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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作用
1.1給企業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
企業科技競爭的決定性因素為自主創新能力,而自主創新的基礎與衡量指標又為知識產權,企業經過不斷持續的技術創新活動,對所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不斷進行開發,并使之產權化,然后再將其投入到生產領域,這樣企業所獲得的豐厚利潤就可以從這些新產品的開發而獲得,從而還能將其轉變為新的利潤增長點。
1.2為企業拓寬了市場空間
企業由于形成了自主知識產權,這就使其產品具有“獨創性”,真正實現所謂的“新產品”的目標,當技術優勢向產品優勢轉化時,該企業就贏得了市場,取得競爭優勢,從而為企業拓寬了市場空間。
1.3為企業降低了運營成本
企業降耗、節能、減排可以通過知識產權蘊涵的技術創新、工藝創新而成為可能,企業的運營成本的降低通過技術進步而實現,使得企業核心競爭力被大大提升。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對于知識產權管理認識不到位
當前,大多數企業對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對知識產權管理沒有從戰略高度上進行規劃。有形資產及其管理是企業所重視的問題,而忽略了對無形資產的管理,對于專利戰略也缺乏研究和制定。多數企業由于對知識產權缺乏從戰略高度的規劃,致使其自主創新成果只在我國申請了專利,而到國外卻沒有申請,一些企業雖然申請了專利,但宣傳力度不夠,這就造成專利成果利用率低,從而無法提高產品的產業化、商品化程度。
2.2知識產權管理缺乏資本化運作
企業對于知識產權的管理多數只注重對其表面的保護,而未進行資本化運作。模糊了對知識產權概念和價值的認識,盡管一些企業科技人員努力創造了智力成果,然而企業家對其重視不夠,并沒有將其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而進行有效保護,并使之轉化為企業的生產力。
2.3缺乏知識產權管理與運作的人才
只有擁有嚴密的組織和制度保障才能形成良好的知識產權管理。據相關調查表明,當遇到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的問題時,企業通常都是直接聘請律師來幫助解決,對于相關的處理知識產權糾紛的專門機構多數企業都沒有設置,也沒有相關從事企業知識產權的管理研究及開發的專門人員的配置,也缺乏較為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引導。
3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管理的相關對策
3.1初期實施防御型戰略
企業要以自身現狀、發展戰略以及外部環境等為依據,編制出不同的知識產權戰略,并在企業研究開發、生產營銷、資產運作、發展規劃等環節納入該戰略,以促進戰略得以有效實施。在企業實現防御型戰略之后,就會擁有了一定的知識產權資源,并具備了相應的知識產權制度,此時企業就可以逐步向攻防兼備的混合型戰略過渡。待攻防兼備的混合型戰略也順利完成后,企業再考慮進攻型戰略的實施。
3.2構建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是否能有效地利用知識產權,決定了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獲勝與否。因此,構建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是企業當前急需完成的工作之一,并要將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歸納到企業的重要管理部門中。市場競爭需要企業設置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同時,企業還要將人才市場中吸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尤其是知識產權法方面的人才,組成一支分工合理、團結互助的隊伍,此外,還要加大財力和物力上的支持,這樣才能使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正常運作得到有效保證。
1 知識經濟與知識管理
知識經濟的發展依賴于對知識的有效管理,下面略作分析。
首先,從宏觀上看,知識管理是知識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知識的生產率取決于知識的開發與傳播,而不論是知識的開發還是傳播,都必須以一定的知識庫、知識交流機制以及知識實際應用為基礎;知識管理正是一種通過知識整序并鼓勵知識共享而實現知識創新目標的組織過程,其根本目的是運用集體的智慧提高應變和創新能力,并進而推動整個社會知識經濟的發展。相對完整的知識管理系統應由以下幾個環節構成:①知識信息管理,即建立知識庫(專家庫、經驗庫、研究成果庫、方法庫、相關新聞庫等),用以固化知識。②知識應用管理,即如何獲取知識并應用于具體實踐。③知識交流機制管理,即鼓勵知識創造與共享,這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挖掘知識的制度和方法。④知識財產管理,建立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
其次,從微觀上看,知識管理通過一系列核心功能的發揮,切實優化企業的商業活動。根據OECD的觀點,知識經濟中的知識可以劃分為四類:知道是什么的知識,知道為什么的知識,知道怎么做的知識,知道是誰的知識;在這四類知識中,后兩類知識的重要性在增加,它們常常成為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權項,成為知識產業化的基點,也應是知識管理的重點。根據美國經濟學博士、知識管理及有關商業和信息技術問題資深專家YogeshMalhotra的觀點,知識管理揭示了觀念的轉變,即從“信息價值鏈”轉向“知識價值鏈”。“知識價值鏈”認為人力系統是最關鍵的組成部分,只有人們不斷地認識和評估技術系統提供的信息,才能夠更好地實現組織目標。沒有人力的主動參與,所謂的“最佳方案”也不會被施行。由此可見,積極開發人力資源,掌握并運用第四類知識,是知識管理的核心功能與重要任務之一。實現知識共享則是知識管理的另一項核心任務與功能。當個人或小團體的知識轉變成公司的知識后,共有的知識由這個企業共享并恰當地使用,才有可能創造出新的知識,形成知識生產的良性循環。
再次,知識管理既是一種策略和思想,又是一種可操作的技術。作為一種新的管理方式,必須建立一定的機構,包括知識管理的負責人、知識庫、負責知識管理和流轉的知識中心、計算機網絡及協同工作軟件的技術基礎、智力資本管理隊伍、具備有利于知識共享和增值的文化氛圍等。而作為一種技術,知識管理應當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即在工程上和生產中把知識管理落實到技術層面。
2 知識經濟與知識產權
知識經濟是一種信息密集與智力密集的經濟,它與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存在著天然聯系。知識的占有與法律確認,知識與信息的傳播與管理,都可以說是知識經濟的核心問題,同時也是知識產權制度的中心任務。因此,知識產權是促進知識經濟發展的法律保障。
