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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不安全因素;處理措施
當前,水利水電工程發展勢頭良好,然而施工安全事故仍時有發生,并因此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可見提高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施工安全已成為各參建單位無法回避的問題。電氣施工工藝復雜,技術要求高,施工中的安全風險與土建等專業相比具有不同的特點,這就要求根據電氣施工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有鑒于此,本文基于電氣施工中常見的不安全因素,探討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的處理措施。
1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中常見的不安全因素分析
1.1管理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中的管理不安全因素包括安全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不充足、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不到位、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不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制定與交底不理想、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體系不完善、安全費用投入不夠等。目前,承包單位對施工進度和質量比較重視,因為它們直接關系到企業效益,但對安全管理關注不夠。一個人盡皆知的邏輯是,只要不出現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做得差也不能說一定有問題;一旦出現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再嚴格也必然是有問題的。所以承包企業對安全管理抱著“只要不出事、能省盡量省”的思想,書面文件盡量做得沒有漏洞,至于是不是真正落實了僅憑文件是看不出來的。例如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可以采取掛靠方式,名單上是有資格證的人員,現場從事管理的卻是另一些人員。因此,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是難以忽視的不安全因素。
1.2人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電工程大都建于偏遠山區,交通不便,生活條件差,人為因素的影響變得更加突出。例如從20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人為因素失誤從20%增加到80%以上[1],所以人的不安全因素正變得愈來愈重要。在電氣施工中,由于用電管理規章制度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明確,安全教育與安全培訓不到位,人員安全意識淡漠,容易在工作中疏忽大意,觸電事故是最常見的。另外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安全事故也時有出現。
1.3設備的不安全因素
隨著科技發展,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越來越依賴設備,幾十年前人拉肩抗的場面愈來愈少見。加上南方潮濕多雨,夏季炎熱,電氣設備受影響較大,不少施工設備在這樣的環境中使用一段時間后絕緣性能就會下降,甚至防護能力完全失效,電氣施工人員暴露在不安全的電氣設備面前,就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電氣施工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儀表、設備也可能校驗不及時,性能達不到要求,給施工人員帶來傷害。
1.4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核心是對水流的控制,所以常在河流峽谷上建設,水文、氣象、地質、地形等環境因素的影響非常大,加上建設周期長,作業環境艱苦,增大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尤其電氣設備和線路受到風吹、日曬、雨淋、水濺、粉塵等不利條件影響,絕緣防護能力下降。施工人員工作時身受雨淋、水濺及潮濕環境影響,身體阻抗下降,也易受到觸電傷害。
1.5臨用電的不安全因素
工程現場用電必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但是在工程現場執行不到位的情況也很常見,例如配電箱內放置雜物(如焊條)、配電箱無系統接線圖、一閘多機、配電箱不上鎖、配電箱進口處無防護措施、開關箱電源進線端采用活動連接、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同箱、配電箱無防雨防塵措施等[2]。這些問題集中反映了用電管理人員安全意識差,責任感不強,將作業人員暴露于觸電傷害風險之中。
2提高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安全水平的處理措施
2.1規范安全管理,強化責任機制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應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SL721-2015)要求,規范安全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該導則要求,施工企業應根據項目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年度目標,制定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年度目標,其內容包括安全事故控制目標、安全生產投入目標、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目標、事故隱患排查目標、重大危險源監控目標、應急管理目標及人員、設備、環境、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控制指標。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與職責部分有專門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而在《水電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DL/T5370-2007)中有專門針對施工用電的規定,在《水電水利工程金屬結構與機電設備安裝安全技術規程》(DL/T5372-2007)中有關于各種電氣設備安裝的規定,在《水電水利工程施工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DL/T5373-2007)中有關于各類電氣作業人員資格條件、操作技術方面的規定。上述文件為規范電氣施工安全管理提供了依據,施工企業應參照這些規定查找不足,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電氣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制定應急救援、專項應急預案,并進行定期演練,以減少電氣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率。
