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市政合同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建筑安裝(市政)工程
勞務分包合同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施工特點,甲方將本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下列協議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分包工程名稱和項目
1、工程名稱:
施工項目:室外欄桿施工;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承包范圍:室外欄桿制作與安裝的全部內容。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結算
1、工程量計算規則及計價方法:本合同為單價固定,總價暫估合同;結算時按實際施工內容外露尺寸工程量進行結算。
2、合同單價及總價:
序號
工程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合同價款元
備注
1
室外欄桿
m
2
3、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剩余5%為保修金,待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付清。
4、工程結算:在工程全部竣工后,經建設、總包、監理、施工四方驗收合格達到合同約定的指標要求,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并交齊有關資料后,方可辦理結算付款。
乙方在分包工程完工后3個月內與甲方辦理竣工結算,如因乙方原因未辦完結算的,視為放棄結算權。
5、本合同價款及工日單價中均已包括:主(輔)材料費、成品材料加工費、成品材料安裝費、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生產機具費、管理費、現場經費、利潤、稅金、運費(含乙方自備工具和現場加工的小型工具用具)、冬雨季施工費(冬雨季施工降效、保溫養護、防雨防滑、排水等)、25米以上高層建筑超高費(施工中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工,現場材料碼放,文明施工的清理用工,搭拆臨時床鋪、爐灶等生活用工)、工程現場施工人員保險費用以及兩天以內的停窩工等費用。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提供現場必要的施工條件,滿足現場臨時用水用電,保障施工機械的正常運行和施工所需材料,設備按計劃供應到施工現場。
2、按規定提供圖紙和有關資料各一套,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技術、質量、工期、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交底,并對上述指標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協調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以及與工程施工有關的管理單位和協作單位的關系,報送有關資料和報表。
4、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的生活、行政管理工作,為乙方施工人員提供食宿方便。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各項指標及要求組織施工,嚴格按照施工圖紙、現場實際工程情況、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并對工程的施工技術、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
2、乙方自購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使用的規定,有產品的檢測合格報告及合格證并有害氣體的釋放量符合環保的要求,如甲方對乙方某些自購材料質量有疑意(經檢測不合格),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如乙方不能滿足要求,甲方有權替乙方采購,其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并加收15%管理費。
3、嚴格遵守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加強施工人員的管理,按規定辦理各種有關證件手續,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等單位的指導、監督與檢查。
4、及時辦理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術資料兩套。
5、乙方分包施工的項目應由乙方按規定上報施工產值,繳納各種相應的稅、費。
6、為保證施工安全,乙方施工作業動用明火時,需向安全組開據動火證,并必須配備合格的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方可施工,負責并把相關使用方法及使用時的注意事項與現場施工人員交底。
7、乙方負責自己產品安裝前后的成品保護工作,待工程四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辦理移交總包單位的手續;保護自己產品的同時還需注意保護其它單位的成品工作。
第五條:工程質量
1、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
如乙方施工達不到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要處以2000元罰款。
2、由于施工質量不合格或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返工,直到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并承擔由于返工造成的經濟責任。
3、施工質量的獎罰應以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質量等級證書為依據,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施工工期
1、進場日期為200年月日,竣工日期為200年月日。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提前或延誤,雙方約定工期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每拖延1天罰款500元,但最高不超過2000元。
第七條:材料、機具的供應
1、乙方所用機具均需自己攜帶,若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和機具等應妥善保管,加強維修與保養,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如發生丟失或損壞,按甲方的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安全施工
1、乙方應按ohsms18001職業安全衛生標準施工,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安全施工要符合總包方現場規定的要求,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和安全獎罰,具體實施按總包方安全部門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事故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九條: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管理應符合上級有關部門和甲方文明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本工程約定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達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標準,雙方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獎罰為:
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負責,視情節輕重做出2000元以內罰款。
2、乙方施工作業面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使用及碼放應符合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對場區的整潔要求按責任范圍承包,做到隨時清理,保持現場清潔整齊。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iso14001環境保護標準施工,確保現場施工管理符合北京市及甲方的現行有關規定,接受有關部門檢查,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及時糾正,凡屬乙方施工管理責任范圍內提出的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工程保修
1、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項目,保修期為一年,以最終工程竣工備案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所施項目的工程維修、返修,要求乙方無條件在8小時內到位,并保證修理合格。
第十一條:違約
1、由于甲方責任,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工期相應順延,并承擔由此造成的停窩工損失。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要求時,甲方有權中途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賠償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如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可向房山區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存一分,備案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