2 1 知識經濟是知識產權變革與發展的基礎
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在一定的法制基礎上,生產關系和生產力共同決定著知識產權法的性質、內容和發展程度。西奧多羅斯扎克說:“法律試圖跟上技術的發展,而結果總是技術走在前頭,這幾乎是一個永恒的規律。”因此,知識產權法不能成為知識經濟發展的障礙,而應當在適應知識經濟發展中不斷修改和完善。不僅如此,經濟、技術的飛速發展還將導致知識產權制度的巨大變化,全球一體化的發展進程已經給知識產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論與實踐問題;技術進步尤其是以因特網為代表的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引發了知識產權的巨大變革,如人們法律意識的轉變、法律內容向深度和廣度延伸、法律實踐發生變革(如新的名詞術語、新的司法手段等)及法律表現形式發生變化等。這一系列變化實際上是在知識經濟大發展的背景下,知識產權的自我調整。也可以說,知識經濟的發展使知識產權的客體日益豐富,知識產權日益成為整個法律機制調整和規范的財產重心。
2 2 知識產權為知識經濟的發展提供條件和保障
一方面,知識產權法對于知識經濟的宏觀發展和微觀運行具有多種作用。一是引導作用。知識經濟經歷著復雜的生產分配與消費過程,為使人類的智力活動得以延續和良好激發,必須對智力活動成果的歸屬進行明確而合理的界定,引導知識的生產、應用和傳播;如果不在法律上對知識的所有權加以界定,那么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占有市場,競爭力也就大大下降。相對有形物品來說,知識與信息具有突出的無形性特點,更需要一種與之配套的法律體系來界定知識的歸屬及相關權益問題。知識產權制度就是界定知識的占有即知識歸誰所有的一種法律制度,如果沒有知識產權制度,就會導致知識資產的生產缺乏動力,并導致整個知識資源的短缺,從而影響知識經濟的發展。二是制約作用,即防止自發性、盲目性等非有序化傾向和強調本位物質利益的消極因素。三是調節作用。知識產權法在規范與調節知識經濟微觀運行方面的作用可以包括:確認經濟活動主體的法律地位,調整經濟活動中的各種關系,解決經濟活動中的各種糾紛,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等。四是表現作用。知識產權的擁有量已成為衡量一國或一地區知識經濟發展的重要標志,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已明顯感到,僅有知識創新成果還不足以發展本國和本地經濟,只有將知識成果取得知識產權保護后,才能成為自己獨特的競爭發展優勢。
另一方面,知識經濟的發展必須以相對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制為保障。知識經濟的發展需要具備一定的社會結構,包括理性化的文化、民主化的政治、市場化的經濟、完備的科技法律、先進的科學技術、現代化的教育水平及高水平的國民素質。知識產權法即是一種重要的科技與經濟法律。我們常說,知識經濟應當是法制經濟,其中包含兩重含義:一是知識經濟必須以法律體制作保障,因為知識要素轉化為知識資本的實現手段之一,是知識要素生產傳播的法律化和制度化。二是與工業經濟相比,知識經濟對調整知識生產、利用關系的知識產權法制有著更高的要求。在知識經濟的知識構成中,創新知識最為關鍵,而創新知識作用的發揮,必須以明確的產權為前提,這就要求建立包括知識產權保護在內的一系列制度。此外,知識的擴散和利用是以交易為基礎的,在知識的交易中,知識產權始終伴隨著知識進行交易,并在產權主體之間進行傳遞,因而知識的擴散與利用需要知識產權制度作保障。
2 3 知識與信息成為商品和競爭的關鍵要素
知識經濟的重要特征在于知識與信息成為重要的商品和競爭要素,而知識產權制度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知識和信息的傳播。在現代知識產權制度下,除商業秘密這種未公開披露的信息外,知識成果尤其是技術發明都是以文獻形式迅速向社會公開,讓廣大公眾了解,這是知識產權制度所要求的。知識成果信息,對知識的創造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例如,在知識創造立項前如能充分利用相關的信息,就能準確地把握國內外的科研與技術發展現狀,提高知識創造的起點。又如,在知識研究創造立項后,注重進行知識產權的信息檢索與研究,就能及時調整自己的研究或生產方向。因此,有關知識成果及其產權的信息,已經成為現化企業乃至國家開展商業競爭與國際競爭的重要武器。
綜上所述,知識產權既要適應知識經濟發展的需要,又要為知識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切實保障;因此,應當全面實施和推進知識產權戰略,切實提高知識產權制度的運行效率。
3 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
從以上所述可以看出,不論是知識庫的構建與知識共享,還是人力資源開發及知識管理技術的具體實施,都必須明確知識的擁有者、加工處理者、使用者、管理者、操作者等各方的權益和責任。也就是說,知識管理需要知識契約,我們應當關注知識管理的合法性。筆者試圖從以下幾方面分析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之間的互動關系。
3 1 二者以推動知識創新為共同目標
知識經濟的核心是知識,知識的核心是科學技術,科學技術的核心是創新,因而知識經濟的本質是知識創新,企業知識創新則構成國家知識創新的重要基礎。不論是知識管理還是知識產權,都以促進企業知識創新活動為主要目標,因而二者在努力方向上具有一致性,只是功能和途徑存在差別。一方面,知識管理通過開發智力,促進知識共享,進一步激發企業員工的智力創造活動,從而產生更多新的知識,實現知識創新。另一方面,知識創新意味著新知識、發明、技術的涌現,這些新的無形財產只有在法律上獲得合法產權,形成知識產權并得到保護,知識經濟所需要的良性知識創新機制才能健康運行。但是,知識管理和知識產權在推動知識創新活動中又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交織一體、相互作用的,這既表現為知識管理過程實際上即是構造知識契約的過程,又可通過二者的一系列相互促進、相互協調關系來反映。
3 2 知識管理構造知識契約的過程
知識管理系統化過程事實上內含了構造知識契約的過程,而知識契約的確定,成為知識產權機制建立的重要基礎。這一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環節:
(1)明確企業的知識結構。首先應評價企業的商業環境、發展目標、員工狀況,以確定企業知識管理的方向與知識儲備的結構與水平;在明確企業發展所需要的知識結構的基礎上,尋找知識的主體、獲取的方法和更新的內容。
(2)確定汲取知識的方法。知識可以劃分為隱性知識和顯性知識,企業知識管理者通常通過信息的搜尋、開發式的交流、逆向工程、競爭實戰、項目反饋及外部參照等方法,系統地獲取外部知識,并以文檔、數據、表格等形式表示顯性知識體系,以經驗、體會和突破性的思想、觀點等形式表示隱性知識體系。
