本的擔保體系共同之處在于擔保機構依法設立、擔保資金主要來自于財政、健全的資金補償機制、注重風險控制等方面。而這恰恰是我國目前比較薄弱的環節。要推動我國科技創新的發展,必須建立完善的擔保體系。
(五)健全的資本市場體系和發達的風險投資市場是科技創新的重要支撐
美國科技創新的強大實力很大程度上源于其擁有健全的資本市場體系和發達的風險投資市場。資本市場可以為科技創新提供高效率的融資機制,同時資本市場也為風險投資提供了退出機制。健全的資本市場體系的形成也離不開風險投資的培育,風險投資是科技創新的重要參與力量。因此,大力推動風險投資的發展,培育發達的風險投資市場,對于科技創新也是至關重要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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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加快建設國家創新體系,支持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這為加快推進我國地方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指明了發展的方向。區域創新體系作為國家創新體系的發展與延伸,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成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構建地方特色和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是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深化的延伸,是地方區域經濟社會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
一、以政策制度創新為抓手.構建有利于地方區域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新機制
加大科技投入,強化地方區域科技創新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政府的服務創新與政策創新,加大宏觀調控力度,為地方區域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提供優質服務、優良環境和優惠政策。一是完善地方區域科技投入管理模式,通過法律、法規、行政與社會監督手段,建全區域科技投入穩定增長的保障機制。二是發揮地方區域優勢特色,積極銜接國家科技發展的重大項目。選擇地方區域特色與優勢的科技項目和領域,加大投入,重點扶植,并積極爭取在區域優勢領域得到國家重大項目的支持。三是建設高水準、共享的科技創新基礎平臺,從整體上提高地方區域科技創新源頭的整體水平。四是逐步形成以市場為基礎、政府宏觀調控為導向的地方區域科技資源配置體系,形成省一市一縣(區)和跨省區互動的地方區域科技創新網絡。五是積極與跨區域開展科技合作,深化地區之間的科技聯系。科技合作已經成為地區之間全方位合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伴隨我國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穩步推進,地方區域之間不斷要實行雙邊的貿易自由化,而且還要開展并深化包括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科技、人力資源開發等領域在內的廣泛的合作。
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構建地方區域創新體系.促進地方區域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是地方科技創新戰略和科技政策的基本點,是地方區域科技發展的基本要求和價值取向。各地方區域應緊緊圍繞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自主創新,加快區域優勢和重點領域,引領和支撐地方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積極發揮企業作為科技創新的主體作用,推動地方區域高薪技術向傳統產業滲透,提高區域企業產品的科技含量與附加值。以市場為導向,增強地方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地方區域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全面提高生產企業科技創新能力。鼓勵研究機構、生產企業、高等院校和個人積極開展原始創新活動,實行地方區域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創新,增強地方區域在科技創新及相關產業領域的競爭力。四是進一步擴大開放,逐步形成多層次、有重點、高水平的國際科技合作交流體系。科技全球化意味著科技資源的全球配置,科技成果的全球共享。本著共同發展、合作研究、平等互利、共享知識產權的基本原則,地方區域應積極參與多區域的科技合作,不斷提高地方區域國際科技合作的規模和層次,逐步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地方區域國際科技合作伙伴,建立起長期穩定的地方區域國際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現代農業是以現代工業、現代城市和現代市場條件為前提,以現代科學技術為主要特征,廣泛應用現代市場理念、經營管理知識和工業裝備與技術,市場化、集約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產業體系,是將生產、加工和銷售相結合,產前、產后和產中相結合,生產、生活和生態相結合,農業、農村、農民發展相結合,農村與城市、農業與工業發展統籌考慮,資源高效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高度一致的可持續發展的新型產業。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律以及發達國家的經驗,當人均GDP超過5000美元后,傳統的種一種、養一養的農業增長模式將會被現代農產品加工業的快速增長所取代,農業產業的發展將主要依賴于農產品加工業的迅速崛起和發展壯大。目前,我國人均GDP已接近5000美元,可以肯定地說,未來20年是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難得的戰略機遇期和高速發展期。