1、乙方施工時,嚴格按相關規范規定執行,必須有嚴格的安全施工措施,由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2、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其單價已包含完成工程的全部內容所需的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及材料二次搬運費、季節性施工措施費、乙方為本工程施工的人材機辦理的保險費、管理費、利潤、稅金、風險包干費等全部費用。
3、為保證人員的施工安全,乙方進場后應與該工程項目部簽訂安全協議。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時也應在開工日期3天內,為其現場施工人員購買相應保險,保險期為本合同規定的工期,若乙方不按相關規定辦理保險,發生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總包單位提供相關上保險的書面證明材料。
4、乙方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為18周歲—60周歲之間,不得有心臟及癲癇病等病癥狀。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勞動合同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
5、如乙方不履行上述要求,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需提供完成本工程所需的6套完整工程竣工資料。
7、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以下無正文)
承包方:(章)發包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企業信用制度,倡導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增強企業的信用意識,提高我市企業的知名度和競爭力,創造良好的市場信用環境,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認定標準
(一)企業堅持“誠實守信”的經營理念,企業各級管理者有較強的信用責任意識和信用義務觀念,能認真學習和貫徹《合同法》和有關條例,依法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有關人員能掌握簽訂、履行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識。
(二)企業有具體分管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負責人,信用管理工作列入企業的重要議事日程。
(三)企業設有信用管理機構,信用管理機構具有充分的職權,能較好履行職責。企業信用管理機構配有法律意識與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企業信用管理人員同時具有管理與監督的職能。
(四)企業具有根據本企業授信決策和信用政策制訂的各項信用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法規學習制度;信用管理機構、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度;合同簽訂前的評審制度;合同簽訂、履行與變更、解除制度;客戶授信與年審評價制度;客戶信用檔案建立與管理制度;應收帳款與商帳追收管理制度;失信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制度等。
(五)企業對外簽訂的合同規范嚴謹,能依照法律法規要求依法簽訂合同,簽訂的合同能做到內容合法、條款齊全、用詞準確、解釋清楚、責任明確、手續完備、臺帳齊全。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履行完畢的合同資料能及時按規定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三、評審程序
(一)重合同守信用企業每兩年命名一次,評審時間為考評年度翌年的1-4月份。
(二)凡已經在本市工商登記的企業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報:
1、開業已滿三個會計年度;
2、有符合本行業和本企業特點的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和信用管理制度;
3、企業信用管理檔案資料齊全;
4、企業無失信違法行為和受處罰記錄;
5、無經營性虧損,經營效益較好;
6、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100%,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金。
7、具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的企業信用評級機構評定的信用等級。并根據不同等級的信用指標系數申報相應的省、市、市三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
(三)企業申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將三年來的合同管理、信用管理情況對照認定標準進行自查,認為達到標準的,可以到所在地工商分局領取并填寫“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申報表格,向所在地工商分局提出評審申請,并按要求提供下列書面材料:
1、申請書;
2、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署給申報經辦人的授權委托書;
4、有關企業信用評級中介機構評定的信用等級證書(尚未取得的企業可向市企業信用協會申請評級);
5、本企業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6、企業所具有的行業資質等級證書;
7、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和專職信用(合同)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復印件;
8、簽訂勞動合同花名冊復印件、職工社會保險收據復印件。
9、申報上一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需提交已經認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證書復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有關企業信用的證明材料。
(四)審核考評。各工商分局在當地鎮政府和企業業務主管部門配合下做好初審工作,對初審合格的,報送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會同市企業信用管理協會審核考評。
1、由市企業信用管理協會在工商內網查詢篩選,剔除具有不良工商信譽記錄的企業后,提交銀行、海關、稅務、法院、質監、社保、衛生、建設、經貿委、商檢局等部門征詢意見。各有關部門對其行政處罰及敗訴記錄實行一票否決。
2、在充分征集各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由市企業信用管理協會會同有關部門利用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對基本守信的申報單位實施現場考核評價,目的是幫助企業制定一套以合同為主線的規范的企業管理制度,檢查督促其落實情況,通過對合同的抽查從合同管理水平履約能力、履約狀況、社會信譽、客戶滿意度、商業競爭力等各方面的考查,綜合評價企業的信用狀況,并通過評價軟件系統得出客觀的信用分值,確定相應的信用等級。
(五)命名表彰。對申報市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信用分值70分以上企業,由市政府審核認定為市“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并予以命名表彰,頒發A級信譽銅牌及“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證書。申報市、省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由上級政府考評命名。
(六)復查復核。被市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有效期為二年。在有效期內,如發現企業有嚴重失信行為,由市企業信用管理協會提請市政府撤銷榮譽,并在三年內不再接受其申報。“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在有效期屆滿時,可申請復核。經復核合格的,由市政府對其進行繼續確認。
四、優惠政策
“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成為我市企業信用管理協會的當然會員,免費提供合同法規的咨詢及合同調解。
(二)企業經營資格及企業登記管理年檢,實行免審制度。企業提交的年檢材料齊全后,即予通過資格年審與企業年檢(A級)(實行聯合年檢的外商投資企業除外)。
(三)“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除舉報外免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機構、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日常巡檢查。
(四)在招投標活動中,同等條件下,“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優先考慮。
(五)對同時取得納稅信用A級的企業,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給予“三優一減”服務:優先提供稅收咨詢服務;優先辦理納稅申報手續(實行網上申報的納稅人,紙質納稅申報表可在年終一次報送);優先辦理減免退稅;減少日常檢查(法定檢查除外)。
(六)市金融機構優先安排貸款需求,給予不同程度的利率優惠,并在結算、開戶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七)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優先辦理檢驗檢疫和簽證放行,優先辦理原產地證調查和簽證,優先施行檢驗檢疫監管新模式。
(八)海關優先辦理貨物申報、查驗和放行手續。對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經批準,可實行海關計算機聯網管理。對按規定允許擔保的貨物,海關憑企業提交的保函驗收。