(3)簽訂知識契約。在大多數企業中,知識的擁有、使用、傳播等許多問題目前尚未明確。比如:員工的知識可否被企業擁有或租用?誰目前擁有或曾經擁有員工的知識使用權?當員工為客戶提供服務時,他們的知識屬于誰?一般認為,企業文件和信息系統中的知識屬于企業,可以和員工共享;然而,當員工流向新的企業或臨時員工使用這些知識時,這時知識又屬于誰呢?知識作為企業中的一種寶貴資源,應當以一定的契約形式加以界定和明確,知識產權問題由此構成知識管理中的一個關鍵問題。
(4)共享知識。企業通過培訓、通訊、媒體、交流、工作會議等方式進行知識的傳遞和共享,知識共享能夠為組織節約開支,并創造巨大的財富;但知識共享必須建立在尊重知識產權的基礎之上,尤其應當重視對隱性知識的處置。許多企業管理者都認識到,知識共享是應該獎勵的行為,而這種獎勵的基礎是對可以共享的知識資產的確認。至于對員工創造的知識資產給予知識產權還是其他形式的獎勵,則可協商選擇。
3 3 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相互促進與相互協調
首先,知識管理對知識創新起著重要的激發作用,并推動了知識產權的保護。正如前面所述,知識共享是知識創新的加速器,但在實現知識共享時應注意權級限制問題,以保護客戶的商業秘密和公司的核心機密。如公司數據庫目錄可以全部開放,但如果需要詳細資料則必須經過授權。
其次,人們的思考成果屬于誰?是否有人有權迫使員工公開他們的思考成果呢?如果認為知識是一種“實物資產”,那么知識管理就非常容易。按照企業的知識是存儲在企業界中的一切的認識,命令某一員工輸出他的知識以便其他人能使用,似乎是合情合理的;與知識管理有關的絕大多數管理人員、咨詢人員和研究人員都持這種觀點,大多數知識管理的實際操作也以此為依據。但事實上,員工頭腦中的知識只是個人認識過程的體現,而不是一種實物資產,難以套用實物管理方式。因此,應注重知識管理中的柔性管理、個性化管理,并結合一定的激勵機制,既尊重個人的知識產權,又達到知識共享的目標。激勵機制有利于穩定人才并鼓勵企業員工的知識與技術創新,其中包括企業內部員工技術創新呈報制度、企業員工技術創新獎勵(包括分配股權獎勵)制度等。
3 4 知識管理中的知識產權
知識管理與知識產權的關系大致可歸納為兩個方面:一是知識管理組成部分的知識產權的管理,二是知識管理實施中涉及到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具體說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知識產權(知識資產)戰略管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管理的重點是理順并解決企業知識產權歸屬關系,保管、收集界定知識產權歸屬的證據,以實現知識產權的有效保護;其任務包括:對知識產權項目系統化并分析其使用情況,確定主導知識產權項目,對知識產權實施法律保護,推動知識產權商業化等。在充分考慮企業營銷戰略、銷售市場、競爭環境、活動領域等影響因素的基礎上,有必要建立以下幾種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由企業出資,建立條件完善的知識產權歸屬管理制度;企業的技術開發檔案(資料、文件)管理制度;企業知識產權的保密、保安制度;企業使用知識產權的管理和獎懲制度;企業知識產權產品銷售和分銷的許可證和保密制度等。知識管理機構或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具體工作內容應包括:實施技術成果中的知識產權管理;整理開發文檔、資料文件,保管企業完成的知識產權存儲介質;決定企業智力成果的保護方式;就企業智力成果辦理專利、商標申請和軟件版權登記;對企業技術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等。
(2)智力資本管理中的知識產權。在知識經濟時代,智力資本(如知識技術訣竅、非編碼信息等)已成為比物質資本更重要的企業資源;由于智力資本是“主動資本”,其輸出和效率取決于主體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因而不能強迫只能激勵,以促進更多智力資本的產生。知識管理的目標之一是捕獲和利用員工所知道的事情,即進行智力資本的收集與加工,以便利用。但這種捕獲、利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涉及到員工的版權與隱私權?這些都是企業管理者需要慎重對待的問題。可以考慮采用一定的智力資本化運作手段(如按知識付酬等),變相地購買個人的知識產權;也可以考慮采取賦予智力資本擁有者一定的科學榮譽的辦法,促使智力成果轉移到企業。
(一)我國專利發展總體情況
由圖1所示,我國專利申請與授權量歷年呈穩步上升趨勢。從1985年的1.44萬件增長到2013年的237.7萬件,尤其是在1999年之后,專利申請量呈加速增長的態勢;而專利授權量從1985年的138件增長到2013年的131.3萬件,尤其在1999年之后,專利授權量也加速增長。這反映了我國對專利保護的意識正逐步加強,科技創新戰略作用日益彰顯。圖1我國專利歷年申請與授權情況資料來源: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www.sipo.gov.cn/sipo/tjxx/default.htm統計公報整理。
(二)國內商標總體情況
由圖2所示,我國商標申請和核準注冊數呈穩步上升趨勢,國內商標申請和核準注冊數量也是連年遞增,從1982年的1.7萬件增長到2013年的173.33萬件,尤其在1999年之后,商標申請量更是加速攀升。這反映出我國在商標方面的意識正逐步增強。同時,在國外商標申請和核準注冊上,據統計,2013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收到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數量也創歷史新高。來自中國企業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為2,273件,比20,12年增長8.2%,居馬德里聯盟各國第六位,并連續9年居發展中國家第一位。這與我國專利申請的態勢比較相似,這反映出我國自20世紀末以來,知識產權意識明顯增強。
(三)其他知識產權現狀
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科技創新的知識產權還涵蓋了技術標準、版權(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動植物新品種等,但由于統計數據難以找到,因此很難就這幾個方面進行定量描述。但從定性的角度看,廣東在技術標準和計算機軟件方面已走在全國其它地區的前面,而上海在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方面優勢明顯。
二、科技創新中知識產權存在的問題
(一)科技創新中的知識產權創造問題