2.2增強保護意識,加強過程管控
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內容包括變壓器/電抗器安裝、鐵塔/構架安裝、開關設備安裝、母線安裝、廠用電系統安裝、線路/電纜安裝、電氣試驗、接地系統測試等內容,安裝過程復雜,工藝技術要求高,為了保障安裝質量與施工人員的健康安全,除了加強安全教育與培訓之外,還應在安裝前做好安全交底,強化安全意識,并在施工過程中加強管控,提高安全操作水平[3,4]。
2.3重視設備管理,提高安全水平
為應對水利水電工程現場各種不利自然條件,應選購適應工地條件的配電設備、電氣機具,如滿足IEC標準相關條件。其次,應定期對電氣設備進行檢測,如絕緣性能測試、耐壓試驗、漏電檢測等。還應加強電氣施工現場的巡查、監督工作,以提高電氣設備的安全水平。
2.4做好環境規劃,減小安全風險
對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面臨的環境風險,應加強危險源的辨識、評價和管理,并運用PDCA循環方法加強對危險源的管控。辨識作業環境的危險源,可采用直觀經驗法和系統安全分析法,其中直觀經驗法又分為類比推斷法和對照分析法,系統安全分析法中包括安全檢查表法、事故樹分析法、危險指數法等,應該通過動態辨識,將環境安全風險減至最低。
2.5加強臨用電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對于臨用電管理,應嚴格執行JGJ46-2005規定,按照“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編制施工臨時用電設計方案,嚴格按規范要求敷設線路和安裝電氣設備,并安排專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以確保工地用電安全。
3結束語
水利水電工程電氣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很多,歸納起來不外乎管理、人員、設備、環境、用電幾方面,只要認真對待,嚴格管理,電氣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就能做到可控、可管、可追溯。隨著電氣技術的發展,安全管理的內容也在變化,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這樣安全水平才能水漲船高,步步高升。
參考文獻
[1]孫開暢,徐小峰,張耀,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人為因素重要度分析[J].人民長江,2016,47(9):80-83,114.
[2]侯占杰.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隱患[J].勞動保護,2013(9):48-49.
[3]陶寧.水電站電氣一次設備安裝施工安全及質量控制[J].技術與市場,2013,20(9):43-44.
關鍵詞水電站大壩水工建筑物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 TV74 文獻標識碼: A
0引言
洞坪水利水電樞紐工程位于湖北省宣恩縣忠建河下游中武當隔人堂峽谷。忠建河是清江中游右岸最大支流,全長120km,流域面積1656km2。壩址距忠建河與清江匯合口約11km,控制流域面積1420.5km2,多年平均徑流量14.62億m3。工程距上游宣恩縣城42km,距恩施市84km。洞坪工程是一座以發電為主,兼有庫區航運、交通、防洪、灌溉、水產養殖及旅游等綜合效益的Ⅱ等大(2)型水利水電樞紐工程。電站共裝機2臺55MW水輪發電機組,總裝機110MW,保證出力17.93MW,多年平均發電量3.22億Kw·h,年利用小時2928h。工程樞紐主要由混凝土雙曲拱壩及其壩身泄洪建筑物、壩后水墊塘消能建筑物、左岸發電引水隧洞、左岸地下發電廠房及開關站等組成。雙曲拱壩、壩身泄洪建筑物和發電進水口岸2級建筑物設計,發電引水隧洞、地下廠房及變電站和水墊塘按3級建筑物設計。
1大壩安全管理制度
1.1大壩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建設大壩的目的是使其能夠充分發揮效益,通過制定有效的大壩安全管理制度、標準、規程等,為實現依法管壩、科學監測、有效監控創造了條件,也為工程能夠充分發揮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化提供了可靠保證。洞坪水電站自運行管理以來,制定了一系列大壩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不斷進行補充、修編、完善。建立健全了大壩安全管理機構,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副總經理分管大壩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體制,配備了具有較強專業素質的管理隊伍。近年來,在電監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和湖北能源集團的大力支持和關懷下,洞坪大壩安全管理思路更加明確、措施更加具體、效果更趨明顯。
運行初期,在設計院的指導下,編制大壩安全管理“五規五制”;后來在開展整合型標準化建設過程中,按照《電力企業標準體系表編制導則》DL/T 485-1999、《洞坪公司企業標準化工作導則標準編寫規定》要求對有關規程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和修編,根據標準化文件匯編,包括水工建筑物運行維護和監測控制程序、水務管理規程、水工建筑物維護規程、金屬結構運行和檢修規程等重新修編納入生產管理標準中。并對防汛崗位責任制、防汛安全檢查制度、水工建筑物檢查評級制度、報汛制度、大壩安全檢查制度、水雨情測報制度、防汛物資管理制度、水調自動化系統運行管理制度等進行重新編寫,使其符合標準化和現場實際。
1.2水工技術監督標準建立