(九)市經貿委優先考慮技改項目扶持和技改資金支持。
(十)市新聞媒體將對獲得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業進行集中宣傳,提高企業知名度。
五、工作要求
(一)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對開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動工作進行宣傳和發動,要組織相關企業參加爭創“重合同守信用”的活動。通過這一活動的開展,促使企業運用法律、信用、經濟的手段來組織生產、促進生產,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提升企業的信用形象。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范圍: 。
1.4 承包內容: 。
1.5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對業主的所有承諾及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
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2.4 如遇不可抗力影響,經甲方同意并報業主書面簽字蓋章認可后,可考慮工期延長。
2.5 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并相應調整計
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2.6 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長工期和要求增加費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7 對不可抗力的解釋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 。
3.3 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3.4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的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并達到 標準要求,并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4.2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愿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4.3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采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4 乙方嚴格執行jgj59-99、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80-91高空作業、dbj08-903-98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等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對安全和標化管理的有關要求,并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對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4.5 乙方應編制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4.6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范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采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后的使用前驗收。
4.7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8 在施工期間,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統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裝著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4.9 乙方應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持雙證(建委、安監局)協助甲方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施工過程中做好班組上崗記錄工作。
4.10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11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說明罰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并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12 雙方約定工地保安人員由甲方提供,每個崗點安排四名保安人員,保安人員的工資及技防設施費用由乙方分攤。
第五條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元整。
5.2 本工程計價方式為: 。
5.3 上述計價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稅金。
5.4 如本工程計價方式含稅金,則由甲方實施代扣代繳。
5.5 本工程結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編制完畢,并遞交甲方進行結算審核,審核無誤后由甲方提交業主單位,經業主及審計單位確認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結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六條 圖紙及工程資料
6.1 甲方應在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有關地質水
文資料和地下管線圖等工程資料 套,并進行設計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由乙方自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甲方負責提供歸檔資料樣本及歸檔資料編制要求。
6.3 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圍內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紙 套,竣工原圖由 方提供。編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檔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同時滿足 合同標段竣工資料的編制要求,費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資料編制保證金為本分包合同造價的 %,竣工資料和竣工圖提交每推遲一個月扣除保證金 %,依次類推,扣完為止。
6.4 乙方竣工資料的編制應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第七條 材料供應
7.1 由甲方供應的材料品種和單價有: 。
7.2 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應出具乙方單位收料確認章和收料責任人的書面證明。
7.3 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應派收料責任人接料、清點、驗收,經甲、乙雙方確認后由乙方收料責任人在送料單位送料單據上簽認規格、數量并加蓋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擔相應保管職責。乙方必須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試驗工程師的協調下,對原材料按規定進行復試,復試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發生的相關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要料計劃及數量須按甲方要求每月 日按時上報,該計劃及數量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按已審核的計劃及數量供料。
7.5 甲方供應的主要材料,乙方每月 日與供貨單位和甲方核對一次數量、規格及金額,經核對無誤后填制《甲供材料月度供料匯總表》并由乙方簽字蓋章,否則當月甲供料數量以甲方調撥單為準。
7.6 按圖示數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當月的市場價高于合同甲供料單價,超用部分按供料當月的市場價在結算時扣除;反之則按甲供料單價在結算時扣除。
7.7 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應,單價由乙方與供應商洽談確定。但所選的供應商必須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錄內,并符合國家和政府的備案證和許可證制度,且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經營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明、質量保證書、產品防偽標志、復試報告和備用證等),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采購。由于材料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8 國家和政府明確需進交易的材料還必須辦理交易。(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范圍)》)
附表:建設工程材料驗證、交易種類(范圍)
序號
產 品
備案證明防偽復印件
許可證復印件
進場交易
1
商品混凝土
2
混凝土砌塊
(含混凝土多孔磚)
3
水泥
4