政府對基礎研究重視不夠,技術儲備力量不足,原始創新能力不強。知識創新是技術創新的基礎,是新技術和新發明的源泉,是促進科技進步和經濟增長的革命性力量。我國R&D/GDP投入比例雖然逐年增加,但發達國家研發強度(研發投入占GDP的比例)是我國的2倍左右,且呈穩步上升趨勢。值得關注的是,發達國家很大部分研發投入是傾注在基礎研究上,而我國大部分研發投入則主要在技術引進及開發上,對基礎研究的投入程度不夠,這客觀上導致了我國在知識創新方面的不足,以致原始創新能力不強[2]。企業側重技術引進,對技術的消化、吸收,二次創新投入不足。我國企業技術引進的費用與消化吸收的費用極不平衡,從消化、吸收占技術引進的比重指標來看,全國僅達0.069,東北的比例更低至0.022。我國由于在技術的二次創新方面的投入不夠,許多地區發展陷入“引進—落后—再引進—再落后”的怪圈。集成創新有一定基礎與成績,但整體上實力還不強。在集成創新方面,廣東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廣東的專業鎮經濟是廣東經濟的一大特色,雖然其形成是各方面合力作用的結果,但在集成創新方面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而且各專業鎮的技術創新中心正發揮著積極的引領作用,帶動著各特色產業群的創新能力與創新活動不斷增強。科技創新意識不強,創新主體不突出。專利意識體現在技術的法權壁壘上,獲取國家法權壟斷是取得市場優勢的前提。企業是專利技術的創新主體,只有企業才更能將技術產品化、商品化,也只有企業才更具備轉流實施的條件。而在我國專利的申請與授權中,個人占比相當高,普遍高于50%,高達80%以上的也比比皆是[3],而真正應成為創新主體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所占的比重則十分之低,這樣使得本來可以產生大量原創性的發明專利沒有產生,本來作為主體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沒有成為主角,這在客觀上也導致了我國專利的質量不高。以重慶為列,去年發明專利僅占16%,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專利高占84%,而發達國家其發明專利通常都超過60%,美國更高達70%。
(二)科技創新中的知識產權應用問題
知識產權市場發育不良,交易不發達。專利、商標的轉讓和授權許可,版權貿易,知識產權的、知識產權的評估等中介服務都是發達國家知識經濟的主要內容,但我國大部分地區在這方面尚處于起步階段,還沒有形成規模。在技術轉讓中企業往往不明確交易標的的知識產權歸屬,造成不少侵權產品流入市場。由于知識產權市場發育不良和中介服務的缺乏,使得在眾多的會展上銷售或許諾銷售侵權產品的現象十分普遍。產學研合作機制不暢。主要體現在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的技術研發及開發等相互協同艱難。究其根源,關鍵在于產學研合作創新中利益分配關系始終不能得到很好的處理,在技術價值的認識、談判地位認可以及市場化等方面,常常會發生不愉快的事件。存在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當前我國知識產權領域一方面是大部分人的知識意識薄弱,另一方面是部分企業或個人存在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該部分企業利用社會大眾對知識產權尤其是專利的一些直覺,認為專利多的企業乃至其產品的品質相對高,因此故意申請眾多低層次的專利,以達到誤導消費者的目的。知識產權的侵權、糾紛日趨增多。從我國當前知識產權的總體環境來看,我國現階段實質上實行的是弱知識產權保護戰略,這在某種程度上也使得侵權行為存在有一定的空間。但侵權行為實際上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可以使得我國能以極低廉的價格提升我國的生產力,但同時對我國的本土科技創新帶來消極影響,因此從長遠和動態的角度看,逐步規范企業行為十分必要。在現實中,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發生最為廣泛的是計算機軟件行業。當前全國各地都在大力發展信息產業,大搞“軟件園建設”,但卻沒有一個軟件業發展的良好環境,眾多軟件企業因侵權的威脅而面臨生存危機[4]。
(三)科技創新中的知識產權管理問題
知識產權運營與管理意識薄弱。知識產權既是投入要素,又是產出品,其在投入產出的運行過程中不斷增值。知識產權的發展不僅是創造,其運營與管理更為重要。我國眾多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中型企業對知識產權認識不到位,在管理上缺少重視。許多企業的經營思路和理念比較保守,一些能夠申請專利的技術由于沒有及時得到保護,造成大量無形資產流失。有的企業擁有一定量的知識產權,但缺乏運轉機制,導致知識產權作用得不到很好發揮,難以轉化為企業的競爭優勢和利潤。由于知識產權投入巨大,而短期內不能得到很好的回報,再加上管理保護不力,企業對知識產權失去信心,這就形成了惡性循環[5]。知識產權管理水平低下,這一點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表現尤為明顯。經濟欠發達地區由于其經濟發展的市場化程度不高,政府職能轉換進展緩慢,往往出現一定程度的知識產權管理越位和缺位現象。專利管理組織機構和規章制度不健全。多數企業缺少知識產權管理的機構和規章制度,尚未將專利管理納入研發管理、市場營銷、品牌培育等企業活動的全過程。一些知識產權具體政策執行不到位。國家在知識產權政策的頂層設計還面臨諸多的問題。例如:高層次的專業人才緊缺;相關的高素質管理人員不多;部門之間的協同難度大。
(四)科技創新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集體知識產權的保護缺位,使得許多職務發明變成非職務發明。從我國大部分地區專利申請和授權量看,非職務發明通常遠高于職務發明,這一結果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國大部分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集體知識產權保護的缺位。申請發明專利相對困難,尤其是科技含量高的專利,沒有一定的支撐很難實現。知識產權保護的能力不足。我國大多數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還沒有成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專職的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缺乏,加上各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意識不足,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投入少,這也是導致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能力不足的原因。應對國際知識產權糾紛,國內企業集體維權意識不夠,行動遲緩。隨著我國經濟規模的不斷擴大,中國市場對世界資本的吸引力正與日俱增,跨國企業紛紛搶占、深化對中國市場的滲透與控制,加上我國已加入WTO,在TRIPS的條款下,知識產權成為跨國公司攻城掠地的重要手段,國內企業面對的知識產權糾風不斷增多,維權成本高昂使得國內單個企業與跨國集團之間的對抗始終處于被動狀態[6],因此,國內企業集體維權變得十分迫切與必要,但當前我國企業之間的聯合維權往往難以落實。
三、政策建議
(一)知識產權創造對策
