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文第1篇

      一、問題及弊端

      我們在審計調查中發現建筑企業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1.虛假注冊資本。注冊資本與入賬反映資本不符,夸大注冊資本數。

      2.工程結算收入、成本不實,核算方式五花八門。第一種方式是收入不按照已決算完工工程,而是按照項目出具的稅務發票金額列收入,成本按照扣除代收代繳的稅金及收取的管理費的余額列支;第二種方式是賬面只反映收取的管理費作收入,管理人員的費用開支和財務費用作成本支出,收取的工程款只在往來款中反映,收取的管理費也不單獨反映,造成往來事項越來越多,余額越來越大;第三種方式是收取的工程款不在賬上反映,另設一套賬或流水賬記錄反映。

      3.部分公司對工程資金及收費資金管理不嚴,降低了企業控制力。有的公司為了做大工程量,默許分公司或掛靠項目經理自行管理工程資金,失去了財務監督;有的公司為收取管理費,擅自降低收費標準,少收甚至不收管理費,簽訂的合同成了擺設一紙空文;有的公司將工程款、保證金、收費資金放在一起核算,混淆了資金性質。

      4.部分建筑公司存在互相擔保的現象,加大了企業經營風險,如甲公司為乙公司擔保,乙公司又為甲公司擔保。丙公司又為甲公司擔保,一旦某公司倒閉就要牽連到幾個公司倒閉,甚至牽連到有關鄉(鎮)政府。有的公司對貸(借)款行為不加控制,以公司名譽貸款,實際上由個人支配、使用,財務賬未反映。還有的公司向典當行、個人借款支付高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幾倍的高額利息。

      5.部分建筑公司資料管理不善。有的業務介紹信存根、收費收據丟失,也未對個人責任追究;有的因為重復開具介紹信支付賠償款,給公司造成損失;有的公司重大決策未見會議記錄,或記錄得比較含糊,在執行過程中由公司某個領導說了算等現象擾亂了公司管理秩序,無法做到有章可循。

      6.部分建筑公司或公司主要領導財經法紀觀念淡薄,把集體(國家)所有制企業看成了私人企業,公司管理層及要害部門都是由妻子、兒女、親戚、朋友掌控,在財務收支上不按規定制度辦事。收費不入賬,亂支亂列,白條支出等現象時有發生。

      7.部分鄉(鎮)政府將所屬建筑公司轉讓給個人所有,在此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①程序簡單。所采取的方式只是簡單地簽一份轉讓協議書,通過縣價格認證中心簡單地對公司盈利水平做一個評估,根據評估價格就轉讓出去,未經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批準,也未采取公開拍賣等科學的方式取得資產處置利益最大化;②內容簡單。轉讓協議書主要內容就是核定轉讓價格,要求對方上交多少利稅,管轄范圍內的政府投資項目給予對方優先權等;③利益傾斜。轉讓過程既未考慮政府投入股份應在企業中所處的位置,也未考慮企業職工的應得利益、人員安排,明顯對收購方有利,國家和當地政府及職工的利益受到損害。

      8.部分建筑公司所在地政府對公司缺乏有效監督,放任自流。有的對簽訂的承包協議長期不清算,或清算后也無書面結果。合同規定的承包方的責、權、利不清楚,有的監督流于形式,只要求對方完成一些簡單的稅收任務,企業對國家和社會及群眾應承擔的義務沒有實現,有的不聞不問,任其自生自滅,對其在承包過程中的違規經營,違反財經法紀行為視而不見,直至企業經營風險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后又不采取果斷措施予于補救,企業現狀及今后的發展道路堪憂。

      二、建議

      根據199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財產屬于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實行共同勞動、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其主要特點是,企業資產屬于該企業勞動者組成的群體集體所有;產權不在企業勞動者群體內分割,每個勞動者都對企業全部資產擁有完全重合的財產權利,但又都無權單獨行使其財產權利;資產收益不作為獨立的收入項目在企業成員之間按產權比例分配等。上述特點決定了其無法避免的缺陷,產權不清、責任不明、分配不公、政企不分,出資者無權管理,不出資者掌握著集體企業的人、財、物生死大權,基本上否定了職工的民主管理,建筑行業也不例外。有鑒于此,綜合比較上述十三家公司經營狀況,我們建議:

      1.縣鄉(鎮)建筑企業必須改制。

      2.由縣政府牽頭,組織財政、監察、城建、審計、社保、國資局及當地政府共同組成建筑企業改制小組,根據各企業的實際情況,采取以下三種方式對企業產權進行改制:(1)股份制。對規模大、經營效益好的企業,通過市場途徑改造成規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并相應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2)股份合作制及有限責任公司制。對基礎較差、條件有限的企業,通過資產量化或購買股份,職工成為企業的真正所有者,政府從企業中退出,從體制上徹底實行政企分開;(3)拍賣轉私。通過將企業轉賣給經營者,變集體企業為私人企業。