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給水管、電工套管等)
5
防水涂料
6
商品粉煤灰
7
砂石料
8
燒結磚
9
內外墻涂料
10
門窗
11
防水卷材
12
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
13
粒化高爐礦渣粉
14
商品砂漿
15
混凝土外加劑
16
混凝土泵送劑
17
預制混凝土構件
18
墻面板
19
夾層玻璃
20
鋼化玻璃
21
建筑飾面石材
22
復合地板
23
人造板(飾面人造板)
24
膠粘劑
25
門窗框用硬聚氯乙烯型材
26
鋁合金建筑型材
27
建筑幕墻
28
瀝青混凝土
29
三渣混合料
表示已發證產品 表示已列入計劃目前尚未發證產品 表示應進場進行交易的產品
查詢已辦理《備案證明》的生產企業,可登錄上海市建筑材料質量監督站網站。網址:
第八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8.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8.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8.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后 天內,并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8.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后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于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8.1.4 分包工程款抵沖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8.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8.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九條 工程款的支付
9.1 工程款支付方式:月度工程進度款隔月支付。乙方每月 日將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核定后的工作量作為付款依據。
9.2 月度實際付款計算公式為:甲方審核工作量×(1-下浮率 %)-履約保證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責任期的質量保修金 %-竣工資料編制保證金 %-甲供材料-甲方其他代付款和各類罰款。
9.3 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竣工結算后預留工程保修金 %,待工程保修期滿及業主將保修金余額返還后 天內,甲方與乙方結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內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內容不能得到及時響應,則甲方有權使用工程保修金對本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維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擔全部維修費用的,乙方承諾不足部分繼續由乙方承擔。
9.4 在合同簽約時,乙方對本工程的資金情況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業主資金到位情況給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擔資金風險。當業主工程款暫不到位時,乙方不得因此延誤工期,并應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催討工程款;同時,因業主不及時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為造成甲方不能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承諾決不向甲方追究責任和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10.1 甲方任命 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10.2 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承擔甲方的全部職責;乙方應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范圍內所發出的工程指令,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10.3 甲方代表發出指令,以《工程聯系單》形式送達乙方,乙方應予以執行。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8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作出執行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以執行。
10.4 甲方代表有權對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職責的乙方管理人員提出更換要求,但應出示書面通知,且具備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內替換人員要到崗就位。
10.5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10.6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環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10.7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資質、機械設備、周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并做好相應臺帳。
10.8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各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程協調,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10.9 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
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指導、督促乙方執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規定的工程項目主要資料歸檔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要求、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標準。
第十一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11.1 乙方任命 同志為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代表);另委派 同志負責現場施工, 同志負責工程施工質量, 同志負責工程施工安全, 同志負責施工技術, 同志負責預結算工作。
11.2 上述乙方代表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范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以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11.3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員易人,乙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工作
12.1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復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12.2 甲方負責提供水源、電源,根據工程實際情況交付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12.3 甲方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業主進行各類施工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并做好會議記錄。
12.4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12.5 及時傳達上級單位和業主的有關指令、要求。
12.6 甲方提供工程總進度計劃及提出具體的節點進度要求。
12.7 協助乙方向業主辦理乙方提出合理的工程簽證。
12.8 當乙方在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滿足甲方已明確要求,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無力按質量、安全、文明等標準返修或改進者,甲方有權責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場,并由甲方另行組織隊伍進行施工。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工作
13.1 乙方辦理臨時土地占用手續,清理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物等工作,使施工場區具備施工條件,并在施工中繼續承擔以上事項處理的責任。
13.2 乙方負責辦理施工所需水電源、電訊線路的申請。水電源由甲方提供,安裝計量表頭后供乙方使用,并將水電從施工場地外部接駁至施工現場,水電費由乙方負擔。現場水電管線布置須符合甲方施工部署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費用由乙方自理。
13.3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綱的要求,開通施工現場便道與城鄉公共道路,保證下水管道通道的暢通,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確保施工期間的暢通,并承擔相應費用。