加大對重點行業知識產權創新活動投入力度,增強高新技術產業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在源頭上保證各區域重點領域知識產權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以廣東為例,對于四大高新技術行業,電子通訊行業優勢明顯、電子計算機及辦公設備制造業具有明顯的知識產權優勢,對這兩個行業應該在保證現有投入的基礎上有所增加,使這兩個行業的優勢進一步增強;醫藥制造業產業基礎好,具有一定的專利優勢,儀器儀表制造業作為裝備制造業的一部分,其專利優勢增長明顯,政府應加大對這兩個行業的科技創新投入,增強其獲取自主知識產權能力,形成更大的專利優勢,積極推進這兩個領域知識產權成果的產業化[7]。實施重大項目招標,突破高新技術產業重點行業的核心技術。重大科技項目招標是廣東在科技創新手段上的一個大膽嘗試。從廣東的實踐經驗表明:在科技計劃管理過程中引入重大項目招標制度,突破制約廣東主要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為廣東建成全國重要的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基地和成果轉化基地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因此,其它區域可以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借鑒利用重大科技項目招標這一科技創新手段,進一步提高政府資源的產出效率。將自主核心技術和技術標準作為政府科技計劃項目評價指標。自主核心技術是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來源,技術標準是核心技術的延伸。必須把自主核心技術和技術標準納入政府科技計劃項目的評審和驗收指標。通過政府科技計劃項目引導高新技術企業等科技創新主體注重自主核心技術和技術標準的創造和管理,增強產業知識產權優勢。加大對技術標準的研發力度,營造良好的技術標準創造環境。擁有核心技術并不代表擁有技術標準。科技部門不但要加大對科技創新主體在核心技術研發方面的支持,也需要增大對創新主體在技術標準研發方面的支持。通過政策引導、經費支持等手段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科研單位積極參與研制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使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中更多地反映本區域的技術優勢和特點,盡快形成高效、公開、透明的市場化的技術標準研發機制,探索專利技術向技術標準轉化機制[8]。建立起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中心,以支柱產業和特色產業為主導的技術標準體系,把科技成果、核心技術、專利以標準形式在高新技術產業中進行普及。
(二)知識產權應用對策
加速知識產權公共科技服務信息平臺建設。加強各專業信息網的互聯和整合,讓科技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能夠以較低成本獲取信息,降低科技服務成本,提高效率和效益。依靠現代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技術市場,整合科技信息網絡資源,以信息流帶動資金流和物流,拓展技術交易渠道,形成虛擬交易和實體交易的有機結合。規范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中介組織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監督和審查,采取前置式告知和后置式監督相結合的方式規范知識產權中介機構運行,即通過設置相應的門檻,取消或減少審批,同時又通過市場監督機制設立后置式監督,取消市場競爭中不規范的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主體資格來保證市場競爭的正常開展。逐步完善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中介組織體系,構建涵蓋技術交易、評估、、財務、融資等方面的中介服務機構,為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提供全方位、全過程服務。發揮生產力促進技術創新示范中心等科技中介機構的輻射作用,推進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投融資機制。投資主體和融資渠道實現多元化。主要包括:政府、企業、銀行、社會、民間和引進外資等。政府要健全稅收、擔保、補貼等宏觀措施,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和市場預期。加快知識產權的轉移、擴散平臺建設。一是利用自身渠道進行網上交易或組織發明人參加各種展示交流會;二是開辦專門的期刊或網站為產權流動搭建平臺,為高校和企業等知識產權單位提供溝通平臺;三是建立專利申請資助制度,提升專利申請量,建立發明專利費用資助資金,對符合地方產業發展方向或屬于地方重點新產品目錄的產品、技術,申請專利后給予一定數額的費用補貼;四是對知識產權交易給予稅收優惠。
(三)知識產權管理對策
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需要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形成人員、場所、經費三落實和管理人員專業化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包括組織機構、技術秘密審查、專利申請及保護、產權歸屬、檔案管理、人員流動、獎勵、人員培訓等。結合科技體制與科研機構改革,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應將知識產權管理納入科技宏觀管理中,實現對本單位知識產權工作的統一管理,將知識產權貫穿于整個科研、開發及生產活動全過程,力爭創造和依法獲得更多的自主知識產權[9]。重視知識產權的過程管理。包括:建立前期產權歸屬問題管理制度;技術研發階段的知識產權論證報告管理制度;研發過程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審查制度;研發后技術保密管理制度等。處理好質量、效益和數量的關系。根據協同創新戰略,高校、企業、中介和個人之間應協調好技術數量、質量和效益分配等方面的關系。加強對科技人員流動中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職務發明制度。完善成果獎勵制度。加強企業應對知識產權國際糾紛機制的建設。加大對區域內支柱行業、重點出口行業應對知識產權國際糾紛機制的研究,政府通過行業協會或其它方式對該領域的一些重點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培訓或指導,使它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達成共識,通力協作,以集體應對將來可能面臨的來自知識產權方面的維權挑戰。鼓勵企業進行國外專利申請。鼓勵區域內企業大力申請國外專利,尤其是國外發明專利,政府應成立專門的國外專利申請基金,給申請國外專利的企業提供資助,同時提供指導與咨詢服務。
(四)知識產權保護對策
1創意產業的概念