      3.改制之前,應理順企業幾個方面的關系:(1)與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關系。主要是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是否完全兌現,是否是企業成立時的唯一或部分投資主體,確定改制后與企業的關系等;(2)與經營管理者的關系。全面準確地評價經營管理者在企業中的位置,對企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經營管理能力,以及執行政策、制度、公司章程的行為等;(3)與其他企業的關系。主要是企業債權、債務是否清楚、合理、準確,經濟往來關系(如合同)是否合法清晰等;(4)與企業職工及其他自然人的關系。主要是職工個人利益是否得到維護,改制后的利益保障問題,職工個人及其他自然人與企業的經濟往來關系等。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文第2篇

      代表性地區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基本情況

      廣東省

      2001年10月,國土資源部和國務院法制辦批準廣東省順德市為農村集體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試點。2003年,廣東省政府下發《關于試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通知》。2005年6月,《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管理辦法》頒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兩年多來,廣東全省21個地級市中有12個市開展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工作,流轉土地1611宗,計1108公頃,涉及價款14.3億元。流轉工作基本以補辦手續為主。開展流轉的12個市中,經濟比較發達的佛山市、東莞市開展得較好。佛山市5個區中,1個區(順德區,原試點的順德市)開展得較好,兩個區剛起步,兩個區未動。

      順德區開展流轉以來,自2002年12月至2006年3月,共辦理流轉494宗,流轉面積224公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流轉收益3.8億元,政府收取集體土地流轉收益金3410萬元、契稅1461萬元,流轉土地中工業用地占98%以上;辦理再次流轉5宗,面積約3公頃;辦理抵押23宗,面積約17公頃,貸款金額2521.3萬元。從流轉分布區域上看,流轉的基本是城市周邊的零散地塊,沒有大塊土地。

      江蘇省蘇州市

      蘇州市屬于蘇南經濟圈,鄉鎮企業一度異常發達,上世紀90年代中期鄉鎮企業開始改制。為配合鄉鎮企業改制,1996年蘇州市政府出臺《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蘇州市充分利用當時政策比較寬松的機會,處理了歷史遺留問題,為絕大多數鄉鎮企業改制辦理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手續。該市的鄉鎮企業改制早已基本結束,全市共流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約5333公頃(當時鄉鎮企業占用集體建設用地約1.33萬公頃),其中有1/3掌握在村里,只租不賣。

      蘇州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已經過去,現在面臨的難題是流轉以后如何完善、產權如何明晰。

      安徽省蕪湖市

      安徽省蕪湖市位于安徽省東南部,瀕江近海,處于沿海開放向內地梯度推進的交匯點,是國務院確立的五個沿江開放城市之一,經濟發展和小城鎮建設水平位居安徽省前列。

      1999年11月,國土資源部批準蕪湖市開展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試點。試點方案及《蕪湖市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經國土資源部批準后,試點工作首先在5個鎮封閉進行。2003年4月,經國土資源部同意,將流轉試點擴大到15個鎮。從2006年2月起,蕪湖市流轉試點領導小組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決定在全市開展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工作。

      蕪湖市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基本圍繞鄉鎮政府實施鎮域規劃、建設工業小區進行。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動因與模式

      根據廣東省、江蘇省蘇州市、安徽省蕪湖市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實踐分析,依據動因,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可歸納為三種模式。

      經濟發展驅動型的廣東模式

      改革開放以來,珠三角經濟發展迅猛,特別是工業得到長足的進步。工業的發展需要大量的建設用地,不僅國有建設用地市場流轉頻繁,集體建設用地也被卷入市場進行流轉,形成廣東模式。

      廣東省因勢利導,對流轉進行規范,參照國有建設用地市場,制定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辦法,具體的操作與國有建設用地管理的出讓、轉讓、租賃等沒有太大的區別,只是主體發生改變。

      鄉鎮企業改制型的蘇州模式

      在鄉鎮企業改制過程中,為了使鄉鎮企業原來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納入資產管理,蘇州市要求鄉鎮企業改制時更換土地使用權人,形成蘇州模式。

      具體規定是:鄉鎮企業通過轉讓、出租、作價入股改制的,必須通過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辦法轉換土地使用權人或更換實際使用者。

      鄉鎮政府推動型的蕪湖模式

      蕪湖市為加快小城鎮建設,實施城鎮化戰略,開展了鄉鎮政府推動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形成蕪湖模式。