近年來,為認真貫徹國家標準化、認證、計量和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高全體員工標準化、認證、計量和質量意識。公司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為編寫標準、開展技術監督工作創造良好條件。積極開展標準編制、宣傳培訓和貫徹實施,促進了技術監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益。在水工技術監督上,按照《水電站水工技術監督導則》編制了洞坪水電廠水工技術監督標準,實現技術監督網絡化管理,成立以總工程師為網長的技術監督管理機構,在水工建筑物的設計、建設和運行全過程中,以安全和質量為中心,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采取監督、檢查、預警等手段,對水工建筑物的有關重要參數、性能、指標進行控制,以保證其安全、可靠、經濟、環保運行。
2大壩應急管理體系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規范洞坪水電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促進公司安全發展。按照電監委《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電力企業現場處理方案編制導則》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對綜合應急預案進行修編,并組織專家評審、修訂后報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其中涉及水電站水工建筑物的有專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類) 的防汛、防強對流天氣應急預案、防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事故災難類)的垮壩應急預案、水淹廠房應急預案。同時,相關的現場處置方案也得到了修訂。為了做好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公司每年定期安排相關應急演練,有效的檢驗各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各級人員的快速反應能力,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為更好的開展安全管理提高有力保證。
3大壩安全管理
3.1防汛管理
防汛工作是大壩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為積極做好防汛管理工作,確保防汛度汛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1997主席令第88號,《大中型水電站水庫調度規范》GB 17621-1998,洞坪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水庫調度規程、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等編寫了《洞坪電廠防汛管理辦法》。成立了防汛領導小組、明確了各級崗位防汛職責。每年汛前(3月下旬)按照防汛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審批年度防汛度汛方案和年度洪水調度方案。按照《水電廠防汛檢查工作大綱》開展汛前、汛中、汛后檢查,重點做好查制度、查思想、查落實、查物資,并召開防汛檢查專題會議,形成防汛檢查總結報告,做好防汛準備工作;汛期嚴格24小時值班、請假制度,及時、準時、準確收集、記錄、報送水雨情、天氣預報信息;嚴格執行泄洪操作指令、超標洪水防御方案和高水位安全監測方案等;汛后,主要開展防汛總結工作,檢查水工建筑物(金屬結構)汛期運行情況、做好年度詳查和水工建筑物年度評級工作,并制定下一年度水工檢修及技術改造計劃等。
3.2安全管理
為落實國家能源局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對洞坪大壩的安全監督和管理,使大壩安全管理更趨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洞坪水電公司積極按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辦法》電監安全(2005)24號,《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辦法》電監安全(2005)24號的要求,在大壩中心的精心指導下與2009年申報注冊,2011年成功注冊并獲大壩安全注冊甲級證書。大壩安全注冊以來,定期開展年度詳查、上報年度安全注冊自查報告、年度詳查報告填寫年報表,按照《水電廠水工建筑物評級標準》積極做好水工建筑物評級工作。為大壩中心及時、準確掌握洞坪大壩運行工況提高一手資料。同時于2012年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辦法》電監安全(2006)38號和《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化建設規劃》等文件要求完成大壩安全監測信息化建設工作,順利實現大壩安全監測數據網絡化報送,為提高大壩安全監測管控實現新的突破。
4大壩安全監測
大壩安全監測儀器設備是大壩運行狀況,及時發現工程隱患的重要設施,是大壩運行管理的耳目。監測設施及系統是否正常、可靠、有效,是能否發揮其”耳目”作用的關鍵,同時,大壩安全監測準確、可靠的獲取測值,為監測資料分析人員及時分析評判,了解大壩工作狀態提供保證。
洞坪大壩安全監測分為外觀監測和內觀監測。為做好安全監測系統的設計、施工、運行,洞坪電站按照《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工作管理辦法》電監安全[2009]4號,《混凝土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DL/T5178-2003,《混凝土壩安全監測資料整編規程》DL/T5209-2005等有關規程,做好安全監測的運行管理工作、對監測儀器的增設、停測、封存、報廢工作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在常規監測工作中,外觀監測包括垂直位移監測和壩體水平位移監測,其中,壩體垂直位移觀測工作嚴格執行《國家一、二水準測量規范》采用精密水準測量。水平位移觀測采用南瑞集團開發的電容式垂線坐標儀進行觀測。內觀監測采用南京南瑞集團開發的大壩安全監測系統軟件收集內觀監測數據并進行整編分析。特殊工況下,大壩監測人員需加密觀測和分析。
5水工建筑物巡檢
大壩監測儀器僅能布設在大壩局部部位,進行監測也只是定期的,這就造成空間和時間的不連續,而大壩出現的缺陷并非發生在儀器監測部位,也不一定發生在定期監測的時間內,
為了及時發現水工建筑物外露的一切不正常現象并從中分析判斷內部可能發生的問題和缺陷,進一步制定有效措施,清除缺陷、隱患和異常,改善外觀與工程質量,使之安全與完善,必須進行觀測與檢查相結合的巡檢工作方式;也是對監測的一種補充、夯實和融合,這樣才能確保大壩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效。