經過二十多年來的科技體制改革,我國過去農業科技與生產脫節、管理運行效率不高、人浮于事等弊端已基本解決。當前的主要矛盾是,農業科技供給不能很好地滿足新階段“三農”發展對農業科技發展的巨大旺盛需求之間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農業科技投入仍然偏低,投入結構、投入方式和投入管理不合理。具體表現的形式是,對不同科研主體的科技投入尚待進一步體現“國民待遇”,農業科技三條線(科研、推廣和生產)尚待進一步均衡發展,農業科技發展中存在的有錢打仗、無錢養兵、布局不合理、條塊分割、過度競爭、過度評估等現象尚待改變。根源在于大家對農業科技公共產品屬性的了解和認識尚不統一,國家層面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現代院所制度尚待建立。
從根本上徹底解決上述問題,實現2020年我國農業科技率先躍居世界先進水平的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目標,當務之急是在中央層面盡快組織實施建設新型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其中,國家農業科技創新中心是核心,區域性農業科技創新中心是支撐,國家農業綜合實驗站和區域專業試驗站是其網絡。
在建設目標上,瞄準國家戰略需求和重大科學技術問題,構建統一管理、方向明確、核心突出、布局科學、分工合理、優勢互補、運行高效、研究與擴散銜接、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符合國際經驗、遵循農業科技發展規律、滿足“三農”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需要的國家新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在建設思路上,通過深化改革、增量投入、盤活資源、理順結構、調整布局、明確分工、提升能力、優化環境、長期支持、穩定發展,依托已有機構,以國家級科研機構和部分有條件的農業大學為主體建設國家創新中心為核心,以自然資源、行政與農業區域內的優勢農業科研單位組建區域創新中心為支撐,以各區內優勢農產品布局為對應的科研試驗站為網絡基礎,構建新型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在建設任務上,圍繞國家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農民增收三大任務,加強農業科研基礎設施、人才團隊和創新制度三項建設,形成國家農業科技創新三級網絡體系,提升農業科技自主創新、成果轉化和國際競爭三個能力,實現模仿跟蹤向自主創新、資源依賴向技術驅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三大跨越,使農業科技率先躍居世界先進行列。
在建設內容上,遵循農業科技發展規律,考慮我國基本國情,借鑒國際成功經驗,按照強化中央級的基礎部分、發展省級的優勢部分、吸納地級的特色部分,確立創新體系的組織構架,建設層次清晰、分工明確、功能完備、協作高效的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鑒于此,筆者提出幾點建議:
第一、通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優化國家科技資源配置,體現“國民待遇”,調動廣大農業科技人員積極性。
第二、中央財政撥出專款,加快組織實施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步伐。
第三、進一步細化落實農業科研機構社會公益類的定位和措施,完善相關政策和待遇。
關鍵詞 自主創新 農業科技 創新體系建設
1 省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1.1 農業科研綜合實力薄弱,整合能力差
主要表現在:一是學科結構、專業設置不盡合理,機構重復交叉。山東省農業科技機構雖然經過幾次積極調整,科技體系有了一定改善,但在專業和機構設置上仍然存在設置不合理、機構重復交叉等問題,突出表現為“三多三少”,即種植業學科多、其他學科少,傳統學科多,新興學科少,產中領域研究學科多、產前、產后領域的學科少。二是農業科研機構和隊伍大而不強,農業科研方向、任務的調整還不能適應新階段農業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為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不強。如農業科技成果產出量每年上百項,但成果轉化率不足40%,除開發、推廣存在缺腿外,科技成果的應用性較差也造成了轉化難度的提高。三是農業科技項目中還普遍存在著常規技術研究得多,對高新技術和實用技術研究少,技術引進多,吸收消化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少的問題。四是農業科技整合能力差。主要表現為農業科技團隊精神不強,特別是立題研究分散、低水平重復較多,缺乏一支結構合理、高效精干的科研隊伍。五是農業科技產業創新能力低。農業科技產業發展規模小、效益低,經營管理不規范,農業科技企業作為科技創新主體的帶動能力比較薄弱。
1.2 農業科技創新資金不足,手段落后