      流轉的實質就是鄉鎮政府自行供應建設用地、經營建設用地。具體做法是:首先明晰集體土地產權,承認土地承包現狀,確定土地所有權;然后由鄉鎮的土地發展中心同農村集體和承包者簽定有償流轉合同;將流轉來的建設用地進行前期開發,再按照“三集中”原則,將建設用地轉包、出讓或者租賃給用地者。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存在的問題

      三地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取得了積極的效果,但這項工作在理論和實踐中也存在一定問題。

      土地市場失靈問題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實質是允許農民集體土地進入土地一級市場。我國現行的土地一級市場是國家壟斷的,由國家、省、市、縣人民政府為各項建設供應建設用地。如果允許農民集體經濟組織進入土地一級市場,會不會造成新的混亂?會不會對國有土地市場造成沖擊,影響政府土地收益?會不會出現征地難,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會不會最終導致市場失靈?

      政策本身需要完善

      廣東省認為由于目前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辦法只是政府規章,處罰措施力度不夠。對于流轉后閑置或進行房地產開發,以及不進行公開交易等行為,只能責令改正,措施不夠有力。

      蕪湖市認為需要進一步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機制,需要在充分保障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地確定地方政府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利益分配關系。

      流轉的前提需完善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前提,一是完成土地利用規劃和鄉鎮建設規劃;二是擬流轉的集體建設用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完成權屬調查、登記發證工作;三是用地必須合法,不存在糾紛和矛盾。一般看來,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工作開展得較好的地方,往往是前提工作做得好、經濟比較發達地區,而大部分地區由于集體建設用地的規劃、權屬、用地合法性等問題沒有解決好,加之經濟不太發達,即使有相應法規,也難以操作。

      配套法律法規不健全

      一些地方的金融機構拒絕集體建設用地抵押,大型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外資企業不愿意使用集體建設用地,這說明集體建設用地要獲得國有土地同等權利,不僅要修改土地管理的法規,還要修改金融、稅收、財政、司法等配套政策。

      同時,一些試點地區的情況表明,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流轉土地后農民的長遠生計。

      此外,要加快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現實中,土地的集體所有制容易演變為村干部所有,流轉的土地收益也經常被村干部支配,因此必須對集體產權制度進行改革。

      流轉新增建設用地操作困難

      各地均認為由于規劃、用地計劃、占補平衡、規費制約等方面因素的制約,流轉新增建設用地操作困難。每年各地農轉用指標非常有限,對基礎設施建設、經營性項目、招商引資工業項目的需求都難以滿足,不大可能保證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新增建設用地。同時,流轉的農轉用報批規費標準與征用相同,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積極性。

      對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的建議

      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探索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辦法

      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不必搞一刀切,各地可根據經濟發展狀況、流轉的實際需求、國家宏觀政策環境、土地市場建設和城市規劃實施等,根據征地安置等情況,以及管理現狀,開展試點,逐步推進,積極探索流轉管理辦法。

      在試點范圍的選擇上,一要看規劃、權屬、合法性等流轉前提條件是否具備,二要看經濟發展狀況,三要看鄉(鎮)政府和農民是否有積極性。

      實施流轉管理必須做好流轉的基礎工作

      一要高起點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二要界定好集體土地產權;三要摸清底數,解決好原來的違法違規用地。

      完善流轉的配套法制建設

      一要在制定流轉政策的同時,修改完善金融、稅收、財政、司法等配套政策,打開實現集體土地抵押權的通道;二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流轉土地后農民的長遠生計;三要加強集體產權制度的研究,完善農村集體資產、集體積累的處置辦法,加快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切實保護農民財產權益。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文第3篇

      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我在安徽省宿松縣掛職擔任副縣長。由于多年從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掛職期間常以特殊的視角觀察政府職能運轉情況,有所感悟,茲錄如下。

      聯席會議

      上任不久,就接到縣委辦公室通知,參加縣幾大班子聯席會議。第二天下午2:30,會議準時開始,議題只有一個,即研究縣棉麻紡織廠破產改制及該項目招商事宜。

      縣棉麻紡織廠是縣供銷社所屬集體所有制企業,由于經營不善已多年停產。縣供銷社提出了對該廠實行破產改制并同步對外招商的一攬子方案。這是宿松縣第一個破產改制企業,大家都拿不準,所以要上聯席會議研究,對縣供銷社提出的方案進行討論、評議和決策。