13.4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綱要求,組建施工所必須的生產基地和辦公基地,并符合上海建工集團及市政局的要求,并承擔相應費用。
13.5 乙方負責承擔施工場地及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并承擔保護費用,如發生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13.6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
13.7 乙方應在開工前7天內,提交4份符合監理工程師要求的工程進度計劃,以及完成該計劃而采用的實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說明。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甲方批準,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對擅自改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但甲方批準施工組織設計不能免除乙方承擔施工的責任。乙方并應在分階段工程施工前14天按甲方平衡后的要求向甲方申報分階段施工進度計劃,以后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下月度的施工進度計劃、材料及勞動力計劃。每周四向甲方提供下周的施工計劃,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當月完成實物量的驗工月報。
13.8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復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復印件,并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13.9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并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復印件。
13.10 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市政府有關規定,乙方的現場操
作人員不得使用不滿18周歲未成年工及55周歲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質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
13.11 乙方施工隊伍應組建相應的工會組織,進場后一個月內
應明確項目工會負責人,并及時報甲方項目工會組織員,參加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13.12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須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勞動報酬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線,并嚴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于支付工人勞動報酬。乙方施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須定時上報工地工會聯席會議。13.13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民工宿舍內應配備電扇等防暑降溫設備、工人須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鋼筋工手套、電焊工服裝、電焊工眼鏡、電工絕緣鞋等)。
13.14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15 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要料計劃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要求可按合同第七條執行,或由雙方另行簽訂材料、設備采購供應協議書明確。
13.16 在施工中,如乙方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向甲方通報并以書面形式詳細報告,一般事故應在1天內將詳細情況報告甲方,并承擔事故責任及相關費用。
13.17 乙方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環保等管理的規定。因乙方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13.18 乙方應做好對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的防火、防盜、保護工作。
13.19 乙方應按規定對水準點引測、軸線標高、預留洞、預埋件位置、沉降點觀測、皮數桿設置等進行技術復核。
13.20 乙方應遵守標化工地、文明施工規定(上海市政局標準化規定),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jgj59-99標準安排好施工現場的機械、材料堆放、設施布置,使施工現場達到市建委及市政局規定的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按要求對施工范圍進行清理、退場。
13.21 在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須負責已完工程的產品(包括業主指定分包部分產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的損壞,乙方負責予以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
13.22 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按要求配置在數量及規格上滿足工程需要的檢測儀器及試驗設備,并設置標準試驗室及養護室,各類檢測儀器及試驗設備進場前向甲方報驗,并將進場報審表交付甲方和監理審核。
13.23 乙方應按規定制作混凝土試塊、砂漿試塊,正確養護,按時送試,對需送試驗的過程產品(如鋼筋焊接件等)應及時送試。
13.24 乙方進場的各種機械設備、周轉設備材料、腳手架設施、工地用各類表箱必須要滿足政府有關法規或規定的要求,還須要滿足甲方和監理的管理要求。并在進場前須向甲方報驗,將機械設備、周轉設備材料、腳手架設施、工地用各類表箱的進場報審表和驗收合格證交付甲方和監理審核。對不滿足上述報審報驗的機械、設備、物資和設施,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更換直至清退指令,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整改、更換、清退費用由乙方承擔。設備標志必須是甲方全稱。
13.25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所需工作衣帽由甲方統一定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13.26 工程保險由甲方統一辦理,費用從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3.27 交通設施配合要按交通管理的要求布置各類交通警示標志,保持道路暢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13.28 乙方有責任根據交底的施工圖紙和文件,及時發現并提出施工圖和文件的遺漏或不一致之處,否則乙方應對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負責。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應承擔所產生的相關經濟支出,并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13.29 由于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違反業主、監理、甲方的各項規定,連帶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包括內部罰款)乙方應給予賠償,賠償金額為甲方的實際損失的120%的費用。 13.30 乙方在本工程履約中對甲方負完全責任,同時對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約負連帶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這種連帶責任不會被免除。
13.31 乙方的要求、請求或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蓋章及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13.32 乙方人員,凡監理或業主或甲方按下述規定提出,經甲方代表確認同意,則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范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同時,乙方應在3天內用甲方代表批準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任何人員。
① 甲方有證據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包括: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不熟悉本專業工作的施工人員等;
② 不能積極配合監理、業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違反甲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④ 無證上崗者(適用于按規定必須有上崗證);
⑤ 與乙方進場人員花名冊不符者;