資金不足是所有技術創新不力的普遍原因,而在農業技術創新中尤為突出。首先是農業科研資金不足。與發達國家相比,山東農業研究投資占農業總產值的比值約2‰,為發達國家的1/10。其次是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經費缺乏,經費來源渠道單一,來源不穩,使推廣工作受到影響。一些地方政府對農業技術推廣的財政支出不但水平低,而且呈現下降趨勢。特別是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中人均技術總經費和人均推廣經費不斷下降。三是農業科技單位負擔過重,主要是離退休人員多,負擔重;單位投入成本過高,資源利用效率低,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負擔,加上還承擔了許多社會義務,導致了科技經費被轉移及挪用。四是農業科技創新手段落后。由于財政投入不足,目前多數農業科研單位設備落后,大多數還停留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水平。設備陳舊、圖書資料少、現代信息手段缺乏,大面積綜合試驗基地少。由于農業科技創新手段落后,大部分科研院所僅具有應用常規技術的能力,缺乏使用高新技術的設備和能力。這種狀況嚴重影響了農業科技創新。
1.3 農業科技創新機制不活,體制不完善
從總體來看,山東農業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目前仍未建立和健全起來,集中表現如下方面:一是農業科研力量部門所有制突出,導致各農業科研機構研究效率低、浪費大。二是在農業系統內,農業產學研脫節,教學、科研、推廣之間不協調,農業技術創新過程不暢。農業科研單位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但許多成果卻沒有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就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來說,農業新技術的供給與需求脫節嚴重。三是農業技術創新資源分配不當,農業科研項目的確定、農業技術推廣和擴散,仍然是由政府集中決策和行政推動的做法,農業科研院所和農業高等院校大部分課題結題后,其成果束之高閣或采用率不高。四是激勵機制不健全,農業科技創新動力不足。五是農業科技單位中公益性研究和經營性開發交織在一起,不便于分類管理,又影響農業科技創新實力的提高。
1.4 農業科技創新人力資源短缺,人才隊伍不穩定
主要是農業研發機構中農業科技尖端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缺乏,導致高新技術研究乏力;還缺乏市場意識強、管理水平高、開拓能力強的開發型人才,導致農業科技產業化發展滯后;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農業人才進入全球市場流動的大循環,尖端人才的流失問題更為嚴重,成為影響山東省農業科技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農業科技單位的機制陳舊,激勵機制不夠,缺乏活力,平均主義、大鍋飯現象嚴重,農業科技創新人才脫穎而出困難,加劇了人才流失。近年來,非農業部門爭奪農業科技尖端力量,也形成了多部門對優秀農業科研人才的競爭。特別是一些農業科技帶頭人相繼離開農業科技系統,造成人才外流,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很不穩定。
1.5 農業科技創新資源配置結構不合理
科技資源主要包括人、財、物三種資源。山東省農業科技資源目前仍集中在傳統的大田作物種植業,而畜牧、水產及特色經濟作物研究領域則嚴重不足;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產中階段,而產前、產后階段投入欠缺;農業科研領域較受重視,而中試轉化及產業化環節相對薄弱。從地方財政用于農林水等部門的科技三項費用支出的情況看,還普遍存在著支持力度不夠、年度間波動大的問題。從全省農業科技人力資源分布結構上來看,各地區的農業科技人力資源分布和財政資源在地區間配置一樣,不合理現象仍十分突出,集中體現東部地區農業科技人力資源集中,西部地區農業科技人力資源不但偏少,質量也比較低,東西部地區農業科技人力資源相差懸殊,存在著嚴重的失衡現象。
1.6 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差距大
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山東農業科技創新差距較大。主要集中在高新技術自主創新方面的差距。如生物育種,發達國家已育出轉基因植物200余種,并在大田推廣應用,我國只有很少幾個作物品種實現轉基因育種。工廠化設施農業,在以色列、荷蘭、法國、日本、南韓等國家,其設計、建造、運營已形成標準化、系列化、專業化、自動化生產階段,工廠化設施農業的效益,荷蘭畝產值一般在幾萬至幾十萬美元,山東為0.5~2.5萬元人民幣;與工廠化設施農業相配套的高新技術農業機械水平,山東只相當于20世紀80年代世界先進水平,落后近20年。農業資源利用,以色列水資源的利用率高達90%以上,山東僅為35%~40%;每立方米水生產糧食以色列為2.32Kg,我國為0.87Kg,山東為1.15Kg。從總體來看,山東農業科技進步對農業增長的貢獻份額與發達國家占有70%~80%的水平相比差距較大;科技成果轉化率40%左右,推廣度不足30%。
2 建設省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2.1 思路和目標
總的思路是:按照國家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要求,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與農業科技發展特點,以調整優化農業科技體系的結構、合理配置人才隊伍為重點,以服務“三農”和促進“五個統籌”為中心,進一步轉換機制,建立層次分明、結構合理、資源優化配置、高效精干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實現“四個結合”:即自主研究和技術引進相結合,高新技術與常規技術相結合,科學研究與成果轉化相結合,資源高效利用與保護相結合;形成四大體系,即科研創新體系,科技人才培養創新體系,技術創新體系,知識傳播和技術推廣體系;從而為山東農業發展戰略目標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和保證。