洞坪水電站根據《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辦法》電監安全﹝2005﹞24有關規定和水工建筑物運行維護控制程序、水工建筑物維護規程,明確了水工建筑物巡檢的主要內容,將水工建筑物巡檢分為經常性、定期性和特殊情況檢查三種;經常性檢查應對混凝土大壩及泄洪建筑物、水墊塘、高邊坡等部位進行周期性檢查,定期檢查按水工建筑物結構的特殊性而定。特殊情況下的檢查,是指在發生超標水位、地震、大暴雨、泄洪、水位驟變、巡檢與觀測中發現較大異常及事故情況下進行,包括對高大陡峭、水下及平常難以到達或看見的特殊部位,上級部門組織的專業性檢查等。水工建筑物的巡檢,分部位定時落實到專人負責,做好現場記錄與描述,重要的應拍照或錄像。記錄內容有現象描述、數據記錄,包括范圍、位置、長短、深淺、滲流量等,及有關水位、溫度、氣象、巡檢人員、日期的詳細記載與說明。
6水工建筑物運行維護
洞坪大壩自運行以來,水工建筑物按設計規定的方式運行,未改變運行方式;水工建筑物的維修本著“經常養護、防重于修,修重于搶,隨壞隨修,修必修好,不等歲修、大修”的原則。以巡檢資料及年計劃制定月計劃進行;通過細化維修項目,將水工建筑物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小修、大修和搶修。
日常維修是根據日常發現的及機組檢修期間發現的局部缺損問題進行的日常保養和局部修補,保持建筑物的完整和正常運行;根據檢查發現的工程問題編制維修計劃,報批后進行維修;當建筑物發生較大損壞,修復工程量大,技術難度大,工期長,編制專門大修計劃,報上級主管部室批準后列入年度預算中執行;對重大的改變或改造,要求提出專題報告,報請有關部門會同設計或有關科研單位審查批準,并報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實施;維修過程嚴格按照《水工建筑物維護規程》、《合同管理辦法》和《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7結語
洞坪水電廠自運行以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從抓制度建設到逐步走上標準化管理,完善了一批大壩安全管理標準和技術標準,大壩安全管理職責更加明確。大壩安全監測、水工建筑物巡檢、運行維護等工作定期開展,為洞坪水庫大壩安全、經濟運行創造了良好的條件。目前,洞坪水電廠采用“無人值守、少人值守”運行模式,特別是機組監控自動化系統改造完成和大壩安全監測信息化建設的完成,進一步提升了洞坪水電公司的管理水平。在以后的工作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與大壩中心聯系,及時了解監管政策和接收業務指導;面對日新月異的科學發展和技術創新,大壩安全監測設備也得到了長足發展,這也對大壩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今后還需加強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理論的學習研究,強化大壩安全監測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作業人員的技術改造能力和水平,豐富大壩安全管理人員的經驗,為更好、長足的開展大壩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道路,保證水利工程建設的工期、質量、安全和投資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水利水電行業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管理規定適用于由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企事業單位獨資、合資以及其它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發電、供水、圍墾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續建、改建、加固、修復)工程建設項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參照執行。
第三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管理和目標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機構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建設項目法人分級、分層次管理的管理體系。
第四條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要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實行全過程的管理、監督、服務。
第五條水利工程建設要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積極推行項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體制及職責
第六條水利部是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實行宏觀管理。水利部建設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設的綜合管理部門,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水利工程建設的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
2.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行業管理;
3.組織和協調部屬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
4.積極推行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設市場;
5.指導或參與省屬重點大中型工程、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設的項目管理。
第七條流域機構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機構,對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負責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
1.以水利部投資為主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除少數特別重大項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項目均由所在流域機構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逐步實現按流域綜合規劃、組織建設、生產經營、滾動開發;
2.流域機構按照國家投資政策,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設投資主體,從而實現國家對流域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電)廳(局)是本地區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