⑥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13.33 根據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工程建設有關專業分包/材料采購必須進當地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辦理交易手續并付清相應的費用。乙方須委托甲方與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辦理交易憑證手續,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實施采購(如鋼材、商品砼)和發包的,每委托甲方簽訂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須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書面委托申請報告,經甲方批準后甲方直接與分包商/供應商簽訂交易合同并辦理交易憑證。乙方承諾但不限于如下內容:
根據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由甲方代付的與該合同發生的相關
的一切費用(如交易費、印花稅等)均由乙方承擔;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從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
③每次專業分包商/供應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須先認真復核應付金額數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經甲方復核后甲方給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損失情況均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與該交易合同所發生的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為乙方所有
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與與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合同的責任。
⑤該交易合同的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⑥該交易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甲方受到處罰以及甲方的聲譽、品牌、形象受到損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全由乙方承擔;
⑦該交易合同最終結算價由乙方與合同的另一方決算,甲方憑乙方提供的該合同的最終決算書原件按合同規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或故意拖延結算時間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與該合同的另一方進行決算,乙方承諾承認該決算的結果。
13.34 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并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實現施工范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并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13.35 乙方在工程建設中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拉攏甲方人員,損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清退出場,乙方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13.36 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以120%額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13.37 乙方對自身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范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13.38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十四條 設計變更及索償
14.1 甲方有權發出指示要求作出設計變更或修改,乙方不能擅自作設計變更或修改。如甲方要求的變更或修改遲后而導致乙方損失的,乙方須在甲方發出書面要求后14天內書面呈交甲方審核,逾期提出或遲交的索償將不獲考慮。
14.2 索償的計算資料必須包括套用單價的詳細分析,如有關項目與原合同項目相同或相似的,則按原合同單價計算;若出現索償項目在原合同內無相關項目單價套用時,則該索償項目的單價按照乙方承諾書中約定的原則計算。
第十五條 工程驗收及保修
15.1 工程施工質量的評定按cjj2-90《市政橋梁工程質量檢驗
評定標準》、上海市頒發的相關質量評定標準、市政工程驗收規范和設計要求。
15.2 工程具備覆蓋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分部、分項驗收要求,乙方自檢合格后,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質量評定表等內容、以及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整改重新驗收。
15.3 嚴格執行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即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有關人員、施工現場監理人員的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5.4 竣工日期為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工程內容,并經甲方、業主、監理等各方驗收通過簽字的日期。承包內容中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未完工或經各方組織的驗收,經整改后評定仍未通過的延誤,均視為工期延誤。
15.5 保修期限:自整體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 年。
15.6 在保修期限內,乙方對施工質量問題負責維修。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書后7天內派人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保修期限內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或業主支付費用。
第十六條 保險及保證金
16.1 乙方須對參與本工程的所有職工進行綜合保險,每月 日前提交職工名冊,由甲方統一辦理綜合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每月工程款中扣除。有關本工程進行期間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費用均在綜合保險中支付,乙方須保障甲方免負該等責任。
16.2 合同簽訂后,乙方須在1個月內提供合同總價 %的《履約保證金》、 %《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 %《缺陷質任期的質保金》、 %《竣工資料編制保證金》給甲方,否則以第9.2條的方式在月度工程款中抵扣。其中《履約保證金》和《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有效期限至合同內容全部完成后結束。 第十七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工程停建和緩建約定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工程停建和緩建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工程停建和緩建造成的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總承包合同終止
18.1 總承包合同終止:如總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完全履行其義務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則總承包方應在此后的任何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雇傭關系,分包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此時,分包方應盡快從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機械和設備財產并撤離其人員。
18.2 總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引起分包方的雇傭關系一旦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條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權獲得按照分包合同內所列的費率或價格計算合同終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項(該價款或款項至今為止未得到總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總承包方根據本項規定向分包方支付該款項的義務僅在總承包方收到總承包合同項下有關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違反分包合同而導致業主終止總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條有關付款的規定不適用,且分包方須賠償由于自身違反分包合同導致總承包合同終止而引起的總承包單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單位的損失。
第十九條 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19.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結算完畢、甲方支付完畢(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1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擅自將本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將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進行分包。