      參加會議的有企業改制和招商引資涉及的縣發改委、財政、工商、稅務、建設、土地、環保、銀行、公安、招商、體改等十幾個部門和單位,這些部門的發言大多是從本部門的職能出發,提出政策性意見或建議。縣幾大班子主要是縣委、政府、人大、政協等領導成員,他們的發言相對宏觀一些,大多是先談改革改制的重要性,表明自己是支持還是反對的態度,然后再談談應該注意的事項和問題等等。如此下來,除列席會議的縣委辦、政府辦工作人員外,參會的幾十人都做了發言,間或還有爭議、討論,會議一直開到晚上。最后形成的決策意見是:原則同意供銷社的改革改制方案。成立縣棉紡廠改革改制領導小組,下設改制組、招商組。縣棉紡廠的改革改制決策就這樣形成了。該廠改制很成功,工作很平穩,也成功引進港商對該廠實施整體收購,一個5萬錠規模的“香港互益紡織有限公司”誕生了。

      聯席會議是縣里除縣委常委會以外的最高決策會議,主要是研究關于縣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事項。諸如一年一度的計劃生育考評和檢查、縣城規劃和舊城改造重點工程等,都是通過聯席會議的形式做出決策的。

      從黨政職能和行政管理的角度看,黨政承擔著各自的職能和任務,因而工作上相互間也有適當區分。但縣級工作往往很具體,縣委要做出決策和部署,政府組織實施,人大、政協統一思想全力支持,縣委、縣政府各部門具體落實。這樣,通過一個聯席會議,充分討論,集思廣益,既是民主協商、科學決策的過程,也是統一思想、明確任務的工作部署,同時又是落實任務、狠抓落實的過程,幾個環節緊密相聯,幾大班子相互協調,相關部門力量整合,把許多問題在一個會上都解決了。在縣級,聯席會議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決策方法和管理模式。

      小孤山管理體制

      到宿松掛職之前,就知道宿松境內有一個著名景點小孤山,大家都勸我盡快赴小孤山一游。

      那是一個晴朗的上午,秋陽將江北平原鍍上一層金光。遠遠地看見小孤山尖尖的山峰,一行人的心情有點激動。但當真正走近小孤山,才發現景區遠沒有我想象中的繁華熱鬧。空地左側一排約10多間低矮破舊的平房,好象無人居住;通向山腳入口處約有50米的便道,便道兩旁售貨亭破破爛爛、東倒西歪沒有一點生機;山腳下幾個零星的小販在向游客兜售當地的土特產。

      下山后,風景區管理處徐主任把我們領到一排低矮破舊的平房里,這時我才知道這里原來是管理處辦公用房。管理處是隸屬縣旅游局的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小孤山景區的安全、修繕、基礎設施建設、旅游宣傳等日常管理工作。表面上整個風景區是由縣旅游局管理,但實際上縣里有4家單位都有管理權。按照國家《風景區管理條例》,風景區的規劃和建設由建設部門負責,縣建設局負責風景區整個規劃、建設的管理;風景區屬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所以縣文化局也在管;風景區主要由小孤山及山上寺廟組成,寺廟管理職能在縣宗教局。縣旅游局與縣建設局、宗教局、文化局都是平級單位,在整個風景區管理上根本無法協調,管理體制不順、多頭管理帶來的惡果就是整個景區建設各行其是、隨心所欲,不按規定和程序建設。

      最激烈的沖突發生在1994年,山上有一景點“龍耳洞”,寺廟欲將景點封閉用于堆放生活用煤,管理處發現后上山制止施工,雙方發生沖突,導致關門三個月。此事一度鬧到市里,市里協調達成三點意見:保留管理處,門票收入由寺廟和管理處四六分成,所有居士由寺廟發證免費上山。這次協調,雖暫時緩解了管理處和寺廟的矛盾,但仍未從根本上解決小孤山風景區管理體制上的問題。寺廟既享受門票的分成,又有居士發證收入和香客進香收入,但對整個景區的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旅游宣傳、規劃等沒有明確的責任與義務,而管理處及旅游局對此又顯得無能為力。小孤山每年游客約12-15萬人次,約一半為免費的居士、香客。所以每年實際門票收入平均在20萬元左右。管理處在編正式職工10人,另聘請了4位農民工,年工資支出12萬,辦公經費3萬,剩下的只有5萬左右,根本無法滿足整個景區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需要。

      小孤山風景區管理上的問題,典型地反映政府對風景區管理上的職能交叉和多頭管理。風景區管理體制的調整,必須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合理劃分事權、理順部門間職責分工,克服多頭管理、政出多門,按照統一管理的模式,設立風景區管理委員會,統一行使風景區的規劃、建設、安全、宣傳、宗教、文物保護等職能。

      市管縣與“效率漏斗”

