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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及其分布,加強對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建立全區重大危險源數據庫,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__)和《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性及必要性
開展全區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工作(以下簡稱普查工作),掌握本省重大危險源點及事故隱患,企業安全預防措施、應急救援預案及救援力量、安全生產管理隊伍建設等情況,建立起全面、準確的數據庫,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科學依據。既是本文轉載自文秘站網《安全生產法》以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要求;也是加強執政能力建設,落實安全生產工作“五個要素”,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創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
二、普查依據
1、《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二)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
2、《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__〕2號)要求:“搞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加強國家、省(區、市)、市(地)、縣(市)四級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
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__〕56號)。
三、普查目的
1、通過普查,建立起區、鎮(街道)兩級安全生產基礎數據庫,有利于掌握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重特大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安全對策措施(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有效性情況,為安全生產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通過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分級、控制水平評估,幫助各部門與各鎮(街道)掌握本轄區需要重點監控的高危高風險的目標,對重大危險源實現分級監管、分類監管、重點監管,提高監管效率和力度;同時,為我區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發放提供基礎參考依據;
3、為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指揮輔助決策支持功能,幫助各級政府、安監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及時、科學地制定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搶險救援實施方案,有效降低、減少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通過普查工作,幫助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全面梳理,促進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提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
四、普查任務
用一年時間,通過普查工作,掌握全區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布情況,建立客觀、全面、準確的全區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和定期巡查報告制度。
1、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摸清底數,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布情況,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和定期巡查報告制度;
2、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對重要的設備、設施以及生產過程中的工藝參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建立重大危險源評估監控的日常管理體系;
3、對存在缺陷和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治理整頓,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建立和完善有關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存在事故隱患的危險源治理的管理辦法,探索建立長效機制。
五、普查對象
(一)全區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運輸、使用、存儲和處置單位,有危險物質儲罐區或庫區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壓力管道、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
(二)重大危險源普查申報范圍
重大危險源本文來自文秘站網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根據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__)和《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以及實際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的類別如下
1)儲罐區
2)庫區
3)生產場所
4)壓力管道
5)鍋爐
6)壓力容器
具體申報范圍見附件。
六、普查表格填報要求
(一)為保證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和數據格式的統一性,本次普查工作使用全區統一的普查表格。
(二)普查對象通過軟盤電子文件方式報送。對不具備計算機使用條件的企業,可以通過中介組織的服務,以委托填報等多種形式完成普查工作。
(三)普查對象應提供本單位所處的地理位置圖及企業平面圖,有條件的盡可能提供危險源相片。
(四)考慮到本次工作為首次普查,為了確保本次普查工作的勝利進行,除應提供電子文件外,還應按附件的格式提供紙質文件。
(五)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普查對象企業應當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普查培訓的具體要求真實、完整地填報數據文件。
七、組織保障
為做好這次普查工作,成立區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及重大危險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普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區建設局有關領導及有關局業務科室主要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x科,__x兼任辦公室
主任。各鎮(街道)安全辦要建立組織保障體系,并明確一位分管領導及具體承辦工作人員。積極做好轄區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和管理的具體工作。各普查對象單位應確定安全生產普查數據申報員。