②工期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范要求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業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
④乙方沒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組織體系,進入現場的項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甲方的聲譽面臨嚴重威脅。
⑤乙方已無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約,尤其是甲方對業主的承諾面臨不能兌現。
⑥乙方有損害甲方聲譽的嚴重行為,如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員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并嚴重危及甲方的品牌聲譽。
19.3發生上述19.2款情形時,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進入本工程的人員、物資、設備應在48小時內撤離施工現場,且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第二十條 附則
20.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并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20.2 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
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0.3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
20.4 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①《安全生產協議書》(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協議書》(附件二)
③《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附件三)
④
⑤
合同簽訂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x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委培生難倒教育局
委培生無緣三尺講臺
1996年10月7日,不滿16歲的張瑜作為甲方與乙方-現在的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教育局簽下了福建省師范高校委培生合同。合同規定:由教育局委托河南信陽師范學校代培普師專業教師;甲方畢業須回本市無條件服從乙方的安排;委培生在校所需經費自理。作為甲方學生家長-張瑜的父親張德明在合同上簽了字,教育局蓋了公章和法人代表的名章。合同簽下來,全家都感覺吃了定心丸,認為這下張瑜不僅有學上,而且將來的工作也有了保證。幾天后,一家人高高興興把張瑜送上了開往河南信陽的列車。
一轉眼就是三年。1999年8月,張瑜順利地在河南信陽師范學校畢業,并拿到了校方開出的畢業生就業派遣證。回到原籍,開始倒還一切順利,龍巖市教委在張瑜的派遣證上簽署了“請新羅區教育局給予安排”。到了區里,事情開始變得復雜起來。教育局的辦事人員明確告訴張瑜,要她按照區教育、衛生類畢業生就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就業改革領導小組”)《關于1999年新羅區師范類中專畢業生擇優錄用考試的通知》(以下簡稱“考試通知”)要求,報名參加區里統一組織的擇優錄用考試。無奈之下,張瑜填寫了報名表并參加了錄用考試。不幸的是,張瑜的成績未達到錄用分數線,結果沒有被錄用為正式編制的小學教師。與張瑜類似的情況不在少數,1999年新羅區有80名師范類畢業生參加了考試,但均未被錄用。
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學生及其家長們大惑不解,覺得非常冤。讀了3年師范,家庭為學生支付了數萬元費用,而師范畢業生的就業渠道比學其它專業的學生要窄得多,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于是,他們通過各種途徑向省、市有關部門反映,要求教育局履行合同,安排委培畢業生參加工作,但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
1999年11月3日,新羅區領導班子召開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改革專題會議,聽取區教育局的匯報,并形成了《關于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專題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的主要內容包括:對未被擇優錄用的80名師范類畢業生要積極創造條件,廣開就業門路,提供就業機會;同意這部分畢業生參加2000年的擇優錄用考試;區教育局積極與外地區聯系,努力推薦本區未安排的師范類畢業生到缺編制的地區任教;區人事局積極疏通就業渠道,幫助這批畢業生尋找就業崗位。會后,新羅區政府還就此向龍巖市政府報告,請求在全市范圍內教師缺編的縣(市)給予統籌安排。
2000年8月11日,新羅區教育局受“就業領導小組”的委托在當地報刊上登公告,要求2000年和1999年未被錄用的師范類畢業生于8月17日前到該局報到,準備參加當年的擇優錄用考試。8月17日上午,張瑜和父親張德明早早就來到教育局報到,該局人事股工作人員拿出一份介紹信要她簽收。這封介紹信是介紹張瑜到龍巖實驗小學報到,由該校給張瑜安排工作。張瑜對此舉很不滿意,她以編制、工作性質不明確為由拒絕簽收。與張瑜同在河南信陽師范學校畢業的其他7名委培生也以相同理由拒絕接受教育局安排。
委培生無奈走上法庭
據有關資料顯示,福建省有29個縣(市、區)存在委培生、統招生不分配的問題。龍巖市委培畢業生就業分配大致有三種模式:依政策全部分配;畢業生一律分配到教學第一線,使其先擁有干部身份,然后考試合格上崗,不合格下崗,發生活費;規定錄取比例,考試擇優,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第二年不再參加考試。
在龍巖市武平縣,熊曉崗等16名委培生因要求教育部門給予分配工作未果發生糾紛。1999年12月24日,他們向武平縣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該縣教育局履行委托代培合約,確認原告等人依合同享有就業分配的權利。該縣法院以熊曉崗與教育局簽訂的《關于委托代培生的合約書》屬行政合同,根據行政法律、法規規定,其訴請不屬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為由,一審裁定不受理委培生起訴。
對一審裁定,熊曉崗等人不服,隨即向龍巖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龍巖市中級法院審理后認為,武平縣教育局與熊曉崗等人簽訂的合約書符合行政合同的特征,屬行政合同。教育局作為一方當事人與熊曉崗等人簽訂行政合同是為了履行其行政職能,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據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熊曉崗等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據此,該院作出裁定,撤銷武平縣法院作出的一審裁定,要求該院立案受理熊曉崗等人的起訴。后經雙方積極協商,案件以被告方教育局同意為委培生分配工作,原告熊曉崗等16名委培生撤訴而告終。
幾乎與上述案件同時,龍巖市永定縣闕滿娣等12人也以相同理由向縣法院提起訴訟并最終勝訴。
受到上述勝訴案例的鼓舞,張瑜等8名委培生向新羅區法院提起訴訟,但該院因種種原因未予立案。后經過龍巖市中級法院的督促,該院于2000年11月初決定立案審理。張瑜等8名原告為此特地請來了全國著名的維權勇士丘建東作為訴訟人。
11月30日,新羅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上訴訟雙方展開了激烈的交鋒。原告方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合同,安排其在教師崗位上就業。被告方的訴訟人聲稱,教育局同意委托河南信陽師范學校按普師專業要求代培原告,原告持委培合同到學校報到,學成畢業后持畢業證回教育局報到,因此教育局已全面履行合同,原告訴被告行政不作為的理由不能成立。原告訴訟人針對被告的說法指出,被告只是部分履行了合同。因為,委培合同明確載明“為適應我市基礎教育對師資的要求,市教育局決定委托河南信陽師范代培普師專業教師”,這說明合同的目的是培養教學崗位上的教師,而被告并未安排原告從事教師工作,且無編制、工資保障,因此被告并未全面履行合同。被告方認為,教育局是在法律賦予的權限范圍內履行職責,程序合法,行為合理。他們向法庭提供了“就業改革領導小組”發出的“考試通知”及《考試錄用成績表》,試圖以此說明擇優錄用是被告在法定權限內進行的。原告是自愿報名并參加考試的。原告人丘建東認為擇優錄用是被告單方作出的行政行為,原告有權提出異議,他認為,區政府的“考試通知”是被告的內部文件,不具有法律上的證據力,請求法院確認“考試通知”違法并予以撤銷。
行政合同須依法履行
經開庭審理后,法庭認為:被告是新羅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具有法定的行政管理職責。被告與原告簽訂的委培合同,目標明確,內容合法。原告已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交納了全部費用并按期畢業返回向被告報到。因此,被告應按合同的承諾條款履行職責。新羅區法院于2000年12月22日作出一審判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委培合同有效,被告應按合同履行。
教育局對一審判決不服,上訴至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他們的上訴理由是:他們已安排了被上訴人的工作,是被上訴訟人違約不服從分配;被上訴人參加錄用考試,應視為其同意變更合同的表示;依據教育法的規定教育局只負責教育工作,并無人事安排的法定職責;一審判決把委培合同約定中上訴人安排畢業生的權利,認定為上訴人的義務并判令上訴人履行義務是錯誤的,在本案中教育局只有安排的權利,沒有安排的義務。上訴人在詞中指出,委培合同沒有規定教育局要安排畢業在編上崗的義務,相反,合同中為被上訴人設定的權利義務是明確的:有要求代培普師專業教師的權利;有畢業后回新羅區無條件服從教育局安排和交納了代培費用的義務。教育局認為,安排一詞在合同中不但是教育局的權利,而且是廣義的概念,擇優錄用是安排,安排編內教師是安排,編外安排也是安排,廣開就業門路,改行做其它工作也是安排。