20世紀90年代,英國政府首先以官方文件的方式界定了“創意產業”(CreativeIndustries)的概念。1998年11月,英國創意產業工作組將創意產業定義為源自個人創意、技巧及才華,通過知識產權開發和運用,具有創造財富及就業潛力的產業。英國學者約翰•霍金斯認為創意產業是一種生產創造性產品的產業,創造性產品受到知識產權法的保護。他將創意產業劃分為文化類創意產業和科技類創意產業兩大類。文化類創意產業包括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藝表演、音樂、電影等,科技類創意產業包括工業設計、建筑設計、軟件研發、咨詢策劃等。美國學者理查德•凱夫斯認為,創意產業是能夠提供滿足社會公眾消費需求的文化、藝術、娛樂產品和服務的產業[3]。澳大利亞學者PottsJ等將創意產業定義為通過選擇性生產和消費產生相應經濟價值的一種社會網絡市場。西班牙學者RafaelBoix、意大利學者Pier-giovanniR等認為,創意產業是一種“增長驅動”型產業,這種產業為其他產業的創新發展提供了動力。趙銳認為,創意產業是以精神消費為需求,通過構思、發明、創新而創造出受知識產權保護的創意產品的產業集群。國內外學者對創意產業的概念界定差別較大。一方面,創意產業作為一種新興產業,發展變化較大,理論研究也不夠成熟,各國學者對創意產業的概念界定難以形成較為一致的意見;另一方面,現有研究成果偏重于從經濟學的視角研究創意產業的概念,而創意產業作為一種新興經濟業態,與知識產權關系密切,傳統經濟學不能夠全面詮釋創意產業的內涵。本文認為,創意產業是指以個人智慧、技能產生的文化、科技信息為載體,以知識產權為核心,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和運用實現價值增值的新興產業。
2創意產業與知識產權
隨著中國創意產業的迅猛發展,國內學者對創意產業與知識產權進行了研究。張斌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創意產業中的各種創意成果,在互聯網時代要避免知識產權對創意產業的負面影響。劉筠筠等認為,通過知識產權管理,可以使創意產業不斷增值。李殿偉等指出,創意產業是以知識產權為核心資產的新的產業分類,知識產權貫穿于創意產業的整個流程,創意產業的發展依賴于知識產權保護系統的合理與完備。胡微、王海燕等認為,創意產業具有較高的知識性、較高的風險性和較強的集合性。我國創意產業存在創意主體法律意識淡漠、行政執法手段效率低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不夠完善等問題,通過保護知識產權可以促進創意產業的健康發展。朱若晴從商業秘密保護角度對創意產業進行了分析,從立法模式選擇和微觀問題透視兩個方面提出了構建創意產業商業秘密法律保護制度的建議。國內學者大都認為創意產業中的創意具有創造性,本身蘊含著知識價值,創意產業與知識產權之間關系密切。創意產業作為以知識產權為核心資產的產業,其生存和發展離不開知識產權的保護。國內學者提出了構建我國創意產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具體建議,這些研究成果促進了我國創意產業知識產權制度的不斷完善。然而,針對創意產業與知識產權之間的關系問題,現有研究沒有對其進行深入探討。
3創意產業的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理論發源于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國內學者劉新立認為,風險管理是一種全面的管理職能,用以對某一組織所面臨的風險進行評價和處理。風險管理除包括風險控制和防范外,還包括風險的識別、評估等其他環節。凡是對風險有計劃的組織、協調、謀劃和利用活動,都可以歸為風險管理范疇。創意產業作為以“創造性想法”為核心的產業類型,創新投入大、創意成果易受侵犯。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不斷深入,創意產業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復雜,風險事故的連鎖性和擴散性增加了創意產業的生存風險。作為研究如何有效識別、分析、評估、控制風險的理論———風險管理理論日益豐富。面對全球化的市場環境,創意產業的風險管理問題受到了學者們的關注。美國學者SeidelS認為,創意產業經營者將創新型管理引入到企業組織流程之中,可以在追求創意成果的同時減少創新和經營風險。國內學者劉登佐指出,創意經濟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創意產業。創意經濟可以劃分為創意思維階段、創意產品化階段和創意產品市場化階段。他構建了創意經濟風險評價的指標體系,分析了三個階段創意經濟風險的控制內容,提供了相應的控制方法[16]。研究表明,風險管理的理念有助于人們在經濟活動中通過主動的預防,積極應對各種不確定因素所帶來的各種損失或不利后果,削弱風險后果所帶來的震蕩,維持經濟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目前,國內學者對創意產業的風險管理研究較少,需要進行更加系統全面的研究。
4企業知識產權的風險管理
在當今知識經濟時代背景下,知識產權是現代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管理企業知識產權風險,是企業保持和擴大自身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必要條件。不少學者針對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的基本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研究。美國學者威廉•M•蘭德斯等認為,運用經濟分析法,可以更加系統地理解知識產權法律制度,規避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風險。美國學者CrawfordJ提出了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的具體方法,包括組建一個總協調部門,聘請專業機構確定知識產權資產的性質和范圍,對知識產權資產風險進行分類和量化,采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等。美國許可證和技術管理公司主管JohnW等認為,企業應當關注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知識產權保護有助于擴大企業經營優勢、改善企業財務狀況、增強企業競爭力、提升企業價值。意大利學者RamonaP等認為,產品銷售前,企業產品的構思和設計方案容易被盜竊或泄漏;產品銷售后,企業產品本身可能被仿冒。風險管理可以幫助識別、分析和控制知識產權風險。國內不少學者對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進行了研究。劉旭明等認為,我國絕大部分企業尚處于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的初級防御階段,需要進一步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劉時海等認為,知識產權風險是指專利、商標、商業機密等在研發、生產經營、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被非法占有、流失、遭受侵權糾紛等。