1.負責本地區以地方投資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建設和管理;
2.支持本地區的國家和部屬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積極為工程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第九條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的立項、籌資、建設、生產經營、還本付息以及資產保值增值的全過程負責,并承擔投資風險。代表項目法人對建設項目進行管理的建設單位是項目建設的直接組織者和實施者。負責按項目的建設規模、投資總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實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理,對國家或投資各方負責。
第三章建設程序
第十條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水利工程建設要求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一般分為: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包括招標設計)、建設實施、生產準備、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
第十一條建設前期根據國家總體規劃以及流域綜合規劃,開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已批準,項目投資來源基本落實,可以進行主體工程招標設計和組織招標工作以及現場施工準備。
第十三條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向主管部門提出主體工程開工申請報告,按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能正式開工。
主體工程開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前期工程各階段文件已按規定批準,施工詳圖設計可以滿足初期主體工程施工需要;
2.建設項目已列入國家年度計劃,年度建設資金已落實;
3.主體工程招標已經決標,工程承包合同已經簽訂,并得到主管部門同意;
4.現場施工準備和征地移民等建設外部條件能夠滿足主體工程開工需要。
第十四條項目建設單位要按批準的建設文件,充分發揮管理的主導作用,協調設計、監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關系,實行目標管理。建設單位與設計、監理、工程承包單位是合同關系,各方面應嚴格履行合同。
1.項目建設單位要建立嚴格的現場協調或調度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設計、施工的關鍵技術問題。從整體效益出發,認真履行合同,積極處理好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為施工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2.監理單位受項目建設單位委托,按合同規定在現場從事組織、管理、協調、監督工作。同時,監理單位要站在獨立公正的立場上,協調建設單位與設計、施工等單位之間的關系。
3.設計單位應按合同及時提供施工詳圖,并確保設計質量。按工程規模,派出設計代表組進駐施工現場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設計問題。
施工詳圖經監理單位審核后交施工單位施工。設計單位對不涉及重大設計原則問題的合理意見應當采納并修改設計。若有分歧意見,由建設單位決定。如涉及初步設計重大變更問題,應由原初步設計批準部門審定。
4.施工企業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履行簽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過程中,要將所編制的施工計劃、技術措施及組織管理情況報項目建設單位。
第十五條工程驗收要嚴格按國家和水利部頒布的驗收規程進行。
1.工程階段驗收:
階段驗收是工程竣工驗收的基礎和重要內容,凡能獨立發揮作用的單項工程均應進行階段驗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導流)、下閘蓄水、機組起動、通水等是重要的階段驗收。
2.工程竣工驗收:
(1)工程基本竣工時,項目建設單位應按驗收規程要求組織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提出有關報告,并按規定將施工過程中的有關資料、文件、圖紙造冊歸檔。
(2)在正式竣工驗收之前,應根據工程規模由主管部門或由主管部門委托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初步驗收,對初驗查出的問題應在正式驗收前解決。
(3)質量監督機構要對工程質量提出評價意見。
(4)根據初驗情況和項目建設單位的申請驗收報告,決定竣工驗收有關事宜。
國家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國家計委會同水利部主持驗收。
部屬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水利部主持驗收。部屬其它水利建設項目由流域機構主持驗收,水利部進行指導。
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會同水利部或流域機構主持驗收。
地方水利建設項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門主持驗收。其中,大型建設項目驗收,水利部或流域機構派員參加;重要中型建設項目驗收,流域機構派員參加。
第四章實行“三項制度”改革
第十六條對生產經營性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要積極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其它類型的項目應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
1.工程建設現場的管理可由項目法人直接負責,也可由項目法人組建或委托一個組織具體負責。負責現場建設管理的機構履行建設單位職能。
2.組建建設單位由項目主管部門或投資各方負責;
建設單位未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相對獨立的組織形式。內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能滿足工程建設的需要;