八、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普查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備階段(____年x月底前)
1、各鎮(街道)、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普查方案并成立相應的領導及工作機構,并于__x年5月1日前上報至區安監局。
2、____年5月20日前由區普查領導小組組織對各鎮(街道)的普查員進行培訓。
3、各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必須于____年6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所有普查對象的摸底工作,建立普查對象基本情況表(見附件),報至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實施階段(____年8月底前)
1、區普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對有關企業(單位)重大危險源普查申報人員進行普查相關知識和普查表格填寫培訓,在2__x年x月底前完成。
2、各普查對象依據普查表格所列內容,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自查,并通過鎮安全辦將普查數據統一上報區安監局,于__x年__月底前完成。
(三)驗收階段(__x年12月底)
1、各普查對象普查數據上報區安監局后,區普查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登記情況進行審核,對未按要求上報數據或數據有誤的單位責令其限期整改,以確保普查數據的準確、可靠,于__x年9月底前完成。
2、區普查領導小組從____年10月1日起組織專家對各設區市普查對象報送的普查數據進行驗收,對全區普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完成全區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的建設,在____年11月底前將全區普查數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九、工作方法和要求
1、各部門、各鎮(街道)要從實踐“三個代表”、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為民的高度,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為著眼點,提高對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普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作為今年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來抓,為保證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給予必要支持。
2、各部門及各鎮(街道)要充分認識普查工作的艱巨性和緊迫性,落實工作人員,按照全區的統一部署以及技術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集中時間、集中精力,認真做好普查工作。具體說,普查工作應“三個結合”:
(1)要把普查工作與日常監管工作結合起來,加強對普查對象的監管督促,對經督促仍未及時按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普查登記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照《安全生產》第八十五條的規定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整改;
(2)是要把普查工作與抓“打基礎,強素質”工作結合起來,針對普查工作中發現的安全生產薄弱環節,組織力量集中予以整治或整改;對安全基礎薄弱的中小型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專家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對其進行安全技術指導或咨詢服務,切實按要求把普查工作抓細、抓實,落實到位;
(3)把普查工作與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結合起來,凡未參加普查或普查數據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生產經營單位,一律不頒發或延期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3、各普查對象企業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普查工作的具體要求,真實、完整地填報數據文件。普查對象企業要把參加普查登記工作與開展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結合起來,通過普查登記,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地疏理,找出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進行改正和完善,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5、對全區安全生產狀況的普查是一項繁重而技術要求高的工作,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準確全面地掌握企業的各項信息。因此,提高普查工作的效率及準確性,為今后安全生產管理動態數據監控奠定基礎。
6、在本次普查工作結束后,要結合普查建立的基礎數據庫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要求,建立安全生產重大危險源數據更新的長效機制,結合各行業實際情況制定定期動態數據申報更新制度,以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和時效性。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絡方式:
一、社會救助工作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省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體系,建立健全對困難群眾的長效幫扶機制。目前,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其他救助和社會幫扶為補充,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建立。
(一)加強領導,完善政策體系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全省上下把社會救助工作作為貫徹科學發展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來抓,把它列入省“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劃”,列入對各級黨政領導班子目標責任制考核指標,列入為民辦實事工程。二是完善政策保障。1996年我省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城鄉統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1年省政府即出臺了相關政府規章,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2003年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建立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總體目標和要求;2005年省政府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的通知》,進一步深化了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相關內容。另外,在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臨時救助等方面,均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加以規范。三是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將健全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工作作為單獨內容,擺上重要位置,并在相關專項規劃中,充分考慮社會救助的內容,提高規劃對社會救助工作的指導性、針對性。