雷舒雅等認為,知識產權法律風險包括兩種風險,即企業經營過程中對他人知識產權構成侵害的風險和企業內部職工、交易對方及競爭對手給本企業造成的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陳國強認為,知識產權估值差別較大、侵權隱蔽性較強、知識產權相關人才流動等導致知識產權法律風險的產生。何英等認為,知識的外部性導致了知識產權風險的產生。知識的外部性意味著這種知識被生產出來以后,其他人沒有支付報酬卻使用該項知識獲得了收益。知識的外部性導致知識產權的經濟利益可能受到損失。楊凱、劉映春等指出,企業依法、全面、科學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是防范知識產權風險的重要對策。我國企業應當提高自主創新和研發能力,建立和完善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體系,加強企業員工尤其是企業負責人的知識產權風險管理意識。蔡華認為,在知識產權風險管理中可以引入專利保險制度,以此來分散企業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研發的積極性。劉斌認為,現代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風險管理標準體系。目前我國知識產權風險標準較為混亂。我國應以加強知識產權風險的識別、評測和防范能力為基本思路,完善知識產權風險管理體系,強化標準制定者對風險管理標準體系的重視,依托培訓體系、咨詢服務體系和績效評價體系,科學有效地實施風險管理標準。唐恒等認為,可以借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OHSAS18000)和質量管理標準體系(ISO9001)內容,科學構建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的系統框架,包括規劃、資源管理、活動管理、檢查分析和跟進、管理評審五部分。李嬋等提出了構建網絡信息資源著作權風險評估指標體系的若干建議。齊榮坤等認為,企業產品研發、專利申請、生產加工、市場營銷等各環節存在專利法律風險,防范和化解專利法律風險需要建立系統有效的專利預警機制。研究表明,企業知識產權風險管理就是企業依據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的監管要求,將系統規范的操作流程貫穿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中,幫助企業最大限度地防控風險、減少損失,實現企業規范管理和利益最大化。現有研究提出了構建知識產權風險管理制度的各種建議,運用量化模型和標準化管理來分析和評估知識產權風險,為后續研究奠定了基礎。但是,對知識產權風險管理的特點沒有進行深入研究。同時,對于如何有效實施知識產權風險管理,也需要進一步研究。
5結語
【關鍵詞】高校 知識產權 管理
知識產權是來自智力活動所取得的一種財產屬性權利,它涉及工業、科學、文學、藝術等領域。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是高校科技創新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具有的學科、人才、信息、學術環境等優勢,使其擁有豐富的信息資源和智力資源,成為我國知識成果的重要發源地和輻射地。隨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以及教育和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高校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逐步提高,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進展。但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阻礙了我國科技創新與知識經濟的發展。因此,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關注與重視已成當務之急。
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目標和內容
在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高校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高校知識產權管理既有別于具有營利目的的商事主體,也有別于具有集權性質的行政機關。
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內容。高校知識產權管理一般由管理原則、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及管理目標四個要素組成。按照國家教育部于1999年實施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規定》,高校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著作權及其鄰接權;校標和各種服務標志等。據此,高校知識產權管理主要體現為專利管理、商標管理、著作權管理、商業秘密管理等方面。
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目標。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目標是高校根據自身特點及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擁有的知識產權資源的創造、利用、實施進行計劃、組織、控制、決策所期望達到的目標,一般可分為近期目標、中期目標和遠期目標。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總體目標是:從國家和學校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遵循知識產權管理規律,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組織模式及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師生員工的創造熱情,確立和強化知識產權的權屬意識和價值文化觀念,最終形成以知識產權研發、保護和運營為中心環節的健全、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及合理的運行機制。
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存在的問題