(2)經濟上獨立核算或分級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術、經濟負責人是專職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七條凡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都要實行招標投標制:
1.水利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國際采購導則進行,并根據工程的規模,投資方式以及工程特點.決定招標方式。
2.主體工程施工招標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1)項目的初步設計已經批準,項目建設已列入計劃,投資基本落實;
(2)項目建設單位已經組建,并具備應有的建設管理能力;
(3)招標文件已經編制完成,施工招標申請書已經批準;
(4)施工準備工作已滿足主體工程開工的要求。
3.水利建設項目招標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招標管理按第二章明確的分級管理原則和管理范圍,劃分如下:
(1)水利部負責招標工作的行業管理,直接參與或組織少數特別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并做好與國家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其他國家和部屬重點建設項目以及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流域機構負責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八條水利工程建設,要全面推行建設監理制。
1.水利部主管全國水利工程的建設監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選擇,應采用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
3.要加強對建設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理工程師必須持證上崗,監理單位必須持證營業。
第十九條水利施工企業要積極推行項目管理,項目管理是施工企業走向市場,深化內部改革,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種科學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業要按項目管理的原理和要求組織施工,在組織結構上,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在經營管理上,建立以經濟效益為目標的項目獨立核算管理體制;在生產要素配置上,實行優化配置,動態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實行目標管理。
2.項目經理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最高組織者和責任者。項目經理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水利建設項目要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及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要認真履行質量監督職責,項目建設各方(建設、監理、設計、施工)必須按受和尊重其監督,支持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
2.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質量檢查體系,按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設計合同文件,檢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質量;
3.施工單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技術標準和水利部施工質量管理規定、質量評定標準。
4.發生施工質量事故,必須認真嚴肅處理。嚴重質量事故,應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組織有關各方聯合分析處理,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水利工程建設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檢查、監督;項目建設單位要加強安全宣傳和教育工作,督促參加工程建設的各有關單位搞好安全生產。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條款,所有的工作計劃都要有安全生產措施。
第二十二條要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積極利用和發揮中國水利學會水利建設管理專業委員會等學術團體作用,組織學術活動,開展調查研究,推動管理體制改革和科技進步,加強水利建設隊伍聯絡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設情況報告制度。
關鍵詞:水利 施工 管理 創新 策略
一、水利工程管理的內容
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水利工程的使用,水利工程的養護工作,水利工程的檢測工作,水利工程的防汛搶險工作,水利工程擴建和改建工作。
1、水利工程的使用
水利工程與河川往流有著密切的關系,同河川往流一樣其變化是隨機的,具有多變性和復雜性,但往流在一定范圍內有一定的變化規律,要根據其變化規律,對工程進行合理運用,確保工程的安全和發揮最大效益。工程的合理運用主要是制定合理的工程防汛調度計劃和工程管理運行方案等。
2、水利工程的養護工作
由于各種主觀原因和客觀條件的限制,水工建筑物在規劃、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難免會存有薄弱環節,使其在運用過程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缺陷和問題。特別是水利工程長期處在水下工作,自然條件的變化和管理運用不當,將會使工程發生意外的變化。所以,要對工程進行長期的監護,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消除隱患,保持工程的完好狀態和安全運行,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3、水利工程的檢測工作
水利工程的檢測工作也是水利工程的重要工作內容。要做到定期對于水利工程進行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問題,要及時的進行分析,找出問題的根源,盡快進行整改,以此來提高工程的運用條件。從而不斷提高科學技術管理水平。
4、水利工程的防汛搶險工作
防汛搶險是水利工程的一項重點工作。特別是對于那些大中型的病險工程,要注意日常的維護,以避免危情的發生。同時,防汛搶險工作要立足于大洪水,提前做好防護工作,確保水利工程的安全。