(二)健全機制,加強工作能力建設
全省各地普遍成立了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社會救助工作,建立了地方政府為責任主體、民政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分工協作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積極推動建立基層社會救助工作機構,要求在鄉鎮(街道)建立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所,村(社區)建立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站,配備專門工作人員。杭州市還完善了分層分類救助制度,率先建立市、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救助圈,按家庭不同的困難程度,納入相應的救助范圍,明確救助責任。努力建立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平臺,實行網上審批,提高工作效率。2009年我省開始著手分步推進建設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2010年省民政廳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出臺了省級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試行辦法,為公正、科學地開展社會救助提供基礎,截至2012年10月底,全省有62個縣(市、區)啟動了核對機制建設,其中25個縣(市、區)已完成。在救助資金保障方面,規范救助資金使用,將救助資金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支出逐級審批和按時撥付制度不斷完善;推行救助資金社會化發放,救助資金通過金融機構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活動,保障救助資金安全和專款專用。
(三)豐富內容,落實各項救助措施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斷完善。多年來,各級政府不斷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和物價上漲水平相適應的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保障水平,城鄉低保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一是健全制度。2001年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對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來源、認定標準、申請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使我省的低保工作有了制度性保障。二是明確標準。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與最低工資標準聯動機制,及時調整。原則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40%確定,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照不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60%確定。寧波市在全省率先實現了“城鄉一體、標準一致”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在一個縣域(城區)范圍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實行相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三是加大投入。據省財政廳提供的數據,2003年至2011年,全省各級財政安排支出低保金76.41億元,其中2011年支出15.5億元,比2003年增長3.4倍。據省民政廳介紹,目前城鎮居民低保標準平均464.09元/月,農村居民低保標準平均329.02元/月,平均補差分別為332.02元/月和197.09元/月。四是規范程序。各地普遍開展了個人申請、村(居)委會審查、鄉鎮(街道)審核、民政審批及村、鄉鎮、民政局三級公示的做法,盡量保證低保工作公開、公正。紹興市除公示外,還由村(居)評議小組對申請對象入戶調查情況進行評議、鄉鎮政府又對村(居)評議情況進行再評議,做到“雙評議”、“三公示”。衢州市由審計、民政、財政、監察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救助款物發放進行監督檢查。江山市今年專門花了三個月時間,對全市的低保工作情況進行了集中檢查。臺州市椒江區、黃巖區的陽光低保,溫嶺市的救助對象評定舉手表決制,都得到了群眾的好評。五是動態管理。合理核定保障對象家庭成員收入,改進核查辦法;符合條件的,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家庭收入發生變化的,按程序及時減發或增發保障金;健全退出機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按規定辦理退保手續。紹興市還實行“ABC”分類管理法,把收入基本不變的“三無”、“五保”等對象列為A類,三月一走訪;把子女即將就業或保障對象即將享受退休待遇的列為B類,兩月一走訪;把家有勞動能力、因一時失業困難、收入可能發生變化的對象定為C類,一月一走訪,做到管理有序,進出有據。衢州市也實行了類似的“紅、黃、綠卡”分類管理制度。
2.醫療救助水平逐步提高。我省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城鄉統籌的醫療救助制度,形成了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相配套的“3+1”醫療保障體系。各地通過資助困難群眾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大病醫療救助、醫療機構惠民便民服務等方式,積極做好醫療救助工作。2004年至2011年,全省各級財政安排醫療救助專項資金33.56億元,其中2011年安排6.81億元,比2004年增長2.4倍。2012年各市、縣(市、區)安排醫療救助資金5.75億元,全省人均籌資12.11元。大病救助的人員范圍、救助病種和救助水平較以往都有明顯擴大和提升。尿毒癥、兒童白血病等8類大病全面納入救助范圍,住院救助水平不低于50%,有條件的地區還將肺癌等12類大病和惡性腫瘤門診化療、尿毒癥透析等特殊門診費用納入救助范圍。同時各地結合實際,推行醫療救助定點機構即時結報制度,救助對象可在醫院刷卡即時結報,提高了救助效率,方便了困難群眾,目前全省77個縣(市、區)已實現醫療救助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報銷一站式服務。我省還針對重點人群開展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了“百萬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工程”、農村婦女住院分娩補助和增補葉酸、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定期檢查工作。寧波市2006年即確立了“城鄉一體、標準一致、零門檻”的醫療救助制度, 2011年全市醫療救助實際人均籌資達20.49元,大大高于全省的平均標準,為全省最高;同時還將低收入群眾白內障復明免費手術擴大到低保標準200%以內的低收入家庭。嘉興市積極探索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在救助病種、報銷比例、即時結報工作等方面都走在全省前列,海寧、海鹽、平湖等3個縣(市)還專門出臺了醫療救助的規范性文件,不斷提高醫療救助工作水平。臺州市將低保邊緣戶及其他困難家庭也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實現貧困家庭救助基本全覆蓋,溫嶺市還被列為全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