      2002年,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原則上每個縣都要設立縣工業園區,作為縣域經濟發展和招商引資的載體和平臺。在這一大背景下,宿松縣決定在縣城西北方向以將軍山為中心約1.4平方公里的荒丘地帶建立縣工業園區。設立工業園涉及縣城規劃調整、林地轉用、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征地報批等,審批程序復雜。

      作為分管城建、土地的副縣長,這項工作毫無疑問地落到我的身上。此時已是10月初,12月底省國土廳將停止受理用地審批,要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完成這么大的工作量,難度可想而知。

      集體所有制企業改制方案范文第4篇

      內容提要: 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不僅需要用法律規范來確立國有企業獨立的市場主體地位,更要求通過法律對企業產權的確認調動企業內部投資者、管理者、技術人員及普通勞動者的積極性來創造企業活力。因而,構建國有企業法律體系以確立其市場主體地位,著眼企業增量利益的調整,確認勞動者、企業家、技術人員產權以激發企業活力是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立法方向。 

       

       

            現代企業制度是指同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有關企業的各種制度的總稱。 [1]由于公司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最典型的企業制度。具有其固有的優勢,有利于使國有資產決策和利用分散化、民主化。更適應市場經濟的決策模式和市場競爭的需要。用法律來規范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規范化、正規化的惟一途徑。問題是目前的企業法、公司法和民法以及勞動法都只是從把國有企業重構為一個獨立的經營者市場主體這一層面來規范國有企業如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即偏重于明確企業的民事或商事主體地位。也就是在沒有把國有企業內部關系調整好(政策性、社會性負擔沒有剝離、自生能力、內部活力沒有產生)之前就把他們推向市場,讓他們去與形式平等而實質不平等的具有“狼”性的非國有企業去競爭,其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很多大中型企業徒具公司制的形式,而人員、管理體制、運行機制還是跟以前一樣。要么是政府的執行機構,要么“內部人控制”,無法建立起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與我國企業立法不完善性有關。筆者認為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立法應該:

      1.在法律體系上應以投資責任作為分類標準,體現企業主體平等性。我國企業立法單從體系上看是較為完備的,以所有制為標準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集體所有制企業法、鄉鎮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外資企業法等;以投資者責任為標準有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獨資企業法等。但是主要存在三個問題:一是對同一企業有可能存在不同的法律調整而且其規定相互矛盾。例如:國有企業、鄉鎮企業與公司法之間、獨資企業與私營企業法之間都存在這種問題。二是法律條文在各企業立法之間重復較多,浪費了立法資源。三是各企業主體地位不平等。有的企業享有較多優惠政策,造成企業之間形式上和實質上的不平等。基于此,現階段做好企業立法需要解決兩個問題:第一是對現有的企業立法進行梳理。理清企業法律規范之間的關系,在這一問題上漆多俊教授提供了一種分析框架,即把企業法律規范之間的關系分為并立關系和交叉關系。從而對《公司法》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之間的關系、《公司法》與外資企業法之間關系、《合伙企業法》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及《民法通則》之間的關系作了較為明析的分析。 [2]但是,這種分析框架中最為關鍵的一般法與特別法、普通企業法律形態與特殊企業法律形態的劃分標準并不容易掌握。且這兩種關系是否一定是在效力等級相同情況下才能使用,由于其提供的例子全部是同一效力等級,又沒有作出說明。如果是,那末這種分析框架的作用就會受到限制;如果不是則如何建立這種分析框架。只有在對現行的企業立法之間的關系有一個十分明晰的了解才能對現有的企業立法進行整合,形成一個相互之間界限分明、覆蓋全面的企業法體系。第二是設立法制的價值取向。我國現行的設立法制是以交易安全為價值取向而犧牲了經濟效率。企業設立的特許主義與核準主義還是主要的準則,程序繁瑣,耗時費財;立法內容多有重復且規定嚴格的法定資本及其交付期限,實行實繳資本和資本維持制度以及對企業經營范圍嚴格限制;企業設立主體的法律責任偏重。在注重交易安全的同時失去了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效率。而且過分地注重交易的安全并不能帶來真正的安全,因為只有效率法則才是市場經濟的最高法則。誰沒有效率誰就會被市場淘汰。因此,企業立法應該效率與交易安全并重,讓企業的設立主體有多種選擇,既能靈活的設立,同時又能順利的退出;把市場準入制度與企業設立準則主義結合起來;合理分配企業設立主體與中介機構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設立法律責任,真正提高企業交易安全。