高校知識產權的管理簡單來說就是“一保一防”,“一保”就是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一防”就是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要想做好這兩方面的工作,我們還要正視目前高校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知識產權管理意識薄弱。近年來,我國高校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普遍提高,科技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顯著增強。但許多高校還沒有把知識產權納入學校的整體發展戰略當中,重視有形資產管理,輕視或忽視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缺乏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全面確立和貫徹知識產權戰略的意識,對知識產權制度的內涵及價值認識不深。普遍存在著“重成果輕專利”的現象,無論是教師職稱評定、晉級獎勵,還是績效考核都是以數、科研項目數、科研經費數、鑒定與獲獎成果數等作為重要指標的。這也就導致了我國高校教師忽視申請主力保護,市場觀念和競爭意識缺失,注重學術水平評估,輕視經濟效益發揮。
知識產權流失現象嚴重。由于高校知識產權管理不規范,科技成果產權不明晰,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投資、合作研發等產學研科技合作活動日益頻繁,高校科研人員的流動增多等原因,高校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的流失時有發生。主要表現為:大多數科研人員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知識產權經濟價值觀念及保密意識,在未申請專利前就以、成果鑒定、學術研討等形式公之于眾以完成其課題研究。在與企事業單位的科技合作時的專利技術轉讓價格偏低,在以專利等無形資產入股或對校辦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時,作價偏低甚至不作價。此外,高校教職工在辦理離退休、停薪留職、辭職及調離手續時,擅自將其在原單位從事科技工作的技術資料、實驗材料、實驗設備、產品、計算機軟件(源程序)等帶離單位,私自使用、許可、轉讓學校的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現象也較為普遍。
知識產權管理經費不足。按照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04年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知識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規定,高校要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形成人員、場所、經費三落實和管理人員專業化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每年要拿出一定數額的補助經費,設立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作為專利等知識產權申請和維持的費用,特別是應用于鼓勵一些重要發明成果在境外申請專利,以及對境外重要專利的保護。但目前我國只有部分高校設立了知識產權專項管理經費,有些高校雖設立了專項經費,但其經費使用不能維持專利等知識產權申請實施的良性循環,一些科技成果因為缺少知識產權管理專項基金的補助而沒能去申請專利以求得有效的法律保護,也影響了專利技術的開發、轉讓及產業化工作,削弱了高校作為國家科技創新重要基地的地位。
知識產權管理人才缺乏。高校科技成果的類型多樣,知識產權管理領域廣,涉及面寬,專業性及法律性較強。因此,高質量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的專業人員就成為我們高等院校所不可或缺的人才,但我國高校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不多,專職從事知識產權管理的人數較少,而且大多沒接受過正規的知識產權教育和培訓,知識產權管理、經營、保護人才缺乏,尤其是缺乏一批熟悉知識產權、評估、交易、檢索、咨詢和保護等實務工作的人才,以及精通技術、熟悉外語、懂得法律、善于管理的知識產權復合型人才,使得高校知識產權管理跟不上知識經濟時代高校科技創新發展的需要。
高校知識產權的管理機制
管理的基本原則。鼓勵創新原則。激勵創新正是知識產權制度設立的目的,也應該是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基本原則。它包括了物質鼓勵、精神鼓勵和制度鼓勵,這些鼓勵的作用就在于,他們可以激勵科研人員的創造積極性。加強保護原則。科研成果的產出,對科研本身來說,也許是重點,但對于知識產權的管理來說僅僅是一個起點。科研成果如果因為沒有有效的保護而導致不能量產,那么科研人員和高校的科研熱情將受到嚴重影響。當前,我國高校成為知識產權的嚴重流失地,就其原因而言,知識產權保護的缺失是其重要原因。促進應用的原則。應用性科研的價值能否實現,就在于其成果能否應用于產業,轉化為社會生產力。因此,應用性科研項目應在申報階段時預先調研該項目的市場前景、潛在的經濟效應等因素,在項目研發階段應根據市場及產業需求適時調整研究內容,在項目研發完成后要及時進行成果的產業化應用及市場轉化。
管理的運行決策機制。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機構主要的職能為:制定學校知識產權發展的政策和規定;指導、檢查、監督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執行情況;培訓知識產權管理骨干,宣傳、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及有關政策法規;組織、確定并辦理學校專利、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登記、維持和放棄等事務;組織學校校名、校標和重要服務標記的商標注冊與維護;組織和推進知識產權的轉讓、許可與實施;處理有關學校知識產權爭議,接受師生員工有關專利等知識產權法律事務咨詢;審查有關學校知識產權合同;進行知識產權的考核、評估,落實知識產權的獎勵和報酬政策等。或在科研處內設置與知識產權相關的科室,與其他處內機構共同管理。未設立知識產權辦公室,由相關科室附帶管理,側重對專利成果和對該成果的轉化管理。
高校知識產權的管理策略
據統計,當前影響人們社會生活的重要科技成果有七成來自于高等院校。在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知識產權成為現代化國家立國基石,高校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凸顯。如何學習借鑒國外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成功經驗,制定確實可行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對策,已成為高校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整體綜合競爭能力的必然選擇。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意識。把知識產權納入高校的整體發展戰略當中,在學校管理工作中全面確立和落實知識產權發展戰略,不斷培養和強化全體教職員工的知識產權文化觀念,與此同時尊重和保護他人知識產權的觀念也應加強,為高校知識產權工作的開展建立內在的動力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