在肯定一審判決的同時,被上訴方的人堅持合同是教育局代表政府簽的,簽約時就應該對工資、人事編制等方面有所估計,合同責任必須承擔。同時,被上訴方人還認為,二審判決應當明確教育局履行“安排”責任的具體期限。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訴人依據1996年省、市下達給新羅區委培生的指標,具備和被上訴人簽訂委培合同的主體資格。按照當時的實際情況,委培合同條款符合規定,并未超越職權。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應視為合法有效的行政合同。被上訴人按委培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后,請求上訴人履行委培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即分配被上訴人任教是正當、合法的,本院予以支持。上訴人在無明確政策、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僅憑不具有約束力的新羅區委會議紀要、新羅區就業領導小組的通知,單方變更合同約定的分配方式,顯然違反法律規定,其單方變更合同約定的行為無效。二審法院還認為,被上訴人參加考試并不意味著接受要約同意上訴人變更合同,因為行政合同有別于經濟合同,行政管理相對人與行政機關的權利并不平等。而且上訴人制定的擇優錄用的考試通知中并沒有明確參加擇優錄用考試,即為放棄原委培合同分配形式的意思表示。因此,原審認定事實是清楚的。但原審判決,超出了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判決合同有效不妥。判決中未規定合同履行期限,不利于及時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本院依法予以糾正。據此,二審法院判決限上訴人在2001年7月31日前履行和被上訴人簽訂委培合同。
行政過失應合理賠償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體為了行使行政職能、實現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標,而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經過協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達成的協議。這種通過契約的方式將國家所要達到的行政管理目標固定化、法律化,并在合同中規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行政管理模式,在現代行政管理中被國家行政機關廣泛地運用。
根據行政法原理,行政合同糾紛通常通過行政法的救濟途徑、適用行政訴訟程序來解決,這一點在理論界向來沒有爭議。但在行政合同方面由于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其糾紛自理途徑尚不明確,因此司法實務界曾一度認為此類案件不具有可訴性,不屬法院受案范圍。這一局面直到2000年最高法院出臺《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后才得以改觀。
正式購房合同模板一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未通過經紀機構居間介紹】【通過 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執業證書號:】,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
(二)房地產座落:(部位:)。房屋類型:;結構:;
(三)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范圍(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轉讓】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人民幣)為元,(大寫):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符合稅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款辦理。
(一)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為房屋轉移占有的標志。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
設施【估值倍】【價值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年月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市】【區】【縣】房地產登記處準予該房地產轉移登記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
(一)每預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內容辦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下列第項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 和【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正式購房合同模板二立互易房屋契約人 x x x(以下簡稱甲方)同x x x(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互易,經雙方同意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后列第一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與乙所有后列第二標示不動產房屋壹棟彼此互易約諾。
第二條 前條互易標的物連同有關文憑證件于契約訂立同時互相點交清楚,并限于一個月內會同向有關機關輸過戶手續,各不得怠慢或刁難等情況。
第三條 本件互易甲方愿補貼乙方人民幣x x 元整即日舊乙方憑收據確實向甲方如數親收足訖。
第四條 本件互蝗標的物各方確認為自己所有做主與他人毫無瓜葛,日后如有第三人出為慌或發生障礙時,出易人應出來抵御排除一切障礙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損害。
第五條 出易人各保證其出易標的物未經與他人預約買賣及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為礙,倘有是情出易人除應即為理清外并應負賠償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 如違背前面二條契約時,對方除可依債務不發行的規定行使權利外并可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 關于互易標的物應負的課征如稅金會費或其他負有債務時出易人各應負責即為繳納或理清。
第八條 本互易諸費除契約代書料印花稅費對半負擔外,對于過戶一切費用于受易人各自負擔。
第九條 本件互易成立后應于一星期內雙方會同向稅捐稽征機關,早報各項稅款手續各不得刁難推諉。
第十條 本件互易標的物列開于如下:
第一標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號、面積:x x 平方米
二、 門牌:x x市x x路x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一樓:x x平方米。
二樓:x x平方米。 以上所有權全部先將有關產權登記。各證件及平面圖于本契約日交與乙方收執營業。
第二標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號、面積:x x 平方米
二、 門牌:x x市x x路x 號共貳層樓房一棟。
三、 面積:壹樓:x x平方米。 貳樓:x x平方米。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互易房屋契約書人甲方: x x x 印 乙方: x x x 印 中證人:
x x x x年x 月x 日
正式購房合同模板三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筑結構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推薦合同范本
·北京購房合同 ·南京購房合同 ·西安市購房合同
·蘇州市購房合同 ·武漢購房合同 ·重慶市購房合同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日內采取撲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關于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商品房屋平面圖
附:商品房方位圖;分門分層平面圖(1:100或1:200),將該商品房圈紅,加蓋騎縫章。
附件二: 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
附件三: 商品房質量和設備等情況
附件四: 商品房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情況
附件五: 補充合同
合 同 登 記 備 案 欄
經辦人:
年 月 日
三
甲方:
乙方 :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位于**市**區***,(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產權人:**。
第二條: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此房價為凈價,稅費由乙方承擔,房屋內保留設施設備清單如下: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購房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條: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續.
第六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簽字生效。