5、水利工程擴建和改建工作
對于原有水工建筑物不能滿足新技術、新設備、新的管理水平的要求時,在運用過程中發現建筑物有重大缺陷需要消除時,應對原有建筑物進行改建和擴建,從而提高工程的基礎能力,滿足工程的運行管理的發展和需求。
二、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目前的水利工程雖然已經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現象并不樂觀,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亟需改進。
1、施工人員素質不高
我國目前很多水利施工設計單位和施工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和綜合素質不高,可以應付一些簡單施工技術問題,但是面對一些技術含量高的復雜問題就束手無策,不能合理的利用各種資源發揮好水利工程的作用,或遇到突發事件不能有效解決,致使危害的損失擴大,造成嚴重的后果。
2、水利施工管理人員統籌能力不強
在實際的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一般施工管理人員只側重工程的進度、安全和質量,而忽略了工程的資金核算,造成工程成本加大,給工程竣工帶來壓力。
3、水利施工缺乏完善的管理體制
施工管理體制會在很大程度上關系到工程的進度、安全和質量等問題。如果管理體制欠妥,就會延誤工期,而后期為了趕工,就容易忽略工程的安全和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到整個水利工程。
4、管理理念和管理技術落后
在當前的水利工程施工中,相關管理人員往往是沿用傳統的管理理念,當出現新問題時就不能提出一些有效的應對之策。
并且大部分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很少用到高科技技術,這就導致不僅降低了管理效率,還使得相關管理人員的工作量相當繁重,增加了他們的壓力。
5、管理機制不健全
我國水利工程施工中缺乏一套科學完備的管理機制。水利施工獨立性相當明顯,幾乎每一個水利工程在施工時都有自己的管理體制,而此體制容易變動,不便于長期管理。同時激勵機制欠完善,施工人員認為干好了也沒有什么獎勵,出現了干好干壞一個樣的消極怠工的心理,不利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實施。
三、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創新策略
結合當前我國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現的一些普遍性問題,結合當今社會發展的潮流,特此提出以下施工管理的創新措施:
1、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創新策略
要有效應對我國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人員素質不高的問題,應該從提高準入門檻和增強培訓、考核做起。首先,水利工程所聘用的人員一定要熟悉相關的管理知識,并有一定的管理經驗。其次,是對新聘人員進行嚴格全面的崗前培訓,特別是人員職業道德素質的提高、技術能力的提升以及對工程施工熱愛程度的提升等,并從各方面關心人才的發展,使其了解并掌握相關的水利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方法,在今后的工程項目管理中能全力以赴的認真工作。最后,還可以聘請相關的專家到水利施工現場進行現場指導,教授管理人員有效、科學的管理措施。
2、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科技含量
我們必須科學對待水利工程管理,不斷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為此,我們要做到:第一,建成后的水利工程要及時交到相關部門進行管理,使得水利工程進入良性的運行軌道。第二,搞好水利工程的配套設施工作,以此來發揮最大功效。第三,根據具體的情況,對相應的水利工程采取更加具體的科學管理策略,增加管理的科技含量。
3、信息技術管理創新
信息技術在管理中的應用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并且相應的降低的失誤率。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要注重對最新技術的應用。引進先進的管理設備和管理技術。例如運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建立相應的數據庫,方便管理人員的管理。
4、創新質量保障體系
(1) 增強全員的質量意識
建立一套從第一管理者到基層員工的質量保障體系,使“質量是企業的生命”這一理念深入人心。
(2)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度
確保職責分明,落實到人,強化獎懲機制,運用經濟杠桿提高項目的施工質量。
(3)加強施工的質量控制
從材料的采購到成品的保護,從施工工序到工程的驗收,須嚴格執行國家以及行業的規范、規程和標準。
(4)加強社會的監督力度
第一,密切配合監理單位,做好工程施工的質量檢查與驗收工作;第二,對于要求提供公正數據的質量檢測行為,應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予以實施。
4、創新管理制度體系
在施工的管理過程中,領導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與施工的設計規劃,編制各種“工藝導則”和“作業指導書”來規范施工的管理活動。在質量的管理方面,須不斷強化質量保障體系,通過對各項制度的完善.實現對施工質量的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與控制。在安全生產方面,將職業的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覆蓋到每個施工項目與工作崗位。各個項目、管理部門、以及作業班組必須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危險源的辯識和風險的控制策劃。建立重大安全事故的預警、緊急處理機制,制定緊急救援預案,從而為水利工程施工實現“創一流、安全、無事故”的目標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總之,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項特殊而又復雜的工作,還需要業內人員在今后的管理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從而能夠更好的為水利工程服務。
參考文獻:
[1]葉劍文.加強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管理策略分析[J].中國水運(下半月刊).2010(10):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