3.教育救助取得明顯成效。2003年,我省開始實施家庭困難學生教育救助政策,建立了從學前教育到小學、中學、大學等各類學校全覆蓋的救助體系,基本實現了“確保每一個學生不因貧困輟學”的目標。學前教育階段,對在教育部門審批設立的各類幼兒園就讀的低保家庭幼兒、五保供養幼兒及殘疾幼兒,資助保育費,每生每年600元;義務教育階段,我省于2006年在全國率先實施普惠的義務教育免費政策,全面免除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學雜費、教科書費和農村學校住宿費,同時實施愛心營養餐工程,對全省農村義務教育段的家庭困難學生提供營養餐,每生每年350元;高中教育階段,對家庭困難學生免學費、代管費,提供助學金,中職學校家庭困難學生還提供生活補助;高等教育階段,通過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等方式,保證學生一律先入學、有困難再救助。紹興市對學前教育以助學券的方式按實補助,義務教育與高中教育段享受政府發放的教育券和營養餐券,高等教育段按不同院校給予資金補助。臺州市從2011年春季起,對就讀全市中等職業學校的所有一二年級學生免學費,免學費政策從重點保障走向普惠。
4.住房救助力度持續加大。2006年以來,省政府就城鄉住房救助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以“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為目標,切實加大住房救助工作力度,有效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各地把廉租房保障和農村困難家庭住房救助列入為民辦實事工程,從當地實際和低收入家庭意愿出發,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鎮低收入家庭,給予貨幣補貼或實物配租;對農村住房困難群眾,與下山脫貧、地質災害搬遷、村莊整治有機結合,通過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置換、集中安置等多種方式,解決住房問題。注重強化廉租住房要素保障,用地優先供應,資金方面明確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或土地出讓金總額的2%以上用于廉租房建設。至2011年底,全省累計保障廉租住房7.5萬戶,全面實現城鎮低保標準兩倍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寧波、紹興等城市已將保障標準提高到低保2.5倍到3倍。2006年至2009年、2010年至2012年全省分別安排資金2.95億元、5.06億元,分兩輪實施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共完成12.4萬戶農村困難家庭的危舊房改造任務。紹興市加快推進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建設,多渠道解決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明確低保、低保邊緣和因病致貧家庭優先享受廉租房,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低收入家庭優先申請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同時對農村低保標準150%以下的農村困難家庭,大力推進危房改造,努力改善農村困難家庭住房條件。
5.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近年來,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認真貫徹《浙江省法律援助條例》和省政府相關文件精神,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使得我省的法律援助工作快速發展,組織網絡逐步健全,服務領域不斷拓寬。全省依托鄉鎮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成率100%,同時在工、青、婦、老齡委、殘聯、消費者協會等行業領域和部隊、村居、勞動力市場、企業等地方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絡點3萬多個,方便群眾申請法律援助。針對低保戶、下崗工人、殘疾人、農村“五保”、城鎮“三無”人員等社會救助對象,發放了30多萬張法律援助卡,憑卡可直接申請獲得法律援助,不再審查其經濟狀況。對社會救助對象的法律援助申請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指派,有的還實行上門服務。除了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請求發放撫恤金救濟金、請求支付贍養費、請求支付勞動報酬、請求醫療交通工傷事故賠償等常規性法律援助事由外,還將偽劣農藥種子化肥坑農事件、環境污染損害、家庭暴力等涉及民生的事項,列入法律援助范圍。探索非訴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相結合,拓展法律援助方式和途徑,增強法律援助服務困難群眾的能力,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降低困難群眾維權成本,對化解社會矛盾,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6.就業援助積極展開。近年來,省有關部門結合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積極穩妥地擴大就業援助對象范圍,將“4050”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鄉低保戶、長期失業人員、低保邊緣戶人員、需贍養患有重大疾病直系親屬人員、農村復轉軍人、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列入重點扶持對象。各地政府以創建充分就業社區(村)為抓手,通過日常就業援助、專項行動、重點幫扶、特殊群體援助等各種手段,積極開展就業援助服務。對接收的企業和單位給予促進就業補助;政府投資開發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為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落實稅費減免、提供培訓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等。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供的數據,2007年以來,全省共幫助69.03萬名就業困難人員、2.85余萬戶零就業家庭、8.9萬戶農村低保家庭實現了就業再就業。
7.臨時救助切實有效。臨時救助制度及時、有效地解決了部分城鄉居民因臨時性、突發性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難。對患危重疾病、在各種常規性社會保險救助后仍然生活特別困難的和因意外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和人員,給予臨時救助,有力地發揮了雪中送炭、拾遺補缺的作用。2011年省政府出臺了《浙江省城鄉居民臨時救助辦法(試行)》,明確了臨時救助的對象、范圍、標準和程序等內容。據省民政廳提供的材料,2011年全省臨時救助籌資總額1.73億元,實際支出1.62億元,救助困難群眾21.33萬人次。寧波市出臺政府文件,規范臨時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標準,擴大救助對象,將在寧波居住兩年以上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也納入臨時救助范圍,每年還從市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臨時救助工作。溫州市、舟山市積極完善臨時救助政策,兩市所屬各縣根據省政府臨時救助辦法精神,于2011年底前全部重新出臺了縣級臨時救助規范性文件,進一步加大了臨時救助力度。臺州各縣(市、區)按照人均3元的標準將臨時救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紹興縣人均籌資標準已達7元。