2.2 建設重點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標,省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應確定以下建設重點:
2.2.1 農業科研創新體系
農業科學研究創新體系是實現自主研發創新的平臺,要通過市場引導和政府調控,調整現有農業科研機構,形成以省和市兩級為重點的全省性農業科研體系。省級層次科研機構要重點支持以省農業科學院為主體的農業科研機構群體;地方層次應根據農業發展需要,以及自然、經濟區劃,以市級農業科學研究所為重點,給以重點扶持,逐步發展成具有地方特色和區位優勢的區域性農業研究中心。同時,允許和支持民營等其他形式的農業科研機構存在,逐步形成省、地方、企業、民營多形式、多類型農業科研機構,形成縱向有層次、橫向有分工的農業科研體系。要通過建設新型機構,通過分流重組,形成重點研究所、區域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工程中心、農作物改良中心、農業研究開發基地、農業科技決策咨詢中心,建立起以重大應用研究、基礎性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究為主要任務,層次分明、結構優化、精干高效、適應現代農業科技發展的農業科學研究體系。
在農業科研創新的領域方面,應重點突出以下領域: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節水灌溉、動植物品種選育、農業資源高效利用、現代集約化種養技術、農業生物災害防治、農產品儲運加工、可持續發展、管理決策等。
2.2.2 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創新體系
技術創新平臺要以建設一批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群為突破口,以科技成果產業化帶動農業科研、推動農技推廣為重點。要在生物技術、信息技術、加工技術以及其他諸多領域逐步實現技術成果產業化,以企業為龍頭,以技術為核心,以成果轉化為手段,以創造經濟效益為目標,大力推進農業科技產業化,以帶動整個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和升級。要集中力量,辦好一批農業高科技企業和農業高科技園區,使之形成農業高新技術的“孵化器”。在涉及到農業發展方向和起主導作用的農業科技領域,要集中財力、物力、人力,高強度投入,推動農業高新技術發展。
2.2.3 農業知識傳播和技術推廣體系
以現有市、縣、鄉三級農業技術推廣網絡為主體,推進與農業高校、科研單位,特別是與地方農業科研院(所)的聯合與合作,構建新型、高效、暢通的農業科技推廣體系。通過建設和調整,充分發揮三級農業科技推廣體系的主渠道作用,創建機制靈活、形式多樣、適合市場經濟條件和符合省情、并能保證農業知識傳播順利實現的我省農業科技推廣體系。
2.2.4 農業科技人才創新體系(平臺)
以穩定、培養和支持人才干事創業為重點,建設一支精干、高效的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形成新的人才培養機制、人才使用機制、人才流動機制、人才競爭機制、人才績效與收入掛鉤機制。通過人才創新平臺的建立,為我山東農業科研創新平臺、技術創新平臺、知識傳播和技術推廣平臺提供人才保障。
上述四個創新體系,是一個以農業科研創新為基礎,以農業推廣創新為紐帶,以高新技術產業化創新為特征,以人才使用創新為核心的總體創新體系。這四個創新體系,在農業科技創新中的不同過程和不同階段互為影響、互為關聯,缺一不可。
2.3 幾點建議
2.3.1 制定農業科技產業發展政策
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與科技產業政策是相輔相成的,具有密切的關聯性。由此,從山東省農業產業發展的實際出發,迫切需要制訂具有強大政策導向作用和長遠意義的農業產業發展技術政策。政策應以產品創新和產品市場創新為中心,對那些技術含量多、市場潛力大、產品附加值高的農業產業予以重點產業扶持,加速其產業化。政策應充分體現對產業鼓勵政策、優惠政策、風險分擔政策、經費支持政策、知識產權保護政策等,促進農業產業發展。從而推動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2.3.2 加強農業科技體制創新建設
建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就必需在農業科技運行機制和體制上進行改革和創新。要打破傳統的農業科技體制宏觀管理條塊分割、組織布局分散、研發層次重疊、管理效率低下,學科設置陳舊,專業單一,跨專業綜合型項目較少,研發方向與市場需求脫節,運行機制、分配機制、激勵機制僵化落后的狀況,要按照科技發展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對科技布局及機構設置優化配置,并建立新的運行機制,改變農業科技管理模式和內容。要推進靈活、公平競爭、蓬勃向上的運行機制建設,實行公開招標、競爭立項,人員自主結合、競爭上崗的辦法,發揮每個農業科技崗位的作用。
2.3.3 加快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農業科技隊伍建設。重點是發揮高等農業教育系統培養人才的主力軍作用,提高培養造就人才的質量;通過科研工作,在科技實踐中培養造就高水平的學術人才;建立起人力資本合理使用和人才資源優化配置新機制,克服人才不足與人才閑置同時存在的不正常狀況,要調動廣大農業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為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氛圍,建立激勵機制,發揮人力資本充足的優勢。
2.3.4 增加農業科技創新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