      針對國有企業立法有的學者主張采用特殊形態企業立法,名稱可以為公營企業法、國有企業法或國有企業改制法;有的學者則主張只按投資者責任立法,不單獨針對國有企業立法。筆者認為既應考慮國有企業的特殊性,有很多國有企業要承擔國家的戰略和社會責任,不能采用公司制,只能采取國有國營的形式。又要考慮到我國已加入了wto,對國內外企業一律實行國民待遇。需要平等對待企業、實行無歧視立法。因此,將外資企業法、鄉鎮企業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私營企業法等分解整合到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獨資企業法、國有國營企業法、股份合作企業法中,再輔之以國有資產管理法及特殊行業準入立法。基本上可以既保證了立法的統一性,又體現了企業的平等性。目前,國有企業在許多方面難以與非國有企業實質上平等,非國有企業沒有沉重的歷史包袱,又占有了先發的優勢(一開始就是獨立的市場主體)。因此,依據《公司法》第21條規定,國務院應對國有企業改建為公司的實施步驟與具體辦法作出統一規定,如不能作出統一規定則應依據實際情況作出指導性意見。其原則是體現平等性。這是國有企業在第一層面上重構市場主體的前提。只有把國有企業與非國有企業放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才能培育成具有獨立人格的經營者和市場競爭者。只要存在特權就很難轉變為獨立的市場主體。

      2.企業立法在理論上著眼于企業增量利益 [3]調整。目前我國企業立法受民法理論影響較大,重點是界定所有權與經營權之間的關系,所有制立法是主流,就是1993年出臺的以投資者責任形式的企業立法《公司法》也主要界定投資者的所有權(股權)與企業經營權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雖然涉及了股息的分配,它只是股東-投資者之間的利益分配,并沒有涉及投資者、投勞者、管理者(嚴格意義也是投勞者)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

      (1)民法理論對增量利益的調整采取理論邏輯是:確定物權所有者物權產生法定孳息(民法上把企業經營利潤作為法定孳息)物權所有者享有法定孳息的收取權。但這種調整方法只能適用于農業社會時期工廠的所有者、經營者甚至生產者三者合一的時代,隨著信息社會的到來,生產的社會化和信息化,以這種調整方法來調整企業利益的分配根本不適應時代的需要。第一是忽視了增量利益產生的勞動的存在。物是不能自行增值的,資產只有投入運營,在生產環節產生增量利益。而活勞動是產生剩余價值的惟一源泉。

      第二是只重視有形資產,忽視人力資源和無形資產。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企業在二個方面產生了深刻的變化:一是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對剩余價值的生產有重大的作用。二是知識工人在職工中的比例越來越大,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跟企業中知識工人的創造性和創新性勞動密切相關。而我國企業法并沒有承認勞動者的勞動力所有權的產權性質(有的學者以人力資本的概念來代替勞動者的勞動力所有權的產權)否認其參加利潤分配的權利。就是對無形財產權-知識產權也是采取限制的態度。公司法對專利、工業產權、信譽(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出資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不得超過20%,高新企業不超過30%。第三是否認了按勞分配,實質是按資分配。目前,我國企業法所體現的分配關系還是國家作為資本所有者得利潤、工人得工資。

      (2)企業法理論應該是著眼于增量利益的調整(但并不否認對存量利益的界定),通對企業內部增量利益關系的調整調動投資者和投勞者的積極性來注入企業的活力。這是企業立法的最主要的指導思想。通過法律界定投資者以決策勞動和資本所有者兩重身份取得利息和部分利潤,管理者以管理勞動以及形成的無形資產所有權取得部分利潤索取權,技術人員以其科技勞動和技術對價值創造的貢獻取得部分利潤索取權,普通勞動者以其生產勞動取得部分利潤索取權。歐、美等發達國家已經出現職工參與企業純收入分配的多種途徑:一是利潤分享制。在美國、法國和英國普遍實行:在法國,1990年參加利潤分享的人數達到1400萬人,約占職工總數的60%;在美國,20世紀80年代末有15%的公司實行了利潤分享制,參加人數占全國職工總數的22%;英國政府1978年制定了利潤分享法規,1980年參加利潤分享的職工達到51萬人 [4]而且這部分收入可以享受法律的稅收優惠。二是企業價值分享制,即采取股票期權方式對企業的價值的增值分享的制度,1997年《財富》雜志評選的1100家上市公司中有53%的公司授予全部職工股票期權, [5]80年代英國政府制定了鼓勵企業授予職工股票期權。 [6]三是企業所有權分享,即職工持股計劃(esop)。四是管理權分享制。職工根據法律或有關規定參與企業管理,代表全體職工利益,主要在德國普及,1976年德國頒布的《共同決定法》規定,職工在2000人以上的公司監事會(相當于董事會)由勞資雙方代表組成,比例為各占50%。 [7]企業職工通過參與利潤的分配使企業的所有者與職工共同承擔風險,共享收益,共同關心企業的發展。我國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國家,職工是企業的主人,應以各自的貢獻參與企業利潤的分配。社會主義法律也應該給予明確的確認,確認其勞動力所有權(包括企業家產權)同資本、技術、信息共享利潤分配。