此外,我省還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元旦春節慰問制度和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價格補貼機制。2003年以來,全省共發放慰問金39.8億元,共啟動價格補貼機制18次,發放補貼13.1億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我省的社會救助工作總體來看,走在全國前列,但面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形勢,面對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進一步改進、加強和完善。
(一)救助標準不統一,救助對象真實收入情況難以準確掌握。因救助的內容不同、救助資金的保障力度不同,各個專項救助之間,適用的救助對象困難標準不完全一致。有的以最低生活保障為標準,有的以低保的若干倍數為標準,有的以全社會人均收入的相關比例為標準;相關職能部門有的以民政部門的救助對象基本數據為依據,有的自行確定救助對象范圍,導致救助標準不同、救助的對象范圍不同、救助力度也不相同。另一方面,當前個人、家庭的收入、財產情況具有多樣性、隱蔽性,且相關財產信息分散在各個部門和單位各自掌握,信息難以共享,而對申請救助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核查主要依靠調查走訪、公示公告等人工核查手段,難以準確掌握申請對象的真實財產情況,既耗費大量工作精力,又影響救助工作的公平性、科學性。
(二)救助力量分散,救助工作體系整體性、協調性有待提高。社會救助管理以條塊為主,救助資源分散在各部門、各單位,救助資源和信息不能共享,重復救助、多頭救助和遺漏救助都有發生,難以形成合力,救助工作體系需要進一步理順。而且因救助渠道多,造成救助資金分散,統籌、管理難度大,難以發揮財政資金的最大效用。從城鄉差別來看,大部分地區城鎮與農村的救助標準還是有較大差別,當前形勢下,城鄉二元的救助制度有待突破,一體化步伐亟須加快。另外,社會救助與就業、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工作之間存在職能交叉,需要進一步廓清和理順社會救助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職能作用,避免資源的重復使用和浪費。
(三)基層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力量薄弱。近幾年社會救助內容不斷拓展,范圍不斷擴大,要求不斷提高,工作量大大提升,但社會救助管理工作的力量沒有大的變化,有的甚至有削弱的趨向。2010年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與財政廳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社區勞動保障和社會救助站建設的意見》,對社會救助平臺建設作了明確要求,但從目前實際來看,沒有完全落實到位,鄉鎮(街道)、村(社區)的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偏少,且往往一人身兼數職,隊伍老化與力量不足的問題均有存在,工作量大,事務繁雜,無法滿足社會救助工作發展的要求。
三、幾點建議
社會救助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網,救助的是整個社會中最困難的弱勢群體。要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大社會救助力度,提高社會救助水平,充分發揮好社會救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保底作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一)進一步增強政府社會救助責任意識。對困難群體給予救助是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得到救助是公民享有的權利。社會救助工作事關民生保障,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經濟社會發展,要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救助工作的思想認識。從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履行政府應盡職責,體現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出發,增強政府責任意識,繼續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確保社會救助資金足額列入財政預算,積極主動做好各項救助工作,使全社會公民、特別是生活困難的弱勢群體,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二)進一步深化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內容。一是深入研究社會救助在大社保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科學界定和劃分社會救助與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慈善等其他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完善社會救助功能。二是健全完善分層分類救助機制,根據救助對象的不同訴求,缺什么幫什么,難什么助什么,實施分層分類救助,提高救助針對性、有效性。有機整合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教育、住房、就業、法律援助等各專項救助政策,形成一個相互銜接、互為補充、互相促進的政策體系,降低救助成本,提高救助效果。三是加快推進城鄉社會救助工作一體化步伐,逐步統一救助標準,穩步提高救助水平,努力實現城鄉同標準、區域同待遇。四是推動建立政府救助與社會各界救助有機結合的救助制度,全面統籌民間機構、社會組織、社會熱心人士的救助力量和資源,積極吸引利用民間資金,形成政府主導、社會支持、民間參與的社會救助多元化投資格局,加強各類救助主體間的協調與配合,讓真正有困難的家庭得到及時、有效、適當的救助。通過深化社會救助體系各項內容,完善構建政府與社會相結合、城鎮與農村相結合、社會救助與其他社會保障相結合、常規救助與臨時救助相結合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
(三)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圍繞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目標,進一步理順社會救助管理體制,積極構建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管理格局。要加快完成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機制建設。按照出臺一個辦法、建立一套機制、建設一個機構、打造一個平臺“四個一”的要求,民政部門牽頭,公安、工商、稅務、國土、交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金融等部門密切協作配合,盡快建立跨部門、多層次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通過嚴格規范的程序,實現居民家庭經濟狀況信息共享,為社會救助工作提供科學、準確的基礎依據。要加快建立社會救助信息網絡體系。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建立以低保為基礎、集所有救助于一體,包括困難人員家庭狀況、收入、教育、住房、醫療等情況在內,各部門共享、省市縣各級上下一個口子、統一、高效的社會救助基礎數據信息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優化資源使用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