      3.在法律制度上應通過企業家產權制度、勞動者勞動力所有權制度、技術產權制度的確認及對企業稅收優惠制度的實施,引導企業進行各種形式按勞分配制度和按要素分配制度,施行投資者、投勞者的利益制衡的各種公司法律制度,重構國有企業充滿活力的市場主體。

      (1)企業家產權制度。企業家是經濟發展的生產力主體。確認企業家產權制度是解決我國企業家資源稀缺和國有企業企業家行為失范的關鍵,是建立科學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重要條件。確認企業家產權制度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一是確認企業家階層的法律地位。法律上有階級劃分,如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也有職業劃分,如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干部,但沒有根據所有權和經濟職能進行的階層劃分。如雇主和雇員,董事、經理和雇員的劃分。法律地位不明確,也就談不上權利與地位及法律上的保障,鮑莫爾(baumol)提出,一個社會的生產力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快慢主要不是處決于該社會企業家資源多少優劣,而是取決于社會的制度機制對企業家資源 [8]的引導和發揮。并提出三條定理:各時代各社會間,決定企業家資源各種用途酬勞的游戲規則;各個社會企業家資源應用的方向因上述游戲規則的不同而不同;企業家資源在生產性領域和非生產性領域的應用配置。即用法律確認適合企業家資源向生產領域配置和應用的游戲規則是社會發揮企業家生產力作用的首要的制度條件。因此,明確確認企業家的法律地位,并給予法律上的保障是企業家產權制度的確認的首要條件。二是企業家產權的內容包括經營權、管理創新所有權、信息所有權、企業家以自己的經營形成的無形產權。法律確認企業家產權內容的合法性并賦予其剩余索取權。在公司法律制度設計上,是以企業家產權可以作為出資的形式-產權股份化方式參與剩余索取還是在公司章程中以契約(合同)方式參與剩余索取;是以強制性條款規定企業家產權還是用任意性條款來確認企業家產權。需要在實踐中總結經驗,歐美公司法對此規定也不盡一致。三是企業家市場的建立有利于企業家產權的界定和定價。國有企業的企業家90%以上是國家通過行政機關任命的。對企業家的評價不是來自市場而是來自政府,而政府對企業家的評價實際只是另一種形式的公務員考核,不能體現企業家的產權價值。

      目前,國有企業中進行試點的“年薪制”,“股票期權制”以及“mbo”(managementbuy-outs)即“管理層控股收購”或“管理者收購”。實際就是對企業家產權取得剩余索取權的承認。它的主要作用是有利于形成企業家與所有者和企業利益的長期相關和一致性。使企業家剩余控權與剩余索取權相匹配。尊重企業家的勞動成果,發揮其創新、開拓精神,塑造企業的活力機制。

      (2)勞動者產權制度。勞動者的勞動包括投資者的決策勞動、經營管理者的指導與協調及監管勞動、技術人員的腦力勞動及普通勞動者的生產或服務勞動。經營管理者的勞動已包含在企業家產權中,技術人中的腦力勞動分兩部分進行確認,一部分是技術人員的創新勞動的結果:技術作為一種知識產權法律上已給予確認。另一部分內化于技術人員勞動中科技勞動在法律上也應給予確認(將在下面技術產權中予以闡述)。因此,這里需要法律確認的勞動者產權制度主要是指投資者決策勞動與普通勞動者的生產或服務勞動。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勞動產權因為與投資者的資本所有權的合一而容易被忽略,認為投資者僅僅以資本所有權而享有剩余索取權,普通勞動者的勞動因為在信息化時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純粹的生產勞動或服務勞動對商品價值創造的影響越來越少而容易被忽略。另外“英雄史觀”的深刻影響,忽視了普通勞動者的地位和作用, [9]總認為企業的活力只是來源于企業家經營管理才能,殊不知,沒有企業全體職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的發揮。企業是不可能搞好的,一個好的企業家最根本的作用只不過起到了激發全體職工的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凝聚了企業職工的意志,上下同心、共擔風險和利益的作用。知識經理也從監督勞動轉變為親自參加勞動;從加強工作方案和方法轉變為理解工人。 [10]臺灣《天下》雜志里有一句話說得好“經理與工人間相互理解,便能撐起企業大廈。”因此,勞動者產權制度的合法化是勞動者提升自己產權價值的催化劑,將極大地促進勞動者學習知識、掌握技術和關心企業利益。因而它是企業活力的一個重要來源。我國股份合作制企業中的勞動合作和資本合作相結合的方式是勞動者產權制度理論與實踐的典型結合,在公司制中引入勞動者產權制度也應是個很好的嘗試。《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關于發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業指導意見》,各省市也制定了發展股份合作制企業法規,上海、北京、深圳等十幾個省市的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關于組建職工持股會”的試行辦法,目前,我國實行職工持股的方式大體有四種:一是根據國家體改委原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在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內部職工股。二是組建有限責任公司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時,職工以自然人身份入股。三是股份合作制企業設立職工個人股;四是組建職工持股會向公司投資。嚴格地說,職工持股(esop)并沒有真正體現勞動者產權制度的法律化。它還是以投資方式取得股權。沒有體現以勞動者勞動力所有權取得股權產權制度,與職工持股收購(ebo。employeebuy-outs)一樣,還只是一種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方式。

      (3)技術產權制度。知識技術的載體是基本的生產要素即勞動對象、勞動資料和活勞動。知識技術創造的價值一方面依賴了大量內化在活勞動中的知識技術,另一方面依賴了大量內化在生產資料中的知識技術,形成合力,在創造新使用價值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使消耗的生產資料的價值轉移到新產品中。相應地,知識技術產權制度內容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知識產權,它是知識技術內化于生產資料中形成物化勞動,是物權的一種形式。另一部分是知識技術內化于科技勞動者上的活勞動。這種活勞動是一種復雜勞動是幾倍、幾十倍甚至成百上千倍簡單勞動,是勞動者勞動力所有權的表現形式,是一種“內物權”。“內物權”的股權化,是體現知識技術產權的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形式的結合,基于知識技術在企業利潤中的貢獻,在公司法中應對技術產權出資比例給予適當的提高,當然,這與技術市場和評估市場的成熟和完善有很大的關系,但不能因市場的不成熟而限制技術產權的價值。這里有一個相互促進的過程。在法律制度設計上應考慮到目前生產力水平的不夠發達,資本還具有稀缺性,對技術產權在公司法中的規范還是以任意性條款予以規定,但在稅收方面應有優惠的法律規定予以引導。

       

       

      注釋:

        [1]史際春.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的法律問題[db/ol].http//civilaw.cn.2001—04—26。

        [2]漆多俊.市場經濟企業立法觀—企業、市場、國家與法律[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68。

        [3]陳乃新.經濟法是增量利益生產和分析法[j].法商研究,2000,(2):12。

        [4]韓寶江.西方世界的拯救—現代西方收入分配制度變遷與貢獻[m].山東人民出版社,1998,251。

        [5]nceo.employee stock options fact sheet.nceo.org/。

        [6]lesley baddon,people's capitalism:a critical analysis of profitsharing and employee share ownership,roatledge,london,(1989).31~32。

        [7]李永杰.國外股份制經濟100年[m].廣州:廣州出版社,1997,161~168。

        [8]丁棟虹.企業家產權制度建設及在中國的實踐[j].學習與探索,2000,(1)。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丝袜| 亚洲AV无码乱码麻豆精品国产| 久久亚洲精品国产精品婷婷| 亚洲人成依人成综合网| 亚洲精品乱码久久久久久| 国产亚洲精品线观看动态图| 国产精品亚洲αv天堂无码| 亚洲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国产精品激情在线观看| 亚洲国产黄在线观看| 亚洲AV色无码乱码在线观看| 性色av极品无码专区亚洲| 亚洲AV无码一区二区三区电影 | 亚洲午夜国产精品无码老牛影视 | 亚洲永久中文字幕在线| 亚洲成a人片在线观看播放| 亚洲理论在线观看| 亚洲男人天堂影院| 91亚洲性爱在线视频| 亚洲综合色7777情网站777| 亚洲日本国产综合高清| 亚洲精品无码成人片久久不卡 | 国产午夜亚洲精品国产| 亚洲精品乱码久久久久久V| 久久久久久亚洲av无码蜜芽| 精品久久亚洲一级α| 亚洲免费在线观看| 国产aⅴ无码专区亚洲av麻豆| 亚洲乱亚洲乱妇无码麻豆| 亚洲av无码不卡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一区中文字幕久久| 亚洲性无码av在线| 亚洲色成人四虎在线观看| 国产青草亚洲香蕉精品久久 | 久久精品亚洲精品国产色婷| 亚洲一级视频在线观看| 亚洲人成色99999在线观看| mm1313亚洲精品国产| 亚洲人成网77777色在线播放| 亚洲AV日韩AV天堂一区二区三区| 亚洲黄色高清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